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中國酒類的生產經營管理概況

   2022-11-29 食品伙伴網馮宜劍292
核心提示:中國是酒的生產、消費大國。我國為保障消費者的身體健康,也為促進酒類產業的健康發展,在酒的生產加工、經營等方面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監管體系。下面食品伙伴網將為大家簡要介紹一下中國對酒類的生產經營管理。……(世界食品網-m.cctv1204.com)
中國是酒的生產、消費大國。我國為保障消費者的身體健康,也為促進酒類產業的健康發展,在酒的生產加工、經營等方面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監管體系。下面食品伙伴網將為大家簡要介紹一下中國對酒類的生產經營管理。
 
  01酒類的監管部門和行業組織
 
  在中國,國家層面對酒類的監管遵循一般食品的管理模式。2018年國家機構改革之后,酒類監管實現了從分段監管到統一監管模式的轉變,國家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商務部的部分職責等進行整合,組建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酒類的生產經營等進行集中化管理。
 
  目前,我國對酒類的監管采取國家宏觀調控與行業自律相結合的方式。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等負責酒類產品的宏觀指引,市場監管總局負責酒類產品的具體監管等工作;而中國酒業協會等行業組織,也會主動承擔行業自律、協調、監督等職能。食品伙伴網就國家層面監管酒類的部門職責分工進行了梳理,詳見下表。
 
  表 1 國家層面監管酒類的部門職責分工情況
 

 
 
  02 酒類的生產、流通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
 
  在我國酒類相關法律法規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食品召回管理辦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酒類相關的標準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從原料、包裝、檢驗等多維度進行了嚴格的規定。
 
  2.1 酒類的生產管理
 
  (1)生產資質要求
 
  在我國,生產酒類需要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明確規定了辦理生產許可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企業應向其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進行申請,具體申請類別應符合 《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的要求。
 
  為規范酒類產品的生產范圍,國家出臺了一系列酒的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包括《白酒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2006版)》《葡萄酒及果酒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2004 版)》《啤酒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2004 版)》等。各細則明確了相應酒類的生產流程、關鍵控制環節等方面。此外,各類酒產品的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均為 5 年,企業應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 30 個工作日前申請生產許可延續。
 
  (2)產品標準及衛生規范
 
  在我國,酒類生產必須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包括產品標準、通用基礎標準、檢驗檢測標準以及專項衛生規范類標準等。
 
  表 2 酒類相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對于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地方特色酒,地方監管部門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除了強制性的食品安全標準,我國還有推薦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等,這些標準對酒類產品的質量要求等作出了規定。
 
  2.2 酒類的經營管理
 
  國家對于酒類的經營管理,近些年發生了很大的變化。2016年11月,《商務部關于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廢止了《酒類流通管理辦法》;2018年2月,商務部發布的《關于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公告》廢止了《商務部關于做好酒類流通備案登記工作的通知》《商務部關于實施酒類流通隨附單制度的通知》《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做好酒類流通管理工作的通知》。自此,國家層面結束了對酒類經營的特殊管理,開始遵循一般食品的經營管理模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在 2021年進行了第二次修正,明確規定對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企業,取消食品經營許可,改為備案管理。目前,各地區酒類(成品酒)經營企業不用再辦理經營許可,只需在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進行食品經營備案即可進行預包裝酒類的經營。但需要注意,各地方監管存在差異性,目前有部分城市對酒類經營有特殊要求。例如,上海地區銷售酒類(成品酒)的企業需先辦理食品經營備案,然后申請《酒類商品批發許可證》《酒類商品零售許可證》。
 
  除預包裝的酒(成品酒)外,還有一類是散裝酒。目前銷售散裝酒需取得食 品經營許可證。此外,《食品經營許可審查通則(試行)》規定餐飲服務中提供自釀酒的經營者需在申請許可前應當先行取得具有資質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對成品安全性的檢驗合格報告。并在餐飲服務中自釀酒不得使用壓力容器,自釀酒只限于在本門店銷售。
 
  對于網絡銷售酒類產品,需遵守網絡經營相關管理規定。《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2021年修正版)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通過自建網站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從事酒類產品銷售的實行網絡食品交易備案。
 
  2.3 酒類的進口管理
 
  國家對進口酒的管理也是非常嚴格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條規定,進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應當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進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應當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照進出口商品檢驗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檢驗合格。《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規定海關應依照進出口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向中國出口申報的企業實施合格評定。經海關合格評定合格的食品,準予進口,進入市場流通銷售。
 
  小 結
 
  在中國,國家對酒類遵循一般食品的管理模式。酒類的生產經營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企業生產前需取得生產許可證;除上海地區外的經營企業只需完成食品經營備案即可經營,上海地區的經營企業除完成食品經營備案外,還需取得上海地區的經營許可證。食品伙伴網將持續關注酒類相關的標準法規動態,并及時更新。



日期:2022-11-29
 
行業: 酒業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評論 0
 
更多>同類資訊
推薦圖文
推薦資訊
點擊排行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