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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蘆島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實施方案(葫政辦發〔2007〕51號)

   2011-03-25 817
核心提示: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葫蘆島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葫蘆島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委書記李克強、省長張文岳關于加快解決遼西北地區飲水安全問題的重要決策和省政府第371次業務會議精神,根據省政府“加快解決遼西北地區農村飲水安全工作會議”部署,按照水利部、衛生部聯合頒布的《農村飲用水衛生評價指標體系》確定的全市飲水不安全人口中取水方便程度、水源保證率不達標及季節性嚴重缺水的飲水不安全人口,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葫蘆島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以人為本,按照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要求,以加強農村供水基礎設施建設、完善農村供水社會化服務體系、保障農村居民飲水安全為目標,加快建立農村飲水安全保障體系,促進農村飲水安全事業持續、快速發展,讓人民群眾喝上充足、潔凈的水。

  二、工作目標

  2007、2008兩年時間,解決農村30萬飲水特殊困難人口。

  2007年度任務:全面解決常年到1.5公里以外取水及水源保證率不達標的15.96萬農村人口飲水特殊困難問題。建設飲水安全工程359處,其中:綏中縣3.74萬人,建工程118處;興城市4.17萬人,建工程47處;建昌縣3.79萬人,建工程146處;連山區3.07萬人,建工程35處;南票區0.87萬人,建工程11處;龍港區0.32萬人,建工程2處。

  2008年度任務:解決14.04萬人的飲水安全問題。

  三、方法步驟

  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按照一步到位解決問題、一次建設達到標準的原則,主要修建自來水工程,實現飲水特殊困難農民戶戶通自來水;對人口少,居住嚴重分散,當地很難找到符合要求的水源、工程投資過大的村屯,結合扶貧搬遷項目進行整屯搬遷,搬遷到水源條件具備的地方,從根本上改變水環境,徹底解決吃水難問題;對個別無法整屯搬遷,又不具備建自來水工程條件的村屯,經市水利局批準,可以打基本飲水井,取水到農戶的距離以人力取水往返時間不超過20分鐘為標準。

  2007年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工作分三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5月15日-6月15日)。成立市、縣(市)區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指揮部,組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機構。落實工程項目計劃,開展工程勘測設計,啟動2007年工程項目開工。6月15日前,市政府召開全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動員大會,部署全市飲水安全工作,市政府與各縣(市)區政府簽定工程建設責任狀。

  (二)實施階段(6月15日-11月15日)。完成工程建設。各縣(市)區要組織有資質的打井隊,調動所有的打井機械進入現場施工,人工打井同時進行。鉆井工程完工后,即可轉入建井房、院墻、蓄水池等土建工程。11月15日前,全部完成主、支管網和入戶安裝,管路溝回填前要對管網進行打壓試驗,合格后方可回填。

  完成設備配套和配電工程,工程達到正常運行。移交管理單位,落實工程管理責任制。

  (三)驗收階段(2007年12月)。進行工程驗收。工程竣工后,由縣(市)區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和群眾代表對工程全面驗收,向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指揮部辦公室提交驗收報告,申請市級驗收,市飲水安全工程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和群眾代表進行復驗。復驗數量不少于工程總數的60%,驗收資料包括:縣(市)區驗收報告、資金撥付文件、工程設計、工程建設總結、隱蔽工程資料,質量監督材料,竣工報告、竣工決算報告、當地審計部門出具的審計報告等。

  2008年飲水安全工程從2008年3月1日開工建設,11月份進行工程驗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資金籌措。解決30萬人飲水嚴重困難問題,每人平均需380元(水利部核定),總需資金1.14億元。2007年解決15.96萬人,需資金6064.8萬元,其中省以上補助資金4063.4萬元(占67%),市級配套546萬元(占9%),縣級配套546萬元(占9%)。農民投工投勞909.7萬元,占15%。如果部分縣(市)區按人均380元的標準超出上述資金總體規模部分,由縣(市)區財政兜底。

  要多渠道籌集地方配套資金:一是鄉(鎮)和有條件的村根據自身條件投入一定的資金。二是要通過“一事一議”的辦法,鼓勵農民投資、投工投勞。農民是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受益主體,也是工程建設的主體和工程管理的主體,要充分調動其在工程建設中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管道溝開挖、回填要由受益農民投工投勞完成。入戶管道、水表、水嘴每戶所需資金可由受益農戶承擔。對“五保戶”和無力出資、投工投勞的嚴重困難戶等特殊群體,所應承擔費用由民政部門或縣、鄉(鎮)政府負責解決。三是可以接受社會捐助,但必須是自愿的原則。

  (二)加強工程管理。一是加強工程計劃管理。工程項目建設計劃由縣級水利部門根據《葫蘆島市農村飲水安全總體規劃》和《葫蘆島市農村飲水安全“十一五”規劃》進行編制,市水利局負責審核、調劑。發改委、財政等相關部門協助水利部門履行相關的項目報批手續。嚴格按照省批復的項目計劃實施工程建設,不得隨意變更項目計劃。二是加強工程建設管理。各縣(市)區水利局為項目法人。每處水源工程選址都要經過科學細致勘察,地質條件復雜要做物探,資料存檔。每項工程必須有工程設計,按設計進行工程施工,要確保水源井選址和管網設計質量,工程設計要多方案比較,確定出最經濟合理的方案。實行責任制,對因設計問題影響工程質量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管材、配套設備采購由縣(市)區水利局統一組織考察、統一公開招標確定供應商,統一采購。監察、發改、財政等部門對招投標依法監察、監督,嚴格投標商資質審查。要嚴格對投標施工隊伍的資質審查,特別是鉆井單位必須具備相應技術資質等級。所有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都要實行項目法人制,都要制定施工計劃和質量控制方案,明確責任人。對集中供水工程,要實行工程監理制,對重要部位和隱蔽工程,要做好施工記錄和質量的監測與反饋,實行全程質量控制。同時,要建立工程建設與管理監督舉報制度,使工程質量真正得到群眾、新聞媒體和社會的有效監督。縣級水利部門會同衛生等有關部門要對每一口井、每一套供水設備逐項進行驗收,并要有受益農戶代表簽字;市水利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工程進行復驗,復驗數量不少于工程總數的60%,對群眾滿意度達不到百分之百、驗收不合格的工程,要限期進行整改,直至符合工程標準。三是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各渠道建設資金由市、縣兩級財政設專戶存儲,封閉運行。實行縣級報賬制,大宗材料的采購要實行同級政府采購。

  (三)加強運行管理。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和管理要全面推行用水戶全過程參與,充分尊重用水戶的意見,調動用水戶參與工程建設和管理的積極性。工程建成后,要落實管理責任制。規模較大的工程由縣級水利部門組建供水管理機構進行管理,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或采取市場機制,建立股份制公司管理。各縣(市)區政府要充分征求受益群眾的意見,制定科學的水費征收管理辦法,核定工程水價。對生活用水實行成本水價;對生產用水實行成本加利潤并推行定量供水,超額用水加價等辦法。水費征收要建立專戶,實行專款專用,收繳和使用要向受益群眾公開,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小型工程由受益戶自治管理,通過受益戶群眾會議,經過協商,自制章程,自治管理,費用均攤,收支公開。

  農村非經營性質的人畜飲水用電比照居民生活用電價格執行,每度電0.5元。

  五、組織領導

  全市農村目前尚有飲水不安全人口60.91萬人,其中飲水特殊困難人口30萬人,其中常年到1.5公里以外取水人口3.6萬人,季節性嚴重缺水16.6萬人;每人每天獲得生活水量低于10升人口9.8萬人,解決這部分群眾的飲水特殊困難問題,是一件關系廣大農民切身利益的頭等大事,是一項重點民生問題,也是當前構建和諧社會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點工作。為加強我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組織領導,成立葫蘆島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指揮部(名單附后)。各縣(市)區也要成立指揮部和相應的工作機構,負責本地區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建設管理工作。

  六、幾點要求

  (一)保障質量標準。建設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要嚴格執行國家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標準,確保工程質量:

  1、水源井建設。按農村飲水井成井規范要求打完整井,出水量保證在干旱年份滿足所供應村屯正常的生活用水要求,每人每天不少于45升。水質各項指標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85)或全國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衛生部批準的農村實施《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準則及其條文說明中的有關規定。

  2、管網、設備配套。執行國家農村供水工程規范。工程所需的水泵、管材、管件、調壓裝置等材料、設備,必須選擇優質產品或合格產品。管網埋設深度在當地最大凍層深度以下。

  3、管護房、院墻。為加強水源地保護,保證工程安全運行,每處工程需建設符合標準的管護房,其規格為長3.5米、寬3.5米、高2.5米。院落長10米、寬8米,墻體為砌磚或砌石勾縫。井房、院墻建設要做到造價最低,保護功能最好、并兼顧景觀效果。

  4、蓄水池。采用鋼筋混凝土或磚石結構,規格要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5、配電工程,按農電部門要求標準進行施工。

  (二)落實工程建設責任制。各縣(市)區政府是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的責任主體、工程投資主體和管理主體,各縣(市)區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市政府與各縣(市)區政府簽定責任狀,并將任務層層分解到鄉(鎮)、村,在工程建設組織推進中,各縣(市)區政府要進一步強化“五個落實、三個明確”。“五個落實”就是落實縣級財政配套資金、落實解決人口數量、落實工程建設數量、落實責任制、落實獎懲措施。在“五個落實”中要重點搞好縣級財政配套資金的落實,保證工程按時啟動、開工。各縣(市)區配套資金在7月底先到位50%啟動工程,所余配套資金在8月底前全部到位;要努力解決可能出現的資金缺口,除規定的農戶負擔的投資、投勞和通過“一事一議”確定的其它投入外,不得把缺口資金轉到農戶,要由縣級政府負責籌集。“三個明確”就是明確工程完成時間、明確工程建設標準、明確工程建后管理機制。

  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面廣,組織協調量大,需各相關部門通力協作,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市水利局負責全市飲水安全工程的年度計劃編制、規劃設計、施工指導及組織工程驗收工作;配合市發改委爭取國債資金,配合市財政局爭取省財政配套資金;制定建設與管理辦法,提供技術指導和服務。市發改委負責把解決30萬特殊困難人口飲水項目納入省和國家專項計劃,爭取國家飲水安全工程項目資金。市財政局要籌集市本級配套資金,積極爭取省配套資金,建立飲水安全工程資金專戶,負責調度和管理市以上資金,同時督促各縣(市)區資金8月底前到位。市衛生局負責水源工程的水質檢測,提供檢測報告。市農電局負責年度計劃內項目的配電工作,在土建工程完工前必須保證通電;所需材料及施工費按最低價計收,落實農村飲水用電同農民照明用電同價的具體工作。市審計局和監察局負責對資金的到位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

  (三)積極搞好群眾宣傳活動,積極營造工作氛圍。要組織新聞媒介,加大宣傳力度,做到家喻戶曉,提高農民對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的認識,激發群眾熱情,調動受益群眾參與工程建設和管理的積極性,加大投資和投工投勞,保證工程建設順利實施。

  (四)加大工程建設的監督力度。各級監察、審計、財政部門,要加大對全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的監督力度,加大對資金到位、資金使用、物資設備采購等環節的監督和審計,保證工程安全、資金安全、干部安全。

  (五)認真加強督促檢查。市政府將此項工作納入對各縣(市)區政府年度考核評價體系中,把此項工作完成情況作為考核縣(市)區領導班子和干部政績的重要內容。市政府督察室要加強對各縣(市)區農村飲水安全工作的督察,對工作不力的進行通報,限期整改。水利部門要加強對工程建設的指導和檢查,嚴把質量關,利用送閱件和簡報隨時通報工程建設情況,并上報省有關部門。

附件   葫蘆島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指揮部成員名單.doc
 



 
地區: 遼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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