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產經營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問題已成為影響食品安全的突出問題,為切實解決我市食品安全存在問題,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結合4月21日全國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的通知》,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決定在全市開展一次聲勢浩大的以打擊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為主的食品安全專項整頓行動,特制定天水市食品安全專項整頓工作實施方案。
一、專項整頓工作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認真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和防打結合的原則,切實保障食品安全,積極維護經濟社會平穩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二)總體目標。通過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頓行動,強化日常規范監管,推進完善經營者自律體系,健全和落實食品安全監管各項制度,積極構建長效監管機制,使食品安全各環節監管責任進一步落實,企業及行業自律顯著加強,食品質量安全可追溯機制基本建立,制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產經營秩序持續好轉,食品質量安全水平明顯提高,人民群眾食品安全得到切實保障。
二、專項整頓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全面開展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頓
1.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頓工作,食品添加劑生產、流通和使用得到有效規范,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問題得到有效遏制。
2.主要任務
(1)加強非法添加行為監督查驗。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督促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嚴格依法落實查驗、記錄制度。督促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檢驗制度,完善監督抽檢制度,強化不定期抽檢和隨機性抽檢,特別要針對生鮮乳收購、活畜販運、屠宰等重點環節和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等薄弱部位,加大巡查和抽檢力度,提高抽檢頻次,擴大抽檢范圍。
(2)依法從重懲處非法添加行為。對專項整頓中發現的不按規定落實記錄、查驗制度,記錄不真實、不完整、不準確,或未索證索票、票證保留不完備的,責令限期整改。對提供虛假票證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關產品的生產銷售;對因未嚴格履行進貨查驗而銷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責令停產、停業;對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銷相關證照,依法沒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相關物品,對其造成的危害進行賠償,并依法追究其他相關責任。對生產販賣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廠主和主要非法銷售人員,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產食品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在法定幅度內從重從快懲處。
(3)加強非法添加行為源頭治理。對國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以及禁止在飼料和飲用水中使用的物質,農業、畜牧、質檢、工商和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依法加強監管,要求生產企業必須在產品標簽上加印“嚴禁用于食品和飼料加工”等警示標識,并建立銷售臺賬,實行實名購銷制度,嚴禁向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銷售。加強對化工廠、獸藥和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監督企業依法合規生產經營。要嚴密監測,堅決打擊通過互聯網等方式銷售食品非法添加物行為。對農村、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企業外租的廠房、車間、倉庫以及城鎮臨時建筑、出租民房等重點部位,要組織經常性排查,及時發現、徹底清剿違法制造存儲非法添加物的“黑窩點”,堅決搗毀地下銷售渠道。
(4)嚴格監管食品添加劑生產銷售。質檢部門要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制度,從嚴懲處未經許可擅自生產的企業;加強原料采購和生產配料等重點環節的日常監管,督促生產企業嚴格執行有關標準和質量安全控制要求。規范復配食品添加劑生產,嚴禁使用非食用物質生產復配食品添加劑。工商部門要監督食品添加劑銷售者建立并嚴格執行進貨查驗、銷售臺賬制度,嚴厲查處無照經營和違法銷售假冒偽劣食品添加劑的行為。質檢、工商、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嚴厲查處制售使用標簽標識不規范的食品添加劑行為,督促企業將標簽標識作為食品添加劑出廠和進貨查驗的重要內容,不得出廠、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產品。
(5)加強食品添加劑使用監管。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和餐飲服務單位要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進貨查驗、記錄制度,不得購入標識不規范、來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劑,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的范圍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各監管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嚴肅查處超范圍、超限量等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指導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嚴格按照食品添加劑使用規定,規范食品添加劑使用。食藥監部門要重點加強對提供火鍋、自制飲料、自制調味料等服務的餐飲單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監管。
(責任單位:質監、食藥監、工商、農業、畜牧部門)
(二)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頓
1.工作目標
進一步突出重點,強化整治措施,杜絕禁用農藥在農產品中使用,降低非禁限用農藥殘留檢出率,提高監測合格率。進一步推進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工作,全面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和監管能力,農產品平均合格率保持99%以上,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2.主要任務
(1)加強農業投入品監管,開展農藥市場監督檢查工作。進一步加強農藥生產源頭監管,加大農藥質量市場監督抽查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單位。加大對違法生產經營使用高毒農藥行為的處罰力度。加強非禁限用農藥的使用指導,規范農藥使用行為。全面開展農產品農藥殘留監測工作。
(2)加強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監管,依法打擊偽造、冒用、超范圍使用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標志行為。
(責任單位:農業部門)
(三)開展畜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頓
1.工作目標
降低禁用獸藥殘留檢出率,提高獸藥監測合格率。加強生鮮乳品質量安全監管,強化水產品質量安全執法,查處在飼料原料和產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行為。
2.主要任務
(1)開展獸藥和獸藥殘留整治專項行動,積極推進獸藥GSP制度,整頓獸藥經營秩序,加大打擊違法制售假劣獸藥力度;依法對假劣獸藥生產、經營企業實施處罰,開展獸藥和獸藥殘留監測。
(2)加強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強化生鮮乳品日常監管與標準化管理,堅決取締未經許可的非法經營奶站。組織開展生鮮乳中違禁添加物專項監測,依法嚴厲打擊違規添加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質的違法行為。
(3)加強飼料質量安全監測,打擊在飼料原料和產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及養殖過程中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物行為。及時發現和查處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批準文號、無產品標簽的“三無”飼料生產企業。
(4)深入開展水產品專項整治,打擊水產養殖、經營環節違法使用禁用藥物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行為。
(責任單位:畜牧部門)
(四)開展食品生產加工環節整頓
1.工作目標
進一步落實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強化重點單位和重點品種的食品安全監管,切實解決影響食品安全的區域性、突出性問題。100%食品生產企業依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企業產品質量抽檢合格率達到85%以上。
2.主要任務
(1)嚴格食品生產許可制度,堅決取締無生產許可證等的非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
(2)督促企業嚴格執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采購查驗制度和出廠檢驗記錄制度。加強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督促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查處企業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
(3)大力整頓食品安全風險較高、投訴舉報多的食品行業,推進食品小企業、小作坊整治規范工作,建立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進行監管的長效機制。
(4)加強乳制品生產企業日常監管,全面落實專人定點監管責任制度,加強乳制品抽樣檢測和出廠檢驗,確保乳制品安全。
(責任單位:質監部門)
(五)開展食品流通環節專項整頓
1.工作目標
規范食品流通環節經營行為,強化日常監管與專項執法檢查相結合,抓好重點區域、重點場所、重點品種的食品安全監管,100%食品經營單位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大型商場、超市、食品經營批發戶建立“一票通”臺賬制度100%,其他85%;“食品安全示范店”在已創建總量的基礎上增長15%以上。
2.主要任務
(1)嚴格食品流通許可制度,完善食品市場主體準入機制,完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和退市制度,建立銷售者主動退市和工商部門責令退市相結合的監管機制。
(2)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全面建立“一票通”臺賬制度,監督食品經營者依法落實食品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督促食品經營者加強自律。
(3)完善食品市場監管和巡查制度,突出重點地區、重點場所和重點品種,深入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加大食品市場分類監管和食品市場日常巡查力度,打擊銷售過期變質、假冒偽劣和不合格食品的違法行為。
(4)深入開展農村食品市場專項整治執法行動,結合農村食品市場特點,以農村地區、城鄉結合部、旅游景區景點為重點區域,以農村批發、集貿等市場為重點場所,以農村商場、超市和食品(雜)店為重點單位,以節日性、季節性食品和農村地方特色食品為重點品種,集中整治從非法渠道進貨和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等違法違規行為。
(5)深入開展乳制品市場專項整治執法行動,嚴格乳制品經營主體、嬰幼兒乳制品經營主體規范管理,強化乳制品流通許可管理和注冊登記管理。嚴格監督乳制品經營者落實進貨查驗和經營記錄制度。
(責任單位:工商部門)
(六)開展餐飲消費環節專項整頓
1.工作目標
進一步增強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安全自律意識,規范餐飲服務行為,100%餐飲服務單位依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縣城以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量化分級率90%以上。消除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隱患,降低食品安全風險,確保無重大食物中毒責任事故發生,有效保障節日、“節會”餐飲食品安全。
2.主要任務
(1)嚴格餐飲服務許可制度,查處餐飲單位無證經營行為,引導和規范餐飲服務單位經營行為合法化,堅決取締經過整改仍達不到餐飲服務規范要求的餐飲單位。
(2)督促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嚴格食品進貨索票索證、從業人員健康體檢、衛生操作規范、餐飲具和工用具容器消毒、食品添加劑采購使用保管、垃圾處理等相關規章制度的監督檢查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經營行為,防止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質進入餐飲服務環節。嚴肅查處制假售假、采購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原輔料、生熟交叉污染、餐飲具和器具清洗消毒不規范等違法違規行為。
(3)以學校、幼兒園、建筑工地食堂,農家樂、旅游景區等小型餐飲單位,農村聚餐及學校周邊餐飲服務單位為重點,加大對熟食、鹵味、盒飯、冷菜、乳制品等高風險食品和餐飲具清洗消毒等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重點品種的抽樣檢驗,努力消除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隱患。
(4)嚴厲打擊采購、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動物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規范食品及原料采購進貨渠道。對食堂采購、貯存、加工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環節進行重點監督指導,嚴厲打擊非法購買、存放和使用亞硝酸鹽違法行為,及時排查、消除食物中毒事故隱患。
(責任單位:食藥監部門)
(七)開展畜禽屠宰和酒類專項整頓
1.工作目標
加大畜禽屠宰環節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私屠濫宰、生產加工和儲存運銷病死病害畜禽產品等違法行為,定點屠宰率達到100%,銷售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率100%,酒類流通隨附單使用率100%,經營場所不向未成年人售酒明示率100%。
2.主要任務
(1)嚴把市場準入關,清理整頓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加大對私屠濫宰行為的打擊力度,嚴防未經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畜禽產品流入加工、流通、餐飲消費環節。
(2)加強對生豬(牛、羊)定點屠宰廠(場)的日常監管,查處違法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的豬(牛、羊)、出廠未經品質檢驗或經品質檢驗不合格的豬(牛、羊)肉產品等行為。強化活禽和生豬(牛、羊)產地和屠宰檢疫,查處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的行為。
(3)督促企業建立和完善肉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體系,加強生豬屠宰長效監管機制建設,進一步健全相關應急處置機制。
(4)加強酒類流通市場監管,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進一步規范酒類流通秩序,確保酒類消費安全。
(責任單位:商務部門)
(八)開展食品出口環節專項整頓
1.工作目標
督促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完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開展出口食品風險分析,落實風險防范措施,進一步提高我市出口食品安全水平。
2.主要任務
(1)對已經備案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和出口食品原料種養殖場進行全面清查。加強對出口食品中食品添加劑和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檢驗檢疫監管,嚴厲打擊逃避檢驗檢疫行為。
(2)開展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執法檢查,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全面開展進出口食品安全檢驗檢測,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責任單位: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
三、專項整頓工作步驟
專項整頓工作時間從2011年5月1日至9月30日,分三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1日至5月10日)。各縣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對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隱患進行摸底調查,有針對性地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組織進行全面動員部署。
(二)集中整頓階段(5月10日至9月20日)。各縣區、各部門要按照整頓工作方案要求,圍繞整頓工作重點開展拉網式檢查,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厲查處,對食品生產經營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開展集中整治。
(三)總結考核階段(9月21日至9月30日)。各縣區、各部門要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回顧總結,組織督查組對整頓工作情況進行考核驗收。
四、專項整頓工作要求
(一)切實落實整頓責任。各縣區、各部門要把食品安全專項整頓工作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履行職責,加大經費投入,統籌調配力量,依法加強治理整頓。要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具體任務、工作要求和完成時限,逐級落實整頓任務,及時開展督查指導,積極推動“轄區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機制的落實,確保整頓工作抓實抓細,抓出成效。
(二)強化長效機制建設。各縣區、各部門要密切協調配合,強化聯合執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責任制、責任追究制度及全程監管工作機制。要加強食品污染物監測和食源性疾病監測網絡建設,強化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劑監測,及時開展安全評估,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預警,切實防范系統性風險。要加強食品生產經營行業管理,推動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在食品行業開展“講誠信、保質量、樹新風”活動,引導企業樹立安全發展、誠信經營的理念。要積極支持新聞媒體輿論監督,認真追查媒體披露的問題,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公開查處的食品安全案件。同時,要打擊虛假新聞,對造成社會恐慌的假新聞制造者,要嚴肅追究責任。
(三)嚴查違法違規行為。堅持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嚴肅查處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公布投訴舉報受理方式,拓寬案件發現線索,及時進行核實處理。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加大對大案要案的查處力度。強化行政問責,嚴肅查處監管失職、瀆職行為,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時,對遲報、漏報、謊報或瞞報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四)突出重點強力推進。各縣區、各部門要在分析轄區、部門工作實際和行業特點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對農產品、禽畜產品、水產品,食品生產、流通、消費、進出口等環節的監督檢查,抓住薄弱環節,緊扣熱點問題,突出整治重點,強化動態監督,做到嚴控重點監管時段,嚴抓重點監管區域,嚴查重點監管品種,緊盯重點監管單位。加強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經營行為,決不姑息遷就。
(五)督查指導確保實效。各縣區、各部門要逐級開展整頓督查指導和評估工作,及時發現問題,解決難題,查漏補缺、消除隱患,使食品安全整頓切實取得成效。市食安委將定期組織開展明查暗訪,及時了解掌握整頓工作情況,對整頓工作扎實、效果明顯的縣區、部門、單位要給予通報表彰;對食品安全問題突出且長期得不到解決的要通報批評,并督促限期整改;對因工作不實,責任落實不到位,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一、專項整頓工作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認真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和防打結合的原則,切實保障食品安全,積極維護經濟社會平穩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二)總體目標。通過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頓行動,強化日常規范監管,推進完善經營者自律體系,健全和落實食品安全監管各項制度,積極構建長效監管機制,使食品安全各環節監管責任進一步落實,企業及行業自律顯著加強,食品質量安全可追溯機制基本建立,制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產經營秩序持續好轉,食品質量安全水平明顯提高,人民群眾食品安全得到切實保障。
二、專項整頓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全面開展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頓
1.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頓工作,食品添加劑生產、流通和使用得到有效規范,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問題得到有效遏制。
2.主要任務
(1)加強非法添加行為監督查驗。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督促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嚴格依法落實查驗、記錄制度。督促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檢驗制度,完善監督抽檢制度,強化不定期抽檢和隨機性抽檢,特別要針對生鮮乳收購、活畜販運、屠宰等重點環節和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等薄弱部位,加大巡查和抽檢力度,提高抽檢頻次,擴大抽檢范圍。
(2)依法從重懲處非法添加行為。對專項整頓中發現的不按規定落實記錄、查驗制度,記錄不真實、不完整、不準確,或未索證索票、票證保留不完備的,責令限期整改。對提供虛假票證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關產品的生產銷售;對因未嚴格履行進貨查驗而銷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責令停產、停業;對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銷相關證照,依法沒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相關物品,對其造成的危害進行賠償,并依法追究其他相關責任。對生產販賣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廠主和主要非法銷售人員,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產食品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在法定幅度內從重從快懲處。
(3)加強非法添加行為源頭治理。對國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以及禁止在飼料和飲用水中使用的物質,農業、畜牧、質檢、工商和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依法加強監管,要求生產企業必須在產品標簽上加印“嚴禁用于食品和飼料加工”等警示標識,并建立銷售臺賬,實行實名購銷制度,嚴禁向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銷售。加強對化工廠、獸藥和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監督企業依法合規生產經營。要嚴密監測,堅決打擊通過互聯網等方式銷售食品非法添加物行為。對農村、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企業外租的廠房、車間、倉庫以及城鎮臨時建筑、出租民房等重點部位,要組織經常性排查,及時發現、徹底清剿違法制造存儲非法添加物的“黑窩點”,堅決搗毀地下銷售渠道。
(4)嚴格監管食品添加劑生產銷售。質檢部門要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制度,從嚴懲處未經許可擅自生產的企業;加強原料采購和生產配料等重點環節的日常監管,督促生產企業嚴格執行有關標準和質量安全控制要求。規范復配食品添加劑生產,嚴禁使用非食用物質生產復配食品添加劑。工商部門要監督食品添加劑銷售者建立并嚴格執行進貨查驗、銷售臺賬制度,嚴厲查處無照經營和違法銷售假冒偽劣食品添加劑的行為。質檢、工商、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嚴厲查處制售使用標簽標識不規范的食品添加劑行為,督促企業將標簽標識作為食品添加劑出廠和進貨查驗的重要內容,不得出廠、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產品。
(5)加強食品添加劑使用監管。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和餐飲服務單位要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進貨查驗、記錄制度,不得購入標識不規范、來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劑,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的范圍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各監管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嚴肅查處超范圍、超限量等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指導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嚴格按照食品添加劑使用規定,規范食品添加劑使用。食藥監部門要重點加強對提供火鍋、自制飲料、自制調味料等服務的餐飲單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監管。
(責任單位:質監、食藥監、工商、農業、畜牧部門)
(二)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頓
1.工作目標
進一步突出重點,強化整治措施,杜絕禁用農藥在農產品中使用,降低非禁限用農藥殘留檢出率,提高監測合格率。進一步推進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工作,全面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和監管能力,農產品平均合格率保持99%以上,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2.主要任務
(1)加強農業投入品監管,開展農藥市場監督檢查工作。進一步加強農藥生產源頭監管,加大農藥質量市場監督抽查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單位。加大對違法生產經營使用高毒農藥行為的處罰力度。加強非禁限用農藥的使用指導,規范農藥使用行為。全面開展農產品農藥殘留監測工作。
(2)加強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監管,依法打擊偽造、冒用、超范圍使用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標志行為。
(責任單位:農業部門)
(三)開展畜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頓
1.工作目標
降低禁用獸藥殘留檢出率,提高獸藥監測合格率。加強生鮮乳品質量安全監管,強化水產品質量安全執法,查處在飼料原料和產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行為。
2.主要任務
(1)開展獸藥和獸藥殘留整治專項行動,積極推進獸藥GSP制度,整頓獸藥經營秩序,加大打擊違法制售假劣獸藥力度;依法對假劣獸藥生產、經營企業實施處罰,開展獸藥和獸藥殘留監測。
(2)加強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強化生鮮乳品日常監管與標準化管理,堅決取締未經許可的非法經營奶站。組織開展生鮮乳中違禁添加物專項監測,依法嚴厲打擊違規添加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質的違法行為。
(3)加強飼料質量安全監測,打擊在飼料原料和產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及養殖過程中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物行為。及時發現和查處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批準文號、無產品標簽的“三無”飼料生產企業。
(4)深入開展水產品專項整治,打擊水產養殖、經營環節違法使用禁用藥物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行為。
(責任單位:畜牧部門)
(四)開展食品生產加工環節整頓
1.工作目標
進一步落實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強化重點單位和重點品種的食品安全監管,切實解決影響食品安全的區域性、突出性問題。100%食品生產企業依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企業產品質量抽檢合格率達到85%以上。
2.主要任務
(1)嚴格食品生產許可制度,堅決取締無生產許可證等的非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
(2)督促企業嚴格執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采購查驗制度和出廠檢驗記錄制度。加強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督促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查處企業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
(3)大力整頓食品安全風險較高、投訴舉報多的食品行業,推進食品小企業、小作坊整治規范工作,建立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進行監管的長效機制。
(4)加強乳制品生產企業日常監管,全面落實專人定點監管責任制度,加強乳制品抽樣檢測和出廠檢驗,確保乳制品安全。
(責任單位:質監部門)
(五)開展食品流通環節專項整頓
1.工作目標
規范食品流通環節經營行為,強化日常監管與專項執法檢查相結合,抓好重點區域、重點場所、重點品種的食品安全監管,100%食品經營單位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大型商場、超市、食品經營批發戶建立“一票通”臺賬制度100%,其他85%;“食品安全示范店”在已創建總量的基礎上增長15%以上。
2.主要任務
(1)嚴格食品流通許可制度,完善食品市場主體準入機制,完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和退市制度,建立銷售者主動退市和工商部門責令退市相結合的監管機制。
(2)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全面建立“一票通”臺賬制度,監督食品經營者依法落實食品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督促食品經營者加強自律。
(3)完善食品市場監管和巡查制度,突出重點地區、重點場所和重點品種,深入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加大食品市場分類監管和食品市場日常巡查力度,打擊銷售過期變質、假冒偽劣和不合格食品的違法行為。
(4)深入開展農村食品市場專項整治執法行動,結合農村食品市場特點,以農村地區、城鄉結合部、旅游景區景點為重點區域,以農村批發、集貿等市場為重點場所,以農村商場、超市和食品(雜)店為重點單位,以節日性、季節性食品和農村地方特色食品為重點品種,集中整治從非法渠道進貨和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等違法違規行為。
(5)深入開展乳制品市場專項整治執法行動,嚴格乳制品經營主體、嬰幼兒乳制品經營主體規范管理,強化乳制品流通許可管理和注冊登記管理。嚴格監督乳制品經營者落實進貨查驗和經營記錄制度。
(責任單位:工商部門)
(六)開展餐飲消費環節專項整頓
1.工作目標
進一步增強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安全自律意識,規范餐飲服務行為,100%餐飲服務單位依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縣城以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量化分級率90%以上。消除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隱患,降低食品安全風險,確保無重大食物中毒責任事故發生,有效保障節日、“節會”餐飲食品安全。
2.主要任務
(1)嚴格餐飲服務許可制度,查處餐飲單位無證經營行為,引導和規范餐飲服務單位經營行為合法化,堅決取締經過整改仍達不到餐飲服務規范要求的餐飲單位。
(2)督促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嚴格食品進貨索票索證、從業人員健康體檢、衛生操作規范、餐飲具和工用具容器消毒、食品添加劑采購使用保管、垃圾處理等相關規章制度的監督檢查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經營行為,防止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質進入餐飲服務環節。嚴肅查處制假售假、采購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原輔料、生熟交叉污染、餐飲具和器具清洗消毒不規范等違法違規行為。
(3)以學校、幼兒園、建筑工地食堂,農家樂、旅游景區等小型餐飲單位,農村聚餐及學校周邊餐飲服務單位為重點,加大對熟食、鹵味、盒飯、冷菜、乳制品等高風險食品和餐飲具清洗消毒等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重點品種的抽樣檢驗,努力消除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隱患。
(4)嚴厲打擊采購、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動物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規范食品及原料采購進貨渠道。對食堂采購、貯存、加工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環節進行重點監督指導,嚴厲打擊非法購買、存放和使用亞硝酸鹽違法行為,及時排查、消除食物中毒事故隱患。
(責任單位:食藥監部門)
(七)開展畜禽屠宰和酒類專項整頓
1.工作目標
加大畜禽屠宰環節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私屠濫宰、生產加工和儲存運銷病死病害畜禽產品等違法行為,定點屠宰率達到100%,銷售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率100%,酒類流通隨附單使用率100%,經營場所不向未成年人售酒明示率100%。
2.主要任務
(1)嚴把市場準入關,清理整頓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加大對私屠濫宰行為的打擊力度,嚴防未經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畜禽產品流入加工、流通、餐飲消費環節。
(2)加強對生豬(牛、羊)定點屠宰廠(場)的日常監管,查處違法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的豬(牛、羊)、出廠未經品質檢驗或經品質檢驗不合格的豬(牛、羊)肉產品等行為。強化活禽和生豬(牛、羊)產地和屠宰檢疫,查處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的行為。
(3)督促企業建立和完善肉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體系,加強生豬屠宰長效監管機制建設,進一步健全相關應急處置機制。
(4)加強酒類流通市場監管,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進一步規范酒類流通秩序,確保酒類消費安全。
(責任單位:商務部門)
(八)開展食品出口環節專項整頓
1.工作目標
督促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完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開展出口食品風險分析,落實風險防范措施,進一步提高我市出口食品安全水平。
2.主要任務
(1)對已經備案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和出口食品原料種養殖場進行全面清查。加強對出口食品中食品添加劑和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檢驗檢疫監管,嚴厲打擊逃避檢驗檢疫行為。
(2)開展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執法檢查,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全面開展進出口食品安全檢驗檢測,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責任單位: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
三、專項整頓工作步驟
專項整頓工作時間從2011年5月1日至9月30日,分三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1日至5月10日)。各縣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對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隱患進行摸底調查,有針對性地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組織進行全面動員部署。
(二)集中整頓階段(5月10日至9月20日)。各縣區、各部門要按照整頓工作方案要求,圍繞整頓工作重點開展拉網式檢查,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厲查處,對食品生產經營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開展集中整治。
(三)總結考核階段(9月21日至9月30日)。各縣區、各部門要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回顧總結,組織督查組對整頓工作情況進行考核驗收。
四、專項整頓工作要求
(一)切實落實整頓責任。各縣區、各部門要把食品安全專項整頓工作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履行職責,加大經費投入,統籌調配力量,依法加強治理整頓。要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具體任務、工作要求和完成時限,逐級落實整頓任務,及時開展督查指導,積極推動“轄區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機制的落實,確保整頓工作抓實抓細,抓出成效。
(二)強化長效機制建設。各縣區、各部門要密切協調配合,強化聯合執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責任制、責任追究制度及全程監管工作機制。要加強食品污染物監測和食源性疾病監測網絡建設,強化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劑監測,及時開展安全評估,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預警,切實防范系統性風險。要加強食品生產經營行業管理,推動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在食品行業開展“講誠信、保質量、樹新風”活動,引導企業樹立安全發展、誠信經營的理念。要積極支持新聞媒體輿論監督,認真追查媒體披露的問題,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公開查處的食品安全案件。同時,要打擊虛假新聞,對造成社會恐慌的假新聞制造者,要嚴肅追究責任。
(三)嚴查違法違規行為。堅持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嚴肅查處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公布投訴舉報受理方式,拓寬案件發現線索,及時進行核實處理。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加大對大案要案的查處力度。強化行政問責,嚴肅查處監管失職、瀆職行為,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時,對遲報、漏報、謊報或瞞報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四)突出重點強力推進。各縣區、各部門要在分析轄區、部門工作實際和行業特點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對農產品、禽畜產品、水產品,食品生產、流通、消費、進出口等環節的監督檢查,抓住薄弱環節,緊扣熱點問題,突出整治重點,強化動態監督,做到嚴控重點監管時段,嚴抓重點監管區域,嚴查重點監管品種,緊盯重點監管單位。加強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經營行為,決不姑息遷就。
(五)督查指導確保實效。各縣區、各部門要逐級開展整頓督查指導和評估工作,及時發現問題,解決難題,查漏補缺、消除隱患,使食品安全整頓切實取得成效。市食安委將定期組織開展明查暗訪,及時了解掌握整頓工作情況,對整頓工作扎實、效果明顯的縣區、部門、單位要給予通報表彰;對食品安全問題突出且長期得不到解決的要通報批評,并督促限期整改;對因工作不實,責任落實不到位,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