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上海市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規定》的決定
(2012年4月19日上海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3次會議通過 2012年4月19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48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了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提請廢止《上海市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規定》的議案,決定廢止1985年7月5日上海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批準的《上海市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規定》。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