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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工商局關于加強食鹽市場監管維護食鹽市場秩序的緊急通知(鄂工商市(2011)70號)

   2011-03-28 218
核心提示:  各市、州、直管市、林區工商局:  受日本大地震影響,自3月16日開始我國部分地區發生食鹽搶購現象,并逐步蔓延到我省部分

  各市、州、直管市、林區工商局:

  受日本大地震影響,自3月16日開始我國部分地區發生食鹽搶購現象,并逐步蔓延到我省部分地區,嚴重影響了人民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根據《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關于加強食鹽市場管理確保食鹽正常供應的通知》(鄂應急辦電〔2011〕42號)精神,現就全省工商系統加強食鹽市場監管,維護食鹽市場秩序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務必高度重視食鹽市場監管。食鹽是基本生活必需品,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各級工商部門務必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密切關注食鹽市場動態,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迅速做好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食鹽市場監管,維護食鹽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

  二、切實履行監管職責。針對當前食鹽市場出現的“搶購”現象,各級工商部門要強化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切實履行好食鹽市場監管職責:一是要依法堅決取締無照和超范圍生產、銷售(批發、零售)食鹽行為。二是要加大市場巡查力度,及時發現問題,依法嚴厲查處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以假充真等擾亂食鹽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同時,對典型案件要予以公開曝光。三是要加強對市場上銷售的食鹽質量抽查,防止不合格碘鹽趁機流入食鹽市場,危害人民身體健康。

  三、認真做好消費引導。目前,我省食鹽生產正常,庫存充裕,供應保障充分。各級工商部門要充分發揮工商部門的職能作用,利用登記注冊、12315熱線等宣傳窗口和市場巡查的機會,向廣大市場主體和消費者進行正面宣傳引導,倡導理性消費,消除群眾恐慌心理,為維護社會穩定作貢獻。

  四、加強部門協作配合。各級工商部門要加強同鹽業、物價、商務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及時溝通食鹽市場信息,形成監管合力,共同維護好食鹽市場的正常秩序。

  各地要切實加強值守應急,在食鹽市場監管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況要及時向省局報告。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地區: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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