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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2013年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要點的通知(合食藥監辦〔2013〕7號)

   2013-05-29 413
核心提示:  各縣(市)、區局,市衛監所、市藥檢所,機關各處室:  根據省局《關于印發2013年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縣(市)、區局,市衛監所、市藥檢所,機關各處室:

  根據省局《關于印發2013年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要點的通知》,結合我市實際,制定2013年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要點。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合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3年3月7日

  2013年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要點

  一、組織開展黨的十八大精神學習貫徹活動。將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好。通過專題宣傳、學習培訓、座談研討等形式,深入開展黨的十八大精神學習宣傳貫徹活動。加強機關黨建工作,強化黨建考核,進一步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不斷提升黨建工作水平。圍繞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按照上級黨組織的統一部署,組織開展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不斷提高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力。

  二、加強監管體制機制建設調研。圍繞健全完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針對當前監管中的薄弱環節和熱點難點問題,開展重大問題調查研究,提高決策科學化水平。深化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完善考核形式,合理設置考核指標,進一步完善食品藥品監管機制。開展社會管理創新研究,推動藥品醫療器械安全監管職權下放,發揮縣區監管機構的作用,完善藥品安全責任體系評價。

  三、繼續推進食品藥品監管體系建設。推進依法行政,不斷完善相關監管制度,加大執法監督力度,以行政處罰裁量權規范情況及行刑銜接情況為重點,組織專項執法監督檢查和執法案卷評查。加強新修訂的GMP、GSP認證檢查能力建設,提高認證人員的綜合能力與水平。落實市“十二五”規劃,加快市食品藥品檢驗機構遷址擴建項目建設,提高技術支撐能力。組織開展“作風建設提升年”活動,全面提高監管能力。切實抓好監管人才隊伍建設,加強監管人員教育培訓。

  四、深入推進食品藥品安全示范縣創建工作。圍繞“夯基礎、強監管、建機制、創特色、造氛圍”的創建工作思路,按照全省食品藥品安全示范縣創建工作現場推進會的要求,著力抓好基層和農村食品藥品安全的責任體系、誠信體系、風險防控體系和社會監管體系等“四大體系”建設,鞏固和提升示范縣創建成果。指導、督促各縣認真對照《安徽省食品藥品安全示范縣創建及檢查評估標準》,切實做好組織申報和檢查評估工作,力爭獲得“省級食品藥品安全示范縣”稱號。

  五、加強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充分發揮市食安辦作用,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部門聯動和定期會商制度,協調解決食品安全領域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考核工作,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積極開展創建食品安全示范工程,進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整體水平。在建成食品安全網格化的基礎上,推進食品安全監管重心下移,強化基層食品安全管理職責,暢通信息通道,發揮食品安全協管員和信息員作用,實施動態跟蹤和有效監督,全面排查風險隱患,保障食品安全。

  六、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緊緊圍繞影響食品安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以整治“違禁超限”、“假冒偽劣”和重點行業品種為重點,開展針對食品添加劑、生鮮乳及乳制品、食用油、鮮肉及肉制品、保健食品等重點品種的專項整治,加強對大中型餐館和學校、企業、工地食堂等集體就餐單位的監管,嚴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加強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督促出臺《合肥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

  七、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監管體系建設。加強食品安全應急管理,開展培訓和演練,確保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夠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最大程度控制危害、消除影響。加強食品安全輿情監測和處置,對媒體和網絡出現的食品安全輿情,迅速組織核查和處理,及時回應社會關切,防止引起社會恐慌。探索在規模以上食品企業建立首席質量官制度,推進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設,不斷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第一責任人”的意識。逐步建立“黑名單”制度,進一步完善食品企業誠信不良記錄收集、管理、通報和行業退出機制,引導企業誠信經營。

  八、強化餐飲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管。加大學校A級食堂創建力度,與教育部門密切配合,深入推進A級食堂創建工作,2013年實現幼兒園、小學食堂A級覆蓋率100%目標。認真開展餐飲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強化重點區域、重點環節、重點食品和重點單位監管,預防集體食物中毒。繼續開展嚴厲打擊“地溝油”違法犯罪、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添加劑等專項整治。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千百萬”示范工程建設,聯合商務、餐飲協會等部門,全力打造餐飲食品安全示范縣、示范街、示范點活動,推動餐飲行業健康發展。強化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重點抓好保健食品化妝品風險監測和監督抽驗工作。

  九、全力推進新修訂GMP實施工作。督促藥品生產企業制定新修訂GMP認證實施計劃,統籌協調并分類指導企業推進實施。強化以基本藥物和高風險產品為中心的藥品生產監管,對基本藥物生產企業,強化生產現場檢查,增加對高風險基本藥物生產企業的檢查頻次。按照國家局和省局相關工作要求,建立基本藥物生產企業中標情況備案制度,2013年2月底以前地方增補基本藥物全品種實施電子監管。

  十、開展藥品生產企業和特殊藥品專項檢查。針對2012年藥品生產集中整治發現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采取藥品GMP跟蹤檢查、系統性檢查、日常巡查和專項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加大對藥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中藥飲片和中藥制劑企業的監督檢查,規范生產行為,提高中藥飲片和中藥制劑的質量。加強委托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重點做好藥品GMP認證過渡期間和無菌藥品生產企業委托生產行為監管。依法開展醫療機構制劑日常監督管理。加強藥品生產企業質量受權人制度實施。開展特殊藥品的日常巡查和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蛋白同化制劑、醫療用毒性藥品生產經營專項檢查。

  十一、開展藥品流通和使用環節監管。貫徹實施2013年新修訂的《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做好藥品經營企業許可、換證、GSP認證、GSP跟蹤的工作銜接,發揮骨干企業的示范引領作用,鼓勵其率先達到新的質量管理要求。鞏固GSP認證成果,加強基本藥物質量監管。繼續做好信用不良企業的跟蹤檢查工作,特別是參與基本藥物配送的藥品經營企業的監管,基本藥物配送企業監督檢查覆蓋面達100%。完善推進藥品零售連鎖相關政策措施,促進藥品零售連鎖經營健康、有序發展,引導和鼓勵藥品供應網點向基層延伸,2013年全市藥品零售連鎖率達到50%以上。開展含麻黃堿類等復方制劑經營、疫苗、終止妊娠藥品等高風險品種經營、經營企業關鍵質量崗位在職在崗等藥品流通領域質量安全專項行動。加強醫療機構藥房規范化管理,完善規范藥品使用長效監管機制。

  十二、強化藥品信息化監管和質量信用體系建設。進一步強化疫苗批發企業溫濕度在線監管系統,指定專人負責系統日常操作、維護等工作。進一步完善低溫、冷藏藥品流通環節全程冷鏈監管系統,逐步推行藥品批發企業冷庫溫濕度實時在線監控。進一步做好藥品電子監管碼實施工作,確保數據完整、可靠,并及時處理網上預警信息。督促企業于2013年2月底前完成增補基本藥物品種實施藥品電子監管的準備工作。開展藥品安全信用分類管理工作,健全涉藥單位信用檔案,實行分類監管,重點加大對低等級信用企業檢查力度。建立完善藥品經營企業約談制度,發揮監管前期預警作用,增強企業的責任意識和誠信自律意識。實施藥品安全“黑名單”制度,完善行業禁入和退出機制。

  十三、提高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評價工作水平。貫徹實施新修訂《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藥品不良反應監測體系,加強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建設,發揮縣區日常監測功能。強化應急管理,加強對突發和群體性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調查、核實和處置力度。以基本藥物產品為重點,加強藥品不良反應報告的收集、核實和上報,及時預警安全風險。

  十四、加強醫療器械質量監管。積極推進《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試行)》的實施,鼓勵有條件的企業早申報、早實施,促進生產企業質量管理水平的提高。強化高風險品種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監管,以市場巡查為手段,加大檢查力度。開展裝飾性彩色平光隱形眼鏡產品、定制式義齒生產使用的專項監督檢查。建立健全企業監管信息檔案,明確專人負責,實行一戶一檔。繼續推進高風險醫療器械經營企業信用評價體系建設,進一步強化企業自律意識,探索和建立醫療器械經營監管的長效機制。

  十五、加大藥械打假治劣力度。充分利用部門聯合打假和區域協作打假平臺,繼續深入開展打擊侵權假冒專項行動、打擊利用互聯網非法收售藥品行為等,始終保持打擊制售假劣藥品高壓態勢。認真貫徹執行《刑法》修正案(八),依法向公安機關移送或通報涉嫌生產銷售假藥犯罪的案件,并配合公安機關做好追查和假藥檢定等工作。完善群眾公議行政處罰案件機制,進一步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強化藥械廣告監管,充分利用廣告監測設備,重點加大對電視、廣播電臺、報刊發布廣告的監測力度,對發布違法廣告行為依法進行移送,并發布消費警示。加強各類投訴舉報及信訪件的查處和辦理工作,做好12331電話投訴舉報網絡建設。

  十六、完善藥品抽驗工作機制。組織開展打擊非法添加或減少藥物處方組份等特定行為的監督抽驗行動,嚴厲打擊惡意制售假劣藥品違法犯罪行為。繼續開展基本藥物專項抽驗,落實基本藥物定期抽驗及信息通報管理制度,對本市招標中標的基本藥物品種和本市在生產的基本藥物品種實施全覆蓋抽驗。重點加大對基本藥物生產、配送企業和中標價格異常偏低的品種的監督抽驗力度,依法查處不合格藥品。加強應急抽驗工作管理。對出現突發性質量事件或發生嚴重不良反應的藥品,采取現場核查、責令召回、監督抽樣、優先檢驗等應急措施。

  十七、繼續開展“陽光審批”和“大宣傳”活動。進一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及時清理市本級行政審批事項,加強對新下放縣區審批事項的監督指導。加強窗口規范化建設,簡化審批流程,加大審批結果公開力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主動適應經濟發展形勢,發揮監管的宏觀調控作用,推動全市醫藥產業轉型升級,促進醫藥產業健康發展。加強與新聞媒體的合作,組織媒體記者開展“走基層”以及安全飲食用藥廬州行采訪活動,積極挖掘和宣傳報道系統先進典型,擴大合肥醫藥產業板塊的影響力。繼續組織實施食品藥品安全科普行動計劃,廣泛宣傳安全飲食用藥知識。加大政務信息報送工作力度,加強互聯網輿情監測與處置,及時消除不良社會影響。完善全市食品藥品監管新聞和科普宣傳協調、考評機制,調動縣區工作積極性。

  十八、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加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提高黨員干部廉潔從政的自覺性,筑牢思想道德防線。繼續推進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工作,加強對關鍵崗位和重點環節的監督。深入開展廉政文化“三進”活動。改進工作作風,嚴明工作紀律,確保飲食用藥和監管隊伍“兩個”安全。



 
地區: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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