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事業單位,中省直單位:
動物疫病防治工作事關食品安全、公共衛生安全,事關畜牧業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是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重要職責。為認真貫徹落實《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國家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的實施意見》(吉政辦發〔2013〕7號),扎實推進動物疫病防治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面臨形勢
(一)疫情形勢的復雜性。
我市地處邊境地區,動物疫情形勢復雜,防治任務十分艱巨。近年來,隨著畜牧業生產規模不斷擴大,養殖密度不斷增加,畜禽流通日益頻繁,畜禽感染病原機會增多,病原變異機率加大,動物疫病流行狀況日趨復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新城疫等重大動物疫病病原污染短期內無法清除,重大動物疫情威脅長期存在;非洲豬瘟、口蹄疫和H7亞型禽流感等外來動物疫病因野生動物、飛禽遷徙傳入風險持續加大,防控形勢依然嚴峻;布魯氏菌病、奶牛結核病等人畜共患病傳播、流行的風險因素廣泛存在,疫情發生風險增高;種畜禽場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禽白血病、新城疫等垂直傳播動物疫病感染率仍然較高,源頭治理工作難度較大。
(二)防控工作的挑戰性。
經過多年努力,我市動物防疫制度日趨完善,工作體系逐步健全,條件保障不斷加強,動物疫病防治能力大幅提高,但動物疫病防治仍面臨較大的挑戰。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市、縣兩級獸醫實驗室部分設施設備陳舊,沒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檢疫監督執法手段落后,動物防疫基礎依然薄弱。在經費保障方面,地方防治工作經費沒有全額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動物疫病監測、監督執法和無害化處理等工作難以有效開展。在機構隊伍建設方面,基層動物防疫體系和隊伍不健全、不穩定,管理、編制、人員亟待理順和加強。在防控機制建設方面,養殖者主體作用沒有充分發揮,企業、協會、合作社、執業獸醫等社會化服務不到位,尚未形成有效合力。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預防為主”和“加強領導、密切配合,依靠科學、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斷處置”的方針,把動物疫病防治作為重要民生工程,以促進動物疫病科學防治為主題,以轉變獸醫事業發展方式為主線,以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和生物安全隔離區建設為重點,實施分病種、分區域、分階段的動物疫病防治策略,全面提升獸醫公共服務和社會化服務水平。
(二)基本原則。
1.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各級政府負總責,相關部門各負其責,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形成政府、企業、行業協會和從業人員分工明確、各司其職的防治機制。
2.立足市情,科學防治。立足我市實際情況,準確把握動物防疫工作發展趨勢,科學判斷動物疫病流行狀況,合理設定防治目標,開展科學防治。
3.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根據我市不同區域特點,按照動物種類、養殖模式、飼養用途和疫病種類,分病種、分區域、分畜禽實行分類指導、差別化管理。
4.突出重點,統籌推進。整合利用動物疫病防治資源,確定我市優先防治病種,突出重點區域、重點環節、重點措施,加強示范推廣,統籌推進動物防疫各項工作。
(三)優先防治病種。
根據全省優先防治病種,結合我市動物疫病流行狀況和態勢,確定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新城疫等5種一類動物疫病;布魯氏菌病、奶牛結核病、禽沙門氏菌病、禽白血病、豬偽狂犬病、豬繁殖與呼吸綜合癥(經典藍耳病)、狂犬病等7種二類動物疫病為全市優先防治病種。各縣(市、區)要結合實際確定轄區內優先防治的動物疫病,除市確定的優先防治病種外,還應將對當地經濟社會危害或潛在危害嚴重的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水生動物疫病、其他畜禽流行病以及特種經濟動物疫病、寵物疫病、蜂病等納入防治范圍。
(四)防治目標。
到2020年,努力形成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相適應,有效保障養殖業生產安全、動物產品質量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的動物疫病綜合防治能力。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12種優先防治的動物疫病達到規劃設定的考核標準(見附件)。種畜禽場垂直傳播動物疫病得到有效凈化。動物發病率、死亡率和公共衛生風險顯著降低,外來動物疫病防范和處置能力明顯提高。基礎設施和機構隊伍更加健全,法律法規和科技保障體系更加完善,財政投入機制更加穩定,社會化服務水平顯著提高,應急處置工作實現常態化管理。
三、防治區域布局
為建立優勢畜牧業產業帶,動物疫病實行區域化管理。對邊境縣(市、區)依據毗鄰國家動物疫情形勢,構筑邊境疫情防控帶,重點強化非洲豬瘟、境外口蹄疫和H7亞型禽流感等外來動物疫病的防范;對撫松縣、江源區、渾江區生豬養殖優勢區域,重點加強生豬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等生豬疫病防治,優先實施種豬場疫病凈化;對長白縣、臨江市牛羊養殖優勢區域,重點加強牛羊口蹄疫、布魯氏菌病和奶牛結核病防治,優先實施規模場疫病凈化;對靖宇縣、撫松縣、江源區家禽養殖優勢區域,重點加強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等禽類疫病防治,優先實施種禽場疫病凈化。同時,在全市范圍內加強動物狂犬病的防控,重點對犬只實施狂犬病疫苗免疫注射。對已經消滅的馬傳染性貧血病、馬鼻疽病繼續實施延伸監測。在規模化、標準化、集約化水平程度較高的區域,優先推進動物疫病生物安全隔離區建設,利用5年時間,各縣(市、區)選擇一到兩個規模龍頭企業,創建動物疫病生物安全隔離區。
四、防治策略
(一)重大動物疫病防治策略。
有計劃地控制、凈化、消滅對畜牧業和公共衛生安全危害大的重點病種,推進重點病種從免疫臨床發病向免疫臨床無病例過渡,逐步清除動物機體和環境中存在的病原。健全動物疫病監測預警預報體系,完善動物疫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機制,為實現免疫無疫和非免疫無疫區建設奠定基礎。基于疫病流行的動態變化和危害程度,科學選擇防治技術路線,降低疫情發生風險。強制免疫和強制撲殺病種要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二)主要人畜共患病防治策略。
建立政府負責、部門合作、社會參與、區域聯動的可持續綜合防治機制。根據疫病流行的動態變化和危害程度,適時在強制免疫、免疫撲殺并舉、監測清群等不同策略中做出科學選擇。注重源頭管理和綜合防治,強化易感人群宣傳教育,加強畜牧獸醫從業人員職業防護,提高人畜共患病防治水平,降低疫情發生風險。
(三)畜禽健康養殖策略。
實施種用動物健康標準,完善種畜禽場、地方良種畜禽場疫病凈化計劃,對重點疫病設定凈化時限。完善養殖場所動物防疫條件審查等監管制度,提高生物安全水平。定期實施動物健康檢測,推行無特定病原場(群)和生物安全隔離區評估認證。扶持規模化、標準化、集約化養殖,逐步降低畜禽散養比例,有序減少活畜禽跨區流通。引導養殖者封閉飼養,規范防疫,定期監測,嚴格消毒,嚴格病死動物及廢棄物無害化處理,降低動物疫病發生風險。
(四)外來動物疫病防范策略。
強化邊境動物防疫安全理念,建立邊境動物防疫安全屏障體系,對尚未傳入我市的重點外來動物疫病加強風險管理。加強地區間聯防聯控,建立健全對調入動物和動物產品風險評估、檢疫準入、隔離檢測、跟蹤監測、可追溯管理等制度,全面加強外來動物疫病監測能力建設,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風險防范能力。
五、重點建設工程
(一)動物疫情監測預警工程。
建立以市、縣兩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為主體,疫情測報站和邊境疫情監測站為補充,鄉(鎮)獸醫站、村防疫員、養殖場、屠宰場、交易市場等監測點為支撐,分工明確、布局合理的動物疫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網絡。加強動物疫病和疫情監測信息采集、匯總與分析工作,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加強獸醫實驗室能力建設,到2015年,市、縣兩級實驗室全部通過考核驗收和計量認證。
(二)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工程。
健全完善以縣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鄉鎮畜牧獸醫站為依托的基層動物防疫強制免疫工作網絡,全面推行在鄉鎮政府領導、縣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指導和監督下,以養殖企業和個人為責任主體,以村級防疫員、執業獸醫、鄉村獸醫和企業從業獸醫為技術依托的強制免疫模式。加強村級防疫員的聘用、培訓、管理和考核,將勞動報酬與免疫任務、免疫質量掛鉤。落實中央財政基層動物防疫員工作經費補助政策,按照國家規定采取有效的衛生防護和醫療保健措施。加強獸用生物制品質量監管,定期開展使用效果評價和風險分析。強化疫苗物流冷鏈體系建設,2015年底前,市、縣兩級配備冷庫及冷藏運輸車輛,鄉鎮、村配備與疫苗使用量相匹配的冷藏設施設備,全面實現對規模養殖場疫苗直供,確保疫苗從出廠到使用全程無縫對接。
(三)突發疫情應急管理工程。
加強各級突發動物疫情應急指揮機構和隊伍建設,完善應急指揮系統運行機制,實現應急處置工作常態化管理。健全動物疫情應急物資儲備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儲備應急處理工作所需的防疫物資,配備應急交通通訊和疫情處置設施設備。完善突發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預備隊,加強應急培訓和演練,提高快速反應和科學處置能力。落實國家疫病處置撲殺補貼政策,對在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撲滅過程中采取強制撲殺的動物、銷毀的動物產品和相關物品給予補貼。
(四)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程。
切實加強動物衛生監督執法體系建設,整合動物衛生監督檢疫力量,建立起職責明確、行為規范、執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動物衛生監督執法體系。加快推進基層畜牧獸醫綜合執法和鄉鎮動物衛生監督分所設立。加強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設施設備的配置和更新,各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應規范著裝,配備執法專用車輛,配齊執法辦案、現場快速檢測、取證取樣等設備。公路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健全完善消毒通道、電子監控、交通通訊等設施設備,全面提升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能力。
(五)動物檢疫監管工程。
加強隔離檢疫場所和檢疫申報點建設,嚴格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規范跨轄區檢疫審批,普及檢疫證明機打出證,切實提高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監管水平。各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建立快速檢測實驗室,配備快速檢測設備,推廣快速檢測技術,實現產地檢疫、屠宰檢疫等環節對重點動物疫病的快速抽檢。
(六)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工程。
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和分級分類的原則,建立以區域無害化處理場、鄉鎮無害化處理濕化池及養殖(屠宰)場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為主體的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體系。到2020年底,每個縣(市、區)建設與養殖規模相適應的無害化處理場,具備焚燒處理烈性傳染病及人畜共患病病死動物的能力;每個鄉鎮至少建設1個無害化處理濕化池,集中處理轄區內散養戶的病死畜禽;動物飼養場、屠宰場必須配置與養殖、屠宰規模相適應的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落實養殖環節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補貼制度,落實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監管責任,形成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工作長效機制,妥善解決病死動物污染環境問題,從源頭上遏制病死動物流向市場,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七)動物疫病防治信息化工程。
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良種引進、規模養殖、疫病防治、動物衛生監督信息化建設,實現動物疫病監測、檢疫、調運、電子出證等資源共享,提高疫情監測預警、疫情應急指揮管理、獸醫公共衛生管理、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獸用生物制品監管以及執業獸醫考試和獸醫隊伍管理等信息采集、傳輸、匯總、分析和評估能力。2015年底前建立市、縣、鄉(鎮)中心數據庫配套的信息服務網絡,實現遠程信息報送和傳輸。
(八)動物疫病防治社會化服務工程。
調動各方力量,建設動物疫病防治社會化服務體系。鼓勵和支持動物診療機構多元化發展,不斷完善動物診療機構管理模式,開展動物診療機構標準化建設。加強動物養殖、運輸等環節管理,依法強化動物養殖、運輸、經紀人等從業人員的動物防疫責任主體地位,規范從業行為。建立地方獸醫協會,完善政府與養殖場(戶)、行業協會合作機制。引導社會力量投入,積極運用財政、金融、保險、稅收等政策手段,支持動物疫病防治社會化服務體系有效運行。推行官方獸醫駐廠、執業獸醫進場計劃,加強獸醫機構和獸醫人員提供社會化服務的收費管理,規范收費行為。
六、保障措施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做好本《意見》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工作。要根據當地動物衛生狀況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制定方案、分解任務、明確目標,實行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并將實施情況納入政府考核評價指標體系,促進各項工作落實。
(二)切實強化部門職責。
各相關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能,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合力落實各項任務。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具體措施、經費計劃、防疫物資供應計劃和考核評估標準,要加強監督實施免疫接種、疫病監測、檢疫檢驗,指導隔離、封鎖、撲殺、消毒、無害化處理等各項措施的實施,開展動物衛生監督檢查,打擊各種違法行為。
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對接國家項目和資金的爭取以及相關政策的支持,負責安排全市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生物安全隔離區和無害化處理體系建設等項目的立項建設工作,加強動物防疫基礎設施建設。
財政部門負責爭取并落實國家財政政策,加大財政投入和經費管理力度,保證各項經費及時足額到位。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負責加強出入境動物及其產品的檢疫,防止境外疫情傳入。
衛生部門負責加強人畜共患病人間疫情防治工作,及時通報疫情和防治工作進展情況。
林業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的監測工作。
公安部門負責加強疫區治安管理,協助做好突發疫情應急處理、強制撲殺和疫區封鎖工作。
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協助做好臨時公路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的設置和管理,優先安排緊急調用防疫物資的運輸。
商務部門負責加強屠宰行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支持冷鮮肉加工運輸和屠宰冷藏加工企業技術改造,建設鮮肉儲存運輸和銷售環節的冷鏈設施。
軍隊和武警部隊負責做好自用動物防疫工作,并支持配合駐地政府做好動物防疫工作。
(三)切實加大財政投入。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將動物疫病防治納入本級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將動物疫病監測、預防、控制、撲滅、動物產品有毒有害物質殘留檢測管理,以及動物無害化處理場運行等工作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實行統一管理。對獸醫行政執法機構實行全額預算管理,保證其人員經費和日常運轉費用并加強經費使用監管,保障公益性事業經費支出。
(四)切實加強動物防疫機構體系。
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健全機構、明確職能、理順關系,逐步建立起科學、統一、透明、高效的獸醫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健全獸醫行政管理、監督執法和技術支撐體系,穩定和強化基層動物防疫體系,切實加強機構隊伍建設,合理解決基層動物防檢疫人員的報酬問題。明確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的公益性質。深化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建設以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為主體的新型獸醫制度。加強畜牧獸醫技術支持機構的實訓平臺建設,提升服務能力。
(五)切實強化宣傳和科技培訓。
各級政府要支持開展動物疫病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普及動物防疫科學知識,提高動物疫病防治的科學技術水平。建立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培訓機制,通過在職教育、委托培訓和實踐鍛煉等形式,全面提高獸醫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要利用網絡、電視、電臺等宣傳媒介,廣泛宣傳,增強全民防疫意識,形成全社會群防群控的理念,為防治規劃的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附件:優先防治動物疫病考核標準
白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4月25日
動物疫病防治工作事關食品安全、公共衛生安全,事關畜牧業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是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重要職責。為認真貫徹落實《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國家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的實施意見》(吉政辦發〔2013〕7號),扎實推進動物疫病防治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面臨形勢
(一)疫情形勢的復雜性。
我市地處邊境地區,動物疫情形勢復雜,防治任務十分艱巨。近年來,隨著畜牧業生產規模不斷擴大,養殖密度不斷增加,畜禽流通日益頻繁,畜禽感染病原機會增多,病原變異機率加大,動物疫病流行狀況日趨復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新城疫等重大動物疫病病原污染短期內無法清除,重大動物疫情威脅長期存在;非洲豬瘟、口蹄疫和H7亞型禽流感等外來動物疫病因野生動物、飛禽遷徙傳入風險持續加大,防控形勢依然嚴峻;布魯氏菌病、奶牛結核病等人畜共患病傳播、流行的風險因素廣泛存在,疫情發生風險增高;種畜禽場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禽白血病、新城疫等垂直傳播動物疫病感染率仍然較高,源頭治理工作難度較大。
(二)防控工作的挑戰性。
經過多年努力,我市動物防疫制度日趨完善,工作體系逐步健全,條件保障不斷加強,動物疫病防治能力大幅提高,但動物疫病防治仍面臨較大的挑戰。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市、縣兩級獸醫實驗室部分設施設備陳舊,沒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檢疫監督執法手段落后,動物防疫基礎依然薄弱。在經費保障方面,地方防治工作經費沒有全額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動物疫病監測、監督執法和無害化處理等工作難以有效開展。在機構隊伍建設方面,基層動物防疫體系和隊伍不健全、不穩定,管理、編制、人員亟待理順和加強。在防控機制建設方面,養殖者主體作用沒有充分發揮,企業、協會、合作社、執業獸醫等社會化服務不到位,尚未形成有效合力。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預防為主”和“加強領導、密切配合,依靠科學、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斷處置”的方針,把動物疫病防治作為重要民生工程,以促進動物疫病科學防治為主題,以轉變獸醫事業發展方式為主線,以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和生物安全隔離區建設為重點,實施分病種、分區域、分階段的動物疫病防治策略,全面提升獸醫公共服務和社會化服務水平。
(二)基本原則。
1.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各級政府負總責,相關部門各負其責,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形成政府、企業、行業協會和從業人員分工明確、各司其職的防治機制。
2.立足市情,科學防治。立足我市實際情況,準確把握動物防疫工作發展趨勢,科學判斷動物疫病流行狀況,合理設定防治目標,開展科學防治。
3.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根據我市不同區域特點,按照動物種類、養殖模式、飼養用途和疫病種類,分病種、分區域、分畜禽實行分類指導、差別化管理。
4.突出重點,統籌推進。整合利用動物疫病防治資源,確定我市優先防治病種,突出重點區域、重點環節、重點措施,加強示范推廣,統籌推進動物防疫各項工作。
(三)優先防治病種。
根據全省優先防治病種,結合我市動物疫病流行狀況和態勢,確定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新城疫等5種一類動物疫病;布魯氏菌病、奶牛結核病、禽沙門氏菌病、禽白血病、豬偽狂犬病、豬繁殖與呼吸綜合癥(經典藍耳病)、狂犬病等7種二類動物疫病為全市優先防治病種。各縣(市、區)要結合實際確定轄區內優先防治的動物疫病,除市確定的優先防治病種外,還應將對當地經濟社會危害或潛在危害嚴重的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水生動物疫病、其他畜禽流行病以及特種經濟動物疫病、寵物疫病、蜂病等納入防治范圍。
(四)防治目標。
到2020年,努力形成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相適應,有效保障養殖業生產安全、動物產品質量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的動物疫病綜合防治能力。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12種優先防治的動物疫病達到規劃設定的考核標準(見附件)。種畜禽場垂直傳播動物疫病得到有效凈化。動物發病率、死亡率和公共衛生風險顯著降低,外來動物疫病防范和處置能力明顯提高。基礎設施和機構隊伍更加健全,法律法規和科技保障體系更加完善,財政投入機制更加穩定,社會化服務水平顯著提高,應急處置工作實現常態化管理。
三、防治區域布局
為建立優勢畜牧業產業帶,動物疫病實行區域化管理。對邊境縣(市、區)依據毗鄰國家動物疫情形勢,構筑邊境疫情防控帶,重點強化非洲豬瘟、境外口蹄疫和H7亞型禽流感等外來動物疫病的防范;對撫松縣、江源區、渾江區生豬養殖優勢區域,重點加強生豬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等生豬疫病防治,優先實施種豬場疫病凈化;對長白縣、臨江市牛羊養殖優勢區域,重點加強牛羊口蹄疫、布魯氏菌病和奶牛結核病防治,優先實施規模場疫病凈化;對靖宇縣、撫松縣、江源區家禽養殖優勢區域,重點加強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等禽類疫病防治,優先實施種禽場疫病凈化。同時,在全市范圍內加強動物狂犬病的防控,重點對犬只實施狂犬病疫苗免疫注射。對已經消滅的馬傳染性貧血病、馬鼻疽病繼續實施延伸監測。在規模化、標準化、集約化水平程度較高的區域,優先推進動物疫病生物安全隔離區建設,利用5年時間,各縣(市、區)選擇一到兩個規模龍頭企業,創建動物疫病生物安全隔離區。
四、防治策略
(一)重大動物疫病防治策略。
有計劃地控制、凈化、消滅對畜牧業和公共衛生安全危害大的重點病種,推進重點病種從免疫臨床發病向免疫臨床無病例過渡,逐步清除動物機體和環境中存在的病原。健全動物疫病監測預警預報體系,完善動物疫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機制,為實現免疫無疫和非免疫無疫區建設奠定基礎。基于疫病流行的動態變化和危害程度,科學選擇防治技術路線,降低疫情發生風險。強制免疫和強制撲殺病種要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二)主要人畜共患病防治策略。
建立政府負責、部門合作、社會參與、區域聯動的可持續綜合防治機制。根據疫病流行的動態變化和危害程度,適時在強制免疫、免疫撲殺并舉、監測清群等不同策略中做出科學選擇。注重源頭管理和綜合防治,強化易感人群宣傳教育,加強畜牧獸醫從業人員職業防護,提高人畜共患病防治水平,降低疫情發生風險。
(三)畜禽健康養殖策略。
實施種用動物健康標準,完善種畜禽場、地方良種畜禽場疫病凈化計劃,對重點疫病設定凈化時限。完善養殖場所動物防疫條件審查等監管制度,提高生物安全水平。定期實施動物健康檢測,推行無特定病原場(群)和生物安全隔離區評估認證。扶持規模化、標準化、集約化養殖,逐步降低畜禽散養比例,有序減少活畜禽跨區流通。引導養殖者封閉飼養,規范防疫,定期監測,嚴格消毒,嚴格病死動物及廢棄物無害化處理,降低動物疫病發生風險。
(四)外來動物疫病防范策略。
強化邊境動物防疫安全理念,建立邊境動物防疫安全屏障體系,對尚未傳入我市的重點外來動物疫病加強風險管理。加強地區間聯防聯控,建立健全對調入動物和動物產品風險評估、檢疫準入、隔離檢測、跟蹤監測、可追溯管理等制度,全面加強外來動物疫病監測能力建設,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風險防范能力。
五、重點建設工程
(一)動物疫情監測預警工程。
建立以市、縣兩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為主體,疫情測報站和邊境疫情監測站為補充,鄉(鎮)獸醫站、村防疫員、養殖場、屠宰場、交易市場等監測點為支撐,分工明確、布局合理的動物疫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網絡。加強動物疫病和疫情監測信息采集、匯總與分析工作,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加強獸醫實驗室能力建設,到2015年,市、縣兩級實驗室全部通過考核驗收和計量認證。
(二)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工程。
健全完善以縣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鄉鎮畜牧獸醫站為依托的基層動物防疫強制免疫工作網絡,全面推行在鄉鎮政府領導、縣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指導和監督下,以養殖企業和個人為責任主體,以村級防疫員、執業獸醫、鄉村獸醫和企業從業獸醫為技術依托的強制免疫模式。加強村級防疫員的聘用、培訓、管理和考核,將勞動報酬與免疫任務、免疫質量掛鉤。落實中央財政基層動物防疫員工作經費補助政策,按照國家規定采取有效的衛生防護和醫療保健措施。加強獸用生物制品質量監管,定期開展使用效果評價和風險分析。強化疫苗物流冷鏈體系建設,2015年底前,市、縣兩級配備冷庫及冷藏運輸車輛,鄉鎮、村配備與疫苗使用量相匹配的冷藏設施設備,全面實現對規模養殖場疫苗直供,確保疫苗從出廠到使用全程無縫對接。
(三)突發疫情應急管理工程。
加強各級突發動物疫情應急指揮機構和隊伍建設,完善應急指揮系統運行機制,實現應急處置工作常態化管理。健全動物疫情應急物資儲備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儲備應急處理工作所需的防疫物資,配備應急交通通訊和疫情處置設施設備。完善突發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預備隊,加強應急培訓和演練,提高快速反應和科學處置能力。落實國家疫病處置撲殺補貼政策,對在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撲滅過程中采取強制撲殺的動物、銷毀的動物產品和相關物品給予補貼。
(四)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程。
切實加強動物衛生監督執法體系建設,整合動物衛生監督檢疫力量,建立起職責明確、行為規范、執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動物衛生監督執法體系。加快推進基層畜牧獸醫綜合執法和鄉鎮動物衛生監督分所設立。加強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設施設備的配置和更新,各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應規范著裝,配備執法專用車輛,配齊執法辦案、現場快速檢測、取證取樣等設備。公路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健全完善消毒通道、電子監控、交通通訊等設施設備,全面提升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能力。
(五)動物檢疫監管工程。
加強隔離檢疫場所和檢疫申報點建設,嚴格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規范跨轄區檢疫審批,普及檢疫證明機打出證,切實提高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監管水平。各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建立快速檢測實驗室,配備快速檢測設備,推廣快速檢測技術,實現產地檢疫、屠宰檢疫等環節對重點動物疫病的快速抽檢。
(六)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工程。
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和分級分類的原則,建立以區域無害化處理場、鄉鎮無害化處理濕化池及養殖(屠宰)場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為主體的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體系。到2020年底,每個縣(市、區)建設與養殖規模相適應的無害化處理場,具備焚燒處理烈性傳染病及人畜共患病病死動物的能力;每個鄉鎮至少建設1個無害化處理濕化池,集中處理轄區內散養戶的病死畜禽;動物飼養場、屠宰場必須配置與養殖、屠宰規模相適應的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落實養殖環節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補貼制度,落實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監管責任,形成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工作長效機制,妥善解決病死動物污染環境問題,從源頭上遏制病死動物流向市場,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七)動物疫病防治信息化工程。
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良種引進、規模養殖、疫病防治、動物衛生監督信息化建設,實現動物疫病監測、檢疫、調運、電子出證等資源共享,提高疫情監測預警、疫情應急指揮管理、獸醫公共衛生管理、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獸用生物制品監管以及執業獸醫考試和獸醫隊伍管理等信息采集、傳輸、匯總、分析和評估能力。2015年底前建立市、縣、鄉(鎮)中心數據庫配套的信息服務網絡,實現遠程信息報送和傳輸。
(八)動物疫病防治社會化服務工程。
調動各方力量,建設動物疫病防治社會化服務體系。鼓勵和支持動物診療機構多元化發展,不斷完善動物診療機構管理模式,開展動物診療機構標準化建設。加強動物養殖、運輸等環節管理,依法強化動物養殖、運輸、經紀人等從業人員的動物防疫責任主體地位,規范從業行為。建立地方獸醫協會,完善政府與養殖場(戶)、行業協會合作機制。引導社會力量投入,積極運用財政、金融、保險、稅收等政策手段,支持動物疫病防治社會化服務體系有效運行。推行官方獸醫駐廠、執業獸醫進場計劃,加強獸醫機構和獸醫人員提供社會化服務的收費管理,規范收費行為。
六、保障措施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做好本《意見》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工作。要根據當地動物衛生狀況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制定方案、分解任務、明確目標,實行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并將實施情況納入政府考核評價指標體系,促進各項工作落實。
(二)切實強化部門職責。
各相關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能,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合力落實各項任務。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具體措施、經費計劃、防疫物資供應計劃和考核評估標準,要加強監督實施免疫接種、疫病監測、檢疫檢驗,指導隔離、封鎖、撲殺、消毒、無害化處理等各項措施的實施,開展動物衛生監督檢查,打擊各種違法行為。
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對接國家項目和資金的爭取以及相關政策的支持,負責安排全市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生物安全隔離區和無害化處理體系建設等項目的立項建設工作,加強動物防疫基礎設施建設。
財政部門負責爭取并落實國家財政政策,加大財政投入和經費管理力度,保證各項經費及時足額到位。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負責加強出入境動物及其產品的檢疫,防止境外疫情傳入。
衛生部門負責加強人畜共患病人間疫情防治工作,及時通報疫情和防治工作進展情況。
林業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的監測工作。
公安部門負責加強疫區治安管理,協助做好突發疫情應急處理、強制撲殺和疫區封鎖工作。
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協助做好臨時公路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的設置和管理,優先安排緊急調用防疫物資的運輸。
商務部門負責加強屠宰行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支持冷鮮肉加工運輸和屠宰冷藏加工企業技術改造,建設鮮肉儲存運輸和銷售環節的冷鏈設施。
軍隊和武警部隊負責做好自用動物防疫工作,并支持配合駐地政府做好動物防疫工作。
(三)切實加大財政投入。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將動物疫病防治納入本級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將動物疫病監測、預防、控制、撲滅、動物產品有毒有害物質殘留檢測管理,以及動物無害化處理場運行等工作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實行統一管理。對獸醫行政執法機構實行全額預算管理,保證其人員經費和日常運轉費用并加強經費使用監管,保障公益性事業經費支出。
(四)切實加強動物防疫機構體系。
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健全機構、明確職能、理順關系,逐步建立起科學、統一、透明、高效的獸醫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健全獸醫行政管理、監督執法和技術支撐體系,穩定和強化基層動物防疫體系,切實加強機構隊伍建設,合理解決基層動物防檢疫人員的報酬問題。明確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的公益性質。深化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建設以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為主體的新型獸醫制度。加強畜牧獸醫技術支持機構的實訓平臺建設,提升服務能力。
(五)切實強化宣傳和科技培訓。
各級政府要支持開展動物疫病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普及動物防疫科學知識,提高動物疫病防治的科學技術水平。建立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培訓機制,通過在職教育、委托培訓和實踐鍛煉等形式,全面提高獸醫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要利用網絡、電視、電臺等宣傳媒介,廣泛宣傳,增強全民防疫意識,形成全社會群防群控的理念,為防治規劃的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附件:優先防治動物疫病考核標準
白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4月25日
附件
優先防治動物疫病考核標準
疫病名稱 | 2015年目標 | 2020年目標 | |
口 蹄 疫 | A型 | 全市達到免疫無疫標準 | 全市達到免疫無疫標準 |
亞洲Ⅰ型 | 全市達到免疫無疫標準 | 全市達到非免疫無疫標準 | |
O型 | 全市達到免疫無疫標準 | 全市達到免疫無疫標準 | |
高致病性禽流感 | 全市達到控制標準、祖代以上種雞場達到凈化標準 | 全市達到免疫無疫標準 | |
高致病性豬藍耳病 | 全市達到凈化標準 | 全市維持凈化標準 | |
豬瘟 | 全市達到凈化標準 | 全市維持凈化標準 | |
新城疫 | 全市達到控制標準、祖代以上種雞場達到凈化標準 | 全市維持控制標準 | |
布魯氏菌病 | 全市達到控制標準 | 全市達到凈化標準 | |
奶牛結核病 | 全市達到控制標準 | 全市達到凈化標準 | |
狂犬病 | 全市達到控制標準 | 全市維持控制標準 | |
沙門氏菌病 | 祖代以上種雞場達到凈化標準 | 全市所有種雞場達到凈化標準 | |
禽白血病 | 祖代以上種雞場達到凈化標準 | 全市所有種雞場達到凈化標準 | |
豬偽狂犬病 | 原種豬場達到凈化標準 | 全市所有種豬場達到凈化標準 | |
豬繁殖與呼吸綜合征(經典藍耳病) | 原種豬場達到凈化標準 | 全市所有種豬場達到凈化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