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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檢驗檢疫局出口食用動物飼用飼料生產企業分類管理規定(試行)

   2010-08-04 691
核心提示:  本法規已被重新修訂并發布,詳情請見:關于印發《福建檢驗檢疫局出口食用動物飼用飼料生產企業檢驗檢疫分類管理規定》的通知

  本法規已被重新修訂并發布,詳情請見:關于印發《福建檢驗檢疫局出口食用動物飼用飼料生產企業檢驗檢疫分類管理規定》的通知(閩檢動〔2010〕222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鼓勵企業提高管理水平和產品質量,督促企業自律,進一步提高出口食用動物飼用飼料檢驗檢疫監管效率,依據《出口食用動物飼用飼料檢驗檢疫管理辦法》(原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令第5號),結合福建省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福建檢驗檢疫局(以下簡稱福建局)轄區登記備案的出口食用動物飼用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以下簡稱飼料企業)的分類管理工作。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的分類管理是指,按照科學、有效、經濟的原則,根據飼料企業的管理水平、檢測能力、產品特點及質量穩定性、風險因素及風險程度、良好或不良歷史記錄等情況,對其進行評審。根據評審結果和評分高低,將飼料企業分為四種不同類別,對不同類別的飼料企業實行動態分類管理,施行相應的檢驗檢疫監督管理模式。

  第四條  福建局動植物監管處(以下簡稱動植處)統一管理轄區飼料企業的分類管理工作。負責對分支機構開展分類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負責組織有關人員對列入一、二類企業的評審。

  各分支機構負責所轄地區飼料企業分類管理的申請受理、一類和二類飼料企業的初審和推薦上報、三類和四類飼料企業的審查批準及上報備案,以及對飼料企業的日常檢驗檢疫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  分類管理的類別由飼料企業自愿申請,檢驗檢疫機構依據有關規定組織評審和確定。

  第二章  分類管理條件

  第六條  分類的基本要求(《出口食用動物飼用飼料登記備案生產企業分類考核評分表》見附件1):

 ?。ㄒ唬┮活惼髽I的基本要求(考核評分95分以上)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無摻使假、商業欺詐、環境污染、有責任的勞動合同糾紛等不良記錄;

  2.具有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經過HACCP體系認證或等效的體系認證,或按照HACCP原理建立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經過官方驗證,并有效運行;

  3.產品安全衛生質量穩定,CIQ產品抽檢合格率100%,過去3年內未發生安全衛生質量責任事故、未發生因產品質量引起的貿易糾紛或退貨、索賠等;

  4.建立原輔料合格供方評價和驗收制度,并有效運行;

  5.具備較強的實驗室檢測能力,能夠開展微生物、農獸藥殘留、重金屬等安全衛生項目的檢測;

  6.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檢測能力,相關記錄齊全;

  7.追溯、召回、應急處置體系健全,運行有效;

  8.獲得檢驗檢疫機構登記備案資格1年以上。

  在同等條件下,獲得國家免檢、中國名牌、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優先。

  (二)二類企業的基本要求(考核評分85-94分)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無摻使假、商業欺詐、環境污染、有責任的勞動合同糾紛等不良記錄;

  2.按照HACCP原理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并有效運行;

  3.產品安全衛生質量穩定,過去2年內未發生安全衛生質量責任事故、未發生因產品質量引起的貿易糾紛或退貨、索賠等;

  4.建立原輔料合格供方評價和驗收制度,并有效運行;

  5.具備一定的實驗室檢測能力,能夠開展品質等常規項目檢驗;與有資質的實驗室簽訂協議,對產品定期開展安全衛生項目監測;

  6.追溯、召回、應急處置體系健全,運行有效;

  7.獲得檢驗檢疫機構登記備案資格1年以上。

 ?。ㄈ┤惼髽I的基本要求(考核評分75-84分)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無摻使假、商業欺詐、環境污染、有責任的勞動合同糾紛等不良記錄;

  2.具有健全的管理體系并有效運行;

  3.產品質量基本穩定,產品檢驗有不合格記錄,但能及時分析原因并加以整改的;

  4.具備一定的實驗室檢測能力,能夠開展品質等常規項目檢驗;與有資質的實驗室簽訂協議,對產品定期開展安全衛生項目監測;

  5.獲得檢驗檢疫機構登記備案資格1年以上。

  第七條  經評審不具備三類條件的企業及未申請分類管理的企業均定為四類。

  第三章  申  請

  第八條  飼料企業應于每年11月1日前向分支機構提出分類管理申請,并提交如下材料:

 ?。ㄒ唬冻隹谑秤脛游镲曈蔑暳系怯泜浒干a企業分類管理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一式兩份(見附件2);

 ?。ǘ┵|量管理體系文件及獲得認證的證明;

 ?。ㄈ┻^去3年的產品質量報告,包括自檢自控項目、批次合格率、主要不合格項目、原因及采取的糾正措施;

 ?。ㄋ模┰o料的檢驗證明、飼料成分目錄,企業負責人、技術人員名單及專業資質的相關證明材料;

  (五)加工生產平面圖和流程圖;

 ?。┢渌枰蜃栽柑峁┑牟牧?。

  第四章  評審和審批

  第九條  分支機構應于每年12月1日前完成初審和上報工作。

  第十條  分支機構受理企業分類管理申請后,應確定評審組長,由2人以上且具有相關專業資質的人員組成評審組,評審組長應按要求完成對《申請書》和有關資料的審查。

  經審查不合格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要求申請企業補充材料或將材料退回,逾期視為自動撤回申請處理;經審查合格的,原則上應及時制定評審計劃,按時進行現場評審。若經審查認為企業的自我評分客觀可信,日常檢驗檢疫監管資料足夠成為企業確定類別的資信,可以不進行現場評審。

  審查及評審工作結束后,對推薦一、二類的企業,分支機構應在評審工作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將有關資料報動植處。對確定列入三、四類的企業,應及時報動植處備案。

  第十一條  動植處對推薦一、二類企業的有關資料進行完整性審查。經審查合格的,確定審核組長,由2人以上且具資質的人員組成審核組。審核組長對推薦材料進行全面審核,制定審核計劃,在5個工作日內通知相關分支機構,確定現場審核時間;經審核不合格的,應要求企業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修改或補齊有關材料,逾期視為自動撤回申請處理。

  第十二條  現場審核時,應在見面會上將審核目的、依據、范圍和要求告知企業,并采取提問、查閱記錄、現場檢查、抽樣驗證等多種方式進行審核和做好記錄。

  第十三條  現場審核工作結束后,審核組應當場將審核結果告知企業,并經企業責任人簽字確認。對需要整改的企業,審核組須提出書面的整改要求,明確整改的時限(一般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并將整改情況報告受理申請的分支機構。

  第十四條  審核結果分為一次性審核通過、跟蹤審核通過、確定為其他類別等三種。審核工作結束后,審核組長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報告;對需跟蹤審核的企業,在整改時限結束時,由審核組長或其授權的分支機構及人員完成跟蹤審核,跟蹤審核材料由審核組長簽字確認,隨審核報告一同提交動植處。

  第十五條  動植處對審核組長提交的《出口食用動物飼用飼料登記備案生產企業分類管理審批流程表(一、二類)》(見附件3)、審核報告和整改、跟蹤材料等進行審查。確認符合一、二類管理條件的,報分管局長審批。確認不符合一、二類管理條件的,將確定的類別直接通知分支機構執行。

  第十六條  分類管理集中審核工作結束后,對確定為一、二、三、四類管理的飼料企業,動植處以文件和網上形式進行公布。

  第五章  類別轉換

  第十七條  檢驗檢疫機構對飼料企業實行動態分類管理。分支機構組織對轄區一類至四類企業的年度評估、調整(結合年度審核一并進行),時間為當年12月1日至翌年1月31日。對于特殊情況的,應及時予以調整。

  一、二類企業的降級應報省局批準(需附有關情況說明),三類企業降級報動植處備案。實施降級管理的企業,6個月之后方可申請恢復原分類管理類別。分類管理類別的升級,一般只能逐級上升,不得越級。申請類別升級的,企業應當重新提出申請。

  第六章   檢驗檢疫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 根據飼料企業的不同分類類別以及檢驗檢疫的相關規定,結合日常監督管理及產品的風險評估等情況,對飼料企業一般按以下規定實施檢驗檢疫:

 ?。ㄒ唬┮活惼髽I

  1.憑企業的廠檢合格證明作為評定其產品質量的主要依據,其相關產品列入CIQ年度殘留監控計劃;

  2.CIQ日常監管每年1次。

  (二)二類企業

  1.憑企業廠檢合格證明,以及產品安全衛生項目的檢測報告(送有資質的實驗室檢測,每年至少2次以上,檢測結果報告單須送分支機構備案)作為評定其產品質量的主要依據,其相關產品列入CIQ年度殘留監控計劃;

  2.CIQ日常監管每半年1次。

  (三)三類企業

  1.憑企業廠檢合格證明,以及產品安全衛生項目的檢測報告(送有資質的實驗室檢測,每季度至少1次,檢測結果報告單須送分支機構備案)作為評定其產品質量的主要依據,必要時CIQ可不定期抽檢;

  2.CIQ日常監管每季度1次;

  3.對審查、備案復查、產品檢驗不合格內容,發整改通知書,限期改正。

 ?。ㄋ模┧念惼髽I

  1.企業對其產品質量涉及安全衛生項目的按照生產批次進行檢測(須送有資質的實驗室,檢測結果報告單須送分支機構備案),必要時CIQ可不定期抽檢;

  2.生產期間,CIQ日常監管每月1次,必要時可隨時復查;

  其中,安全衛生項目被檢出不合格的,其后連續3批實施CIQ檢驗檢疫,連續3批次檢驗合格的,可恢復到實行批批檢驗前的檢驗檢疫監管方式。

  第十九條  分支機構依據有關規定對飼料企業實施日常監督管理,尤其應加強對三、四類企業生產過程的監督管理。監管過程應填寫《出口食用動物飼用飼料登記備案生產企業檢驗檢疫監管記錄》(見附件4)。對監管中發現的一般問題應當場口頭通知企業立即糾正;如問題較為嚴重,應限期整改,并及時進行跟蹤。

  第二十條  分支機構應建立健全企業檔案,檢驗檢疫和監管工作中形成的記錄及有關資料將作為判定類別的依據之一。企業檔案至少應包括:檢測能力狀況、原料監控情況、企業管理情況、產品質量匯總分析、監管記錄、年審記錄、不合格情況記錄等。

  第二十一條  實施分類管理的飼料企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分支機構可按權限隨時將其直接或上報降類和/或實施其他行政處罰,降類幅度可視企業嚴重違反相關法規的程度決定:

  (一)企業弄虛作假,出現失信行為的;

 ?。ǘ┵|量管理體系運轉失效,企業質量保證能力存在隱患的;

 ?。ㄈ┰谌粘1O管中發現同一個不符合項屢次出現,企業對不符合項沒有進行有效糾正的;

  (四)檢驗檢疫機構抽查檢驗連續出現不合格批次的;

 ?。ㄎ澹┊a品使用過程中,因生產企業質量責任,發生退貨、索賠或重大質量事故的;

 ?。┢渌赡車乐赜绊懫髽I產品安全衛生質量的因素;

  (七)受到相關風險預警通報、通告或公告的;

 ?。ò耍┯衅渌`反法律、法規及檢驗檢疫規定行為的。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規定由省局動植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自2008年7月1日起實施。



 
地區: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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