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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州和縣(市)食品藥品工商質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州府發〔2014〕14 號)

   2014-04-10 533
核心提示:各縣、市人民政府,義龍新區管委會,州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縣食品藥品工商質監管理體制
各縣、市人民政府,義龍新區管委會,州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縣食品藥品工商質監管理體制的意見》(黔府發〔2013〕29號)、《省編委辦公室關于做好省以下工商質監管理機構移交市、縣政府分級管理的通知》(省編辦字〔2013〕182號)精神,結合我州實際,現就全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和工商、質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省委十一屆四次全會精神,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改革完善食品藥品、工商、質監管理體制,合理整合監管職能和機構,按照精簡、統一、效能原則,優化資源配置,減少監管環節,完善監管體制,嚴格市場監管。通過改革,進一步提高我州食品藥品監管、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和服務保障水平。
 
  按照權責一致的要求,整合食品藥品監管職能、機構、隊伍和技術資源,理順部門職責關系,強化和落實屬地監管責任,著力解決職責交叉和監管空白并存的矛盾。合理布局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資源,推動工作重心下移,重點加強縣(市)、鄉(鎮、街道)監管能力建設,構建上下貫通、相互銜接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系。各級工商、質監部門按照盤活資源、挖掘潛力的要求,合理調整機構編制和充實人員力量,促進資源統籌利用,統籌推進各項改革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二、改革的主要任務
 
  (一)改革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
 
  1.整合監管職能和機構。
 
  為減少監管環節,保證上下協調聯動,防范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參照省政府整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職能和機構的模式,州級將州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職責和工商、質監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責整合劃入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縣級將縣(市)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食品藥品監管職責、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職責和工商、質監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責進行整合,單獨設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列入政府工作部門;義龍新區設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列入管委會工作機構,全面負責轄區內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領導班子由同級地方黨委管理,主要負責人的任免須事先征求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意見,業務上接受上級主管部門指導。
 
  全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要對食品藥品實行集中統一監管,同時承擔本級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1)劃入有關部門承擔的職責:
 
  劃入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承擔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職責;工商部門承擔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質監部門承擔的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化妝品生產行政許可、強制檢驗、醫療器械強制性認證的職責;衛生部門承擔的組織實施藥品法典、確定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和制定檢驗規范的職責。
 
  (2)與其他部門的職責分工:
 
  與工商部門的職責分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內容審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活動的監督檢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其批準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進行檢查,對于違法廣告,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通報并提出處理建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作出處理,兩部門建立健全協調配合機制。
 
  與質監部門的職責分工。質監部門負責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的監督管理。質監部門發現食品相關產品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應及時通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立即在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采取措施加以處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食品安全問題可能是由食品相關產品造成的,應及時通報質量監督部門,質量監督部門應當立即在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采取措施加以處理。
 
  與衛生部門的職責分工。衛生部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食品安全標準制定。衛生部門會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向衛生部門提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建議。衛生部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并及時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于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立即采取措施。需要制定、修訂相關食品安全標準的,衛生部門應當盡快制定、修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衛生部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與商務部門的職責分工。商務部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藥品流通的監督管理,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商務部門負責擬訂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并承擔酒類食品流通環節安全監督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酒類食品生產、消費環節的安全監督管理。適時將酒類食品流通環節安全監管職責,從商務調整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與農業部門的職責分工。農業部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和職責范圍內的農藥、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產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督管理。農業部門負責畜禽屠宰環節和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兩部門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與公安部門的職責分工。公安部門負責組織指導食品藥品犯罪案件偵查工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與公安部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食品藥品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鑒定、認定等協助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整合監管隊伍和技術資源。
 
  將原依照省衛生廳等8部門《關于做好省以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移交市、縣政府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黔衛發〔2010〕45號)劃到衛生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人員和編制,劃入州、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同時,按照黔府發〔2013〕29號和省編辦字〔2013〕182號的有關要求,結合工商、質監部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調整的實際,為確保有足夠力量和資源有效履行職責,州級從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州質量技術監督局、州衛生局分別劃轉從事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編制及人員到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其中: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劃行政編制4名,公務員3人;州質量技術監督局劃行政編制4名,公務員2人;州衛生局劃行政編制2名)。縣級在保障衛生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正常開展的前提下,合理確定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的編制及人員,并結合職責調整的實際,從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質量技術監督局劃轉相應的編制及人員,具體劃轉數量由縣(市)人民政府根據工作需要確定。義龍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從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頂效開發區分局和州質量技術監督局頂效開發區分局連人帶編分別劃轉從事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1名相關人員,其余編制從義龍新區事業編制總量內調劑解決,具體數量由義龍新區確定。
 
  整合州、縣(市)食品藥品安全檢驗檢測機構、人員、裝備及相關經費,建立健全綜合性的檢驗檢測機構,交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管理。州級將州食品藥品檢驗所更名為州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劃入州質量技術檢測所承擔的食品安全檢測職責。州質量技術監督檢測所從事食品安全檢測工作的4名人員連人帶編劃轉到州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另從州直事業編制總量中調劑3名事業編制到州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縣級設立縣(市)、義龍新區食品藥品檢驗所,副科級事業單位,隸屬縣(市)、義龍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管理。具體承擔縣(市)、義龍新區食品、藥品、化妝品檢驗等相關職責。縣(市)人員編制從下劃的工商、質監事業編制和縣級事業編制總額內調劑解決,義龍新區從新區事業編制總量內調劑解決,具體數量由縣(市)、義龍新區根據工作需要確定。
 
  3.加強監管能力建設。
 
  在整合食品藥品、工商、質監部門的基礎上,建立健全食品藥品監管執法機構。吸納更多專業技術人員從事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根據食品藥品監管執法工作需要,加強監管執法人員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素質,規范執法行為,提高監管水平。增加食品藥品監管投入,改善監管執法條件,健全風險監測、檢驗檢測和產品追溯等技術支撐體系,提升科學監管水平。食品藥品監管經費納入各級財政全額預算。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稽查局從州直事業編制總量中調劑增加4名事業編制;縣(市)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稽查大隊更名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稽查大隊,并調整由新組建的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管理,人員編制調整由縣(市)根據工作需要確定。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稽查局參公事宜,由州人社部門按程序申報,縣(市)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稽查大隊參公事宜,由縣(市)人社部門按程序申報,確保食品藥品監管執法工作的正常開展。
 
  4.健全基層管理體系。
 
  各縣(市)、義龍新區按片區設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分局,為縣(市)、義龍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科級派出機構。人員編制從下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基層分局行政編制和縣(市)行政編制、義龍新區事業編制總量內調劑,各分局分片區負責所轄鄉鎮(街道)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縣(市)、義龍新區要充實基層監管力量,配備必要的技術裝備,填補基層監管執法空白,確保食品藥品監管能力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在監管資源整合中得到加強。采取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或設立公益性崗位等辦法,在農村行政村和城鎮社區設置食品藥品監管協管員,承擔協助執法、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宣傳引導等職責。要進一步加強基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和隊伍建設。推進食品藥品監管工作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快形成食品藥品監管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工作體系。
 
  (二)調整工商質監行政管理體制。
 
  根據黔府發〔2013〕29號、省編辦字〔2013〕182號精神,按照省級以下垂直管理的工商、質監部門調整為州、縣(市)人民政府分級管理的要求,州、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調整為州、縣(市)政府工作部門,業務上接受上級工商、質監部門指導,領導班子由同級地方黨委管理,主要負責人的任免須事先征求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意見。州、縣(市)工商、質監部門及其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管理,行政、事業編制分別納入同級編制總額。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頂效開發區分局和州質量技術監督局頂效開發區分局分別更名為頂效經濟開發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調整為義龍新區管委會的工作機構,其所屬機構的管理體制相應進行調整。
 
  為優化質監檢驗檢測技術機構的資源配置,避免重復建設,統籌規劃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區域,全州只設置一家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即保留州特種設備檢驗所,縣(市)、義龍新區不再設置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州特種設備檢驗所承擔全州特種設備的法定檢驗檢測任務,根據工作需要所需增加的編制在全州事業編制總額內調劑解決,所需專業技術檢測人員可在全州范圍內招聘或通過引進高層次人才等辦法進行補充。
 
  體制調整后,縣(市)政府、義龍新區管委會要進一步加強對工商、質監部門人、財、物等方面的投入和保障,要保持工商、質監隊伍和人員相對穩定,保證其相對獨立地依法履行職責,確保其有足夠力量和資源有效履行市場監管職責。各級工商、質監部門要有針對性地做好劃轉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干部職工隊伍穩定,確保體制調整平穩進行。要妥善解決因工作需要交流干部回原籍或配偶所在地工作的問題。
 
  2014年3月底以前完成州級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工作,5月底前完成各縣(市)、義龍新區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工作和州、縣(市)、義龍新區工商、質監部門及其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員、資產、債務、非稅收入和財務經費的劃轉工作。涉及機構編制劃轉及部門“三定”方案由機構編制部門會同食品藥品、工商、質監部門辦理;人員劃轉由組織、人社部門會同食品藥品、工商、質監部門按有關規定辦理;資產、債務、非稅收入和財務經費劃轉由財政部門會同食品藥品、工商、質監部門辦理。
 
  三、明確監管責任
 
  (一)各級政府負總責。
 
  各縣(市)政府、義龍新區管委會要切實履行對本地區市場監管和食品藥品安全負總責的要求,在州政府的統一組織領導下,切實抓好本地區市場監管和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統籌做好生豬定點屠宰監督管理職責調整工作,確保職能、機構、隊伍、裝備等及時劃轉到位,配套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各項工作有序銜接。
 
  (二)監管部門履職盡責。
 
  建立和完善本地區市場監管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制度,建立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制,強化監管執法檢查,加強食品藥品安全風險預警,嚴密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農業部門要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加強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和有關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強化源頭治理。衛生部門要加強食品安全標準、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商務部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和促進餐飲服務、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及政策,在酒類銷售許可職責調整前,做好酒類食品流通環節安全監督管理。食品安全委員會要切實履行監督、指導、協調職能,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完善政府、企業、社會齊抓共管的綜合監管措施。
 
  (三)相關部門各負其責。
 
  州級和縣(市)、義龍新區與食品安全工作有關的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認真做好相關工作,形成與監管部門密切協作的聯動機制。質監部門要加強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的監督管理。城管部門要做好食品攤販等監管執法工作。公安機關要加大對食品藥品犯罪案件的偵辦力度,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嚴厲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活動。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建立健全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主體責任的長效機制。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領導,扎實推進。全州食品藥品、工商、質監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在州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分級推進,州級和各縣(市)、義龍新區要成立食品藥品工商質監管理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主要領導親自負責,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扎實穩步推進改革。
 
  (二)協調配合,平穩過渡。改革過渡期間,食品安全各環節的監管責任和藥品監管責任仍由原系統承擔,并按既定部署做好相關工作。工商、質監管理體制調整后,要妥善處理人員的工資、津補貼等待遇問題。各有關部門要顧全大局,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做好人、財、物劃轉工作,確保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確保各項工作上下貫通、運轉順暢,確保食品藥品和工商、質監等部門工作平穩過渡、改革有序推進。
 
  (三)嚴肅紀律,加強督導。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有關編制、人事、財經紀律,嚴禁在體制改革過程中超編進人、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突擊提拔干部,嚴防國有資產流失。對違反規定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機構編制、組織、人社、財政、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商、質監等部門要及時掌握和研究解決體制改革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協調指導、督促檢查,加大支持力度,為改革創造良好條件。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7日


 
地區: 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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