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甘肅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調整部分食品生產許可審批發證有關工作的通知》(甘質監食〔2012〕374號)文件要求,省局將原由省局組織實施的部分食品生產許可審批發證工作調整由市局組織實施。現就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一)原由省局組織實施的以下14種食品的審批發證工
作調整由市局組織實施,包括:大米、小麥粉、食用植物油、醬油、食醋、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蜜餞、速凍食品、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蔬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詳見附件1)。
(二)根據國家質檢總局《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
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國家質檢總局令第79號)關于“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產加工食品的,委托雙方必須分別到所在地市(地)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備案,提交雙方營業執照和委托加工合同復印件”的規定,委托加工備案工作由市局實施。
二、由市局實施食品生產許可的生效時間
對調整由市局組織實施的有關食品生產許可工作,按照以下原則辦理:自2013年2月1日起,統一由市局受理實施公告內食品生產許可工作。
三、食品生產許可證書的編號
食品生產許可證書有效期為3年,企業應在有效期屆滿6個月前向許可機關提出換證申請。生產許可證編號為QSXXXX XXXX XXXX,QS代表生產許可,編號前4位為受理機關編號,中間4位為產品類別編號,后4位為獲證企業序號(詳見附件1)。對于下放由市級質監部門組織實施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有關證書編號中“企業序號”,從省局未使用過的該食品所在地企業序號中順序賦號,不得在同一食品中重復總局、省局已使用過的企業序號。
四、食品生產許可審批發證責任分工
(一)市局負責實施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材料受理工作:由食品科陸君琴同志負責企業申請材料審查工作,申請材料齊全、企業繳納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費后,由分管局長簽發行政許可申請受理決定書或行政許可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
(二)食品生產許可審查工作:由市局食品科馮濤同志負責組織獲得全國食品生產許可證注冊審查資質的審查員(審查員名單詳見附件2),對受理的企業進行現場核查。
(三)食品生產許可證發放及管理工作:由陸君琴負責食品生產許可材料整理存檔和食品生產許可證打印及管理工作,食品生產許可材料齊全后,由市局食品科科長康文斌同志負責牽頭匯總并匯報局領導后,統一由局領導簽發食品生產許可證書。
(四)屬于省級食品生產許可審批發證的事宜由市局食品科康文斌同志負責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2013年2月28日
附件1
許可權限調整后由市局許可的產品目錄
序號 | 食品類別 | 產品類別 | 產品類 別編號 |
1 | 糧食加工品 | 小麥粉 | 0101 |
2 | 糧食加工品 | 大米 | 0102 |
3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食用油 | 0201 |
4 | 醬油 | 釀造醬油 配制醬油 | 0301 |
5 | 食醋 | 釀造食醋 配制食醋 | 0302 |
6 | 速凍食品 | 速凍食品 | 1101 |
7 | 薯類和膨化食品 | 膨化食品 | 1201 |
8 | 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 | 糖果制品 | 1301 |
9 | 蔬菜制品 | 蔬菜制品 | 1601 |
10 | 水果制品 | 蜜餞 | 1701 |
11 | 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 | 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 | 1801 |
12 | 蛋制品 | 蛋制品 | 1901 |
13 | 淀粉及淀粉制品 | 淀粉及淀粉制品 | 2301 |
14 | 茶類制品 | 茶葉 | 1401 |
附件2
隴南市獲得全國食品生產
許可證注冊審查員資質人員名單
序 號 | 姓 名 | 所在單位 |
1 | 馮 濤 | 市 局 |
2 | 王志平 | 市 局 |
3 | 高小林 | 市質檢所 |
4 | 馮小龍 | 市質檢所 |
5 | 馮水云 | 武都分局 |
6 | 李克儉 | 徽縣局 |
7 | 王 強 | 徽縣局 |
8 | 逯 翠 | 徽縣局 |
9 | 李 虎 | 成縣局 |
10 | 盧建修 | 康縣局 |
11 | 聶兆平 | 西和縣局 |
12 | 劉曉軍 | 西和縣局 |
13 | 陳 嘉 | 禮縣局 |
14 | 趙巖宏 | 宕昌縣局 |
15 | 左明明 | 兩當縣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