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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2013-12-27 262
核心提示:各區縣(市)食安辦,市食安委各成員單位:  根據國務院食安辦《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通知》(食安辦〔2012〕
各區縣(市)食安辦,市食安委各成員單位:
 
  根據國務院食安辦《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通知》(食安辦〔2012〕29號)精神,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切實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清形勢,提高對隱患排查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近年來,我市連續開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專項治理整頓工作,及時發現、消除了部分食品安全風險隱患,食品安全總體形勢穩定。但是,當前我市食品安全基礎仍然薄弱,食品安全風險隱患依然較多。食品產業小、散、亂問題突出,生產經營者管理能力總體偏低,部分生產經營者誠信自律意識較差,違法現象多有發生。在當前社會大背景下,食品安全風險因素的種類及其發現、治理的難度都有增多和加大的趨勢,食品安全問題很容易引發形成區域性、系統性風險隱患,威脅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區縣(市)、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認識做好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復雜性和緊性,增強責任意識,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
 
  二、統籌協調,建立隱患排查常態化機制
 
  各區縣(市)、各有關部門要把風險隱患排查作為長期任務常抓不懈,建立健全隱患排查工作機制和制度,明確職責分工,逐級落實責任。堅持預防為主、防患于未然的原則,將隱患排查與日常監管、治理整頓和風險監測等工作相結合,及時發現各種隱患苗頭,主動防范、及早介入。充分發揮食品安全信息員、協管員隊伍的作用,使工作真正落實到基層,力爭將各類風險隱患消除在萌芽階段。將隱患排查納入對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檢查、考核評價體系,強化督導和實效評估。
 
  三、突出重點,周密部署隱患排查工作
 
  各區縣(市)、各有關部門要在前一階段食品安全治理整頓工作基礎上,從現在起到2013年2月底,將隱患排查作為當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增強風險管理意識,加強組織領導,周密部署。要對使用非食品原料或非法使用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經營食品、在畜禽水產品養殖環節濫用抗生素及禁用藥物等違法行為全面排查,嚴防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對乳制品、食用油、肉類、酒類、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等重點品種加大風險監測、監督抽查力度。開展食用農產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場、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工地、機關、學校及其周邊等重點場所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加強食用農產品農獸藥殘留監測,將全市主要農產品生產基地、農產品批發市場全部納入食品質量安全監測范圍。強化活禽、生豬(牛、羊、狗)產地和屠宰檢疫。實施食醋、醬油、味精、雞精和料酒等重點調味品專項監測。加強對餐飲服務單位餐具和食品包裝物的監督檢查,查處使用不合格餐具以及自行消毒不符合規范等問題。各區縣(市)、各有關部門要制定具體的排查工作方案,細化目標任務。探索隱患排查的有效途徑和方法,采取明察暗訪等形式,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要進一步監督抽檢,充分發揮風險監測的前哨作用,不斷提高隱患識別和防控能力。進一步強化對食品企業的現場檢查,指導、督促其開展風險隱患自查自糾行動,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四、注重實效,及時處置安全隱患
 
  各區縣(市)、各有關部門對排查中發現的各類食品安全隱患,要認真研究落實防控措施,及時進行科學處置。對可在短時期內完成整改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風險隱患;對情況復雜、短期內難以完成整改的,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應對預案,落實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等;對突出問題,特別是反復發生、長期未能根治的隱患頑疾要制定專門措施,實施專項治理,跟蹤復查。對各類食品安全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堅決予以打擊;對涉嫌構成犯罪的案件,一律移交公安機關處理。規范隱患排查信息管理,避免造成消費者不必要的恐慌和不良社會影響。
 
  五、密切輿情監測,強化社會監督
 
  各區縣(市)、各部門要健全輿情監測機制,對反映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輿情線索,要加強分析研判,做好核查處置工作。充分發揮社會監督力量,暢通群眾投訴舉報渠道,鼓勵群眾參與隱患排查行動,積極舉報食品安全問題,營造群防群控的監管氛圍。加強與新聞媒體等宣傳單位的協調力度,及時依法處置媒體提供的線索。大力開展食品企業誠信教育和行業自律宣傳,正確把握輿論導向,增強消費者信心。
 
  請各區縣(市)、各有關部門將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有關情況于2013年3月8日前報送我辦(聯系人:姚翔,聯系電話兼傳真:0737-4231647,電子郵箱:hnyyyaoxiang@163.com)。
 
  益陽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12年12月19日


 
地區: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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