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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山東省規范旅游景區及周邊餐飲店食品店食品攤販經營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魯食藥監餐飲〔2015〕84號)

   2015-05-11 286
核心提示: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現將《山東省規范旅游景區及周邊餐飲店食品店食品攤販經營管理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
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現將《山東省規范旅游景區及周邊餐飲店食品店食品攤販經營管理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4月28日
 
  山東省規范旅游景區及周邊餐飲店食品店食品攤販經營管理工作方案
 
  為加強旅游景區食品安全監管,提升旅游景區食品安全水平,保障游客飲食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2015年全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魯政辦發〔2015〕36號)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突出重點、分步推進、標本兼治、規范提高的原則,規范治理與日常監管相結合,監督檢查與打擊違法相結合,督促整改與建章立制相結合,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規范旅游景區及周邊餐飲店、食品店及食品攤販經營秩序,提高旅游景區及周邊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切實保障游客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規范范圍、時間
 
  (一)規范范圍:全省旅游景區及周邊的餐飲服務單位、食品經營單位和食品攤販。
 
  (二)時間:2015年5月至2016年10月。
 
  三、任務安排
 
  規范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各縣(市、區)根據景區規模、影響力及接待游客人數、食品經營業戶等因素合理安排三個階段的規范計劃,5月15日前確定第一階段規范計劃,填寫《縣(市、區)旅游景區及周邊規范計劃表》(附件1)并上報市局。各市局分別將所轄各縣(市、區)規范計劃表于5月20日前在市局網站上公布。
 
  第一階段(2015年5月1日—2015年10月31日):規范重點5A、4A景區,每個縣(市、區)至少確定一個景區作為第一批的規范目標(無5A、4A景區的,可根據當地實際確定其他景區),對應規范的食品經營單位進行全面摸查,摸清名稱、戶數、業態,按照規范名單,入戶指導,規范經營行為。10月31日前,各市局總結第一階段規范工作情況,同時確定第二階段規范計劃并在市局網站上公布。
 
  第二階段(2015年11月1日-2016年4月30日):規范重點3A景區,在鞏固提高第一階段規范成果的基礎上,按照第二階段規范計劃開展規范。2016年4月30日前,各市局總結第二階段規范工作情況,同時確定第三階段規范計劃并在市局網站上公布。
 
  第三階段(2016年5月1日-2016年10月31日):規范重點2A、1A及其他景區,在鞏固提高第一、二階段規范成果的基礎上,按照第三階段規范計劃開展規范。2016年10月31日前,各市局總結規范工作情況。
 
  四、規范標準
 
  (一)亮證經營。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店須持有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餐飲服務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食品攤販、達不到許可條件的食品店和餐飲店,須持有《食品經營實名備案證》(附件2);從業人員須持有并展示健康證明。
 
  (二)安全承諾。餐飲店、食品店、食品攤販經營負責人,要分別簽訂《餐飲店食品安全承諾書》(附件3)、《食品店食品安全承諾書》(附件4)、《食品攤販食品安全承諾書》(附件5),并懸掛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
 
  (三)單據留存。食品經營單位要落實索證索票制度,對進貨單據、供貨者許可證復印件要做到單單留存,并放置于經營場所。
 
  (四)原料公示。如實登記《主要食品原料、調味劑、添加劑名目公示》(附件6)并在醒目位置懸掛。
 
  (五)場所清潔。經營和加工場所要清潔衛生;廚房要上下水設施齊全,油污、垃圾及時清理,物料整齊擺放。新開辦的餐飲服務單位,鼓勵和倡導實施明廚亮灶。
 
  五、檢查重點
 
  (一)主體資格情況。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實名備案證、健康證明、食品安全承諾書是否齊全并真實有效,且懸掛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
 
  (二)場所清潔情況。經營場所是否保持衛生整潔,是否與個人生活空間分開,是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距離,食品是否按要求擺放。銷售需要低溫儲存的食品是否符合標簽標識儲存要求。
 
  (三)索證索票情況。是否留存進貨票據、供貨商的許可證(復印件)和食品檢驗報告或合格證。
 
  (四)原料、調味劑、添加劑使用情況。是否有對使用的原料、調味劑、添加劑如實登記并公示,是否食品生熟分開,原料是否使用過期食品或感官癥狀已發生變化,是否儲存、使用亞硝酸鹽等禁用或限用物質。
 
  (五)廚房與餐飲具清潔情況。廚房是否衛生整潔,餐廚垃圾是否都及時清理,是否執行生熟分開,是否按要求擺放物品,是否有鼠、蠅、蟑螂,是否有異味。容器具、餐飲具是否清洗、消毒并保持清潔,是否按要求存放。
 
  六、工作要求
 
  (一)召開會議專題部署。各市、縣(市、區)局要對旅游景區及周邊餐飲店、食品店及食品攤販規范工作進行專門部署,會同景區管理部門結合當地實際分階段召開會議,采用明白紙等形式,向經營業戶告知食品安全管理重點,明確禁止事項。要組織經營業戶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并監督檢查其履行承諾情況。
 
  (二)加大宣傳力度。各地要充分采用各種有效宣傳形式和方法,面向旅游景區經營者、餐飲服務經營者、食品店及食品攤販經營者,廣泛宣傳規范內容、工作措施,動員各方積極參與規范工作,營造旅游景區食品安全規范治理濃厚氛圍,引導廣大游客自覺去亮證場所消費和“尋找笑臉就餐”。
 
  (三)落實主體責任。各經營業戶必須做到許可證或實名備案證、健康證等證件齊全;各經營業戶從業人員要進行健康查體,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進行經營;對達到許可條件的,辦理許可,對達不到許可條件的,可采取備案管理方式,納入監管范圍。
 
  (四)明確監管責任。各縣(市、區)局要細化規范任務要求,實施網格化、規范化、痕跡化監管,層層簽訂責任書,明確監管責任,責任到人,確保不留空白、盲區和死角。
 
  (五)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要進一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充分發揮“12331”熱線作用,鼓勵群眾投訴舉報食品違法行為;規范工作現場檢查要有記錄,發現違法違規及時嚴厲查處。
 
  (六)加強督導檢查。各市局要結合當地旅游景區管理現狀,指導、協調和督促各縣(市、區)局開展規范工作,跨轄區的景區食品安全規范工作可由市局直接組織;各縣(市、區)局要按照規范計劃表有序推進規范工作。省局將按照總局“四不兩直”的要求,深入各縣(市、區)實地明查暗訪,并將督查情況如實通報各市。
 
  各階段規范工作情況和規范工作總結及《旅游景區及周邊食品安全規范工作情況統計表》(附件10)分別于2015年10月31日,2016年4月30日、10月31日前報送省局餐飲監管處。
 
  聯系人:李玉陵、李翠華,0531-88592619、88592620、88592615(傳真),郵箱:cyjgc@sdfda.gov.cn。
 
  附件:1.縣(市、區)旅游景區及周邊規范計劃表
 
  2.食品經營實名備案證
 
  3.餐飲店食品安全承諾書
 
  4.食品店食品安全承諾書
 
  5.食品攤販食品安全承諾書
 
  6.主要食品原料、調味劑、添加劑名目公示
 
  7.食品安全告知書
 
  8.食品店及食品攤販監督檢查情況記錄表
 
  9.餐飲服務單位監督檢查情況記錄表
 
  10.旅游景區及周邊食品安全規范工作情況統計表


 
地區: 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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