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駐港各有關單位:
防城港市《“菜籃子”蔬菜市場供應應急預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貫徹實施。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防城港市“菜籃子”蔬菜市場供應應急預案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我市“菜籃子”蔬菜市場供應過程中的各種突發事件,提高對蔬菜市場調控能力,確保蔬菜供給應急工作有序開展,切實維護城鄉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防城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防城港市菜籃子工程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防政發〔2010〕44號)和2011年“菜籃子”工作市長負責制相關規定,結合防城港市實際制定。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蔬菜類商品因受嚴重自然災害及其他突發性事件影響,出現市場供求嚴重失衡、價格異常波動、主要蔬菜商品脫銷斷檔、市場非理性搶購等,需立即予以處置的情況。
四、工作原則
(一)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全市蔬菜類商品市場供應應急保障工作由市政府統一領導,各縣(市、區)及市級相關部門各負其責。
(二)定期會商,強化監測。建立定期會商機制,加強對蔬菜市場的跟蹤監測,全面掌握監控蔬菜市場信息,對可能出現的應急狀況及時預警,提前做好應對準備。
(三)快速反應,果斷處置。當出現蔬菜類商品市場供應應急情況時,市蔬菜市場供應應急協調小組立即啟動預案,并建立應急專報制度。各縣(市、區)及市級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穩定市場,確保應急處置快速果斷,盡快取得成效。
五、組織機構
成立防城港市菜籃子蔬菜市場供應應急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協調小組),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物價的副市長任常務副組長,分管商務、農業的副市長任副組長。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商務局。市商務局、市農委、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國家統計局防城港調查隊、市政府新聞辦等市級有關部門(單位)為成員單位。各縣(市、區)政府要成立相應的蔬菜類商品市場供應應急協調機構。
(一)協調小組工作職責。
1. 領導、組織、協調全市蔬菜市場供應應急實施工作。
2. 根據部門會商情況,及時分析研判市場動態、市場異常等級及發展態勢,全面掌握全市主要蔬菜類商品生產、流通、消費宏觀形勢,決定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3. 啟動預案后,及時下達主要蔬菜類商品應急調控指令和任務。
4. 負責決定新聞發布有關事宜。
5. 協調解決執行應急預案過程中的各種重大問題。
(二)協調小組辦公室職責。
1. 統籌協調蔬菜類商品市場供應應急措施的具體實施工作,協調解決實施過程中的具體問題。
2. 收集報告市場供銷及價格波動情況,研判菜籃子商品市場供應異常波動程度和趨勢,及時報告協調小組。
3. 對預案啟動進行全程監控,及時收集匯總各單位貫徹執行情況,并及時向市政府和成員單位報告、通報實施情況。
4. 按規定向新聞媒體提供蔬菜類商品市場應急實施有關信息。
5. 負責協調小組日常工作,完成協調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協調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1. 市農委負責蔬菜生產基地建設,科學預判和提前組織蔬菜生產,合理確定蔬菜用地數量,及時調整種植品種結構,實現生產布局合理、總量滿足需求的目標;負責組織專業合作社、種植大戶和龍頭企業的蔬菜進超市、進集貿市場、進集體食堂、進社區、進餐飲企業。
2.市物價局負責牽頭并會同市農委、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國家統計局防城港調查隊成立調查隊,每月定期對蔬菜類商品價格變動情況進行會商分析,會商結果及工作建議及時向協調小組正副組長報告;負責蔬菜商品市場價格動態日常監測;負責發布蔬菜商品市場價格情況,公告相關價格政策法規和政府采取的穩定物價具體舉措,正確引導市場預期;依法查處造謠惑眾、哄抬物價、價格欺詐、牟取暴利等價格違法行為;負責適時向協調小組提出對城鄉困難群眾和重點優撫對象進行臨時價格補貼的建議方案。
3. 市商務局負責蔬菜商品市場應急供應體系建設,確定應急供應單位和應急銷售點;負責蔬菜應急商品貨源組織調配;經市政府批準后,負責蔬菜商品市場交易調控臨時管制措施的組織實施;負責蔬菜商品流通領域波動情況監測。當市場出現嚴重脫銷,斷檔時,負責動用應急采購調運專項資金外出采購。
4.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蔬菜應急商品運輸組織,確保蔬菜應急商品運輸“綠色通道”暢通,督查和協調落實蔬菜應急商品“綠色通道”相關政策。
5. 市財政局負責會同市物價局在編制市級價格調節基金收支預算時預留菜籃子蔬菜商品市場應急準備資金,專項用于對城鄉困難群眾和重點優撫對象的價格臨時補貼。
6. 市民政局負責配合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制定城鄉困難群眾和重點優撫對象價格臨時補貼方案,負責價格臨時補貼發放工作。
7. 市公安局負責蔬菜應急商品運輸車輛的交通保障及超市、菜市場等銷售點周邊交通秩序管理。負責處置因蔬菜商品供應緊張引發的群體性治安事件。
8. 市工商局負責全市蔬菜市場交易行為監管,依法規范和維護蔬菜商品市場經營秩序,嚴厲打擊各種違法經營行為。負責流通環節蔬菜商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9. 市政府新聞辦協調相關單位做好市政府新聞發布有關事宜,加強與新聞媒體協調溝通,及時發布市政府已采取的應急措施及其效果,消除社會恐慌情緒。
10. 國家統計局防城港調查隊負責蔬菜商品的價格統計調查,預測蔬菜商品價格變動趨勢,及時將統計數據及相關情況報協調小組正副組長并抄送協調小組辦公室。
(四)各縣(市、區)政府負責本轄區內蔬菜基地建設工作;負責本轄區內蔬菜市場管理及環境衛生、秩序維護等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本轄區蔬菜生產基地價格監測,發生價格異常波動時及時向協調小組辦公室報告;負責協調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應急啟動及響應
(一)應急啟動程序。
1. 出現蔬菜類商品市場異常波動時,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采取措施穩定市場,并在第一時間報告協調小組辦公室。
2. 協調小組辦公室在收集匯總相關部門有關情況后,立即召集相關部門進行會商,及時分析綜合情況。根據會商結果,提出啟動預案和應急措施建議,并向協調小組報告。
3. 協調小組視情況決定啟動應急預案,下達蔬菜類商品市場供應應急指令,部署應急措施和工作任務。
4. 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根據協調小組下達的指令按照職責分工迅速落實應急措施。
(二)應急響應措施。
1. 建立應急值守制度。應急預案啟動后,協調小組辦公室和各成員單位實行24 小時值班制度,確保政令暢通和信息及時準確傳遞。
2. 加強實時監測。市物價局及時啟動價格監測應急工作預案,實施蔬菜類商品價格跟蹤監測,對預警監測價格實行日報制度。根據事態發展,適時召集市政府相關部門會商,預測分析判斷蔬菜類商品市場走勢,提出下一步工作對策建議,及時向協調小組報告。
3. 加強市場管理。依法嚴厲打擊造謠惑眾、壟斷貨源、哄抬物價、價格欺詐、牟取暴利等價格違法行為,維護正常的價格秩序。
4. 增加市場投放量。經市政府批準后,市商務局牽頭實施蔬菜類商品定向調運計劃、定向運輸,啟動應急供應網絡,及時組織調配蔬菜類商品貨源。
5. 實行市場臨時管制。經市政府批準后,市商務局對部分蔬菜類商品品種實行市場交易調控,征購社會現有蔬菜類商品貨源,統一組織調配供應。
6. 開通應急運輸“綠色通道”。市交通運輸局協調各公路收費站點嚴格執行應急運輸“綠色通道”相關政策,對蔬菜運輸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在出現應急蔬菜商品運力不足時,負責組織社會車輛或協調部隊車輛參與運輸。
7. 強化應急生產組織。市農委根據蔬菜類商品應急供應需求,組織專業合作社、種植大戶和農戶以市場為導向擴大種植生產,擴大訂單農業種植面。調整種植品種結構,大力發展“短、平、快”替代農產品品種。
8. 實行價格干預。市物價局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及時向市政府提出蔬菜類商品價格干預措施建議,按規定報批后執行。
9. 維持社會秩序。市公安局密切注意社會動態,嚴厲打擊哄搶、破壞、造謠、故意制造事端以及擾亂、阻礙應急保障工作等違法行為。
10. 加強輿論引導。市政府新聞辦及時組織有關新聞單位進行宣傳報道,消除社會不實傳聞和消費者恐慌心理。
11. 發放價格臨時補貼。當主要蔬菜類商品價格上漲且嚴重影響城鄉困難群眾和重點優撫對象的基本生活時,經報請協調小組批準,對當月登記在冊的城鄉困難群眾和重點優撫對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七、響應終止
市場異常情況排除,主要蔬菜類商品供應恢復正常后,由協調小組辦公室提出應急響應終止建議,報協調小組批準宣布。
八、評估和改進
應急響應終止后,協調小組辦公室對蔬菜類商品供應市場異常波動的影響、損失、應急處置過程和效果進行評估總結,研究提出改進措施,報協調小組。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防城港市《“菜籃子”蔬菜市場供應應急預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貫徹實施。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防城港市“菜籃子”蔬菜市場供應應急預案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我市“菜籃子”蔬菜市場供應過程中的各種突發事件,提高對蔬菜市場調控能力,確保蔬菜供給應急工作有序開展,切實維護城鄉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防城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防城港市菜籃子工程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防政發〔2010〕44號)和2011年“菜籃子”工作市長負責制相關規定,結合防城港市實際制定。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蔬菜類商品因受嚴重自然災害及其他突發性事件影響,出現市場供求嚴重失衡、價格異常波動、主要蔬菜商品脫銷斷檔、市場非理性搶購等,需立即予以處置的情況。
四、工作原則
(一)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全市蔬菜類商品市場供應應急保障工作由市政府統一領導,各縣(市、區)及市級相關部門各負其責。
(二)定期會商,強化監測。建立定期會商機制,加強對蔬菜市場的跟蹤監測,全面掌握監控蔬菜市場信息,對可能出現的應急狀況及時預警,提前做好應對準備。
(三)快速反應,果斷處置。當出現蔬菜類商品市場供應應急情況時,市蔬菜市場供應應急協調小組立即啟動預案,并建立應急專報制度。各縣(市、區)及市級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穩定市場,確保應急處置快速果斷,盡快取得成效。
五、組織機構
成立防城港市菜籃子蔬菜市場供應應急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協調小組),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物價的副市長任常務副組長,分管商務、農業的副市長任副組長。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商務局。市商務局、市農委、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國家統計局防城港調查隊、市政府新聞辦等市級有關部門(單位)為成員單位。各縣(市、區)政府要成立相應的蔬菜類商品市場供應應急協調機構。
(一)協調小組工作職責。
1. 領導、組織、協調全市蔬菜市場供應應急實施工作。
2. 根據部門會商情況,及時分析研判市場動態、市場異常等級及發展態勢,全面掌握全市主要蔬菜類商品生產、流通、消費宏觀形勢,決定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3. 啟動預案后,及時下達主要蔬菜類商品應急調控指令和任務。
4. 負責決定新聞發布有關事宜。
5. 協調解決執行應急預案過程中的各種重大問題。
(二)協調小組辦公室職責。
1. 統籌協調蔬菜類商品市場供應應急措施的具體實施工作,協調解決實施過程中的具體問題。
2. 收集報告市場供銷及價格波動情況,研判菜籃子商品市場供應異常波動程度和趨勢,及時報告協調小組。
3. 對預案啟動進行全程監控,及時收集匯總各單位貫徹執行情況,并及時向市政府和成員單位報告、通報實施情況。
4. 按規定向新聞媒體提供蔬菜類商品市場應急實施有關信息。
5. 負責協調小組日常工作,完成協調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協調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1. 市農委負責蔬菜生產基地建設,科學預判和提前組織蔬菜生產,合理確定蔬菜用地數量,及時調整種植品種結構,實現生產布局合理、總量滿足需求的目標;負責組織專業合作社、種植大戶和龍頭企業的蔬菜進超市、進集貿市場、進集體食堂、進社區、進餐飲企業。
2.市物價局負責牽頭并會同市農委、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國家統計局防城港調查隊成立調查隊,每月定期對蔬菜類商品價格變動情況進行會商分析,會商結果及工作建議及時向協調小組正副組長報告;負責蔬菜商品市場價格動態日常監測;負責發布蔬菜商品市場價格情況,公告相關價格政策法規和政府采取的穩定物價具體舉措,正確引導市場預期;依法查處造謠惑眾、哄抬物價、價格欺詐、牟取暴利等價格違法行為;負責適時向協調小組提出對城鄉困難群眾和重點優撫對象進行臨時價格補貼的建議方案。
3. 市商務局負責蔬菜商品市場應急供應體系建設,確定應急供應單位和應急銷售點;負責蔬菜應急商品貨源組織調配;經市政府批準后,負責蔬菜商品市場交易調控臨時管制措施的組織實施;負責蔬菜商品流通領域波動情況監測。當市場出現嚴重脫銷,斷檔時,負責動用應急采購調運專項資金外出采購。
4.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蔬菜應急商品運輸組織,確保蔬菜應急商品運輸“綠色通道”暢通,督查和協調落實蔬菜應急商品“綠色通道”相關政策。
5. 市財政局負責會同市物價局在編制市級價格調節基金收支預算時預留菜籃子蔬菜商品市場應急準備資金,專項用于對城鄉困難群眾和重點優撫對象的價格臨時補貼。
6. 市民政局負責配合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制定城鄉困難群眾和重點優撫對象價格臨時補貼方案,負責價格臨時補貼發放工作。
7. 市公安局負責蔬菜應急商品運輸車輛的交通保障及超市、菜市場等銷售點周邊交通秩序管理。負責處置因蔬菜商品供應緊張引發的群體性治安事件。
8. 市工商局負責全市蔬菜市場交易行為監管,依法規范和維護蔬菜商品市場經營秩序,嚴厲打擊各種違法經營行為。負責流通環節蔬菜商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9. 市政府新聞辦協調相關單位做好市政府新聞發布有關事宜,加強與新聞媒體協調溝通,及時發布市政府已采取的應急措施及其效果,消除社會恐慌情緒。
10. 國家統計局防城港調查隊負責蔬菜商品的價格統計調查,預測蔬菜商品價格變動趨勢,及時將統計數據及相關情況報協調小組正副組長并抄送協調小組辦公室。
(四)各縣(市、區)政府負責本轄區內蔬菜基地建設工作;負責本轄區內蔬菜市場管理及環境衛生、秩序維護等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本轄區蔬菜生產基地價格監測,發生價格異常波動時及時向協調小組辦公室報告;負責協調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應急啟動及響應
(一)應急啟動程序。
1. 出現蔬菜類商品市場異常波動時,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采取措施穩定市場,并在第一時間報告協調小組辦公室。
2. 協調小組辦公室在收集匯總相關部門有關情況后,立即召集相關部門進行會商,及時分析綜合情況。根據會商結果,提出啟動預案和應急措施建議,并向協調小組報告。
3. 協調小組視情況決定啟動應急預案,下達蔬菜類商品市場供應應急指令,部署應急措施和工作任務。
4. 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根據協調小組下達的指令按照職責分工迅速落實應急措施。
(二)應急響應措施。
1. 建立應急值守制度。應急預案啟動后,協調小組辦公室和各成員單位實行24 小時值班制度,確保政令暢通和信息及時準確傳遞。
2. 加強實時監測。市物價局及時啟動價格監測應急工作預案,實施蔬菜類商品價格跟蹤監測,對預警監測價格實行日報制度。根據事態發展,適時召集市政府相關部門會商,預測分析判斷蔬菜類商品市場走勢,提出下一步工作對策建議,及時向協調小組報告。
3. 加強市場管理。依法嚴厲打擊造謠惑眾、壟斷貨源、哄抬物價、價格欺詐、牟取暴利等價格違法行為,維護正常的價格秩序。
4. 增加市場投放量。經市政府批準后,市商務局牽頭實施蔬菜類商品定向調運計劃、定向運輸,啟動應急供應網絡,及時組織調配蔬菜類商品貨源。
5. 實行市場臨時管制。經市政府批準后,市商務局對部分蔬菜類商品品種實行市場交易調控,征購社會現有蔬菜類商品貨源,統一組織調配供應。
6. 開通應急運輸“綠色通道”。市交通運輸局協調各公路收費站點嚴格執行應急運輸“綠色通道”相關政策,對蔬菜運輸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在出現應急蔬菜商品運力不足時,負責組織社會車輛或協調部隊車輛參與運輸。
7. 強化應急生產組織。市農委根據蔬菜類商品應急供應需求,組織專業合作社、種植大戶和農戶以市場為導向擴大種植生產,擴大訂單農業種植面。調整種植品種結構,大力發展“短、平、快”替代農產品品種。
8. 實行價格干預。市物價局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及時向市政府提出蔬菜類商品價格干預措施建議,按規定報批后執行。
9. 維持社會秩序。市公安局密切注意社會動態,嚴厲打擊哄搶、破壞、造謠、故意制造事端以及擾亂、阻礙應急保障工作等違法行為。
10. 加強輿論引導。市政府新聞辦及時組織有關新聞單位進行宣傳報道,消除社會不實傳聞和消費者恐慌心理。
11. 發放價格臨時補貼。當主要蔬菜類商品價格上漲且嚴重影響城鄉困難群眾和重點優撫對象的基本生活時,經報請協調小組批準,對當月登記在冊的城鄉困難群眾和重點優撫對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七、響應終止
市場異常情況排除,主要蔬菜類商品供應恢復正常后,由協調小組辦公室提出應急響應終止建議,報協調小組批準宣布。
八、評估和改進
應急響應終止后,協調小組辦公室對蔬菜類商品供應市場異常波動的影響、損失、應急處置過程和效果進行評估總結,研究提出改進措施,報協調小組。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