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市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西省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府廳字〔2009〕136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用兩年左右時間集中整頓,使我市食品生產經營秩序明顯好轉,農產品和食品質量安全水平明顯提高,人民群眾食品消費安全感不斷增強;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更加完善,食品安全標準有效實施,檢驗檢測體系、信用體系更加科學有效;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的作用得以有效發揮,企業安全責任意識進一步增強,食品產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人民群眾食品安全得到切實保障。
二、整頓任務、責任分工和進度安排
(一)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整頓
嚴格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證制度,加強食品添加劑標簽標識管理,實施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食品添加劑使用登記備案制度。查處研制、生產、銷售非法食品添加物行為。嚴厲打擊在食品生產、流通過程中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行為。嚴把餐飲服務許可關,嚴肅查處餐飲業使用非法食品添加劑或超標準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
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市質監局、市農業局、市工商局、市衛生局、市服務業發展辦公室、市經貿委、市公安局、宜春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進度安排:各部門要按照食品添加劑管理相關法規,于2009年9月20日前分別制定《食品添加劑、非食用物質監督抽查和評價工作方案》,并于12月15日前完成抽檢、監測工作。到2010年10月31日前,完成制定《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管理規定》,并建立使用登記備案制度。
(二)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頓
嚴格監控和規范農產品生產過程,加強農產品例行抽查檢測,全面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
1、種植業產品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違法違規使用禁用限用農藥和使用非食用有毒有害物質行為,加大對無公害蔬菜、水果、茶葉農藥殘留的監測力度,大力推廣農業標準化生產技術。
2、農資打假和高毒高殘留農藥專項整治。嚴厲查處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坑農害農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違法生產經營甲胺磷等禁用高毒農藥和普通農藥非法添加高毒農藥行為。加快高毒農藥替代產品及其配套技術的宣傳、示范和推廣,積極推廣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加強非禁用限用農藥的使用指導。
3、畜禽產品專項整治。加大飼料和獸藥生產企業監管力度,堅決依法取締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批準文號、無產品標簽的飼料生產企業。依法嚴厲打擊在生鮮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違禁物質行為。嚴厲查處在飼料原料和產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學物質行為。嚴厲打擊畜禽養殖過程中非法使用瘦肉精、萊克多巴胺、蘇丹紅等禁用藥物的違法行為。加強對規模養殖場監管、獸藥市場整治;加強畜禽產品獸藥殘留監測,重點監測豬肉產品中瘦肉精、萊克多巴胺、喹噁啉類、硝基咪唑類,禽肉產品中硝基呋喃類,喹洛酮和磺胺類,蜂產品中抗生素藥物殘留。
4、水產品專項整治。加強水產品產地監管,規范苗種生產行為。嚴厲打擊水產養殖過程中特別是苗種生產階段違法使用硝基呋喃類、孔雀石綠等禁用藥物及有毒有害化學物質行為和使用限用藥物未遵守休藥期制度售賣產品的行為。加強水產品藥物殘留監測,嚴格產地準出管理。
5、農業“三品”專項整治。完善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的申報認證管理,加強產品產地的現場檢查。加強對獲證企業的生產監管,嚴厲查處非標生產行為。加強抽查監測,依法查處不合格產品和生產企業。嚴厲打擊偽造、冒用、超范圍使用標志等違法違規行為。
責任單位:市農業局和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公安局
進度安排:2009年底前部署自查工作,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2010年總結專項整治工作經驗,引導農資等農業投入品經營企業完善進貨查驗、進銷臺帳等質量保證和安全管理制度。指導規模種植(養殖)場、基地、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生產企業,完善種養殖生產檔案,建立和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三)食品生產加工環節整頓
嚴格食品生產許可制度,取締無生產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的非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督促企業嚴格執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采購查驗制度和出廠檢驗記錄制度。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加強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建立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查處企業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對食品安全風險較高、投訴舉報較多的食品企業進行整頓,重點整頓小企業、小作坊。
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和市工商局、市衛生局、市公安局、市經貿委
進度安排:2009年做好以下三項工作:一是規范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使用食品添加劑行為,督促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建立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建立食品添加劑進貨查驗記錄、食品添加劑入庫及領用臺帳、食品添加劑使用臺賬和添加劑專用計量器具臺帳,對食品添加劑實行專庫(柜)存放、專人保管、專冊登記、專人添加和準確計量。二是督促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依法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把好進貨關和出貨關,管好生產加工過程。三是堅決取締無證生產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
2010年做好以下三項工作:一是加強對小企業、小作坊的監管;二是對部分重點食品進行監測;三是建立監管的長效機制,督促企業建立健全食品生產企業原料進廠把關、產品出廠檢驗制度,完善記錄制度,規范食品召回制度。
(四)食品進出口環節整頓
全面清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和獲得衛生注冊登記資格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嚴厲打擊食品非法進出口行為和逃避檢驗檢疫行為。著眼于進出口食品安全的長遠發展,創新監管機制,提高進出口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責任單位:宜春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和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進度安排:2009年對重點食品、農產品進行監測,嚴厲打擊逃避檢驗檢疫行為,對逃避檢驗檢疫的進出口企業一律納入不良記錄。進一步完善進出口食品、農產品企業不良記錄制度,加強對進出口食品中食品添加劑和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的檢驗檢疫監管。
(五)食品流通環節整頓
1、嚴格食品流通許可制度,嚴把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關。全面清理和規范食品經營主體資格,嚴肅查處無證、無照經營和超范圍經營食品的行為,嚴厲打擊銷售過期變質、假冒偽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擾亂食品市場秩序的行為,重點整頓售假問題突出的市場,重點檢查消費者舉報多的食品。
2、加大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力度,繼續完善并落實進貨查驗、索票索證、購銷臺賬、協議準入、不合格食品退市和質量承諾制度,確保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安全可追溯。
3、加強農村食品市場秩序的整治與規范,以農村市場和食雜店為重點,加大對農村和城鄉結合部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批發企業和小食雜店、小商販等的監管力度,切實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農村市場。
4、繼續強化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測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測工作制度和程序,加大監測力度。
5、完善食品流通環節監管機制、食品經營者自律機制和社會監督機制。
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和市衛生局、市服務業發展辦公室、市質監局、市公安局
進度安排:2009年完成食品經營者落實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開展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安全抽樣檢驗,建立銷售者主動退市和工商部門責令退市相結合的監管機制。在農村集貿市場推廣“一戶多檔”、“實名登記”、“證明登記”、“標牌公示”等四項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示范點。2010年完善食品市場主體準入、食品市場質量準入、食品市場監管和巡查、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和退市、食品市場分類監管、食品安全預警和防范等六項制度。
(六)餐飲消費環節整頓
嚴格餐飲服務許可制度,查處餐飲單位使用劣質食用油的行為。查處餐飲單位采購、使用未經檢驗檢疫的畜禽及其制品等行為。加大對餐飲單位熟食鹵味、盒飯、冷菜等高風險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重點整頓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農家樂旅游點、小型餐飲單位。繼續開展餐飲消費環節專項整治和專項檢查,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購索證索票、進貨驗收和原料進貨溯源制度。
責任單位:市衛生局和市教育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公安局
進度安排:2009年9月20日前,餐飲服務監管部門要制定《餐飲消費環節重點監督檢查及抽檢工作計劃》,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全市學校、幼兒園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專項檢查及抽檢工作。到2010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清理、修訂餐飲消費環節相關食品監督管理規范辦法等工作,進一步規范餐飲服務的許可行為,提高餐飲服務的準入門檻。
(七)畜禽屠宰環節整頓
1、加強對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的監管,建立和完善肉品品質檢驗制度,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肉品檢驗規程進行生產、檢驗 。建立健全屠宰和檢疫檢驗證章標志管理和肉品生產、銷售環節的索證索票制度,督促市場經營者依法索證驗章,實現肉品質量安全可追溯管理,確保合格的肉品上市流通。
2、強化生豬(牛、羊)產地和屠宰檢疫,嚴防未經檢疫(驗)或檢疫(驗)不合格畜禽產品流入市場。嚴禁調動無耳標的生豬,嚴禁屠宰銷售未經檢疫的生豬(牛、羊)。
3、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和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不法行為,重點對城鄉結合部的私宰窩點及其他屢禁不止的區域進行清理整頓,嚴禁小型屠宰場(點)屠宰的豬肉產品跨區域銷售。
4、加強對賓館、飯店及集體食堂單位肉品原料的監管,依法查處采購和使用未經檢驗檢疫和非法屠宰的肉品行為。
5、建立生豬屠宰長效監管機制,實行集中執法和日常性檢查相結合,確保工作的連續性和有效性。
責任單位:市服務業發展辦公室和市農業局、市質監局、市工商局、市衛生局、市公安局
進度安排:2009年完成畜禽生產、屠宰、加工、流通和餐飲各環節索證索票等重點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制度建設工作。2010年建立和完善肉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體系。
(八)保健食品整頓
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秩序,大力查處保健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發現并基本解決保健食品監管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初步構建質量安全、秩序良好、規范可控、發展持續的保健食品市場。
1、繼續深入開展保健食品違法添加藥物專項檢查工作,把打擊在保健食品中違法添加非申報成分、擅自改變審批配方和工藝的整頓工作作為日常監管檢查的重點。
2、嚴格審查保健食品的注冊和廣告審批,并依法對注冊的保健食品進行全面清理。
3、開展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內容專項檢查,根據保健食品的審批內容,對市場上銷售的保健食品標簽標識的規范標注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夸大宣傳保健食品功能、違法宣傳廣告等行為進行整治。
4、嚴查以公益講座、健康診療、學術交流、會展等形式變相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行為。
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市衛生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公安局
進度安排: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對注冊的保健食品進行全面清理的準備工作。2010年10月31日前,對全市保健食品市場進行整頓,全面清理注冊的保健產品,完成清理整頓各項任務。
三、整頓措施
(一)落實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強化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把企業的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到位,將責任延伸到生產經營第一線,落實到生產經營過程的各個環節,做到重心下移、關口前移。要督促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原料查驗、索證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完善臺帳管理制度;提高檢驗檢測能力,落實食品檢驗合格出廠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完善相關政策措施,采取行政、認證等多種措施,鼓勵和引導食品企業積極采用良好生產規范(GMP)、良好衛生規范(GHP)、良好農業規范(GAP)和危害分析控制點技術(HACCP)等先進食品安全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加強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能力建設。各食品監管部門要有針對性地加大食品特別是高風險食品的抽驗力度,增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可預見性和主動性。要規范食品安全檢驗檢測結果發布,完善檢驗檢測手段,重點提高對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質鑒定排查、風險監測、風險預警、風險評估和技術仲裁的能力。建立覆蓋市、縣(市、區)并逐步延伸到農村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監測體系,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數據的收集、報送和管理。要加強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整合檢驗檢測資源。進一步明確檢測職責,著力構建市級為骨干、縣級為基礎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合理配置檢驗檢測資源,推進檢驗檢測資源和信息共享,避免重復檢驗檢測。
(三)加強食品安全監管。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的要求,加快理順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在現有監管模式的基礎上,強化綜合監督,完善協調運行機制,著力解決分段監管中的空隙和漏洞。從制定規則、監督實施、績效評價、責任追究四方面進一步強化措施,豐富綜合監督的內容,創新綜合監督的手段和方式,完善綜合監督的機制,加強食品安全各環節執法銜接。規范食品生產經營準入條件,提高準入門檻。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各項監管制度,加大對重點食品、重點環節和重點地域的監督檢查力度,對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責令企業召回。改進監督抽驗手段,采取明察暗訪、突擊檢查、追蹤溯源、排查舉報線索等方式,及時發現和查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
(四)強化食品安全行政執法。嚴格執法程序,規范執法行為,加強評議考核,落實食品安全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著力糾正執法監管中的不作為、不到位和亂作為問題。加強執法隊伍思想、業務和作風建設,提高執法隊伍素質和依法行政水平。強化應急,落實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制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及時查處食品安全重大案件,嚴懲違法犯罪分子。
(五)建立完善食品企業誠信體系。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為準繩、社會道德為基礎、企業自律為重點、社會監督為約束、誠信效果可評價、誠信獎懲有制度的食品企業誠信體系,及時公布食品企業守法信息,建立健全網上公示“黑名單”制度。食品行業協會要加強行業自律,引導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生產經營,推動行業誠信建設。要按照國家、省食品生產企業誠信體系建設指導意見和誠信體系評價標準,選擇若干企業開展誠信體系建設試點,及時總結推廣試點經驗,完善相關規范和標準。建立健全食品企業誠信不良記錄收集、管理、通報制度和行業退出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對本地食品安全整頓工作負總責,要將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列入當前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加大經費投入,統籌調配力量,落實整頓工作任務和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安排,結合實際,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啟動整頓工作,確保明年底前完成各項整頓任務。
(二)明確職責分工。市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督促和指導縣(市、區)相關部門開展工作。農業部門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質量安全監管。質監部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監管。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負責進出口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工商部門負責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安全監管。衛生部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監管。服務業發展辦公室負責畜禽屠宰環節整頓。經貿部門負責推進食品生產企業誠信體系建設。發展改革、財政部門負責加強食品安全監測能力建設。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對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綜合協調,形成整頓工作合力。
(三)加強宣傳發動。要大力開展誠信教育和行業自律宣傳,提高食品企業依法生產、經營和自覺保證食品質量的意識。加強社會監督,鼓勵群眾積極參與食品安全工作,提高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和自我維權意識。各地、各部門要通過新聞媒體宣傳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整頓的重大意義,及時反映本地、本部門開展整頓的措施、進展和成效。同時,整頓工作要注意策略和方法,正確把握輿論導向,增強消費者信心。
(四)加強督查評估。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工作目標和任務,逐級開展檢查和評估。對整頓工作扎實、效果明顯的地方,要給予鼓勵;對食品安全問題突出且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地方,要通報批評、督促整改;對由于工作不實,責任落實不到位,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嚴重后果的,要追究有關地方、部門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市人民政府將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對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進行督查。
(五)加強信息報送。各縣(市、區)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和市直有關監管部門要確定專人負責信息報送,編發工作簡報,統計上報有關數據。從2009年9月起,各縣(市、區)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和市直有關監管部門每月20日前向市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上報一次整頓工作動態信息;2009年12月20日前上報年度整頓工作總結;2010年12月20日前上報整頓工作全面總結;整頓期間的重要工作進展、成效等隨時上報。
一、工作目標
用兩年左右時間集中整頓,使我市食品生產經營秩序明顯好轉,農產品和食品質量安全水平明顯提高,人民群眾食品消費安全感不斷增強;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更加完善,食品安全標準有效實施,檢驗檢測體系、信用體系更加科學有效;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的作用得以有效發揮,企業安全責任意識進一步增強,食品產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人民群眾食品安全得到切實保障。
二、整頓任務、責任分工和進度安排
(一)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整頓
嚴格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證制度,加強食品添加劑標簽標識管理,實施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食品添加劑使用登記備案制度。查處研制、生產、銷售非法食品添加物行為。嚴厲打擊在食品生產、流通過程中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行為。嚴把餐飲服務許可關,嚴肅查處餐飲業使用非法食品添加劑或超標準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
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市質監局、市農業局、市工商局、市衛生局、市服務業發展辦公室、市經貿委、市公安局、宜春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進度安排:各部門要按照食品添加劑管理相關法規,于2009年9月20日前分別制定《食品添加劑、非食用物質監督抽查和評價工作方案》,并于12月15日前完成抽檢、監測工作。到2010年10月31日前,完成制定《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管理規定》,并建立使用登記備案制度。
(二)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頓
嚴格監控和規范農產品生產過程,加強農產品例行抽查檢測,全面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
1、種植業產品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違法違規使用禁用限用農藥和使用非食用有毒有害物質行為,加大對無公害蔬菜、水果、茶葉農藥殘留的監測力度,大力推廣農業標準化生產技術。
2、農資打假和高毒高殘留農藥專項整治。嚴厲查處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坑農害農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違法生產經營甲胺磷等禁用高毒農藥和普通農藥非法添加高毒農藥行為。加快高毒農藥替代產品及其配套技術的宣傳、示范和推廣,積極推廣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加強非禁用限用農藥的使用指導。
3、畜禽產品專項整治。加大飼料和獸藥生產企業監管力度,堅決依法取締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批準文號、無產品標簽的飼料生產企業。依法嚴厲打擊在生鮮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違禁物質行為。嚴厲查處在飼料原料和產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學物質行為。嚴厲打擊畜禽養殖過程中非法使用瘦肉精、萊克多巴胺、蘇丹紅等禁用藥物的違法行為。加強對規模養殖場監管、獸藥市場整治;加強畜禽產品獸藥殘留監測,重點監測豬肉產品中瘦肉精、萊克多巴胺、喹噁啉類、硝基咪唑類,禽肉產品中硝基呋喃類,喹洛酮和磺胺類,蜂產品中抗生素藥物殘留。
4、水產品專項整治。加強水產品產地監管,規范苗種生產行為。嚴厲打擊水產養殖過程中特別是苗種生產階段違法使用硝基呋喃類、孔雀石綠等禁用藥物及有毒有害化學物質行為和使用限用藥物未遵守休藥期制度售賣產品的行為。加強水產品藥物殘留監測,嚴格產地準出管理。
5、農業“三品”專項整治。完善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的申報認證管理,加強產品產地的現場檢查。加強對獲證企業的生產監管,嚴厲查處非標生產行為。加強抽查監測,依法查處不合格產品和生產企業。嚴厲打擊偽造、冒用、超范圍使用標志等違法違規行為。
責任單位:市農業局和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公安局
進度安排:2009年底前部署自查工作,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2010年總結專項整治工作經驗,引導農資等農業投入品經營企業完善進貨查驗、進銷臺帳等質量保證和安全管理制度。指導規模種植(養殖)場、基地、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生產企業,完善種養殖生產檔案,建立和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三)食品生產加工環節整頓
嚴格食品生產許可制度,取締無生產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的非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督促企業嚴格執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采購查驗制度和出廠檢驗記錄制度。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加強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建立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查處企業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對食品安全風險較高、投訴舉報較多的食品企業進行整頓,重點整頓小企業、小作坊。
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和市工商局、市衛生局、市公安局、市經貿委
進度安排:2009年做好以下三項工作:一是規范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使用食品添加劑行為,督促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建立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建立食品添加劑進貨查驗記錄、食品添加劑入庫及領用臺帳、食品添加劑使用臺賬和添加劑專用計量器具臺帳,對食品添加劑實行專庫(柜)存放、專人保管、專冊登記、專人添加和準確計量。二是督促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依法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把好進貨關和出貨關,管好生產加工過程。三是堅決取締無證生產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
2010年做好以下三項工作:一是加強對小企業、小作坊的監管;二是對部分重點食品進行監測;三是建立監管的長效機制,督促企業建立健全食品生產企業原料進廠把關、產品出廠檢驗制度,完善記錄制度,規范食品召回制度。
(四)食品進出口環節整頓
全面清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和獲得衛生注冊登記資格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嚴厲打擊食品非法進出口行為和逃避檢驗檢疫行為。著眼于進出口食品安全的長遠發展,創新監管機制,提高進出口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責任單位:宜春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和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進度安排:2009年對重點食品、農產品進行監測,嚴厲打擊逃避檢驗檢疫行為,對逃避檢驗檢疫的進出口企業一律納入不良記錄。進一步完善進出口食品、農產品企業不良記錄制度,加強對進出口食品中食品添加劑和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的檢驗檢疫監管。
(五)食品流通環節整頓
1、嚴格食品流通許可制度,嚴把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關。全面清理和規范食品經營主體資格,嚴肅查處無證、無照經營和超范圍經營食品的行為,嚴厲打擊銷售過期變質、假冒偽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擾亂食品市場秩序的行為,重點整頓售假問題突出的市場,重點檢查消費者舉報多的食品。
2、加大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力度,繼續完善并落實進貨查驗、索票索證、購銷臺賬、協議準入、不合格食品退市和質量承諾制度,確保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安全可追溯。
3、加強農村食品市場秩序的整治與規范,以農村市場和食雜店為重點,加大對農村和城鄉結合部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批發企業和小食雜店、小商販等的監管力度,切實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農村市場。
4、繼續強化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測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測工作制度和程序,加大監測力度。
5、完善食品流通環節監管機制、食品經營者自律機制和社會監督機制。
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和市衛生局、市服務業發展辦公室、市質監局、市公安局
進度安排:2009年完成食品經營者落實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開展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安全抽樣檢驗,建立銷售者主動退市和工商部門責令退市相結合的監管機制。在農村集貿市場推廣“一戶多檔”、“實名登記”、“證明登記”、“標牌公示”等四項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示范點。2010年完善食品市場主體準入、食品市場質量準入、食品市場監管和巡查、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和退市、食品市場分類監管、食品安全預警和防范等六項制度。
(六)餐飲消費環節整頓
嚴格餐飲服務許可制度,查處餐飲單位使用劣質食用油的行為。查處餐飲單位采購、使用未經檢驗檢疫的畜禽及其制品等行為。加大對餐飲單位熟食鹵味、盒飯、冷菜等高風險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重點整頓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農家樂旅游點、小型餐飲單位。繼續開展餐飲消費環節專項整治和專項檢查,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購索證索票、進貨驗收和原料進貨溯源制度。
責任單位:市衛生局和市教育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公安局
進度安排:2009年9月20日前,餐飲服務監管部門要制定《餐飲消費環節重點監督檢查及抽檢工作計劃》,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全市學校、幼兒園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專項檢查及抽檢工作。到2010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清理、修訂餐飲消費環節相關食品監督管理規范辦法等工作,進一步規范餐飲服務的許可行為,提高餐飲服務的準入門檻。
(七)畜禽屠宰環節整頓
1、加強對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的監管,建立和完善肉品品質檢驗制度,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肉品檢驗規程進行生產、檢驗 。建立健全屠宰和檢疫檢驗證章標志管理和肉品生產、銷售環節的索證索票制度,督促市場經營者依法索證驗章,實現肉品質量安全可追溯管理,確保合格的肉品上市流通。
2、強化生豬(牛、羊)產地和屠宰檢疫,嚴防未經檢疫(驗)或檢疫(驗)不合格畜禽產品流入市場。嚴禁調動無耳標的生豬,嚴禁屠宰銷售未經檢疫的生豬(牛、羊)。
3、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和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不法行為,重點對城鄉結合部的私宰窩點及其他屢禁不止的區域進行清理整頓,嚴禁小型屠宰場(點)屠宰的豬肉產品跨區域銷售。
4、加強對賓館、飯店及集體食堂單位肉品原料的監管,依法查處采購和使用未經檢驗檢疫和非法屠宰的肉品行為。
5、建立生豬屠宰長效監管機制,實行集中執法和日常性檢查相結合,確保工作的連續性和有效性。
責任單位:市服務業發展辦公室和市農業局、市質監局、市工商局、市衛生局、市公安局
進度安排:2009年完成畜禽生產、屠宰、加工、流通和餐飲各環節索證索票等重點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制度建設工作。2010年建立和完善肉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體系。
(八)保健食品整頓
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秩序,大力查處保健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發現并基本解決保健食品監管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初步構建質量安全、秩序良好、規范可控、發展持續的保健食品市場。
1、繼續深入開展保健食品違法添加藥物專項檢查工作,把打擊在保健食品中違法添加非申報成分、擅自改變審批配方和工藝的整頓工作作為日常監管檢查的重點。
2、嚴格審查保健食品的注冊和廣告審批,并依法對注冊的保健食品進行全面清理。
3、開展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內容專項檢查,根據保健食品的審批內容,對市場上銷售的保健食品標簽標識的規范標注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夸大宣傳保健食品功能、違法宣傳廣告等行為進行整治。
4、嚴查以公益講座、健康診療、學術交流、會展等形式變相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行為。
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市衛生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公安局
進度安排: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對注冊的保健食品進行全面清理的準備工作。2010年10月31日前,對全市保健食品市場進行整頓,全面清理注冊的保健產品,完成清理整頓各項任務。
三、整頓措施
(一)落實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強化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把企業的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到位,將責任延伸到生產經營第一線,落實到生產經營過程的各個環節,做到重心下移、關口前移。要督促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原料查驗、索證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完善臺帳管理制度;提高檢驗檢測能力,落實食品檢驗合格出廠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完善相關政策措施,采取行政、認證等多種措施,鼓勵和引導食品企業積極采用良好生產規范(GMP)、良好衛生規范(GHP)、良好農業規范(GAP)和危害分析控制點技術(HACCP)等先進食品安全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加強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能力建設。各食品監管部門要有針對性地加大食品特別是高風險食品的抽驗力度,增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可預見性和主動性。要規范食品安全檢驗檢測結果發布,完善檢驗檢測手段,重點提高對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質鑒定排查、風險監測、風險預警、風險評估和技術仲裁的能力。建立覆蓋市、縣(市、區)并逐步延伸到農村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監測體系,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數據的收集、報送和管理。要加強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整合檢驗檢測資源。進一步明確檢測職責,著力構建市級為骨干、縣級為基礎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合理配置檢驗檢測資源,推進檢驗檢測資源和信息共享,避免重復檢驗檢測。
(三)加強食品安全監管。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的要求,加快理順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在現有監管模式的基礎上,強化綜合監督,完善協調運行機制,著力解決分段監管中的空隙和漏洞。從制定規則、監督實施、績效評價、責任追究四方面進一步強化措施,豐富綜合監督的內容,創新綜合監督的手段和方式,完善綜合監督的機制,加強食品安全各環節執法銜接。規范食品生產經營準入條件,提高準入門檻。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各項監管制度,加大對重點食品、重點環節和重點地域的監督檢查力度,對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責令企業召回。改進監督抽驗手段,采取明察暗訪、突擊檢查、追蹤溯源、排查舉報線索等方式,及時發現和查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
(四)強化食品安全行政執法。嚴格執法程序,規范執法行為,加強評議考核,落實食品安全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著力糾正執法監管中的不作為、不到位和亂作為問題。加強執法隊伍思想、業務和作風建設,提高執法隊伍素質和依法行政水平。強化應急,落實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制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及時查處食品安全重大案件,嚴懲違法犯罪分子。
(五)建立完善食品企業誠信體系。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為準繩、社會道德為基礎、企業自律為重點、社會監督為約束、誠信效果可評價、誠信獎懲有制度的食品企業誠信體系,及時公布食品企業守法信息,建立健全網上公示“黑名單”制度。食品行業協會要加強行業自律,引導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生產經營,推動行業誠信建設。要按照國家、省食品生產企業誠信體系建設指導意見和誠信體系評價標準,選擇若干企業開展誠信體系建設試點,及時總結推廣試點經驗,完善相關規范和標準。建立健全食品企業誠信不良記錄收集、管理、通報制度和行業退出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對本地食品安全整頓工作負總責,要將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列入當前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加大經費投入,統籌調配力量,落實整頓工作任務和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安排,結合實際,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啟動整頓工作,確保明年底前完成各項整頓任務。
(二)明確職責分工。市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督促和指導縣(市、區)相關部門開展工作。農業部門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質量安全監管。質監部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監管。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負責進出口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工商部門負責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安全監管。衛生部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監管。服務業發展辦公室負責畜禽屠宰環節整頓。經貿部門負責推進食品生產企業誠信體系建設。發展改革、財政部門負責加強食品安全監測能力建設。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對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綜合協調,形成整頓工作合力。
(三)加強宣傳發動。要大力開展誠信教育和行業自律宣傳,提高食品企業依法生產、經營和自覺保證食品質量的意識。加強社會監督,鼓勵群眾積極參與食品安全工作,提高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和自我維權意識。各地、各部門要通過新聞媒體宣傳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整頓的重大意義,及時反映本地、本部門開展整頓的措施、進展和成效。同時,整頓工作要注意策略和方法,正確把握輿論導向,增強消費者信心。
(四)加強督查評估。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工作目標和任務,逐級開展檢查和評估。對整頓工作扎實、效果明顯的地方,要給予鼓勵;對食品安全問題突出且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地方,要通報批評、督促整改;對由于工作不實,責任落實不到位,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嚴重后果的,要追究有關地方、部門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市人民政府將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對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進行督查。
(五)加強信息報送。各縣(市、區)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和市直有關監管部門要確定專人負責信息報送,編發工作簡報,統計上報有關數據。從2009年9月起,各縣(市、區)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和市直有關監管部門每月20日前向市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上報一次整頓工作動態信息;2009年12月20日前上報年度整頓工作總結;2010年12月20日前上報整頓工作全面總結;整頓期間的重要工作進展、成效等隨時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