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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長壽區分局關于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酒類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

   2012-12-12 947
核心提示:分局機關各科室、各街鎮食品藥品安全管理辦公室:  現將《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長壽區分局關于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酒類質量安
分局機關各科室、各街鎮食品藥品安全管理辦公室:
 
  現將《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長壽區分局關于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酒類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長壽區分局關于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酒類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酒類質量安全工作的通知》(食安辦〔2011〕23號)精神,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酒類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的通知》(食藥監辦食〔2011〕111號)和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酒類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渝食藥監食監〔2011〕36號)文件要求,為進一步加強餐飲服務環節酒類質量安全監管,保障消費者飲食安全,根據市局統一安排部署,分局決定自2011年7月至12月開展為期6個月的餐飲服務酒類產品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1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1〕12號)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酒類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的通知》(食藥監辦食〔2011〕111號)和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酒類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渝食藥監食監〔2011〕36號)文件要求,認真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酒類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通過整治,進一步規范餐飲服務環節酒類消費安全秩序,確保廣大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二、組織機構
 
  成立長壽區食藥監分局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酒類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黃世斌  長壽區食藥監分局局長
 
  副組長:譚暋覃  長壽區食藥監分局副局長
 
  副組長:周玉萍  長壽區食藥監分局副局長
 
  成 員:分局監管一科、監管二科、監管三科、行政審批科、法制科、辦公室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食品藥品監管一科,辦公室主任由楊濤科長擔任。辦公室具體牽頭組織開展全區餐飲服務環節酒類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及時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及實施過程中發現的新問題,并按照要求準確報送相關信息及資料。
 
  三、工作重點
 
  此次整治以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為重點區域,以酒吧、大型以上(含大型)餐飲服務單位等為重點單位,加大對各類餐飲服務單位采購、自釀或調配、銷售酒類情況進行全面監督檢查。
 
  四、時間安排  本次專項整治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宣傳階段(7月底—8月10日)
 
  一是制定分局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二是利用長壽新聞中心、長壽報等媒體強化餐飲業相關法律法規及酒類質量安全知識的宣傳。
 
  第二階段:整治階段(8月10日—11月底)
 
  一是對全區餐飲服務單位采購、自釀或調配、銷售酒類實行拉網式檢查,依照餐飲服務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整頓規范;二是加大對大餐飲服務環節酒類質量安全抽檢的范圍和頻次;三是嚴格落實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制度;四是加強對餐飲服務單位銷售廢舊酒瓶、瓶蓋、外包裝的監督檢查;五是積極主動與相關職能部門互通信息,及時溝通,建立資源共享、齊抓共管、綜合執法的長效機制。六是從今年8月開始,請各街鎮食品藥品安全管理辦公室每月23日前報專項工作數據匯總表到區食藥監分局,分局匯總后每月26日前報市局。在專項整治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與分局專項整治辦公室聯系。
 
  第三階段:總結階段(12月1日-10日)
 
  12月3日前,請各街鎮食品藥品安全管理辦公室將專項總結報送到分局專項整治辦公室。報送郵箱:306614843@qq.com,聯系人:朱渝,聯系電話:40240111,分局匯總后12月10日前上報市局。
 
  五、工作措施
 
  (一)強化采購管理,嚴防非法流入
 
  分局要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對餐飲服務單位自釀或調配酒類產品所使用的原料進行檢查,嚴格執行衛生行政部門藥食兩用原料名單和新資源食品目錄的有關要求。嚴查餐飲服務單位落實主體責任情況,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切實加強酒類產品采購管理,嚴格執行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和記錄制度,嚴防餐飲服務單位采購、銷售和使用來源不明、超過保質期限以及假冒偽劣的酒類產品。
 
  (二)強化監督檢查,嚴懲違法行為
 
  分局及時部署轄區內餐飲服務單位全面開展自查,分組分片區,認真開展監督檢查。同時,加大餐飲服務環節酒類產品質量安全抽檢的范圍和頻次,強化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及甲醇、游離二氧化硫、糖精鈉、甜蜜素、苯甲酸、色素等重點指標的監督抽檢。對不落實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制度,不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藥食兩用原料名單和新資源食品目錄要求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以及采購、銷售和使用來源不明、超過保質期限,或者采購、銷售和使用假冒偽劣酒類產品的,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條、第八十六條和第八十五條以及《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第五條、《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和第三十九條等規定的上限實施處罰,并向社會公布查處情況,涉嫌犯罪的應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嚴禁以罰代刑。
 
  (三)規范廢舊包裝管理,嚴防回收造假
 
  分局要對餐飲服務單位銷售廢舊酒瓶、瓶蓋、外包裝等給不具備再生資源回收資質的經營單位和個人、制售假冒偽劣酒類產品的單位和個人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存在上述行為,應將相關信息通報給區食安辦,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法嚴處。
 
  (四)強化宣傳教育,重視舉報處理
 
  分局要通過多種形式,向餐飲服務單位及其從業人員廣泛宣傳相關法規標準、假冒偽劣酒類產品危害及懲處措施,開展案例警示,提高誠信守法經營意識。積極向公眾普及食品安全知識和識別假酒常識,切實提高廣大群眾識假辨假和防范風險的意識和能力。要完善舉報獎勵制度,加大獎勵力度,有效保護舉報人。高度重視媒體反映的制售假冒偽劣酒類產品的新聞線索,及時核查并回應社會關切。
 
  (五)強化部門溝通,嚴格信息報送
 
  分局要與衛生、質監、工商、商務、公安等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在監督檢查中發現涉及其他環節的違法違規線索,要及時向區政府和市局報告,并向相關部門通報信息;對其他部門通報的信息線索,要立即組織查處。要暢通信息報送渠道,確保信息報送及時、準確,重要信息要隨時報送。對瞞報、遲報和謊報信息的,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附件:   餐飲服務環節酒類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數據匯總表


 
地區: 重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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