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關委局室: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經貿委《關于進一步加強酒類產銷管理規范酒類產銷秩序的通知》(國經貿易〔2003〕67號)以及《延邊朝鮮族自治州酒類專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強化我州酒類市場管理,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酒類商品活動,整頓和規范酒類產銷市場,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全州經濟發展,州人民政府決定在全州范圍內繼續開展酒類市場大檢查。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檢查時間
此次檢查共分4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4月15日至4月30日;
第二階段:9月15日至9月30日;
第三階段:12月15日至12月30日;
第四階段:2004年1月15日至1月30日。
二、檢查方式
每次集中檢查前10天由各縣(市)對本地酒類產銷企業進行自查;后5天,州酒類市場聯合檢查組將到各縣(市)進行抽查和督查。具體檢查方式:一是聽取各縣(市)酒類專賣管理工作和市場檢查情況的匯報;二是對各縣(市)酒類市場進行抽查,進行綜合評議。
三、檢查內容
(一)檢查酒類案件卷宗是否規范,是否按程序進行了處理;
(二)酒類產銷經營者是否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酒類商品;是否持《酒類許可證》經營酒類商品,有無超范圍經營現象;
(三)外進酒是否報驗貼標,有無假標現象;
(四)其他違反《條例》及《延邊朝鮮族自治州酒類專賣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的行為。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全州酒類市場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將檢查工作落到實處。州酒類市場聯合檢查組由州酒類專賣管理局牽頭,州工商局、衛生局、技術監督局、物價局、公安局等部門和單位各抽調相關執法人員參加,對全州酒類市場進行全面檢查。各縣(市)可參照州里格局,成立相應的酒類市場聯合檢查組,按照通知要求,開展本地的酒類市場檢查工作。
(二)加大檢查力度。各縣(市)、各有關部門要加大檢查力度,全面檢查酒類市場;要以檢查“三證一標一費”(三證:酒類生產許可證、酒類批發許可證、酒類零售許可證;一標:外進酒準銷標識;一費:酒類專賣管理費)和打擊假冒偽劣商品為重點,加強酒類市場的經常性檢查。各稽查大隊和市場管理科的執法人員要經常深入酒類批發、零售企業和各類餐飲、娛樂場所,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對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群眾舉報的案件要按《條例》和《細則》有關要求,依法嚴肅處理。
(三)嚴格行政執法。各縣(市)、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吉林省行政執法條例》、《延邊朝鮮族自治州酒類專賣執法規則》有關規定,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對違章、違法行為由歸口主管部門負責立案、結案和出具行政處罰法律文書,罰沒款一律存入統一帳戶,上繳財政。
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