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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六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日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六食藥監食監〔2012〕49號)

   2013-04-18 830
核心提示: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食品監督所:  《六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日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市局審議通過,現

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食品監督所:

  《六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日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市局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六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日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理順保健食品監管機制,加強保健食品監督管理工作,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日常監督現場檢查工作指南》和《保健食品經營企業日常監督現場檢查工作指南》,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食品監督所和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分別簡稱市局、市所、各縣區局)對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的日常監督管理。

  第三條 市局負責全市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日常監督管理。

  市所受市局委托,承擔全市保健食品經營企業的日常監督管理,以及全市保健食品大案要案及跨區域案件的調查處理。

  各縣區局負責本轄區內保健食品經營企業的日常監督管理。

  第四條 實行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例行巡查制度。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每季度至少現場檢查一次,保健食品批發企業每半年至少現場檢查一次,保健食品零售企業每年至少現場檢查一次。

  第五條 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依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日常監督現場檢查工作指南》(附件1)進行。

  保健食品經營企業監督檢查依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健食品經營企業日常監督現場檢查工作指南》(附件2)進行。

  第六條 加強保健食品投訴舉報管理。各縣區局、市所應設立專門電話受理轄區內的保健食品方面的投訴舉報,并負責調查處理。

  市局負責指導、協調全市保健食品投訴舉報工作。市局直接受理的保健食品投訴舉報,酌情直接辦理或向各縣區局、市所交辦,承辦單位應及時將處理情況報告市局。

  第七條 實行保健食品監督管理例行報告制度。各縣區局、市所應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填報《保健食品日常監督檢查情況匯總表》(附件3)向市局報告上一季度監督檢查情況;每年7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向市局報送半年及全年監督管理工作總結。

  第八條 保健食品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納入市局對各單位的年度目標考核。

  第九條 本辦法由市局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1.《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日常監督現場檢查工作指南》

  2.《保健食品經營企業日常監督現場檢查工作指南》

  3.《保健食品日常監督檢查情況匯總表
 

 附件:  (六食藥監食監〔2012〕49號)關于印發六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日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doc


 
地區: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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