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樟樹市、省直管試點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今年上半年,為積極落實省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省人民政府關于我省中小學校餐飲安全情況工作報告的有關工作,全省開展了2014年中小學校食堂餐飲安全“護校行動”,并于5月底組織對全省中小學食堂及周邊餐飲單位進行飛行檢查。飛行檢查中共發現526個違規違法行為,下達責任整改通知書94份,行政警告處罰75份,立案45件,關閉3家餐飲單位,吊銷1個學校食堂餐飲許可證,罰款金額共計17.09萬元。通過一系列有力舉措,全省中小學食堂及周邊餐飲單位持證率顯著提高,食品安全各項管理制度進一步健全,餐飲安全水平有了較大提升。但仍有部分學校存在臺賬管理不規范、布局流程不合理、設施設備欠缺、從業人員管理不嚴格等問題。為防控中小學校餐飲安全風險,確保廣大師生飲食安全,現就進一步加大中小學校餐飲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力度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督促學校食堂加快整改步伐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對飛行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的落實整改情況進行全面核查,未結案的盡快結案,未落實整改要求的督促其盡快整改到位,利用暑期進行結構布局改造的盡快對其審核把關。確保秋季開學前,飛行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全部落實整改到位,無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及其他違反許可管理的行為,無從業人員未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操作的行為,無使用或存放過期、無標簽或標簽不符合規定食品的行為。
二、開展秋季中小學校餐飲食品安全隱患大排查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關于印發<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開展兒童食品和校園及其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贛食藥監食品流通〔2014〕6號)要求,在學校自查自糾的基礎上,以農村義務教育營養改善計劃試點學校、縣級及以下學校、“護校行動”和飛行檢查中發現問題的學校為重點,對全省中小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和為學校供餐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開展一次全面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學校食堂是否存在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采摘、采購、加工野生蘑菇等行為;殺蟲劑、殺鼠劑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是否專柜保存、專人保管;食品添加劑是否實行“五專”管理;臺賬記錄是否規范;食品加工、貯存、冷藏、冷凍、留樣、消毒等設施設備是否滿足需要且正常運行。嚴把食品原料關、場所布局關、加工制作關、人員健康關、餐具消毒關,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發生。發現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擅自改變工藝布局流程或不能持續符合餐飲服務許可要求的,一律停業整頓;發現使用過期食品、腐敗變質食品、劣質食品、隔餐食品、無標簽標識或標簽標識不規范食品進行加工制作的,一律從重處罰;發現濫用食品添加劑、非法添加、使用病死畜禽肉和有毒有害原料進行加工制作的,一律嚴懲并公開曝光,對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
三、組織開展“中小學校食堂開放日”活動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聯合教育行政部門,利用秋季開學期間,組織中小學校(含托幼機構)開展“食堂開放日”活動,邀請學生和家長參觀學校食堂和為學校供餐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通過多種媒介加強輿論造勢和宣傳報道,充分調動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積極性,引導他們共同關注參與中小學校餐飲安全監管工作,構建社會共治格局。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認真研究部署,探索建立長效機制,使“中小學校食堂開放日”成為今后春秋季開學期間中小學校餐飲安全監管的一項常態化工作。
四、開展2014年下半年中小學校餐飲食品監督抽檢
各地在對中小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和為學校供餐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進行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可疑食品、問題食品、來歷不明食品要及時進行監督抽檢。加大對大米、面粉、食用油、鮮肉及肉制品、蔬菜、調味料等大宗食品和消毒餐具的抽檢力度,重點檢測農藥獸藥殘留、洗消劑殘留、瘦肉精、鎘、黃曲霉毒素、致病微生物、食品添加劑、非食用物質等相關指標。抽檢批次每個設區市和樟樹市不少于80批,抽檢時間從秋季開學起至學期結束止,覆蓋整個學期,抽檢經費由省局統一安排。
請各設區市、樟樹市局于8月29日前將“中小學校食堂開放日”活動方案報省局餐飲服務食品監管處。
請各設區市、樟樹市局于2015年1月30日前將抽檢信息、不合格產品信息及查處情況、工作總結按《關于印發2014年江西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驗計劃及實施方案的通知》(贛食藥監科〔2014〕6號)要求報省局餐飲服務食品監管處。
聯系人:馮鑠涵
電話(兼傳真):0791-88158056
郵箱:492738322@qq.com
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8月22日
今年上半年,為積極落實省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省人民政府關于我省中小學校餐飲安全情況工作報告的有關工作,全省開展了2014年中小學校食堂餐飲安全“護校行動”,并于5月底組織對全省中小學食堂及周邊餐飲單位進行飛行檢查。飛行檢查中共發現526個違規違法行為,下達責任整改通知書94份,行政警告處罰75份,立案45件,關閉3家餐飲單位,吊銷1個學校食堂餐飲許可證,罰款金額共計17.09萬元。通過一系列有力舉措,全省中小學食堂及周邊餐飲單位持證率顯著提高,食品安全各項管理制度進一步健全,餐飲安全水平有了較大提升。但仍有部分學校存在臺賬管理不規范、布局流程不合理、設施設備欠缺、從業人員管理不嚴格等問題。為防控中小學校餐飲安全風險,確保廣大師生飲食安全,現就進一步加大中小學校餐飲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力度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督促學校食堂加快整改步伐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對飛行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的落實整改情況進行全面核查,未結案的盡快結案,未落實整改要求的督促其盡快整改到位,利用暑期進行結構布局改造的盡快對其審核把關。確保秋季開學前,飛行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全部落實整改到位,無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及其他違反許可管理的行為,無從業人員未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操作的行為,無使用或存放過期、無標簽或標簽不符合規定食品的行為。
二、開展秋季中小學校餐飲食品安全隱患大排查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關于印發<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開展兒童食品和校園及其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贛食藥監食品流通〔2014〕6號)要求,在學校自查自糾的基礎上,以農村義務教育營養改善計劃試點學校、縣級及以下學校、“護校行動”和飛行檢查中發現問題的學校為重點,對全省中小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和為學校供餐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開展一次全面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學校食堂是否存在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采摘、采購、加工野生蘑菇等行為;殺蟲劑、殺鼠劑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是否專柜保存、專人保管;食品添加劑是否實行“五專”管理;臺賬記錄是否規范;食品加工、貯存、冷藏、冷凍、留樣、消毒等設施設備是否滿足需要且正常運行。嚴把食品原料關、場所布局關、加工制作關、人員健康關、餐具消毒關,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發生。發現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擅自改變工藝布局流程或不能持續符合餐飲服務許可要求的,一律停業整頓;發現使用過期食品、腐敗變質食品、劣質食品、隔餐食品、無標簽標識或標簽標識不規范食品進行加工制作的,一律從重處罰;發現濫用食品添加劑、非法添加、使用病死畜禽肉和有毒有害原料進行加工制作的,一律嚴懲并公開曝光,對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
三、組織開展“中小學校食堂開放日”活動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聯合教育行政部門,利用秋季開學期間,組織中小學校(含托幼機構)開展“食堂開放日”活動,邀請學生和家長參觀學校食堂和為學校供餐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通過多種媒介加強輿論造勢和宣傳報道,充分調動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積極性,引導他們共同關注參與中小學校餐飲安全監管工作,構建社會共治格局。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認真研究部署,探索建立長效機制,使“中小學校食堂開放日”成為今后春秋季開學期間中小學校餐飲安全監管的一項常態化工作。
四、開展2014年下半年中小學校餐飲食品監督抽檢
各地在對中小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和為學校供餐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進行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可疑食品、問題食品、來歷不明食品要及時進行監督抽檢。加大對大米、面粉、食用油、鮮肉及肉制品、蔬菜、調味料等大宗食品和消毒餐具的抽檢力度,重點檢測農藥獸藥殘留、洗消劑殘留、瘦肉精、鎘、黃曲霉毒素、致病微生物、食品添加劑、非食用物質等相關指標。抽檢批次每個設區市和樟樹市不少于80批,抽檢時間從秋季開學起至學期結束止,覆蓋整個學期,抽檢經費由省局統一安排。
請各設區市、樟樹市局于8月29日前將“中小學校食堂開放日”活動方案報省局餐飲服務食品監管處。
請各設區市、樟樹市局于2015年1月30日前將抽檢信息、不合格產品信息及查處情況、工作總結按《關于印發2014年江西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驗計劃及實施方案的通知》(贛食藥監科〔2014〕6號)要求報省局餐飲服務食品監管處。
聯系人:馮鑠涵
電話(兼傳真):0791-88158056
郵箱:492738322@qq.com
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