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1 總則
1.1 工作目的
1.2 編制依據
1.3 事故分級
1.4 適用范圍
1.5 工作原則
2 應急處理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2.l 寬城區應急處理指揮部
3 監測、預警與報告
3.1 監測系統
3.2 預警系統
3.3 報告制度
4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
4.2 指揮協調
4.3 緊急處置
4.4 響應終結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置
5.2 責任追究
5.3 總結報告
6 應急保障
6.1 信息保障
6.2 醫療保障
6.3 人員保障
6.4 技術保障
6.5 物資保障
6.6 演習演練
6.7 宣教培訓
7 附則
7.1 預案實施時間
8 寬城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機構圖
9 附件:寬城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名單
1 總則
1.1 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長春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 事故分級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為四級。
1.3.1 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對2個以上省份造成嚴重威脅,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
(2)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水平的;
(3)發生跨境(香港、澳門、臺灣)、跨國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
(4)國務院認為需要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處置的。
1.3.2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嚴重,影響范圍涉及省內2個以上市(州)行政區域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政府認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3.3 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市內2個以上縣(市)、區,給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3)市政府認定的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3.4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縣(市)、區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鄉鎮,給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30—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縣(市)、區政府認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4 適用范圍
在食物(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倉儲、運輸、流通、消費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會公眾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1.5 工作原則
按照“全市統一領導、各級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則,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實行分級管理;有關部門按照本預案規定,落實各自的職責。堅持群防群控,加強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采用先進科學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范應急處理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2 應急處理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2.1 寬城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
2.1.1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區政府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建議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理的需要,成立寬城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寬城區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對全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一般情況由區衛生局主要負責人任總指揮,必要時由區政府領導任總指揮;寬城區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寬城區衛生局防保科。
2.1.2 寬城區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理工作的需要確定,主要有區委宣傳部、衛生局、教育局、公安局、監察局、財政局、農業局、工商局、質監局(組織機構圖見附錄)。
2.1.3 寬城區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職責:
(l)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2)負責事故應急處理重大事項的決策;
(3)負責發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4)審議批準區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理工作報告等。
2.1.4 成員單位職責
區衛生局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負責突發重大食物中毒的應急響應及病員救治;擬訂應急處理預案,組織協調應急處理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動態;依法開展對重大食物中毒的衛生學原因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區農業局負責組織對重大農產品(包括水產品、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依法開展對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區工商局依法開展食品流通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區質監局負責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進行調查處理和相關質量技術鑒定等工作;
區教育局負責協助衛生局對學校食堂、學生在校營養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進行調查以及組織應急處理工作;
區公安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
區委宣傳部負責制定信息發布方案及對外口徑,組織、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發布,對互聯網信息的管理以及有害信息的封堵工作;
區監察局負責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在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應急處理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違紀行為的調查,并做出處分決定;
區財政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資金保障及管理。
2.1.5 辦公室
(l)區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成立后,指揮部辦公室工作立即啟動。辦公室主任由區衛生局主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局長擔任,副主任由指揮部成員單位衛生局、農業局、質監局、工商局的相關同志擔任。指揮部辦公室人員由成員單位相關人員組成,一旦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當立即進入應急工作狀態。
(2)辦公室職責;
a.貫徹落實寬城區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b.檢查督促各單位做好各項應急處理工作,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擴大;
C.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必要時決定采取有關控制措施;
d.向區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情況;
e. 為新聞機構提供事故有關信息必要時接受媒體的專訪;
f.完成區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1.6 應急處理工作小組組成及職責
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各工作小組及其成員應當根據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區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立即按要求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應急處理措施,并隨時將處理情況報告給區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l)事故調查組
根據事故發生原因和環節,可由衛生局、農業局、質監局、工商局等部門負責或明確其中一部門牽頭負責,深入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做出調查結論,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范意見。
(2)事故控制組
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為主負責,依法實施行政監督、行政處罰,監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
(3)醫療救治組
由區衛生局負責,迅速組織開展醫療救治工作,盡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案件查辦組
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負責,迅速查辦案件,追蹤源頭,懲辦違法當事人;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門查處。
(5)專家咨詢組
由區衛生局和有關部門負責組織,為事故處理提供技術幫助,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6)綜合組
由區衛生局負責,匯總信息,報告、通報情況,分析事故進展以及對外宣傳。
(7)現場檢測與評估組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成立事故現場檢測與評估小組,綜合分析和評估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現場救援方案提供參考。
3 監測、預警與報告
3.1 監測系統
區政府建立統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綜合利用,構建各部門間信息溝通平臺,實現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區農業局發布有關農產品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等質量安全檢測信息。質監局、工商局、衛生局3個部門聯合發布市場食品質量監督檢查信息。區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收集匯總、及時傳遞、分析整理,定期發布食品安全綜合信息。建立暢通的信息監測和通報網絡體系,形成科學的食品安全信息評估和預警指標體系,及時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勢,對食品安全問題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設立統一的舉報電話。
3.2 預警系統
3.2.1 加強日常監管
衛生局、農業局、質監局、工商局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重點場所,尤其是高風險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貯藏、經營、消費等環節的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數據庫和信息報告系統,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及時分析對公眾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做出預警,并保障系統的有效運行。
3.2.2 建立通報制度
(l)通報范圍:
a.對我區公眾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b.100人以上群體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通報方式:
a.區政府有關部門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在2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
b.有蔓延趨勢的還應向相關部門通報,加強預警預防工作。
c、各相關部門,應當及時將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風險信息及時通報上級相關部門。
(3)向新聞宣傳主管部門通報:
對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時向區委宣傳部通報情況,以便及時組織輿論引導工作。
3.2.3 建立舉報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區政府有關部門舉報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相關責任部門、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行政監管職責的行為。
區政府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后,應當及時組織或者通報其他部門,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3.2.4 應急準備和預防
區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應當及時對有關部門報告的可能導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進行分析,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序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措施,并及時通報區政府有關部門。必要時召開會議,聽取有關專家意見,研究防控措施。
區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接到可能導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應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及時報告區政府,并向有關部門通報,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3 報告制度
區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的有關規定,主動監測,按規定報告。
3.3.1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報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
3.3.2 報告范圍
(1)對公眾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100人以上群體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3.3 下級向上級報告
承擔食品綜合監管牽頭職能的相關部門,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向上級人民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報告,并在2小時內報告市政府。
3.3.4 責任報告單位
(1)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企業及餐飲單位;
(2)食品檢驗機構、科研院所以及與食品安全有關的單位;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
(4)各級食品藥品監管局和有關部門。
3.3.5 責任報告人
(1)各級食品藥品監管局和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
(2)從事食品行業的工作人員;
(3)消費者。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3.3.6 報告時限要求
區政府或有關部門應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時內做出初次報告;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者上級的要求隨時做出階段報告;在事故處理結束后10日內做出總結報告。
3.3.7 初次報告
應盡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當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
3.3.8 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3.3.9 總結報告
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鑒定結論,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4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事故發生情況,及時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做好緊急救援工作。對上級部署的應急救援工作,下級應積極配合并認真貫徹落實。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寬城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應實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必要時組成食品安全事故調查組,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進行調查。
重大食物中毒的應急響應與處置按《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實施。
4.1.1 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I級)
Ⅰ級應急響應由國家應急指揮部或辦公室組織實施。
在國家應急指揮部或省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區政府全力以赴組織救援,并及時向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國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省、市政府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區政府負責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在國家應急指揮部或者省市政府的指揮或指導下,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成立前,先期到達的各應急救援隊伍和事故單位的救援力量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區政府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態發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危害鏈。
4.1.2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Ⅱ級)
Ⅱ級應急響應由省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或辦公室組織實施。
在省、市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區政府全力以赴組織救援,并及時向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市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區政府負責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在市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或辦公室的指揮或指導下,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成立前,先期到達的各應急救援隊伍和事故單位的救援力量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區政府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態發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危害鏈。
4.1.3 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Ⅲ級)
(1)區政府應急響應:
區政府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需要,成立區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統一領導和指揮;決定啟動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2)相關部門應急響應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地有關部門在政府或區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按照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有關工作。
4.1.4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Ⅳ級)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承擔食品安全綜合監管牽頭職能的相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組織調查、確認和評估,及時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按規定向區政府、區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報告,提出是否啟動應急預案,有關事故情況應當立即向有關部門通報。
區政府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區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給予指導、監督和有關方面的支持。
4.1.5 響應的升級與降級
區政府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隨時間發展進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擴大的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當上報審定,及時提升預警和反應級別;對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會進一步擴散的,應當上報審定,相應降低反應級別或者撤銷預警。
4.2 指揮協調
進入Ⅰ級、Ⅱ、Ⅲ級響應后,區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協調指揮應急力量實施救援行動。區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立即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實施應急救援,派出有關專家和人員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工作。
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發生在一些特殊領域或者跨領域、跨地區、影響嚴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區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認為必要時可指派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有關負責人組織現場指揮協調。
4.3 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區政府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單位和區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態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跨地區、跨領域、影響嚴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緊急處置方案,報市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決定。
4.4 響應終結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終結,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經現場檢測評價確無危害和風險后,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應急指揮部批準宣布應急響應結束。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匯總之后的應急處理工作情況報告,可向有關部門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和建議。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及時跟蹤處理情況,隨時通報處理結果。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置
區政府負責組織發生在我區的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品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5.2 責任追究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5.3 總結報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區應急指揮部應總結分析應急處理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理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處理總結報告,報送區人民政府、上級有關部門。
6 應急保障
6.1 信息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應急指揮部應當及時向社會發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嚴格按照信息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對媒體發布的信息,應當經應急指揮部或指揮部辦公室同意后,向社會發布。
6.2 醫療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衛生系統應急救援工作應當立即啟動,救治人員應當立即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工作。
6.3 人員保障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有關部門人員、專家參加事故處理。
6.4 技術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術鑒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當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時,受應急指揮部或者食品藥品監管局委托,立即采集樣本,按有關標準要求實施檢測,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學依據。
6.5 物資保障
區政府應當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保障應急物資儲備,提供應急救援資金,所需經費列入政府財政預算。
6.6 演習演練
區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形式,組織開展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
區衛生局要會同區政府有關部門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組織全區性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
6.7宣教培訓
區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廣大消費者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教育,提高消費者的風險和責任意識,正確引導消費。
7 附則
7.1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8 寬城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機構圖
9附件: 寬城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