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衛生計生委(衛生局)、甘肅礦區衛生局,省衛生監督所、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現將《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甘政發〔2014〕82號)轉發你們,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樹立保障飲用水衛生安全主要責任在地方的意識,切實履行衛生計生部門的職責,嚴格對飲用水供水單位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實行衛生許可管理,定期組織開展飲用水專項督導檢查;要積極爭取地方財政投入,加強飲用水檢測能力建設,解決水質檢驗能力不足的問題,并主動向當地政府和上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飲用水衛生安全狀況及存在的問題。
二、各級衛生監督機構要強化對供水單位的監督力度,嚴格落實對供水單位的各項衛生要求,全面掌握轄區供水單位和供水設施情況;要開展好經常性衛生監督檢查和衛生技術指導,積極發揮預防性衛生監督審核作用,參與城鎮新、改、擴建飲用水工程項目的選址、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從根本上消除供水單位硬件建設中的安全隱患。
三、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加大對飲用水的監測力度,積極開展飲用水監測工作和水質基線調查,全面系統地掌握水質情況;要嚴格按照《生活用水衛生標準》要求,進一步提高水質監測能力,達到國家對各級疾控機構水質指標檢測能力的要求;要完善飲用水衛生監測質量控制工作,確保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完整性,做好飲用水衛生監督技術支持工作。
甘肅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4年9月28日
現將《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甘政發〔2014〕82號)轉發你們,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樹立保障飲用水衛生安全主要責任在地方的意識,切實履行衛生計生部門的職責,嚴格對飲用水供水單位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實行衛生許可管理,定期組織開展飲用水專項督導檢查;要積極爭取地方財政投入,加強飲用水檢測能力建設,解決水質檢驗能力不足的問題,并主動向當地政府和上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飲用水衛生安全狀況及存在的問題。
二、各級衛生監督機構要強化對供水單位的監督力度,嚴格落實對供水單位的各項衛生要求,全面掌握轄區供水單位和供水設施情況;要開展好經常性衛生監督檢查和衛生技術指導,積極發揮預防性衛生監督審核作用,參與城鎮新、改、擴建飲用水工程項目的選址、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從根本上消除供水單位硬件建設中的安全隱患。
三、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加大對飲用水的監測力度,積極開展飲用水監測工作和水質基線調查,全面系統地掌握水質情況;要嚴格按照《生活用水衛生標準》要求,進一步提高水質監測能力,達到國家對各級疾控機構水質指標檢測能力的要求;要完善飲用水衛生監測質量控制工作,確保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完整性,做好飲用水衛生監督技術支持工作。
甘肅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