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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糧食局等部門關于進一步深化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3〕90號)

   2011-06-06 593
核心提示: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省糧食局、省財政廳、省農發行《關于進一步深化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省糧食局、省財政廳、省農發行《關于進一步深化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的意見》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關于進一步深化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的意見
 
  省糧食局 省財政廳 省農發行
 
  (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為適應全省擴大糧食補貼方式改革試點的新形勢,全面落實省政府《關于加快國有糧食 企業 改革的意見》(皖政〔2002〕8號)提出的總體目標,大力推進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組織形式 創新和產權制度改革,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改革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 按照繼續發揮國有糧食購銷企業主渠道作用的總體思路,加快現代企業制度建設,以企業組 織形式創新和產權制度改革為核心,通過市場化運作,實現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戰略性重組, 使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具有很強競爭力 的市場主體和法人實體,促進我省糧食產業經濟穩步健康發展,更好地為農村經濟發展和城 鄉人民生活服務。
 
  基本原則:有利于制度創新、機制轉換的原則;有利于加快發展、增強整體競爭力的原則; 有利于社會資本參與、激活國有存量資本的原則;有利于保全國有資產、保全銀行債權的原 則;有利于政府調控、保證政策性經營的原則;有利于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原則。
 
  二、改革的主要形式
 
  改革不設固定模式,不搞一刀切,因地制宜,放開搞活,允許多種形式并存,鼓勵各地大膽創新,大膽實踐。
 
  (一)盤活資產。以縣(市、區)為單位組建國有獨資的糧食購銷公司,作為政府實施宏觀調控的載體。糧食購銷公司經同級人民政府授權、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委托,負責原糧食購銷企 業國有資本的運作和保值增值,以及國有資產包括“老糧、老賬”等的運營管理,對其獨資 、控股、參股企業行使出資人權力,承擔政府宏觀調控任務和政策性業務。
 
  (二)集團帶動。以重點骨干加工企業或糧食儲備庫為龍頭,聯合糧食購銷或加工企業,組建集收儲、加工和銷售一體化的企業集團,實現主附融合、工商聯手,開展糧食產業化經營 ,形成糧食產業化龍頭企業。
 
  (三)  撤并重組。撤銷原有按行政區劃設置的糧食購銷企業,以國家糧食儲 備庫或骨干糧食購銷企業為基礎,按照經濟流向進行兼并重組,組建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公 司,改變小而散的格局,促進有限資源向優勢企業聚集,提高行業集中度和競爭力。
 
  (四)承包租賃。 對整體優勢不明顯、局部優勢尚存、部分有效資產尚能發揮效益的糧食購銷企業,實行承包或租賃經營。
 
  (五)股份合作。以糧食購銷企業的國有資產投入進行控股,在崗人員以現金或上崗保證金入股,鼓勵經營者和骨干管理人員多持股,有條件的可吸收社會法人及自然人入股,組建一 批實力較強、資產質量較好的國有控股公司,實行投資主體多元化。
 
  (六)出售轉讓。對地處偏僻、交通不便、沒有經營價值和發展前景的站點,通過評估,整體出讓,優先出售給內部職工,或向社會公開拍賣。
 
  三、切實解決好改革中的幾個問題
 
  (一)關于國有資產管理。對現有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資產,明確機構行使出資人職能,確保 國有資產不流失、銀行債務不懸空。對經清理認定的糧食財務掛賬,實行集中管理。企業改 制、出售、整體轉讓和分立重組,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辦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對大、中型 糧庫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讓或出售。
 
  (二)關于政策性經營。無論采取哪種改革形式,以縣為單位,都要保留國有獨資或控股的 法人實體,承擔政策性經營業務,負責國家、省、市、縣儲備糧管理、軍隊糧食供應、退耕 還林和救災救濟糧的供應等,確保政府在應對突發事件中的應急和調控能力。
 
  (三)關于老人、老糧、老賬。在改革過程中,要統籌解決企業內退、協保、遺屬和離退休 人員的生活費和社會保險費來源,確保社會穩定。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對“老人”(含內退 、協保人員)實行集中管理。企業現有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費實行社會化發放,檔案移交當 地社保機構管理,與原企業徹底脫鉤。老糧、老賬的處理,按國家和省有關政策執行。
 
  (四)關于信貸資產安全和對改制企業的信貸支持。企業改制要通過清產核資,核實企業的 債權債務,按照“債隨資產走、資產與負債相統一”的原則,落實銀行債務(包括貸款本金 和所欠貸款利息),貸款行要與新的承貸主體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和借據。企業在改制過程中 ,嚴禁擠占挪用農發行貸款和發生懸空、逃廢銀行債務行為。對改制后符合農發行信貸政策 和貸款條件的企業,農發行繼續提供信貸支持和相關金融服務,對擠占挪用農發行貸款,懸 空、逃廢銀行債務的企業,停止發放新的貸款。
 
  (五)關于建立健全企業激勵和約束機制。要建立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和決策失誤追究制 度,凡因經營失誤或違法違規等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不得繼續擔任或易地擔任領導 職務,并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六)關于強化企業內部管理。  要正確處理改革與管理的關系,把改革、改 組、改造 同加強企業內部管理結合起來,以改革促進企業管理,以管理進一步鞏固改革成果。繼續深 化企業內部三項制度改革,全面引入競爭機制,形成干部能上能下、職工能進能出、收入能 高能低的新型運行機制,全面提升糧食購銷企業的各項管理水平。
 
  四、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進一步深化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的重要性、緊迫性,切實加強領導, 搞好協作,確保改革順利進行。要按照省政府的統一要求,在認真調查研究的基礎上,以市 、縣為單位制定出適合本地實際的改革方案,精心組織,謹慎操作。各地要選擇一個縣作為 試點,在此基礎上分步實施,穩妥推進,力爭用一至兩年時間,基本完成全省國有糧食購銷 企業組織形式創新和產權制度改革任務。要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防止為完成改 制任務,采取不切實際、違反規定的做法。要定期上報改制進展情況,遇到重大問題要及時 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地區: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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