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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婁底市2014年學校食堂及校園周邊餐飲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婁食藥監發〔2014〕3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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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各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直有關單位:  現將《婁底市2014年學校食堂及校園周邊餐飲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
各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直有關單位:
 
  現將《婁底市2014年學校食堂及校園周邊餐飲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婁底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4月28日
 
  婁底市2014年學校食堂及校園周邊餐飲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學校食堂及周邊餐飲服務單位是群體性食品安全事故易發場所,是餐飲服務環節監管的重點區域。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及周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嚴格落實學校食堂管理和監督的各項措施,保證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下發的《湖南省2014年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和婁底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婁底市教育局、婁底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的《婁底市2014年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以及市政府甘躍華副市長在“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會議和教育安全工作調度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婁底市決定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學校食堂及校園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通過整治全面提高學校食堂及周邊餐飲服務單位的制度管理與行為規范水平,形成一套科學、完善和有效的學校及學校周邊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使其食品安全制度逐步規范、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行為準則更加規范,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進一步落實,行業自律意識明顯增強,食物中毒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學校食堂及周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明顯提高。
 
  二、整治對象
 
  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食堂),學校校門兩側及街道對面兩側200米范圍內的餐飲店等。
 
  三、整治內容
 
  (一)學校食堂的整治內容
 
  1、抓責任。嚴查學校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責任制。是否明確法人代表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主管校長具體負責并將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學校日常管理中;必須按規定配有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明確餐飲操作環節每一個崗位的食品安全責任;是否按上級要求,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與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簽訂年度食品安全責任狀。
 
  2、建制度。嚴查學校食堂是否按規定建立各項制度。應涵蓋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培訓,設施設備維修保養、清洗消毒,采購查驗索證索票、臺賬記錄,關鍵環節操作規程,餐廚廢棄物處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投訴受理,晨檢等方面的內容。著重查看設施設備維修保養制度,及學校對食堂硬件設施建設的情況。
 
  3、建檔案。嚴查學校食堂是否對相應工作按要求進行記錄,并建立檔案保存。重點檢查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的采購查驗記錄,餐飲具的清洗消毒記錄,每日晨檢記錄,留樣記錄以及從業人員培訓記錄,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組織的檢查記錄。
 
  4、重培訓。嚴查學校食堂是否按規定派遣相關負責人、關鍵崗位人員接受統一培訓,是否定期對所有餐飲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業務培訓。餐飲從業人員應先培訓,后上崗。
 
  5、管人員。嚴查學校食堂是否對管理、從業人員明確食品安全責任,落實崗位責任。管理人員要制定食品安全檢查計劃,明確檢查項目及考核指標,并做好檢查記錄。從業人員要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做好個人衛生。
 
  6、查安全。一查持證經營,二查環境衛生,三查健康證明,四查索證索票,五查清洗消毒,六查加工管理,七查添加劑的使用,八查食品留樣。
 
  7、理事故。嚴查學校食堂是否按規定制定食品安全應急預案,預案內容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處置流程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學生用餐投訴受理制度,是否對投訴情況進行查處并加以落實。
 
  8、抓落實。嚴查學校食堂是否按專項整治要求,對食堂的場地、設施、設備進行了完善和更新,是否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
 
  (二)學校周邊的整治內容
 
  1、嚴查餐飲服務單位無證經營行為。對無證餐飲單位要停業整頓,限期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未取得堅決予以取締。
 
  2、嚴查經營過程中的違法行為。嚴格檢查餐飲服務加工場所、用具等衛生狀況;嚴格檢查采購和使用原輔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是否做到索證索票,加大對熟食鹵味、涼拌菜、盒飯、水發產品等高風險食品和餐飲具清洗消毒等重點環節的監督抽檢力度;嚴格檢查從業人員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證明。
 
  四、時間安排
 
  本次檢查歷時6個半月,檢查時間自2014年4月15日開始,至10月30日結束,共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自查摸底階段(4月15日-4月25日)。各學校食堂進行自我排查,查找問題、落實制度、消除隱患。并將自查報告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第二階段:監督檢查階段(4月26日-10月15日)。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學校食堂及校園周邊餐飲業進行全面監督檢查,堅決清理取締校園周邊的餐飲食品無證經營店面,對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進行查處,對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第三階段:總結督查階段(10月15日-30日)。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本次專項檢查情況進行總結。市局將對此次整治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對工作不扎實、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顯的縣市區予以通報。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指導。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從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出發,從建立長效機制的角度開展此次專項整治,改變“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短視行為,重制度,嚴管理;要幫扶學校食堂提高自律意識,規范行為準則,使得學校餐飲安全工作進入全面提升階段。
 
  (二)嚴格履職,密切配合。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與當地教育、工商、質監、城管部門的聯系,結合實際、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各司其職,把每個學校及校園周邊的檢查、督促整改都落實到具體監管人員身上,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檢查任務落到實處。
 
  (三)從嚴查處,全面落實。此次專項整治要堅持指導與規范、監管與自律、處罰與落實相結合的原則,對發現的問題,要詳細指導,督促落實;對拒不整改的餐飲服務單位,要按照“三個最嚴”的要求,從嚴從快查處,一律按照法律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餐飲服務許可證,堅決不辦人情案。對案情重大,頑固不化的個別案件,可以上報市局,由市局進行查處。
 
  (四)集中銷毀,集中曝光。10月中旬,全市統一開展問題食品公開銷毀活動,對整治行動中收繳的問題食品集中銷毀,并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曝光專項整治中查處的典型案例,督促餐飲服務提供者進一步增強社會責任意識,誠信經營,主動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
 
  (五)認真總結,及時上報。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于4月25日前報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于6月5日和10月30日前報整治工作階段總結和全面總結,并按要求報送相關報表、信息和典型案例,重要信息隨時上報。
 
  聯系人:羅碧蘭                                        聯系電話:0738-8225661
 
     附件下載:1、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摸底排查情況表
 
  2、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摸底排查匯總表
 
  3、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統計表
 
  4、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學校食堂自查表
 
  5、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學校食堂檢查表


 
地區: 湖南
標簽: 專項整治 餐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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