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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讀:《山東省食品經營許可審查細則》

   2025-07-21 611
核心提示:《細則》共八十九條,主要內容有總則、許可審查通用要求、餐飲服務的許可審查要求、食品銷售的許可審查要求、其他類食品經營的許可審查要求和附則等6個方面。《細則》將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8月31日。

《細則》共八十九條,主要內容有總則、許可審查通用要求、餐飲服務的許可審查要求、食品銷售的許可審查要求、其他類食品經營的許可審查要求和附則等6個方面。《細則》將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8月31日。

《細則》主要特點:

一是按照審管協同原則細化審查要求。按照審批與監管協同的原則,《細則》吸收采納了食品經營監管方面2部國家標準的23條要求、總局4個規章或公告的6條要求,將監管方面政策文件對食品經營單位硬件配備的要求納入許可審查范圍,進一步增強了審批、監管要求的一致性。同時,明確了13條相關用語含義,有助于申請人和審批人員更好地理解相關名稱定義、把握相關規定要求。

二是根據基層實際進行探索創新。考慮到基層審批和監管工作實際,充分調研了基層行之有效的做法,《細則》進行了以下創新:實施食品經營許可全流程電子化,推廣應用電子證書;結合我省集中審批實際,要求食品安全日常監管人員參加現場核查;與營業執照的“一照多址”銜接,多個地址可分別辦理許可;參考食品生產許可,創新性提出,允許現場核查時只通過部分申請項目,并只對核查通過的項目發放許可,解決了申請人因申請時多勾選了項目而未通過核查、只能重新申請的問題。

三是充分借鑒外省經驗做法。結合我省實際,借鑒吸收了7個省份《細則》的17條內容,以提升我省《細則》的可操作性。比如,以經營面積較大的經營項目來確定主體業態;明確經營布局平面圖應當標明的具體內容;以制度形式明確鼓勵許可部門無償提供證前指導等。




 
地區: 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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