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近年來,我省奶業持續快速發展,綜合生產能力不斷提高。2006年全省奶牛存欄達到40.4萬頭,比2001年增長2.3倍;牛奶產量147.68萬噸,比2001年增長3.9倍;乳品加工業發展速度加快,全省乳制品加工企業104家,加工能力達到180萬噸。奶業的發展對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發揮了重要的支撐作用。但是近一時期,我省奶業發展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主要是:奶農養殖成本上升,比較效益下降,養殖積極性受挫;牛奶加工業產品品種單一,同質化競爭激烈;質量保障體系不夠健全,奶業質量安全存在隱患。為調動農民養殖奶牛的積極性,支持乳制品加工企業快速發展,進一步促進奶業持續健康發展,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對奶牛養殖實施補貼
為穩定和增加奶牛養殖數量,提高我省奶牛養殖規模化、標準化水平,從2007年起實施對奶牛養殖戶的補貼政策。按照以下方式、標準實施補貼:根據存欄奶牛數量分檔補貼,凡存欄200頭以上的奶牛養殖場(戶)由省政府補貼,每頭奶牛每年補貼500元;存欄20-199頭的奶牛養殖場(戶)由省轄市政府補貼,每頭奶牛每年補貼500元;存欄奶牛19頭以下的養殖場(戶)由縣(市、區)政府參照省、市補助標準和辦法實施補貼。補貼資金要在10月31日前發放到奶牛養殖場(戶)。通過實施奶牛養殖補貼政策,鼓勵規模化、標準化養殖,促進我省奶牛快速聚集,穩定企業奶源基地,增加奶農收益。
二、存欄奶牛數量的核定
1.縣級畜牧部門負責組織核查奶牛的實際存欄數量。省補200頭以上的奶牛養殖場(戶)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有固定場地、標準化牛舍、機械擠奶設備、符合動物防疫條件等。核實的時限為2007年9月15日實際存欄量,因買賣等原因導致奶牛數量變化的,不能重復計算。核實采取分檔分類登記公示確認的辦法進行,首先由鄉鎮政府將養殖場(戶)劃分為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養殖場(戶)和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養殖戶(小區)兩類分別公示: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養殖場在該養殖場內、養殖戶在所在的村(小區)內和縣(市)有線電視臺公示;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養殖戶(小區)在受益農民所在村(小區)張榜公示。公示內容包括養殖場名稱、農民姓名、2006年年底奶牛數量、本次核實奶牛數量、補貼標準和金額等,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公示時間不得少于7天。
2.核實奶牛數量的基本要求。縣級畜牧部門組織核查奶牛存欄數量時要做到“四見”,即:見牛,由村干部和村級防疫員逐場逐戶逐頭核查;見人,現場核查的奶牛數量要經奶牛養殖戶確認;見標,對奶牛佩帶的耳標實行一牛一號登記造冊,建立檔案;見榜,張榜公布農戶飼養奶牛情況,接受群眾監督。
3.補貼清冊的制定。張榜公示后,鄉鎮政府按照本意見附件所列表樣(見附件)制定分檔分類奶牛存欄核查和補貼資金發放清冊。凡2006年年底上報存欄在200頭以上的奶牛養殖場(戶)、上報存欄在20—199頭的奶牛養殖場(戶)、上報存欄在19頭以下的養殖場(戶),不論核實結果如何,今年均分別列入省、市、縣(市、區)政府補貼范圍制定清冊。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養殖場(戶)由縣級畜牧部門組織人員根據公示情況審核確認,分別由養殖場(戶)負責人、鄉鎮政府審核人員、縣(市、區)畜牧局審核人員簽字確認。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養殖戶(小區)由農戶、村委(小區)負責人和鄉鎮政府審核人簽字確認。
三、補貼資金的籌措、發放和監管
1.補貼資金的籌措。各級財政部門根據2006年年底上報的存欄奶牛數量安排補貼資金。省政府補貼資金按照2006年年底上報數核定到縣(市、區)下撥到省轄市,省轄市財政部門應及時將省、省轄市政府補貼資金撥付到縣(市、區)。
2.補貼資金的發放。補貼資金的發放要公開透明、據實補貼、直補養殖場(戶)。根據制定的奶牛存欄核查和補貼資金發放清冊,按以下程序辦理: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養殖場(戶)由縣(市、區)畜牧局通知養殖場(戶)在規定時間內到縣(市、區)財政局領取補貼,此類養殖場(戶)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形式撥付資金,領取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養殖場營業執照、單位公章等法定證件,并由領款人在發放清冊上簽名、蓋章,以便備查。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養殖戶(小區)發放清冊由縣(市、區)畜牧局分鄉鎮審核后,將分鄉鎮匯總表報縣(市、區)財政局,作為縣(市、區)財政局向鄉鎮撥付資金的依據。同時,將發放清冊返還鄉鎮政府,作為鄉鎮政府直補農民的依據。
縣(市、區)財政局依據縣(市、區)畜牧局的審核意見,將不具有法人資格的養殖戶(小區)補貼資金撥入鄉鎮在同級農村信用社開設的“農民補貼資金”專戶。同時,鄉鎮財政所及時將補貼發放清冊抄送鄉鎮農村信用社營業網點,由農村信用社營業網點在農戶補貼專用存款折上存入補貼款,并在存款折摘要欄注明“奶牛補貼”字樣。補貼農戶確認存入補貼款后,要在補貼發放清冊上簽名、簽章(手印),以便備查。發放清冊分別由縣鄉財政部門保存。向農民(養殖場)兌付奶牛補貼資金時,要給農民發放兌付通知書,明確補貼頭數、補貼標準、補貼金額、聯系方法等內容,使農民真正理解和支持省政府的補貼政策。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養殖場兌付通知書由縣(市、區)畜牧局發放,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養殖戶(小區)通知書由鄉鎮政府發放。
核實存欄數與2006年年底上報存欄數不一致,凡核超奶牛存欄數的由縣(市、區)政府先行補貼,年終再根據檢查驗收確認數字分級承擔;凡核減奶牛存欄的,節余資金暫存縣(市、區)財政局,以后年度使用。
3.補貼資金的監督與管理。各地要建立和落實嚴格的工作責任制,加強對補貼資金的日常監管。補貼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套取、擠占、截留、挪用。對發現有違規違紀行為的,依照法律、法規追究有關單位及其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四、進一步鞏固和完善扶持奶業發展的措施
1.加大良種奶牛補貼力度。繼續實施良種奶牛凍精和引進國外高產奶牛的財政補貼政策,增加補貼資金,擴大補貼范圍。農業結構調整資金中良種奶牛凍精補貼資金要在300萬元基礎上逐年有所增加,同時繼續對引進1頭國外高產奶牛補貼1500元。
2.搞好奶牛保險試點。逐步建立奶牛保險制度,增強奶牛養殖場(戶)抵御重大動物疫病、遭受自然災害等風險的能力。今年選擇偃師市開展試點工作,待條件成熟后,盡快在全省推開。
3.支持規模化、標準化奶牛養殖場建設。進一步引導扶持奶牛散養戶向規模化、標準化養殖場(小區)發展,增加畜牧業重點縣扶持專項資金規模,重點對新建、擴建的300頭以上的標準化奶牛養殖場(戶)進行扶持。
4.加大對乳制品加工企業的扶持力度。農業結構調整資金、產業化龍頭企業扶持專項資金、困難縣扶持資金、黃淮四市專項發展資金等各類支持農業產業化企業的專項資金要向乳制品加工企業傾斜,通過補助、貼息等方式支持乳制品加工企業做大做強。
5.強化奶牛疫病防治。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重大動物疫病應急方案》(豫政辦〔2006〕46號)的要求,把奶牛的防疫、檢疫納入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規避奶業發展風險,確保奶業健康發展。
6.建立健全質量保障體系。加強對乳制品質量的監測檢驗工作,防止假冒偽劣制品混進市場,堅決禁止散裝牛奶上市。加強對乳品生產過程的全程監控,從種草、飼草飼料加工、奶牛飼養、牛奶加工到奶制品貯藏、運輸等每個環節都要實行監督管理,定期檢測,確保人民群眾喝上放心奶。
7.落實好綠色通道、奶牛養殖場(小區)優惠電價等政策。各級交通管理部門要落實好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惠農政策,提高鮮奶運輸車輛通行效率,保障鮮奶運輸“綠色通道”網絡暢通;各級電力部門要落實好奶牛養殖場(小區)享受農用電政策等。
8.建立乳制品加工企業和奶農的利益協調機制。乳制品加工企業要以工補農,妥善處理與養殖場(戶)的利益關系,保證企業奶源基地。各地要組織奶農協會、乳制品加工業協會協商定價,合理確定牛奶收購價格,減少價格波動,避免價格過低損害奶牛養殖戶生產積極性。各級物價部門要加強監管,查處惡意殺價、侵害奶農利益的行為,防止殺價收購侵蝕國家補貼。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七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