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臨汾、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壺口風景區管委會,市直各部門:
2009年,全市各級、各部門和各單位在市人民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為主線,以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以健全規章制度為保障,以目標責任制為抓手,積極推進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和“三項建設”,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明顯好轉。為了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根據省政府關于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安排部署,市人民政府決定在全市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與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省委、 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和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進一步樹立安全發展理念,緊緊圍繞“三個突出”(突出預防為主、突出加強監管、突出落實責任)、“三個加強”(加強宣傳教育和隊伍建設、加強安全基礎工作、加強組織協作),推進“三項行動”、“三項建設”,在鞏固2009年專項整治成效基礎上,進一步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不斷提高全市安全生產水平,促進全市安全發展。
(二)工作目標
1、2009年未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重點行業(領域),2010年要按照《臨汾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全市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通知》(臨政發〔2009〕3號)要求,全面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
2、2009年已開展專項整治的行業和領域要按照深化、鞏固、提高的要求繼續深入開展專項整治,抓反復,反復抓。一類企業要徹底關閉取締,防止死灰復燃;二類企業中整改無望的予以關閉,通過整頓達到安全生產條件的要嚴把驗收關,經有關部門驗收,由縣(市、區)分管副縣(市、區)長和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縣(市、區)長簽字,報市政府經市分管副市長和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市長簽字后,方可恢復生產;三類企業要加強日常安全監管,保證安全生產。
3、責任落實。對一類、二類、三類企業要做到監管部門、分管領導和監管人員“三落實”。要在重點行業(領域)推行“企業法定代表人安全生產承諾制”,在煤礦推行“五人小組”安全包片監管,在非煤礦山、尾礦庫、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等高危行業進一步強化安全監管“三落實”。
4、目標要求。通過專項整治,進一步推動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政府安全監管主體責任的落實;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和事故預防控制體系;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堅決打擊取締非法生產經營活動,淘汰不符合產業政策的落后企業,淘汰國家和省明令禁止的生產裝置;提升生產經營單位本質安全水平和各行業、各領域的整體安全水平,減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較大事故,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
二、組織領導
市人民政府成立全市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領導組負責組織對全市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統一領導,統一安排,統一部署,研究解決專項整治中的共性問題和突出問題,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組 長:白建榮 副市長
副組長:王延峰 市長助理、市安監局局長
安占功 市長助理、市公安局局長
宿青平 市長助理、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局長
成 員:楊 松 山西煤監局臨汾分局局長
牛立東 市煤炭工業局局長
張俊榮 市教育局局長
栗 綱 市國土資源局局長
賈自勝 市水利局局長
華志剛 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丁向陽 市林業局局長
王 超 市經信委(國資委)主任
李虎順 市工商局局長
李艾珍 市旅游局局長
喬寶貴 市質監局局長
曹洪安 市綜治辦主任
宋 寬 市氣象局局長
孫延震 市體育局局長
李光輝 市公安局副局長
賈俊華 市建設局調研員
李順福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
侯永鵬 市公安消防支隊政委
宋 林 市農機局局長
魏 琦 臨汾供電分公司經理
各縣(市、區)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縣(市、區)長。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全市專項整治工作的總體安排,跟蹤了解各行業(領域)、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進展情況,協調解決專項整治中的有關問題;負責全市專項整治情況的收集、匯總、梳理、通報、上報等工作;匯總各縣(市、區)、各部門、各行業專項整治領導組受理群眾舉報案件的處理情況。
辦公室主任:王延峰 (兼
副 主 任:李明水 市安監局副局長
各縣(市、區)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縣(市、區)長
成員由市直有關部門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有關人員組成。
三、專項整治的范圍和分工
2010年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范圍,仍然是以煤礦、非煤礦山、尾礦庫、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民爆物品和建筑施工等高危行業為重點,覆蓋全市各行業(領域)、各級、各類生產經營單位。
根據職責分工,市直有關部門牽頭組織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新增加冶金、煙花爆竹等行業。具體分工如下:
(一)煤礦安全專項整治由市煤炭工業局、山西煤監局臨汾分局、市國土資源局負責牽頭組織。
(二)非煤礦山、尾礦庫安全專項整治由市安監局、市國土資源局負責牽頭組織。
(三)化工、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由市安監局負責牽頭組織。
(四)冶金、機械等行業安全專項整治由市安監局負責牽頭組織。
(五)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牽頭組織。
(六)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由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牽頭組織。
(七)民爆物品安全專項整治由市公安局負責牽頭組織。
(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城市市政運營、建筑施工單位的安全專項整治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牽頭組織。
(九)水利安全專項整治由市水利局負責牽頭組織。
(十)鐵路安全專項整治由市綜治辦負責牽頭組織。
(十一)學校安全專項整治由市教育局負責牽頭組織。
(十二)旅游安全專項整治由市旅游局負責牽頭組織。
(十三)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整治由市質監局負責牽頭組織。
(十四)民爆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專項整治由市經信委(國資委)、市安監局負責牽頭組織。
(十五)農機安全專項整治由市農機局負責牽頭組織。
(十六)電力安全專項整治由市經信委(國資委)、市安監局負責牽頭組織。
四、專項整治的主要內容
逐級對2009年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重點是檢查各級、各部門、各企業是否按照規定的方法步驟進行了分類整治。一類企業是否關閉到位,關死關實,是否有死灰復燃現象,是否對存在反復的企業采取了針對性措施;二類企業是否真停真整,整改無望的是否列為關閉對象并實施了關閉,整改達標的是否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了復產復工驗收,并保持了安全生產條件;三類企業是否切實加強了安全管理和安全監督,保證安全生產。2010年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有關部門和各企業要在以下方面進行重點整治和檢查:
(一)安全生產“十項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重點檢查企業法定代表人承諾制推行、安全監管機構和隊伍建設、職工培訓、班組建設、安全監管職責到位、現場管理、隱患排查治理、安全投入等情況。
(三)政府安全生產監管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重點檢查政府班子成員、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領導、縣(市、區)長安全助理“一崗雙責”落實情況,煤礦安全監管“五人小組”到位情況和高危行業安全監管“三落實”情況。
(四)安全生產應急值守和事故報告制度執行情況。
(五)生產安全事故查處、結案及重大險情的調查處理情況。
(六)安全監管“三級機構、四級網絡”建設情況,開展“安全鄉村(社區)創建活動”情況。
(七)煤礦兼并重組后安全監督責任的落實情況;在建礦井和技改礦井的安全管理情況;瓦斯、水患、火災、煤塵、頂板、機電、機械和運輸等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特別是治大隱患、防大事故的措施落實情況;對列入關閉計劃的礦井按“六條標準”關閉到位情況。
(八)金屬與非金屬礦山資源整合、整頓關閉情況;地下礦山推行“五大員”情況;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尾礦庫閉庫計劃執行情況、省人民政府下撥的尾礦庫閉庫治理專項資金使用及市縣配套資金落實情況;危庫、險庫、病庫的治理情況。
(九)非法違規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依法查處情況;對涉及危險化工工藝的生產裝置(設施)安全自動化控制和聯鎖改造落實情況;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情況;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十)煙花爆竹違法生產經營查處情況和經營單位依法經營情況。
(十一)冶金、有色企業防范煤氣泄漏、中毒和爆炸,防范金屬液體運輸和調運過程中的傾倒和墜落的措施落實情況。
(十二)作業場所有毒物質及粉塵專項治理工作情況,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情況。
(十三)排查治理危險路段、治理超載超限、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情況;落實客運企業安全責任,加強對客運車輛和駕駛員動態監管的情況。
(十四)以防范坍塌、墜落等事故為重點的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整治情況。
(十五)以人員密集場所特別是“三合一”(住宿、生產經營及儲存場所)、“多合一”生產經營單位為重點的消防安全整治情況。
(十六)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建材、商貿等企業和鐵路、電力、民爆物品等行業(領域),對存在的嚴重隱患和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情況。
五、專項整治的方法步驟
2010年的專項整治要在2009年基礎上,按照企業全面自查自整,市、縣(市、區)政府組織檢查,市行業主管部門督導的方式進行,具體分五個步驟:
(一)總體部署和宣傳發動
各級、各部門及各單位要根據市專項整治領導組的總體部署,成立各專項整治領導組,制訂本地、本行業、本單位深化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配齊工作人員,建立專項整治責任制,做好專項整治的安排部署工作。要通過召開會議、發布公告、媒體宣傳等形式,使各部門和所有生產經營單位了解和掌握今年專項整治的重大意義、政策措施、方法步驟和具體要求。
(二)生產經營單位自查自整
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要按照國家及省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行業標準,結合各單位的實際制訂具體的自查自整方案,成立專項整治領導組對本單位及所屬企業和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全面對照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和隱患采取針對性整改措施。整改情況要在本單位以板報、企業內部報紙等形式進行公示,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安全監管部門報告。
(三)市、縣級政府檢查
在生產經營單位自查自整的基礎上,要組織對排查出的一類、二類、 三類企業進行檢查。縣級檢查比例為:一類企業l00%,二類企業70%以上,三類企業50%以上;市級檢查比例為:一類企業70%,二類企業50%以上,三類企業30%以上。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責成企業限期整改并依法給予處罰,確保安全生產。
(四)迎接配合省級督查指導
省有關部門將按照專項整治的分工安排,組織督查組,對本行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垂直監督和指導。屆時將抽查一半以上的縣(市、區),每個縣(市、區)的一類企業抽查率不低于30%、二類企業抽查率不低于20%、三類企業抽查率不低于10%。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部門,要提前做好迎接省級督查指導的各項準備工作。
(五)“回頭看”再檢查和總結
各縣(市、區)及市各行業專項整治領導組要組織“回頭看”檢查,重點是跟蹤抽查一類企業的取締關閉和二類企業重大隱患的整改情況,檢查省、市行業督查中查出的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同時,各縣(市、區)及市各行業專項整治領導組要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全面總結,總結材料在12月15日前報市專項整治領導組辦公室。
市直有關部門要根據行業特點和實際需要,制訂針對性工作方案,確定每一步驟的時間安排,并認真組織實施。
六、工作要求
各縣(市、區)、各部門、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對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在鞏固去年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成果的基礎上,認真組織開展今年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嚴格隱患排查,加大隱患治理投入,全面排查和整改工藝技術、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事故防控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隱患,全面排查和整改在安全管理組織體系、制度建設、責任落實、現場管理、事故查處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全面排查和整改去年專項整治工作沒有解決和遺留的問題,確保不留死角,切實取得深化、鞏固、提高的效果。
(一)進一步落實隱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 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責任主體,必須認真組織開展隱患排查,消除事故隱患,確保生產安全。
1、各生產經營單位要成立由主要負責人領導的專項整治工作機構,制訂方案,動員全體員工,深入開展隱患排查工作;組織專業人員全面排查重點部門、重點環節和重點崗位存在的安全隱患;同時,要加大對本單位重點部位日常巡查的力度,確保做到動態管理。
2、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將隱患治理作為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一項重要內容,納入生產經營活動的日常管理,要按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l6號)、《山西省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晉政發〔2008〕30號)的要求,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制度。
3、各生產經營單位要依法加大對安全生產的投入,撥出專項資金用于開展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并確保資金落實到位,對排查出來的隱患要立即進行監控和整改。一般隱患要做到立即整改;重大隱患由主要負責人組織制訂并實施治理方案,限期整改。
4、各生產經營單位每月要對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于每月20日前向當地安監部門和有關部門報送書面報告。對重大事故隱患,一經發現,必須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上報。
(二)進一步落實隱患排查治理監管責任。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是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監督指導主體。在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屬地為主、條塊結合的原則,各相關部門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切實組織、監督、指導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1、市人民政府已將專項整治工作列入2010年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的內容,各縣(市、區)、各部門要結合責任制考核工作,認真查找安全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并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認真整改,切實提高安全生產監管水平;同時,要將專項整治作為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組織明查暗訪,嚴格考核獎懲,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2、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應根據工作實際,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協調、信息報送、數據統計等相關工作。市、縣各級財政要專門列支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所需經費,對專項整治工作所需經費要認真核算及時到位,保障專項整治所用車輛、設備和人員費用,確保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要進一步強化政府及相關部門行政首長負責制,建立健全專項整治工作機制,明確職責分工,狠抓工作落實;要定期召開會議,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齊抓共管、攻堅克難、形成合力。
3、各縣(市、區)、市直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事故處理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事故責任人和責任單位處理決定落實情況的檢查,建立健全事故調查和責任人處理落實情況檔案,督促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責任入處理落實情況的收集歸檔工作。
(三)進一步加大隱患整改督辦力度。 各縣(市、區)、市直有關部門要對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對發現的重大隱患根據情況責令企業全部或局部停產進行整改,并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切實做到治理目標任務、治理方法措施、治理經費物資、治理機構人員、治理時限要求、安全措施應急預案“六落實”,做到企業分管領導、整改責任部門、具體責任人“三落實”。要加強對隱患整改的過程監督,實行跟蹤問效、問責。對整改無望、拒不整改或逾期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生產經營單位,要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閉。發現未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規定上報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未制訂隱患治理方案的生產經營單位,要依法處罰,予以曝光,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其立即改正。
各縣(市、區)、市直有關部門要完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信息管理系統,每月20日前要續報三類企業的“三落實”情況、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四)進一步加大打“三非”、反“三違”、治“三超”工作力度。 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要求,組織相關部門積極開展聯合執法,嚴厲查處打擊“三非”行為,對發現的“三非”企業,要依法取締,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要督促和引導企業嚴格糾正“三違”現象,消除事故隱患滋生根源,對存在“三違”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要責令其整改,并依法進行處罰;要組織力量開展動態核查,著力治理生產經營單位“三超”現象,堅決制止重生產輕安全、重效益輕監管的冒險生產活動和短期行為,保持正常、安全的生產經營秩序。
(五)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長效機制。 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要以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為契機,認真總結工作經驗,探索建立專項整治的長效機制,實現專項整治工作制度化、經常化。要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既要治標,著力解決當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更要注重治本,完善安全措施;強化制度建設,建立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堅決防止產生新的事故隱患。要健全和完善隱患排查治理的認定標準和驗收標準,建立隱患登記和銷號制度,健全完善隱患排查治理數據庫,對隱患分布和治理情況進行登記建檔,確保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深化;取得實效,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市直有關部門要依照本通知要求,在去年整治方案的基礎上,結合今年實際盡快制定各行業(領域)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轉執行。
各縣(市、區)專項整治辦公室、市有關部門每月23日前要向市專項整治辦公室報送當月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的書面材料及其電子版。市專項整治辦公室將對各縣(市、區)按好、一般、差進行分類排隊,并于2010年7月25日和2011年1月25日前分別向省安委辦報送排隊情況。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2009年,全市各級、各部門和各單位在市人民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為主線,以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以健全規章制度為保障,以目標責任制為抓手,積極推進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和“三項建設”,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明顯好轉。為了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根據省政府關于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安排部署,市人民政府決定在全市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與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省委、 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和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進一步樹立安全發展理念,緊緊圍繞“三個突出”(突出預防為主、突出加強監管、突出落實責任)、“三個加強”(加強宣傳教育和隊伍建設、加強安全基礎工作、加強組織協作),推進“三項行動”、“三項建設”,在鞏固2009年專項整治成效基礎上,進一步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不斷提高全市安全生產水平,促進全市安全發展。
(二)工作目標
1、2009年未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重點行業(領域),2010年要按照《臨汾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全市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通知》(臨政發〔2009〕3號)要求,全面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
2、2009年已開展專項整治的行業和領域要按照深化、鞏固、提高的要求繼續深入開展專項整治,抓反復,反復抓。一類企業要徹底關閉取締,防止死灰復燃;二類企業中整改無望的予以關閉,通過整頓達到安全生產條件的要嚴把驗收關,經有關部門驗收,由縣(市、區)分管副縣(市、區)長和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縣(市、區)長簽字,報市政府經市分管副市長和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市長簽字后,方可恢復生產;三類企業要加強日常安全監管,保證安全生產。
3、責任落實。對一類、二類、三類企業要做到監管部門、分管領導和監管人員“三落實”。要在重點行業(領域)推行“企業法定代表人安全生產承諾制”,在煤礦推行“五人小組”安全包片監管,在非煤礦山、尾礦庫、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等高危行業進一步強化安全監管“三落實”。
4、目標要求。通過專項整治,進一步推動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政府安全監管主體責任的落實;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和事故預防控制體系;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堅決打擊取締非法生產經營活動,淘汰不符合產業政策的落后企業,淘汰國家和省明令禁止的生產裝置;提升生產經營單位本質安全水平和各行業、各領域的整體安全水平,減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較大事故,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
二、組織領導
市人民政府成立全市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領導組負責組織對全市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統一領導,統一安排,統一部署,研究解決專項整治中的共性問題和突出問題,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組 長:白建榮 副市長
副組長:王延峰 市長助理、市安監局局長
安占功 市長助理、市公安局局長
宿青平 市長助理、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局長
成 員:楊 松 山西煤監局臨汾分局局長
牛立東 市煤炭工業局局長
張俊榮 市教育局局長
栗 綱 市國土資源局局長
賈自勝 市水利局局長
華志剛 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丁向陽 市林業局局長
王 超 市經信委(國資委)主任
李虎順 市工商局局長
李艾珍 市旅游局局長
喬寶貴 市質監局局長
曹洪安 市綜治辦主任
宋 寬 市氣象局局長
孫延震 市體育局局長
李光輝 市公安局副局長
賈俊華 市建設局調研員
李順福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
侯永鵬 市公安消防支隊政委
宋 林 市農機局局長
魏 琦 臨汾供電分公司經理
各縣(市、區)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縣(市、區)長。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全市專項整治工作的總體安排,跟蹤了解各行業(領域)、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進展情況,協調解決專項整治中的有關問題;負責全市專項整治情況的收集、匯總、梳理、通報、上報等工作;匯總各縣(市、區)、各部門、各行業專項整治領導組受理群眾舉報案件的處理情況。
辦公室主任:王延峰 (兼
副 主 任:李明水 市安監局副局長
各縣(市、區)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縣(市、區)長
成員由市直有關部門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有關人員組成。
三、專項整治的范圍和分工
2010年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范圍,仍然是以煤礦、非煤礦山、尾礦庫、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民爆物品和建筑施工等高危行業為重點,覆蓋全市各行業(領域)、各級、各類生產經營單位。
根據職責分工,市直有關部門牽頭組織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新增加冶金、煙花爆竹等行業。具體分工如下:
(一)煤礦安全專項整治由市煤炭工業局、山西煤監局臨汾分局、市國土資源局負責牽頭組織。
(二)非煤礦山、尾礦庫安全專項整治由市安監局、市國土資源局負責牽頭組織。
(三)化工、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由市安監局負責牽頭組織。
(四)冶金、機械等行業安全專項整治由市安監局負責牽頭組織。
(五)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牽頭組織。
(六)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由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牽頭組織。
(七)民爆物品安全專項整治由市公安局負責牽頭組織。
(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城市市政運營、建筑施工單位的安全專項整治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牽頭組織。
(九)水利安全專項整治由市水利局負責牽頭組織。
(十)鐵路安全專項整治由市綜治辦負責牽頭組織。
(十一)學校安全專項整治由市教育局負責牽頭組織。
(十二)旅游安全專項整治由市旅游局負責牽頭組織。
(十三)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整治由市質監局負責牽頭組織。
(十四)民爆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專項整治由市經信委(國資委)、市安監局負責牽頭組織。
(十五)農機安全專項整治由市農機局負責牽頭組織。
(十六)電力安全專項整治由市經信委(國資委)、市安監局負責牽頭組織。
四、專項整治的主要內容
逐級對2009年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重點是檢查各級、各部門、各企業是否按照規定的方法步驟進行了分類整治。一類企業是否關閉到位,關死關實,是否有死灰復燃現象,是否對存在反復的企業采取了針對性措施;二類企業是否真停真整,整改無望的是否列為關閉對象并實施了關閉,整改達標的是否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了復產復工驗收,并保持了安全生產條件;三類企業是否切實加強了安全管理和安全監督,保證安全生產。2010年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有關部門和各企業要在以下方面進行重點整治和檢查:
(一)安全生產“十項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重點檢查企業法定代表人承諾制推行、安全監管機構和隊伍建設、職工培訓、班組建設、安全監管職責到位、現場管理、隱患排查治理、安全投入等情況。
(三)政府安全生產監管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重點檢查政府班子成員、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領導、縣(市、區)長安全助理“一崗雙責”落實情況,煤礦安全監管“五人小組”到位情況和高危行業安全監管“三落實”情況。
(四)安全生產應急值守和事故報告制度執行情況。
(五)生產安全事故查處、結案及重大險情的調查處理情況。
(六)安全監管“三級機構、四級網絡”建設情況,開展“安全鄉村(社區)創建活動”情況。
(七)煤礦兼并重組后安全監督責任的落實情況;在建礦井和技改礦井的安全管理情況;瓦斯、水患、火災、煤塵、頂板、機電、機械和運輸等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特別是治大隱患、防大事故的措施落實情況;對列入關閉計劃的礦井按“六條標準”關閉到位情況。
(八)金屬與非金屬礦山資源整合、整頓關閉情況;地下礦山推行“五大員”情況;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尾礦庫閉庫計劃執行情況、省人民政府下撥的尾礦庫閉庫治理專項資金使用及市縣配套資金落實情況;危庫、險庫、病庫的治理情況。
(九)非法違規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依法查處情況;對涉及危險化工工藝的生產裝置(設施)安全自動化控制和聯鎖改造落實情況;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情況;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十)煙花爆竹違法生產經營查處情況和經營單位依法經營情況。
(十一)冶金、有色企業防范煤氣泄漏、中毒和爆炸,防范金屬液體運輸和調運過程中的傾倒和墜落的措施落實情況。
(十二)作業場所有毒物質及粉塵專項治理工作情況,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情況。
(十三)排查治理危險路段、治理超載超限、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情況;落實客運企業安全責任,加強對客運車輛和駕駛員動態監管的情況。
(十四)以防范坍塌、墜落等事故為重點的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整治情況。
(十五)以人員密集場所特別是“三合一”(住宿、生產經營及儲存場所)、“多合一”生產經營單位為重點的消防安全整治情況。
(十六)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建材、商貿等企業和鐵路、電力、民爆物品等行業(領域),對存在的嚴重隱患和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情況。
五、專項整治的方法步驟
2010年的專項整治要在2009年基礎上,按照企業全面自查自整,市、縣(市、區)政府組織檢查,市行業主管部門督導的方式進行,具體分五個步驟:
(一)總體部署和宣傳發動
各級、各部門及各單位要根據市專項整治領導組的總體部署,成立各專項整治領導組,制訂本地、本行業、本單位深化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配齊工作人員,建立專項整治責任制,做好專項整治的安排部署工作。要通過召開會議、發布公告、媒體宣傳等形式,使各部門和所有生產經營單位了解和掌握今年專項整治的重大意義、政策措施、方法步驟和具體要求。
(二)生產經營單位自查自整
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要按照國家及省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行業標準,結合各單位的實際制訂具體的自查自整方案,成立專項整治領導組對本單位及所屬企業和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全面對照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和隱患采取針對性整改措施。整改情況要在本單位以板報、企業內部報紙等形式進行公示,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安全監管部門報告。
(三)市、縣級政府檢查
在生產經營單位自查自整的基礎上,要組織對排查出的一類、二類、 三類企業進行檢查。縣級檢查比例為:一類企業l00%,二類企業70%以上,三類企業50%以上;市級檢查比例為:一類企業70%,二類企業50%以上,三類企業30%以上。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責成企業限期整改并依法給予處罰,確保安全生產。
(四)迎接配合省級督查指導
省有關部門將按照專項整治的分工安排,組織督查組,對本行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垂直監督和指導。屆時將抽查一半以上的縣(市、區),每個縣(市、區)的一類企業抽查率不低于30%、二類企業抽查率不低于20%、三類企業抽查率不低于10%。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部門,要提前做好迎接省級督查指導的各項準備工作。
(五)“回頭看”再檢查和總結
各縣(市、區)及市各行業專項整治領導組要組織“回頭看”檢查,重點是跟蹤抽查一類企業的取締關閉和二類企業重大隱患的整改情況,檢查省、市行業督查中查出的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同時,各縣(市、區)及市各行業專項整治領導組要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全面總結,總結材料在12月15日前報市專項整治領導組辦公室。
市直有關部門要根據行業特點和實際需要,制訂針對性工作方案,確定每一步驟的時間安排,并認真組織實施。
六、工作要求
各縣(市、區)、各部門、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對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在鞏固去年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成果的基礎上,認真組織開展今年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嚴格隱患排查,加大隱患治理投入,全面排查和整改工藝技術、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事故防控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隱患,全面排查和整改在安全管理組織體系、制度建設、責任落實、現場管理、事故查處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全面排查和整改去年專項整治工作沒有解決和遺留的問題,確保不留死角,切實取得深化、鞏固、提高的效果。
(一)進一步落實隱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 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責任主體,必須認真組織開展隱患排查,消除事故隱患,確保生產安全。
1、各生產經營單位要成立由主要負責人領導的專項整治工作機構,制訂方案,動員全體員工,深入開展隱患排查工作;組織專業人員全面排查重點部門、重點環節和重點崗位存在的安全隱患;同時,要加大對本單位重點部位日常巡查的力度,確保做到動態管理。
2、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將隱患治理作為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一項重要內容,納入生產經營活動的日常管理,要按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l6號)、《山西省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晉政發〔2008〕30號)的要求,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制度。
3、各生產經營單位要依法加大對安全生產的投入,撥出專項資金用于開展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并確保資金落實到位,對排查出來的隱患要立即進行監控和整改。一般隱患要做到立即整改;重大隱患由主要負責人組織制訂并實施治理方案,限期整改。
4、各生產經營單位每月要對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于每月20日前向當地安監部門和有關部門報送書面報告。對重大事故隱患,一經發現,必須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上報。
(二)進一步落實隱患排查治理監管責任。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是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監督指導主體。在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屬地為主、條塊結合的原則,各相關部門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切實組織、監督、指導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1、市人民政府已將專項整治工作列入2010年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的內容,各縣(市、區)、各部門要結合責任制考核工作,認真查找安全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并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認真整改,切實提高安全生產監管水平;同時,要將專項整治作為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組織明查暗訪,嚴格考核獎懲,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2、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應根據工作實際,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協調、信息報送、數據統計等相關工作。市、縣各級財政要專門列支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所需經費,對專項整治工作所需經費要認真核算及時到位,保障專項整治所用車輛、設備和人員費用,確保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要進一步強化政府及相關部門行政首長負責制,建立健全專項整治工作機制,明確職責分工,狠抓工作落實;要定期召開會議,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齊抓共管、攻堅克難、形成合力。
3、各縣(市、區)、市直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事故處理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事故責任人和責任單位處理決定落實情況的檢查,建立健全事故調查和責任人處理落實情況檔案,督促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責任入處理落實情況的收集歸檔工作。
(三)進一步加大隱患整改督辦力度。 各縣(市、區)、市直有關部門要對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對發現的重大隱患根據情況責令企業全部或局部停產進行整改,并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切實做到治理目標任務、治理方法措施、治理經費物資、治理機構人員、治理時限要求、安全措施應急預案“六落實”,做到企業分管領導、整改責任部門、具體責任人“三落實”。要加強對隱患整改的過程監督,實行跟蹤問效、問責。對整改無望、拒不整改或逾期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生產經營單位,要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閉。發現未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規定上報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未制訂隱患治理方案的生產經營單位,要依法處罰,予以曝光,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其立即改正。
各縣(市、區)、市直有關部門要完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信息管理系統,每月20日前要續報三類企業的“三落實”情況、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四)進一步加大打“三非”、反“三違”、治“三超”工作力度。 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要求,組織相關部門積極開展聯合執法,嚴厲查處打擊“三非”行為,對發現的“三非”企業,要依法取締,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要督促和引導企業嚴格糾正“三違”現象,消除事故隱患滋生根源,對存在“三違”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要責令其整改,并依法進行處罰;要組織力量開展動態核查,著力治理生產經營單位“三超”現象,堅決制止重生產輕安全、重效益輕監管的冒險生產活動和短期行為,保持正常、安全的生產經營秩序。
(五)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長效機制。 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要以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為契機,認真總結工作經驗,探索建立專項整治的長效機制,實現專項整治工作制度化、經常化。要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既要治標,著力解決當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更要注重治本,完善安全措施;強化制度建設,建立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堅決防止產生新的事故隱患。要健全和完善隱患排查治理的認定標準和驗收標準,建立隱患登記和銷號制度,健全完善隱患排查治理數據庫,對隱患分布和治理情況進行登記建檔,確保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深化;取得實效,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市直有關部門要依照本通知要求,在去年整治方案的基礎上,結合今年實際盡快制定各行業(領域)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轉執行。
各縣(市、區)專項整治辦公室、市有關部門每月23日前要向市專項整治辦公室報送當月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的書面材料及其電子版。市專項整治辦公室將對各縣(市、區)按好、一般、差進行分類排隊,并于2010年7月25日和2011年1月25日前分別向省安委辦報送排隊情況。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