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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我市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的通知(梧政辦發〔2014〕48號)

   2014-09-01 759
核心提示: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園區管委會,各有關企事業單位:  《梧州市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已經
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園區管委會,各有關企事業單位:
 
  《梧州市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已經2014年第7次市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14年4月4日
 
  梧州市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
 
  動物疫病防治工作關系全市食品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關系社會和諧穩定,關系富民強梧新跨越宏偉目標的順利實現,是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重要職責,是農業農村工作的重要內容,是重要的民生工程。為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全面加強我市動物疫病防治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規劃。
 
  一、面臨的形勢
 
  經過多年努力,我市動物疫病防治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為促進農業農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障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重要貢獻。但是,人口增長、人民生活質量提高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對養殖業生產安全、動物產品質量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的要求不斷提高,未來一段時期我市動物疫病防治形勢依然嚴峻,防治任務十分艱巨。
 
  (一)全市動物疫病防治基礎逐步完善,成效顯著。動物防疫法規體系基本形成,相關制度不斷完善,工作體系逐步健全,基礎設施明顯改善,新型獸醫制度加快推進。出臺了《梧州市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落實了地方政府防控責任制,建立了強制免疫、監測預警、應急處置、監督執法等制度;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基本完成,初步構建了市、縣兩級行政管理、監督執法和技術支撐體系,完善了鄉村動物防疫網絡;動物疫病診斷監測、檢疫監督等基礎設施得到初步改善。開展了官方獸醫登記確認,組織了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初步建立了官方獸醫、執業獸醫隊伍。消滅了牛瘟、牛肺疫; 豬布魯氏菌病穩定控制,馬鼻疽、馬傳染性貧血、血吸蟲病達到穩定控制或消滅標準;高致病性禽流感得到了有效控制,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發病率逐年下降;有序應對了重大自然災害、突發防疫事件。全社會對食品安全和公共衛生問題的關注度不斷提高,公共財政投入力度不斷加大,為全市動物疫病防治工作營造了良好的氛圍,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全市動物疫病防治形勢依然嚴峻,任務艱巨。一是我市地處北回歸線和“華南生物圈”區域,水網密集,境內有候鳥遷徙線,動物疫病病種多、病原復雜,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豬圓環病毒病等動物疫病存在帶毒現象。牛結核病、布魯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在部分地區還比較嚴重,危害較大。周邊省、市動物疫情頻發,外來動物疫病傳入風險日漸增加。二是隨著養殖規模擴大、密度增加,畜禽感染病原機會增多,病原變異幾率加大,新發疫病發生風險增加。研究表明,70%的動物疫病可以傳染給人類,75%的人類新發傳染病來源于動物或動物源性食品,動物疫病如不加強防治,將會嚴重危害公共衛生安全。三是我市動物疫病防治基礎設施和基層防疫隊伍力量仍然薄弱,動物市場準入機制不健全,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工作起步晚,動物疫病防治仍面臨不少困難和問題。
 
  (三)動物疫病防治面臨難得機遇,條件有利。我國動物防疫工作全面融入世界動物防疫體系,國家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正式啟動,新型獸醫制度全面推進,傳統養殖業向現代養殖業加快轉型,都將為我市動物疫病防治提供更為有利的條件。全社會對食品安全和公共衛生問題的關注,將為促進和支持動物疫病防治事業發展營造良好氛圍;公共財政投入力度不斷加大,將為加強動物疫病防治提供堅強保障;多年的實踐,為進一步推動動物疫病防治事業發展提供了寶貴經驗;獸醫法規標準體系不斷健全,為獸醫事業發展提供了基本的制度基礎;獸醫管理體制改革深入推進,為疫病防治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障;獸醫科技進步和自主創新能力的提高,為獸醫事業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技術支撐。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防治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預防為主、綜合防控”和“加強領導、密切配合,依靠科學、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斷處置”的方針,把動物疫病防治作為重要民生工程,以促進動物疫病科學防治為主題,以轉變獸醫事業發展方式為主線,以維護養殖業生產安全、動物產品質量安全、公共衛生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實施分病種、分區域、分階段的動物疫病防治策略,全面提升獸醫公共服務和社會化服務水平,有計劃地控制、凈化和消滅嚴重危害養殖業生產和人民群眾健康安全的動物疫病,為實現富民強梧新跨越、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二)基本原則。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各級政府負總責,相關部門各負其責,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形成政府、企業、行業協會和從業人員分工明確、各司其職的防治機制。
 
  ——立足市情,科學防治。按照國家、自治區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要求,立足我市市情,準確把握動物疫病防治工作發展趨勢,科學分析動物疫病流行狀況,合理設定防治目標和區域布局,科學防治。
 
  ——因地制宜,分類指導。針對不同區域特點,按照動物種類、養殖模式、飼養用途和疫病種類,分病種、分區域、分動物種類實行分類指導、差別化管理。
 
  ——突出重點,統籌推進。整合利用動物疫病防治資源,確定我市優先防治病種,明確各級權責,突出重點區域、重點環節、重點措施,加強示范推廣,統籌推進動物防疫各項工作。
 
  (三)防治目標。到2020年,形成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有效保障養殖業生產安全、動物產品質量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的動物疫病綜合防治能力。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14種優先防治動物疫病達到規劃設定的考核標準,生豬、家禽、牛、羊發病率分別下降到5%、6%、4%、3%以下,動物發病率、死亡率和公共衛生風險顯著降低。牛海綿狀腦病、非洲豬瘟等13種重點防范的外來動物疫病傳入和擴散風險有效降低,防范和處置能力明顯提高。基礎設施和機構隊伍更加健全,政策法規和科技保障體系更加完善,財政投入機制更加穩健,社會化服務水平全面提高。
 
  三、總體策略
 
  統籌動物疫病防治、現代養殖業和公共衛生事業發展,積極探索既符合國家、自治區要求又具有地方特色的動物疫病防治模式,著力破解制約動物疫病防治的關鍵性問題,強化條件保障,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實施計劃防治、健康促進和風險防范策略,努力實現重點疫病從有效控制到凈化消滅。
 
  (一)重大動物疫病和重點人畜共患病計劃防治策略。有計劃地控制、凈化、消滅對養殖業和公共衛生安全危害大的重點病種,推進重點病種從免疫臨床發病向免疫臨床無病例過渡,逐步清除動物機體和環境中存在的病原,為實現免疫無疫和非免疫無疫奠定基礎。根據動物疫病流行動態變化,科學選擇防治技術路線。按法律法規規定調整強制免疫和強制撲殺病種范圍。
 
  (二)畜禽健康促進策略。嚴格按照種用動物健康標準,實施種畜禽場疫病凈化計劃,對重點疫病設定凈化時限。完善養殖場所動物防疫條件審查等監管制度,提高生物安全水平。定期實施動物健康檢測,推行無特定病原場(群)和生物安全隔離區評估認證。扶持規模化、標準化、集約化養殖,逐步降低散養畜禽比例,有序減少活畜禽跨區域流通。引導養殖者封閉飼養、規范防疫、定期監測、嚴格消毒、科學用藥,嚴格按規定處理死亡畜禽及廢棄物,降低動物疫病發生風險。
 
  (三)外來動物疫病風險防范策略。加強對境外、區外和市外流行、尚未傳入我市的重點動物疫病的風險管理,完善調入動物和動物產品風險評估,嚴格執行事前審批、檢疫準入、隔離檢測、跟蹤監測、可追溯管理等制度,全面加強外來動物疫病監視監測能力建設。
 
  四、優先防治病種和區域布局
 
  (一)優先防治病種。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動物衛生狀況,綜合評估經濟社會的影響、對公共衛生的危害程度及疫病傳播能力,以及防疫技術、經濟和社會可行性等各方面因素,確定優先防治病種并適時調整。除已納入本規劃的病種外,對經濟社會危害或潛在危害嚴重的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和其他動物流行病,根據疫病流行狀況和造成的危害,適時列入市級優先防治病種范圍。此外,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確定轄區內本規劃外優先防治的動物疫病,還應將特種經濟動物疫病、寵物疫病等納入防治范圍。
 
  (二)區域布局。我市對動物疫病實行區域化管理。
 
  ——優勢養殖業產業帶。對全市各縣(市、區),尤其是蒼梧縣、岑溪市、藤縣、蒙山縣和龍圩區等生豬或家禽生產優勢區,加強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等生豬疫病防治以及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等禽類疫病防治,優先實施種畜禽場疫病凈化。對蒼梧縣、岑溪市、藤縣、萬秀區、長洲區、龍圩區等肉牛肉羊飼養區,加強口蹄疫、布魯氏菌病等牛羊疫病防治。對岑溪市、蒙山縣、萬秀區、長洲區等奶牛飼養區,加強奶牛結核病、布魯氏菌病、口蹄疫等疫病防治。對蒙山縣肉兔優勢產區,加強兔病毒性出血病等病防治。
 
  ——人畜共患病防治區。對全市各縣(市、區),尤其是岑溪市、蒙山縣、萬秀區、長洲區等奶牛飼養區,重點加強布魯氏菌病和結核病防治;對藤縣、蒼梧縣以及《梧州市養犬管理暫行辦法》中犬只管理范圍內(萬秀區、長洲區部分區域),重點加強狂犬病的防治。對蒙山縣加強炭疽病防治。
 
  ——外來動物疫病傳入高風險區。對與廣東省交界地區、西江和桂江上游地區、野生動物遷徙區、候鳥棲息地以及機場空港碼頭所在地,調入我市的種用、乳用動物及其胚胎、精液集中地區,加強外來動物疫病防范。
 
  ——動物疫病防治優勢區。在畜牧業比較發達、防疫基礎條件相對較好的區域或相鄰區域,建設無疫區。在城市周邊地區、標準化養殖大縣(市)、養殖小區等規模化、標準化、集約化水平程度較高地區,推進生物安全隔離區建設。
 
  五、重點任務
 
  根據我市財力、關注和防治重點,在全面掌握疫病流行態勢、分布規律的基礎上,強化綜合防治措施,有效控制重大動物疫病和主要人畜共患病,凈化種畜禽重點疫病,有效防范重點外來動物疫病。
 
  (一)控制重大動物疫病。開展嚴密的血清學和病原學監測與跟蹤調查,提高疫情預警、防疫決策的科學性與準確性。轉變動物養殖方式,凈化養殖環境,提高動物飼養、屠宰等場所防疫能力。完善檢疫監管措施,提高活畜禽市場準入健康標準,提升檢疫監管質量水平,降低動物及其產品長距離調運傳播疫情的風險。完善疫情報告制度,健全應急處置機制和強制撲殺政策,建立完善撲殺動物補償機制。完善強制免疫和疫苗運輸管理制度,明確免疫責任主體,落實養殖者的防治主體責任,逐步建立強制免疫退出機制。完善區域化管理制度,著力推動無疫區和生物安全隔離區建設。
 
  (二)控制主要人畜共患病。注重源頭管理和綜合防治,強化易感人群宣傳教育等干預措施,加強動物防疫從業人員職業保護,提高人畜共患病防治水平,降低疫情發生風險。對布魯氏菌病,采取定期檢測、強制撲殺政策,強化動物衛生監督和無害化處理措施。對奶牛結核病,采取檢疫撲殺、風險評估、移動控制相結合的綜合防治措施,強化奶牛健康管理。對狂犬病,完善犬只登記管理,實施全面免疫,撲殺病犬。
 
  (三)凈化種用動物重點疫病。
 
  加大對種畜禽養殖企業疫病控制凈化工作的扶持力度,引導其增加防治經費投入。嚴格引種檢疫監管,加強督查指導。建立無規定疫病種畜禽企業認證制度,強化定期監測和評估。建立種畜禽市場準入和信息發布制度,分區域制定市場準入條件,定期發布無規定疫病種畜禽企業信息。
 
  (四)防范外來動物疫病傳入。強化部門協作、聯防聯控、群防群控、跨境跨省跨市合作交流等防堵機制,健全外來動物疫病監視、疫情監測、進境(調入)動物和動物產品風險分析、突發疫情處置等制度,強化入境檢疫和監管措施,提高外來動物疫病風險防范能力。健全技術和物資儲備,提高技術支持能力。加強野生動物傳播外來動物疫病的風險監測。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實施外來動物疫病防范宣傳培訓計劃,提高外來動物疫病發現、識別和報告能力。加強跨境防控合作交流,聯防聯控。
 
  六、重點工程
 
  圍繞提升動物疫情監測預警、突發疫情應急管理、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和無害化處理、動物疫病防治管理信息化、動物疫病防治社會化服務、標準小區和種畜禽場建設工程能力,通過項目建設,重點實施八大工程,夯實防疫工作基礎,全面提高動物疫病防治能力。
 
  (一)動物疫情監測預警工程。建立以市、縣(市、區)兩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或畜牧獸醫主管局)為主體,國家動物疫情測報站、自治區定點監測縣為補充,各鄉鎮畜牧獸醫站、鄉村、養殖場、屠宰場、交易場所等監測點為支撐,分工明確、布局合理的動物疫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網絡。加強各級動物疫病實驗室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儀器設備,提高生物安全級別。到2015年,市、縣兩級動物疫病實驗室全部通過考核驗收,實驗室面積、設施設備、技術力量、經費保障和生物安全達到規定要求。實施自治區和我市動物疫病監測計劃,增加疫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經費投入。完善動物疫病和疫情監測信息采集、上報、匯總分析裝備,完善疫情信息報告網絡,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二)突發疫情應急管理工程。加強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機構和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隊伍建設,完善應急指揮系統運行機制,健全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市、縣應足額儲備應急處置所需的防疫物資,配備應急交通通訊和疫情處置設施設備,增配人員物資快速運送和大型消毒設備。完善突發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實戰能力。
 
  (三)強制免疫冷鏈建設工程。加強從市級到村一級動物疫苗冷鏈設施建設,強化疫苗運輸、儲存、使用等環節管理,確保疫苗安全有效。市、縣兩級建立動物疫苗專用冷庫,配備冰箱、冰柜等設施;鄉、村配備冰箱、冰柜等設施,防疫人員配備冷藏包。依托縣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鄉鎮水產畜牧獸醫站和村級獸醫室,構建基層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工作網絡。
 
  (四)監督執法和無害化處理條件改善工程。加強各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動物檢疫、監督執法設施裝備,提升執法能力。在城市周邊、縣級、鎮級、村級分別建設一批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場所,配備相應設施,對病死或死因不明動物、病害動物產品實施集中無害化處理。
 
  (五)動物疫病防治信息化工程。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動物疫病防治信息化建設,配置設施設備,配合自治區建立信息服務平臺,構建全市動物疫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統,提高動物疫情監測預警、疫情應急處置指揮管理、獸醫公共衛生管理、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獸用生物制品監管以及獸醫隊伍管理等信息采集、傳輸、匯總、分析和評估能力。構建重大動物疫病、重點人畜共患病和動物源性致病微生物病原數據庫。加強信息系統運行維護和安全管理。
 
  (六)動物疫病防治社會化服務工程。充分調動各方力量,構建動物疫病防治社會化服務體系。積極引導、鼓勵和支持動物診療機構多元化發展,開展動物診療機構標準化建設。加強動物養殖、運輸、交易等環節管理,依法強化從業人員動物防疫責任主體地位。建立健全各級獸醫協會,完善政府部門與養殖場(戶)、行業協會合作機制。引導社會力量投入,積極運用財政、金融、保險、稅收等政策手段,支持動物疫病防治社會化服務體系有效運行。加強獸醫機構和獸醫人員提供社會化服務的收費管理,規范經營服務性收費。
 
  (七)奶牛健康養殖小區建設工程。在城市周邊統一規劃設立奶牛健康養殖小區,整合奶牛散養戶進駐固定場所養殖,實施奶牛結核病、布魯氏菌病等疫病監控凈化。
 
  (八)獸醫人員能力提升工程。繼續完善官方獸醫、執業獸醫制度,開展鄉村獸醫登記,優先從符合條件的鄉村獸醫中選用村級動物防疫員。優化獸醫隊伍結構,加強專業人才培養和培訓,保障人力資源儲備。把獸醫人員知識更新作為動物防疫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形成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的培訓機制。通過脫產學習、在職深造、異地研修、市縣集中辦班和現場實訓等方式,開展全員分級培訓,切實提高獸醫人員的知識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對轄區動物疫病防治負總責,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各縣(市、區)要根據當地動物疫病發生流行狀況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制定相應實施辦法,把動物疫病防治納入政府績效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層層分解任務,強化防治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切實抓好落實。市水產畜牧獸醫部門將定期、不定期對各縣(市、區)實施本規劃情況進行督查、考評,發現問題,促其改進。各縣(市、區)要做好相應的檢查和考評工作。對在動物防疫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給予獎勵。
 
  (二)明確部門職責。水產畜牧獸醫部門要會同財政等有關部門提出實施本規劃的具體措施、經費計劃、防疫物資供應計劃和考核評估標準,監督實施免疫接種、疫病監測、檢疫檢驗,指導隔離、封鎖、撲殺、消毒、無害化處理等各項措施的實施,開展動物衛生監督檢查,打擊動物防疫違法行為。發展改革部門要根據本規劃,在充分整合利用現有資源的基礎上,加強動物防疫基礎設施建設。財政部門要根據本規劃和相關規定,加大經費保障力度,加強經費使用管理。科技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抓好動物疫病防治科研工作。編制部門要落實動物疫病防治工作機構的設置、編制,確保基層有機構、有人員、有能力落實各項防疫措施。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要嚴格進出境動物、動物產品檢疫,做好動物疫情動態的收集、跟蹤、分析、研究,及時向水產畜牧獸醫部門通報疫情信息。衛生部門要加強人畜共患病人間疫情防治工作,及時通報疫情和防治工作進展。海關、口岸管理部門要嚴厲打擊動物及動物產品走私活動,嚴防動物、動物產品非法進入我市。林業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的監測工作。公安部門要加強疫區治安管理,協助做好突發疫情應急處理、強制撲殺和疫區封鎖工作。交通運輸部門要優先安排緊急調用防疫物資的運輸。工商部門要加強動物及動物產品交易市場監管,嚴格市場準入,查處非法經營動物及動物產品行為。屠宰管理部門要加強屠宰行業管理,嚴厲打擊私屠濫宰,會同有關部門支持冷鮮肉加工運輸和屠宰冷藏加工企業技術改造,建設鮮肉儲存運輸和銷售環節的冷鏈設施。軍隊和武警部隊要做好自用動物防疫工作,同時加強軍地之間協調配合與相互支持。
 
  (三)加強法制保障。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動物防疫條例》,完善配套規章,強化動物疫病區域化管理、動物跨區域調運、動物流通檢疫監管、強制隔離與撲殺等方面的規定,健全動物衛生地方法規體系、標準和技術規范,完善獸醫管理的相關制度。各地要根據當地實際,制定相應規章制度。
 
  (四)加大經費投入。縣級以上政府要將動物疫病防治納入本級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將動物疫病監測、免疫、預防、控制、撲滅、動物衛生監督、動物產品有毒有害物質殘留檢測監管、病死動物病害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等工作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統一管理。加強經費使用管理,保障公益性事業經費支出。對獸醫行政執法、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鄉鎮水產畜牧獸醫站實行全額預算管理,保證其人員經費和日常運轉費用。完善村級動物防疫員防疫工作補助政策,按照國家規定采取有效的衛生防護和醫療保健措施。進一步完善動物疫病處置撲殺補貼機制,對在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撲滅過程中強制撲殺、銷毀的動物、動物產品和相關物品給予補貼。將重點動物疫病納入畜牧業保險范圍。
 
  (五)加強體系建設。進一步健全獸醫行政管理、監督執法和技術支撐體系,穩定和強化基層動物防疫體系、執法監督體系,切實加強機構隊伍建設。明確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的公益性質。繼續深化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建設以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為主體的新型獸醫制度,促進有中國特色的獸醫機構和獸醫隊伍評價機制的建立。建立內檢與外檢、陸生動物與水生動物、養殖動物與野生動物協調統一的管理體制。依托現有教育和培訓資源,健全各類獸醫培訓機構。建立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培訓機制,加強技術培訓,全面提升動物防疫管理能力。結合實施本規劃重點工程,加強動物防疫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健全完善動物疫病預防控制、動物衛生監督執法、獸藥監察和殘留監控、動物疫病防治技術支撐等基礎設施。
 
  (六)強化科技支撐。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動物疫病防治科技工作。整合集成并充分利用獸醫研究機構、高等院校的科技資源,理順關系,完善平臺,協同攻關,重點開展口蹄疫、禽流感、狂犬病等疫病病原學、流行病學、生態學研究,開發快速檢測、監測預警技術。鼓勵有條件的龍頭企業設立內部研發機構,開展動物防疫科研,形成科研單位、高等院校、企業相結合的動物疫病防治科技網絡。引導和促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抓好技術集成示范,全面提高動物疫病防治科技支撐水平。
 
  (七)營造良好環境。通過網絡、媒體、培訓等多種途徑,廣泛宣傳動員,提升公眾對動物疫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提高養殖者防疫意識。明確政府與非官方組織的職責,引導企業、協會、養殖者、執業獸醫等組織和個人積極參與本規劃的實施。建立養殖和交易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形成全社會群防群控和“同一個世界、同一個健康”理念,為本規劃的實施創造良好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附件:1.   全市優先防治和重點防范動物疫病.doc
 
  2.   全市優先防治動物疫病考核標準.doc
 
  3.   全市動物疫病防治區域布局.doc
 
  4.   全市人畜共患病重點防治區域布局.doc


 
地區: 廣西
標簽: 動物疫病 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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