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2013年7月22日
臺州檢驗檢疫局進出口食品企業約談制度(試行)
第一條 為進一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提升質量安全控制水平,確保轄區內進出口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約談,是指臺州檢驗檢疫局各進出口食品監管部門(以下簡稱約談部門)與轄區內可能存在或已經存在質量安全風險的進口食品收貨人、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和出口食品原料種植、養殖場備案主體的相關負責人(以下簡稱被約談企業或被約談人)約定談話,要求其正確認識存在的問題,提醒、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的工作制度。
第三條 約談部門可以對有關企業進行單獨約談,也可以對多個企業進行集體約談;被約談人應當包括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和(或)生產經營主要負責人、質量安全管理負責人和食品安全員。
第四條 進口食品收貨人、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和出口食品原料種植、養殖場備案主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約談部門應按照本制度進行約談:
(一)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隱患,或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出現嚴重不符合項,需要警示其及時有效整改的;
(二)因違法違規行為被立案查處,需要教育、督促整改的;
?。ㄈ┻M口食品發生質量安全投訴事件,經調查情況基本屬
實的;
?。ㄋ模┏隹谑称芬蛸|量安全原因被國外通報的;
(五)在進出口檢驗或風險監控檢測中檢出質量安全不合格,或連續3次檢出其它不合格的;
(六)出口食品原料未按規定來自檢驗檢疫部門備案的種植、養殖場;
?。ㄆ撸﹤浒阜N植、養殖場未依照進口國家(地區)食品安全標準和中國有關規定使用農業化學投入品,未建立疫情疫病監測制度的;
(八)首次從事進出口食品業務的;
?。ň牛爡^內重點進出口食品企業負責人,每半年約談一次;
?。ㄊ┢渌斜匾M行約談的情形。
第五條 約談內容
?。ㄒ唬┌l生質量安全事故或事件的,被約談企業主要匯報事故或事件發生的原因,吸取的教訓,已采取的整改措施,下一步擬采取的質量安全風險防范措施、相關責任人的處理情況、質量安全承諾等。
?。ǘ┯羞`法違規行為的,被約談企業主要匯報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認識,下一步的整改計劃和措施,限期整改、停產整頓、暫停受理報檢、暫停備案資格期間采取的質量安全風險防范措施、質量安全承諾等。
?。ㄈ┏隹谑称愤B續發生質量問題的,被約談企業主要匯報
存在的食品質量安全問題、批次、數量、出口國家或地區、問題發生的原因、采取的補救措施、擬采取的質量安全風險防范措施等。
(四)有重大質量安全隱患的,被約談企業主要匯報未及時發現隱患、未對隱患進行整改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原因,下一步整改計劃和實施方案,隱患整改落實情況以及整改完成的時間等。
?。ㄎ澹┘s談部門應指導幫助被約談企業查找存在的問題,解答被約談人就有關問題提出的質詢,聽取被約談人的意見和建議,了解企業的實際生產(經營)狀況和存在困難,提出加強進出口食品質量安全工作的建議。
?。κ状螐氖逻M出口食品業務的企業,約談部門應向被約談企業介紹檢驗檢疫相關部門職能分工和工作流程,宣講進出口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政策,告知企業必須履行的責任和義務。
?。ㄆ撸┢渌麘s談的內容。
第六條 約談前,約談部門應組成2人(含)以上的約談小組,其中1名為約談主持人,1名為記錄員;約談主持人應由監管部門負責人擔任,必要時由分管局領導擔任。約談小組成員與被約談企業存在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被約談企業有申請回避的權利。
第七條 約談按如下程序組織實施:
?。ㄒ唬╇娫挘ū匾獣r可書面)通知被約談企業,事先告知約
談事由和需要參加的人員,約定約談的方法、時間、地點等內容。
?。ǘ┖藢嵄患s談人身份;
(三)通報約談事由、目的等事項,了解及詢問有關情況;
?。ㄋ模┍患s談人就約談事項進行陳述;
(五)約談小組成員針對約談事項按第五條約談內容進行約談,并提出相關要求;
(六)作好記錄并建檔(見附件:《臺州檢驗檢疫局進出口食品企業約談記錄》)。
第八條 約談記錄經被約談人確認后簽字,納入企業監管檔案;被約談人拒絕簽名的,應當在約談記錄上載明,并經約談小組全體人員確認。
第九條 約談部門對被約談企業提出具體工作要求的,被約談企業應在約談后15個工作日內將約談要求落實情況以書面形式報約談部門。涉及硬件改造等短期內不能整改的缺陷,應將整改計劃及實施方案以書面形式上報約談部門。
第十條 被約談企業無正當理由拒不按時參加約談且未整改的,應當記入企業誠信檔案,并作為企業分類等級考核內容之一;事后查明存在違法違規的,依法從嚴處理。
第十一條 企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不免除對其依法處理以及其應承擔的責任。
第十二條 進出口化妝品企業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十三條 本制度由臺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30日后施行。
臺州檢驗檢疫局進出口食品企業約談記錄
企業名稱 |
| 被約談人 |
| 被約談人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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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談事由 |
| 約 談 人 |
| 記錄人 |
|
約談地點 |
| 約談時間 | 年 月 日 時 分到 時 分 | ||
約 談 記 錄
|
上述記錄屬實。
約談小組: 被約談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臺州檢驗檢疫局進出口食品企業質量安全
主動報告制度(試行)
第一條 為進一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持續保持轄區內進出口食品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從臺州口岸進口食品的收貨人和臺州檢驗檢疫局轄區內出口食品生產企業(以下簡稱進出口企業)。
第三條 進出口企業應主動按照本制度的規定,定期或立即向臺州檢驗檢疫局相關監管部門報告進出口食品質量安全情況。
第四條 進口企業應當定期報告的內容:
(一)報告期內進口食品的品種、數量、品牌、原產地、進口口岸等信息。
?。ǘ┻M口食品境外出口商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ㄈ┻M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名稱、地址、企業生產資質。
(四)進口食品安全保證制度落實情況、是否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對每批進口食品索要國外生產企業或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
?。ㄎ澹┻M口食品檢驗通關信息(檢驗合格放行產品獲得的衛生證書復印件、不合格產品檢驗檢疫處理通知書復印件、不合格產品退運或銷毀證明材料等)。
(六)企業認為需要報告的其他內容。
第五條 進口企業出現下列情況時,應當立即報告:
?。ㄒ唬┚惩庵饕┴浬袒蛏a企業發生變化時。
?。ǘ┮堰M入流通環節的進口食品被工商、食藥等部門查處時(查處機構、產品不合格原因、處理措施等)。
?。ㄈ┊a品被消費者組織或個人投訴時(投訴情況及投訴處理情況)。
第六條 出口企業應當定期報告的內容:
?。ㄒ唬﹫蟾嫫趦瘸隹谑称返钠贩N、數量、出口目的國家或地區。
?。ǘ┢髽I質量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包括內外部審核發現的不符合項及整改情況。
(三)企業對所采購原料、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等原輔料的檢驗情況。
?。ㄋ模┢髽I對產品的自檢自控情況。
?。ㄎ澹┌l生食品質量安全問題的處置和整改情況。
(六)不合格產品召回情況及對召回產品的處理情況。
?。ㄆ撸┢髽I認為需要報告的其他內容。
第七條 出口企業出現下列情況時,應當立即報告:
(一)主要原料來源、生產過程和生產工藝發生改變時。
?。ǘ┰o料檢驗、產品自檢自控結果不合格經整改后仍不合格時。
?。ㄈ┵|量負責人、食品安全員等關鍵崗位人員變動時。
?。ㄋ模┇@得出口國家或地區產品標準改變等相關信息時。
?。ㄎ澹┏隹谑称繁粐馔▓蠡蛟鈬饪蛻敉对V時。
第八條 報告時間和形式
轄區內大宗進出口食品企業原則上應在每年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前報送半年度和年度定期報告;進出口數量較少(年出口批次10批及以下、進口批次3批及以下)的企業可在每年1月10日前報送年度定期報告;季節性產品企業(如保鮮蔬菜)可根據監管部門指定的時間作定期報告。企業可自行選擇文字、表格等報告形式,報告材料應有企業法人、企業質量負責人、材料提交人的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企業對報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所有進出口企業出現需要立即報告的情況時,應在3天內報告;立即報告可用電話、郵件、傳真等方式,受理人員需做好記錄并歸檔。
第九條 進出口化妝品企業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十條 本制度由臺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30日后施行。
臺州檢驗檢疫局出口食品企業食品安全員
備案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臺州出口食品企業食品安全員的管理,落實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提升企業質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出口食品質量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臺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簡稱臺州局)轄區內的出口食品企業食品安全員的備案管理。
第三條 臺州局食品檢驗監管處(以下簡稱臺州局食檢處)負責對企業食品安全員的備案和后續監督管理,相關辦事處等食品檢驗監管部門負責對轄區內出口食品企業的食品安全員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 各企業推薦1至2名企業食品安全員(以下簡稱食品安全員)向臺州局食檢處備案,經備案的企業食品安全員起著企業與檢驗檢疫部門溝通、落實食品安全工作的橋梁與紐帶作用。
第二章 食品安全員備案條件
第五條 企業中符合下列條件的食品安全員可向檢驗檢疫部門推薦備案:
?。ㄒ唬┰谄髽I中專職從事有關出口食品檢驗和管理的人員;
(二)熱愛本職工作,工作認真負責;
(三)熟悉國內外有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熟悉本企業出口食品生產加工工藝、檢測標準和質量體系運行情況,掌握食品感官檢驗方法和技巧;
?。ㄋ模┚哂邢嚓P食品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初級以上技術職稱,或從事食品檢驗、監管工作5年以上的人員,具有一定的外語水平;
(五)接受過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組織的專業培訓,經考核合格并取得相應證書的人員。
第三章 食品安全員備案
第六條 凡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人員均可由所在企業推薦,向臺州局食檢處報備,提交《出口食品企業食品安全員檢驗檢疫備案表》(以下簡稱《食品安全員備案表》詳見附件)。
第七條 臺州局食檢處收到《食品安全員備案表》后,對提交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第五條所列條件者,予以備案。
第四章 食品安全員職責
第八條 食品安全員應積極參加檢驗檢疫部門組織的各種培訓學習,貫徹落實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及檢驗檢疫部門的規定,并關注國內外最新的食品安全動態。
第九條 食品安全員應對出口報檢的產品質量嚴格把關,負責廠檢合格單、實驗室成品檢測結果單等單證的審核簽字,制定企業風險監控計劃并嚴格執行。
第十條 食品安全員應督促本企業出口食品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和持續有效運行,根據《進出口食品企業主動報告制度》要求,向臺州局監管部門提交相關報告,并于每年7月10日前和次年1月10日前,提交個人履職報告。
第十一條 食品安全員應負責本企業產品遭國外通報、檢驗檢疫不合格等的原因調查,制訂整改措施,督促落實企業整改,并按要求保持相關記錄。
第五章 食品安全員管理
第十二條 出口食品備案企業應為食品安全員提供培訓和繼續教育提供便利。
企業食品安全員發生變動,應提前選備符合條件的食品安全員,并在變更后15天內向臺州局食檢處備案。
第十三條 企業食品安全員的配備數量、作用發揮、履職情況為企業分類定級的重要依據之一。
第十四條 食品安全員如被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臺州局食檢處將在食品安全員備案名單中撤除:
?。ㄒ唬﹤卧炀幵鞕z查記錄的;
?。ǘ┢髽I體系運行嚴重不正?;蛑卮笞兓?,出現重大質量安全問題,未及時向企業負責人和臺州局食檢處報告的;
(三)拒絕檢驗檢疫部門管理、不接受檢驗檢疫部門組織的培訓的,或相關考核不合格的;
?。ㄋ模┢髽I不再聘用其為食品安全員的;
?。ㄎ澹┢渌环Q職情況的。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臺州檢驗檢疫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附件:
出口食品企業食品安全員檢驗檢疫備案表
申 請 人 :
推 薦 單 位(蓋章):
申 請 日 期: 年 月 日
臺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印制
1. 食品安全員基本情況 | ||||||||||
姓 名 |
| 性 別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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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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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職務 |
| 職 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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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 學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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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學專業 |
| 技術專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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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學外語 |
| 熟練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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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 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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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號碼 |
| 傳真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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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 QQ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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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從事工作的主要經歷 | ||||||||||
起止時間 | 從事的主要工作 | 證明文或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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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參加業務培訓情況 | ||||||||||
起止時間 | 舉辦單位 | 培訓課程 | 結業情況 | 證明文或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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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臺州局食檢處審核意見:
審核人員(簽字): 年 月 日 食檢處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 ||||||||||
5.備案號: 年 月 日 | ||||||||||
6.年審情況: 年度,年審結論:□優秀 □合格 □不稱職 簽名: 年度,年審結論:□優秀 □合格 □不稱職 簽名: 年度,年審結論:□優秀 □合格 □不稱職 簽名: 年度,年審結論:□優秀 □合格 □不稱職 簽名: 年度,年審結論:□優秀 □合格 □不稱職 簽名: 年度,年審結論:□優秀 □合格 □不稱職 簽名: 年度,年審結論:□優秀 □合格 □不稱職 簽名: | ||||||||||
注:本備案表內容中1至3項由出口食品企業填寫。
需附的有關證書復印件: 申請書填寫要求:
1.學歷證書 1.申請書要用鋼筆填寫,字跡要工整
2.職稱證書 2.證書貼在附頁上并折齊
3.培訓結業證書
4.外語水平測試證明(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