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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臨政辦明電〔2012〕178號)

   2014-01-08 570
核心提示:各縣區人民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臨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臨沂臨港經濟開發區管委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臨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臨沂臨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切實解決當前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確保農產品安全生產和放心消費,市政府決定于8月至12月在全市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認真分析把握當前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形勢,突出重點,標本兼治,推動長效機制建設,全面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二、行動目標
 
  總的目標是突出抓好源頭治理、標準化生產、追溯跟蹤、依法懲處、輿論宣傳,逐步建立健全以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為目標的服務、管理、監督、處罰、應急五位一體的工作機制,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具體目標是以查處投入品違法違規使用為重點環節,以蔬菜種植、畜禽養殖、水產品養殖為重點領域,集中打擊生產銷售禁用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和化學物質行為,嚴肅查處違法案件,加強對農民的宣傳教育和培訓,進一步規范農業生產用藥和農資生產、經營行為。
 
  三、重點內容
 
  (一)開展農業生產環節用藥檢查。一是檢查農作物特別是蔬菜、水果等種植環節使用禁限用農藥等行為。以甲胺磷等禁用高毒農藥和克百威、氧樂果、甲拌磷、水胺硫磷等高毒限用農藥為重點,深入開展蔬菜農藥殘留超標問題專項治理。開展蔬菜農藥殘留例行監測,及時通報監測結果,督促搞好整改。開展低毒、生物農藥防治對照試驗,總結探索低毒、生物農藥防治技術。二是檢查畜禽養殖環節使用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禁用獸藥和蘇丹紅等化學物質的行為。以生豬、肉牛和肉羊為重點,深入開展畜產品“瘦肉精”問題專項治理,督促養殖場(小區)完善養殖檔案制度,建立活畜出欄無“瘦肉精”承諾制度,組織開展養殖場(戶)“瘦肉精”清繳行動,嚴厲打擊養殖環節非法使用“瘦肉精”和自配料中添加“瘦肉精”的行為。加強對收購販運企業(合作社、經紀人)的監督管理,督促建立相關證明材料查驗制度和收購販運信息記錄制度,加強對銷售和運輸過程中的活畜進行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嚴厲打擊活畜收購販運經紀人兜售“瘦肉精”和收購販運 “瘦肉精”檢測不合格活畜的行為。三是檢查生鮮乳收購站和運輸車輛。是否具有生鮮乳收購許可證,生產及其記錄、檢測是否規范。取締未經許可非法經營的生鮮乳收購站(點),嚴厲打擊在生鮮乳中添加違禁物質的各類違法行為,嚴厲查處收購站違規收購生鮮乳行為。四是突出抓好水產養殖用藥檢查。重點查處水產品養殖過程使用氯霉素、硝基呋喃、孔雀石綠、福爾馬林、己烯雌酚、環丙沙星、磺胺類、紅霉素等禁限用藥物行為;檢查水產養殖企業建立生產記錄、生產檔案、用藥記錄和銷售記錄;檢查藥品和飼料庫是否存有違禁藥品和飼料。
 
  (二)開展農業投入品生產銷售檢查。一是以禁用獸藥為重點,開展獸藥專項檢查。整頓和規范獸藥經營秩序,堅決打擊生產銷售非法獸藥產品行為。二是以三聚氰胺、“蛋白精”等違禁化學物質為重點,開展飼料專項檢查。重點檢查生產銷售飼料、濃縮飼料、蛋白飼料和寵物飼料的企業,添加三聚氰胺、三聚氰酸、羥甲基羧基氮、脲醛樹脂、過碳酰胺等違禁化工產品的行為。三是以禁用農藥為重點,開展農藥專項檢查。加大農藥市場例行檢查、監督抽查和違法處罰力度,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生產、經營甲胺磷等五種禁用農藥行為。堅決取締無證無照生產農藥的“黑窩點”,嚴厲打擊無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擅自從事研發、生產、銷售高毒農藥的行為。推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管理和實名購藥。
 
  (三)開展認證產品專項檢查。強化對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以下簡稱“三品”)的監督管理。重點檢查認證農產品的資質、產地認定條件、生產過程和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加強產地監測和對進入市場銷售認證產品資質的確認,強化對獲證“三品”的檢查和監管工作,保證“三品”產品質量,維護“三品”的品牌形象。
 
  (四)開展技術指導和培訓。以農藥、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合理使用為重點,加強對農民的培訓和技術指導,針對靶標病蟲推薦替代技術和農藥,指導農民科學用藥,把好農藥使用安全間隔期、采前自檢、產地準出和生產檔案四個環節,建立農業生產檔案,增強法律意識。使用農業投入品應當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獸藥和其他化學物質。加強對執法人員和從事農業投入品經營人員的培訓和教育,規范執法行為,提高依法經營意識。
 
  (五)強化市場準入和檢驗檢測工作。強化市場準入管理,加大追查追溯工作力度,嚴禁不符合標準的農產品進入批發市場等流通環節。繼續加強農產品產地環境監測與管理,推廣農業清潔生產技術。
 
  四、行動要求
 
  (一)加強領導,上下聯動。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專項整治工作擺到重要位置,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周密部署、落實責任、立即行動。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分解落實工作責任,提出具體措施,逐級落實整治任務。各有關部門既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又要主動溝通、密切配合,積極開展聯合執法,形成整治行動聲勢。
 
  (二)突出重點,集中整治。要根據實際情況,突出整治重點,針對當地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難點、多發和易反復的突出問題,開展區域性集中治理整頓,嚴打惡意違法犯罪行為。要加強農業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做到事實沒有查清的不放過,不合格產品的源頭和流向沒有查明的不放過,相關責任人沒有依法處理的不放過,該移送司法機關沒有移送的不放過。
 
  (三)加強宣傳,積極引導。加強法律法規知識和科學消費知識的宣傳,充分利用各種手段宣傳專項整治工作措施和成效,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強大宣傳聲勢,營造安全生產、放心消費的良好社會氛圍。主動提供新聞采訪線索,充分發揮主流媒體宣傳導向作用。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要快速反應、主動發布,掌握輿論主導權。
 
  (四)加強督查,務求實效。各縣區政府要定期對轄區內專項整治情況開展督查,對專項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認真整改,務求取得實效。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要適時組織對各縣區專項整治行動情況進行督查。各縣區食安辦和市農業、畜牧、漁業等部門分別于8月10日前、12月底前將本地(本部門)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專項整治工作情況上報市政府食安辦。
 
  聯系人:岳博;電話:8727028;郵箱:ly8727028@163.com。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


 
地區: 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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