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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宜昌市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點的通知(宜府辦發〔2013〕13號)

   2013-05-15 857
核心提示: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宜昌高新區管委會,各大中型企業,各大中專學校:  《宜昌市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點》已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宜昌高新區管委會,各大中型企業,各大中專學校:

  《宜昌市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點》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宜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3月7日

  宜昌市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點

  2013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引,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12〕20號)和《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鄂政發〔2012〕102號),突出以人為本的理念,堅持抓監管、保安全、強服務、促發展,深化治理整頓,夯實基層基礎,落實監管責任,打擊違法犯罪,提升監管水平,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深化治理整頓,解決突出問題

  (一)深入開展“違禁超限、假冒偽劣”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飼喂不合格飼料、濫用農獸藥和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五類違法行為,針對農村地區、城鄉結合部、校園及周邊、小作坊小攤販小市場、食品初加工集中點等五類重點場所,集中排查整治出售過期食品、粗制濫造、冒用品牌、虛假標識等侵犯消費者利益的行為,依法查處非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

  (二)大力推進重點行業品種綜合治理。針對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乳制品、食用油、酒類、肉類、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農業投入品、食品包裝材料等重點品種,突出種植、養殖、加工、流通、餐飲、進出口等各環節,圍繞準入制度、監管制度、企業管理規范、設備工藝、操作規程等各個方面,全面開展綜合治理,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范,提升企業自身管理水平和自檢能力,建立可靠的上下游供銷關系,落實產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無害化處理措施。

  (三)切實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一是“豆制品”問題。制定豆制品生產經營管理辦法,取締無證照生產加工,大力規范豆制品市場,扶持規模化豆制品企業做大做強。二是“小餐飲”問題。制定小餐飲食品安全管理辦法,按照“規范一批、整合一批、整改一批、取締一批”的思路,分類解決問題,嚴格許可把關,建立長效機制。三是“地溝油”問題。保持打擊“地溝油”粗煉加工黑作坊、黑窩點的高壓態勢。積極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項目建設,促進餐廚廢棄物分類收集、密封運輸、集中處理。四是學校周邊食品安全問題。取締學校周邊無證照食品小作坊、食品攤販、“小飯桌”,確保學校周邊200米以內無流動食品攤販,引導學生到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餐飲服務場所進餐。加強對學生飲用奶的監督管理。

  二、完善體制機制,提高監管效率

  (四)明確事權劃分。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明確各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有效延伸監管責任鏈。

  (五)加強綜合協調。加強各級食安辦工作機構建設,加大資金投入,強化工作保障,優化監管方式,形成銜接緊密、運轉高效的食品安全監管格局。對涉及多個部門的突出問題,探索“集中一段時間,集合多個部門”聯合執法模式,打好攻堅戰。修改完善考核評價辦法和獎懲約束機制,制定食品安全工作定期巡視檢查制度,落實食品安全“一票否決”制。

  (六)強化環節監管。加強對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活動的指導和規范,擴大對食用農產品的例行監測和監督抽查范圍,嚴防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和生產加工環節。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執法檢查和日常巡查,推行“格式化、痕跡化”監管方式,嚴格執行食品退市、食品召回和銷毀管理制度。加強市場準入管理,嚴格執行并落實進貨查驗、索證驗票、電子購銷臺賬記錄、臨近保質期食品消費提示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下架退市制度。實施農村聚餐備案管理,農村聚餐備案率達到90%以上。

  三、加強基層基礎,提升監管能力

  (七)完善基層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體系。深化食品安全網格化監管,將各縣市城區和葛洲壩區域納入管理范圍,全面實現食品安全“網格化、全覆蓋”管理。實行食品安全監管執法人員分區劃片、包干負責,全面對接網格化管理系統。推動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實行市、縣市區、鄉鎮(街辦)、村(社區)四級聯動,健全監管執法人員、鄉鎮(街辦)協管員、村(社區)信息員、網格員四支隊伍,做到有機構、有人員、有場所、有制度、有培訓、有考核。

  (八)發揮技術監督作用。加大對專供嬰幼兒及其他特定人群食品和米、面、油、蔬菜、肉、乳品、蛋、水產品及其制品等大宗食品的監督抽檢力度,依法查處抽驗不合格產品。在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機構的整合、經費的合理調配、資源的合理利用以及信息的共享方面進行積極探索和實踐。加快市級農產品檢測中心和各縣市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站的建設。

  (九)加快建設食品安全信息體系。依托現有電子政務基礎平臺和業務系統等資源,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系統建設,實現信息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加快溯源體系建設,建立農產品標準化示范基地的產地準出管理系統,深化流通領域追溯系統建設,推進肉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對金東山市場食品商戶、泰豐糧油批發市場、城區集貿市場的肉食品銷售點、乳制品生產實現追溯系統建設全覆蓋。

  (十)深入開展示范創建。圍繞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創建目標,扎實推進放心縣市區、放心鄉鎮(街辦)、放心村(社區)、放心企業“四級聯創”。各縣市區至少創建2條(個)食品安全放心街(園區)、30%的放心鄉鎮(街辦)、30%的放心村(社區)。加快各環節食品安全示范創建。在農產品生產環節,創建12個蔬菜標準化示范基地、20個畜產品標準化養殖基地、10個水產品標準化養殖基地;在食品生產經營及餐飲服務環節,創建30個放心糧油連鎖店,確保30%的企業成為食品安全放心(示范)單位。大力培育放心食品、放心食品企業、放心食品產業品牌。

  四、加強應急管理,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十一)健全應急網絡。建立以食品安全監管隊伍為基本力量,以各級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治隊伍為專業力量,以食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網格員、志愿者為補充力量的食品安全應急處置體系,食品安全應急網絡覆蓋面達到100%。

  (十二)提高應急處置水平。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加強應急能力培訓,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水平。強化責任意識,做到食品安全事故早預防、早發現、早處置,事故妥善處理率達到100%,全年不發生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十三)加強風險監測與信息管理。制定和落實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任務,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會商機制。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依法科學發布食品安全監督監測信息,及時報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加強食品安全輿情監測,及時發布食品安全預警信息,審慎穩妥應對突發事件和熱點問題。

  (十四)發揮食品安全專家作用。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專家庫,實行專家咨詢制度,充分發揮專家在政策制定、重大項目論證、風險評估、事故處置、輿情應對等方面的作用。

  五、推進誠信建設,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十五)落實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管理責任。督促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出廠檢驗、索證驗票、購銷臺賬記錄等各項管理制度。健全食品安全崗位責任制,落實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首要責任以及食品質量安全主管人員的直接責任,對嚴重違法違規企業的有關責任人,依法實行行業禁入。

  (十六)大力加強食品行業誠信體系建設。推行誠信承諾制度,建立健全信用檔案,全面實施信用信息制度,綜合運用信用信息評價公示、“黑名單”、道德講堂等措施,實行分級分類監管,培育食品安全誠信文化。通過新聞媒體大力宣傳一批誠信守法的優秀企業,曝光一批失信單位,并加大對失信單位的監督檢查頻次和查處力度。充分發揮食品行業協會和消費者協會在溝通食品企業與政府和消費者之間的橋梁作用,加強群眾監督,推動行業自律。

  六、加強宣傳教育,動員社會廣泛參與

  (十七)加強從業人員培訓。遵循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培訓和企業內部定期培訓。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關鍵崗位人員統一接受監管部門培訓,培訓率達到100%,合格率達到95%;其他從業人員由企業定期組織培訓,培訓時間全年不少于40小時。組織開展鄉村廚師培訓,培訓率達到95%。

  (十八)加強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將食品安全納入公益宣傳范圍,開辟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創建宣傳專欄和訪談節目,擴大創建影響,增強市民消費信心。繼續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宣傳月”、“五進”(進社區、進農村、進校園、進企業、進機關)等活動,公眾食品安全知識普及率達到85%,公眾食品安全滿意率達到82%。舉辦第二屆食品安全論壇,推介食品安全放心企業和放心品牌。

  (十九)大力推行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完善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規范優化舉報投訴辦理流程,確保食品安全舉報投訴調查處理率達到100%。落實財政專項獎勵資金,規范獎勵審定、發放工作程序,確保獎勵資金及時兌現。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擔任食品安全監督員。



 
地區: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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