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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14年濰坊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要點的通知(濰食藥監餐〔2014〕號)

   2014-08-01 242
核心提示: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屬各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直屬單位:  現將《2014年濰坊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要點》
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屬各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直屬單位:
 
  現將《2014年濰坊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濰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4月21日
 
  2014年濰坊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
 
  工  作  要  點
 
  2014年,全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總體思路是: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國家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十二五”規劃》和國家、省、市重點工作部署,按照“轉變思路,適應要求,疏堵結合,整體提升”的工作思路,以深入實施風險治理防控為核心,以公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為重點,完善監管體系、創新監管機制、落實監管責任、提高監管效能,嚴厲查處違法犯罪行為,統籌推進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各項工作邁上新臺階。
 
  一、夯實監管基礎,完善監管體制機制
 
  (一)建立健全餐飲監管機制和制度。開展餐飲行業現狀和監管工作調研,摸清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底數。抓大不放小,深化源頭和過程監管,促進網格化、規范化、痕跡化“三化”監管責任落實。推進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溯源系統建設。嚴格按照山東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要求,規范監管行為,合理劃分層級事權,提高主動發現和處置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風險的能力。
 
  (二)規范餐飲服務許可。健全完善餐飲服務準入機制,各地根據山東省小飯店許可準入辦法,結合實際探索制定小飯店許可準入實施細則,提高監管覆蓋率。逐步實現由“先證后照”向“先照后證”許可方式轉變,規范許可受理、現場核查、審核發證工作程序。探索建立餐飲服務退出機制,推進網上許可,及時向社會公布餐飲許可情況。
 
  (三)落實主體責任,規范經營行為。組織實施餐飲服務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約談制度。督促餐飲服務單位落實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記錄建檔制度,嚴格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教育培訓制度,自覺排查食品安全風險點,落實主體責任和義務。規模以上餐飲服務單位應設置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其他餐飲服務單位應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員。在餐飲服務單位實施“亮廚”行動,鼓勵餐飲服務單位加強自身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確保各縣市區參與“亮廚”行動的餐飲服務單位不少于總數的5%,力爭年內全市達到500家以上。繼續推行餐飲安全公開承諾制度。
 
  (四)加快推進誠信體系建設。充分利用山東省餐飲服務監管信用網和市局數字化監管平臺,建立完善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健全基本信息庫,年內完成轄區內所有餐飲服務單位的電子信用檔案建檔工作,建立覆蓋市、縣、鎮三級的餐飲單位信息網絡和數據中心。深化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和等級公示制度,探索分級分類管理模式,完善信用分類監管制度。健全誠信不良記錄,落實餐飲安全“黑名單”制度,對納入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記錄名單的餐飲服務單位,要采取增加監管頻次、降低量化分級等級、通過媒體向社會曝光等措施予以重點監管。
 
  二、解決突出問題,著重開展四項行動
 
  (五)開展小飯店整治行動。對小型餐館、快餐店、小吃店、飲品店、農家樂餐飲服務提供者等開展綜合整治,提升小飯店持證率,小飯店總持證率達到90%以上。各地根據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許可準入規定。重點整治規范學校周邊、旅游景區、重要街道、窗口地帶、農家樂等餐飲單位和大型集體聚餐場所餐飲服務行為。實施“三化”監管,繼續推進量化分級和等級公示。小飯店監管覆蓋率達到95%以上。通過整治和規范,實現小飯店經營環境明顯改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明顯提升。
 
  (六)開展學生就餐安全行動。通過開展學校食堂、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學生小飯桌、學校及其周邊餐飲服務單位和餐飲攤販自查整改、暑期改造、清理查處,排查學校食堂餐飲服務安全風險,改善學生餐飲加工制作條件,落實餐飲安全管理和季度監督檢查制度,加強對學生就餐安全動態監管,繼續推進學校食堂示范創建,實現“學生首選食堂就餐,老師愿意食堂吃飯,學校周邊食品放心消費”,切實保障學生食品安全、就餐安全的目標。
 
  (七)開展清潔廚房行動。廚房清潔衛生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的基礎。利用3年時間,分階段、分地域開展餐館、快餐店、小吃店、飲品店、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中央廚房等單位清潔廚房行動。制定清潔廚房標準,實行清潔廚房評定和結果公示,對達到清潔廚房標準的餐飲服務單位授予“清潔廚房”稱號,掛牌經營。實現廚房操作規范,環境清潔衛生,食品污染有效控制,食源性疾病明顯減少,消費者飲食安全有效保障的目標,推動廚房清潔長效化、常態化。
 
  (八)開展“尋找笑臉就餐”行動。規范量化分級和公示管理,實現持證餐飲服務單位量化分級全覆蓋,餐飲服務單位量化分級情況網上可查、就餐現場可見、遇到問題可訴。開展“尋找笑臉就餐”行動宣傳、“尋找笑臉就餐”行動體驗和消費者就餐送“笑臉”活動。落實餐飲服務主體責任,拓展量化分級社會作用,引導公眾理性安全消費,形成“餐飲單位貼笑臉、就餐消費尋笑臉、顧客滿意露笑臉”的濃厚氛圍和企業自律、政府監管、群眾監督的社會共治格局。
 
  三、強化日常監管,著力提升監管水平
 
  (九)繼續推進學校食堂示范創建工作。按照創建方案要求,繼續深入推進學校食堂示范創建工作。縣級、市級示范學校食堂要按照“動態管理、擇優推薦、滾動發展、整體提升”的原則,每年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重新評定命名。省級示范學校食堂要加強自身管理,繼續保持,積極做好每兩年省級示范復審的迎接工作。已經命名的示范學校食堂要在食堂醒目位置張掛公示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聯合教育行政部門對示范學校食堂實施經常性的管理督查和監督指導,切實規范經營行為,發揮引領作用。對發生食物中毒和重大違法行為的,除依法處罰外,撤回示范學校食堂命名。
 
  (十)規范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行為。按照《山東省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要求,完善重大活動期間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主辦方、監管部門和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安全責任,進一步規范監督程序、監督內容和監督文書記錄等,做到事前審核、督查、整改,事中全程監控檢查和事后總結等,提高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年內重點做好風箏會、菜博會、寶石節、花博會、綠博會等地方重大節會及“兩會”等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一)繼續深入開展重點品種、重點單位和重點區域專項整治。繼續深入開展好以肉制品、奶制品、食用油、蔬菜、白酒以及食品添加劑等為重點品種,以學校食堂、集體食堂以及小餐飲等為重點單位,以農村、城鄉結合部、學校周邊等餐飲聚集區、問題多發區為重點區域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各地要針對不同品種、單位和區域的不同特點,對餐飲單位進行全面監督檢查。督促餐飲單位嚴格落實原料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管理制度。對未取得許可證從事餐飲服務行為的單位要責令其自行停業,對不符合要求的餐飲單位要責令限期整改,對逾期不整改的要依法嚴厲查處,并及時通過媒體進行曝光。充分發揮鎮級監管組織和農村協管隊伍的作用,推進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與日常監管相結合,建立健全農村紅白喜事集體用餐備案申報制度和農村流動廚師持證上崗制度,增強其食品安全意識和遵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的自覺性。
 
  (十二)規范開展監督抽檢,做好輿情監測和應急處置。各地除按照要求完成省、市監督抽檢任務,要依據日常監管工作確定的重點單位、重點品種,按照人口比例自行開展監督抽檢工作,爭取更多的監督抽檢經費保障,及時公布監督抽檢結果,依法處置違法違規行為,推進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計劃、經費、信息“三統一”。關注餐飲安全輿情監測,及早發現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隱患,主動防范、及早介入、審慎穩妥地應對突發事件和熱點問題。修訂完善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建立應急管理指揮系統,組織開展應急培訓和實戰演練,提升應急處置能力,確保及時妥善應對突發事件。
 
  四、開展宣傳培訓,營造社會良好氛圍
 
  (十三)廣泛開展餐飲單位從業人員培訓。強化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建設與考核,年內各地要分期分批組織對轄區內所有餐飲服務單位從業人員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知識、法律法規、安全操作規范、有關制度要求等方面的培訓工作。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制定并落實本單位從業人員年度培訓計劃,嚴格執行從業人員崗前培訓和在崗培訓制度,切實增強餐飲單位的主體責任意識,從業人員的法制意識、誠信意識和從業素質。
 
  (十四)強化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培訓。以著力提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執法人員業務能力和水平為目的,各地要通過制作發放宣傳教材、舉辦專題講座、案例教學、座談討論等形式,采取請進來、走出去、以會代訓、集中培訓等方式,強化基層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人員依法行政和科學監管能力。市局將配合有關科室適時組織對全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執法人員的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培訓,提高整體素質、規范執法程序,切實做到公正執法、文明執法。
 
  (十五)積極開展公眾科普知識宣傳教育。加強餐飲安全科普宣教,增強人民群眾的餐飲安全意識,繼續推行食品安全“雙四”宣教活動,深入開展好“食品安全宣傳周”和餐飲安全知識“八進”等現場宣傳活動,為餐飲安全監管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我執法、你參與”活動,營造社會參與、全民監督的良好氛圍。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員、協管員和信息員隊伍建設,拓展社會監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徑。加強輿情監測,及時核查媒體反映的餐飲安全事件,及時掌握和評判監管工作得失,改進和提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質量。
 
  (十六)完善社會監督,推進社會共治。發揮“12331”監管投訴平臺作用,提高社會公眾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的積極性。在社區(村居)聘請食品安全專職協管員,加強對基層協管員隊伍的培訓和指導,做到責任明晰、制度完善、獎罰分明、工作落實,充分發揮食品安全監管第一道防線的作用。在縣鎮兩級分別聘請一定數量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離退休教師和公職人員等擔任食品安全特邀監督員,適時參與食品安全執法檢查,并對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探索建立社會監督和群防群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機制。


 
地區: 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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