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縣餐飲服務環節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切實保障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和群眾身體健康,根據《關于開展餐飲服務環節地溝油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咸食藥監發[2011]112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餐飲服務環節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加強餐飲服務環節“地溝油”的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著力規范餐飲服務單位食用油的采購、使用行為,嚴防"地溝油"流入餐飲服務環節,逐步規范餐飲服務單位餐廚廢棄物處置,依法懲處使用“地溝油”等違法犯罪行為,切實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全縣餐飲企業有序發展和社會穩定。
二、工作重點
以小餐飲、火鍋店及學校、工地等集體食堂為主要對象,全面開展對餐飲服務單位采購、使用食用油脂以及餐廚廢棄物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查餐飲服務單位進貨查驗記錄及索證索票制度落實情況,嚴查大中型餐飲單位和集體食堂潲水和餐廚廢棄物的流向,嚴厲打擊在餐飲服務環節使用“地溝油”的違法行為。
三、工作任務
(一)建立食用油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要將餐飲服務單位采購、使用非正規來源渠道的食用油整治作為食品安全整頓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加強對餐飲服務單位的監管,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建立并執行食品原料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詳細記錄采購食用油的數量、品牌、生產廠家、保質期等信息,嚴厲打擊購買、使用“地溝油”和非正規來源食用油的行為。
(二)制訂餐廚廢棄物處置制度并配備回收處置設施。督促餐飲單位制訂餐廚廢棄物處置制度,要配備足夠數量的帶蓋垃圾桶(箱),確保廚房廢物(剩菜、剩飯、下腳料)分類放置、日產日清。
(三)實行餐飲廢棄油脂回收單位資質登記備案制度。取得工商行政部門餐飲廢棄油脂回收營業執照,廢棄油脂的單位或個體工商戶方可在餐飲單位從事開展廢棄油脂回收業務。禁止餐飲單位將廢棄油脂交給未經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單位或個人處理。餐飲單位在出售或處置廢棄油脂時,必須向廢油回收單位索取營業執照復印件、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廢油回收單位與加工廢棄食用油生產廠家之間供銷合同復印件,并與廢油回收單位簽訂回收合同。
(四)加強監督抽檢和檢查。開展對食用油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抽檢和監督檢查,如發現不符合安全標準,應監督相關單位停止使用并銷毀,追蹤溯源,依法嚴肅查處。對檢查中發現餐飲服務單位購買、使用“地溝油”,一經查實,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依法追究餐飲服務單位的法律責任,并在媒體上予以曝光。
四、工作安排
按照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工作實際,本次整治工作從2011年9月19日起至9月30日為止,縣衛生監督所和各鄉鎮衛生院要立即部署專項整治工作安排,對轄區餐飲服務單位食用油采購、使用情況和餐廚廢棄物流向、處置情況廣泛進行摸底調查,增強專項整治的針對性。
各單位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針對餐飲服務單位采購、使用食用油時存在的突出問題、薄弱環節,采取邊宣傳、邊清查、邊抽檢的工作方式,全面開展餐飲服務單位采購和使用食用油脂和餐廚廢棄物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大中型餐飲單位、學校食堂、大型單位食堂開展餐廚廢棄物規范化管理試點工作。
各鄉鎮衛生院要在9月24日前將工作總結報縣衛生監督所;縣衛生監督所匯總后及時上報;縣衛生局將適時組織檢查驗收。
縣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聯系電話:029—32282037
聯系人:譚剛
附件:
餐廚廢棄物處理登記表.doc
一、工作目標
通過加強餐飲服務環節“地溝油”的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著力規范餐飲服務單位食用油的采購、使用行為,嚴防"地溝油"流入餐飲服務環節,逐步規范餐飲服務單位餐廚廢棄物處置,依法懲處使用“地溝油”等違法犯罪行為,切實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全縣餐飲企業有序發展和社會穩定。
二、工作重點
以小餐飲、火鍋店及學校、工地等集體食堂為主要對象,全面開展對餐飲服務單位采購、使用食用油脂以及餐廚廢棄物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查餐飲服務單位進貨查驗記錄及索證索票制度落實情況,嚴查大中型餐飲單位和集體食堂潲水和餐廚廢棄物的流向,嚴厲打擊在餐飲服務環節使用“地溝油”的違法行為。
三、工作任務
(一)建立食用油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要將餐飲服務單位采購、使用非正規來源渠道的食用油整治作為食品安全整頓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加強對餐飲服務單位的監管,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建立并執行食品原料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詳細記錄采購食用油的數量、品牌、生產廠家、保質期等信息,嚴厲打擊購買、使用“地溝油”和非正規來源食用油的行為。
(二)制訂餐廚廢棄物處置制度并配備回收處置設施。督促餐飲單位制訂餐廚廢棄物處置制度,要配備足夠數量的帶蓋垃圾桶(箱),確保廚房廢物(剩菜、剩飯、下腳料)分類放置、日產日清。
(三)實行餐飲廢棄油脂回收單位資質登記備案制度。取得工商行政部門餐飲廢棄油脂回收營業執照,廢棄油脂的單位或個體工商戶方可在餐飲單位從事開展廢棄油脂回收業務。禁止餐飲單位將廢棄油脂交給未經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單位或個人處理。餐飲單位在出售或處置廢棄油脂時,必須向廢油回收單位索取營業執照復印件、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廢油回收單位與加工廢棄食用油生產廠家之間供銷合同復印件,并與廢油回收單位簽訂回收合同。
(四)加強監督抽檢和檢查。開展對食用油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抽檢和監督檢查,如發現不符合安全標準,應監督相關單位停止使用并銷毀,追蹤溯源,依法嚴肅查處。對檢查中發現餐飲服務單位購買、使用“地溝油”,一經查實,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依法追究餐飲服務單位的法律責任,并在媒體上予以曝光。
四、工作安排
按照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工作實際,本次整治工作從2011年9月19日起至9月30日為止,縣衛生監督所和各鄉鎮衛生院要立即部署專項整治工作安排,對轄區餐飲服務單位食用油采購、使用情況和餐廚廢棄物流向、處置情況廣泛進行摸底調查,增強專項整治的針對性。
各單位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針對餐飲服務單位采購、使用食用油時存在的突出問題、薄弱環節,采取邊宣傳、邊清查、邊抽檢的工作方式,全面開展餐飲服務單位采購和使用食用油脂和餐廚廢棄物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大中型餐飲單位、學校食堂、大型單位食堂開展餐廚廢棄物規范化管理試點工作。
各鄉鎮衛生院要在9月24日前將工作總結報縣衛生監督所;縣衛生監督所匯總后及時上報;縣衛生局將適時組織檢查驗收。
縣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聯系電話:029—32282037
聯系人:譚剛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