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3日,上海市政府第 78 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上海市餐飲業大氣污染防治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公布,并將于2025年1月13日起施行。這一辦法的出臺,聚焦餐飲油煙污染問題,旨在為市民打造更清新的生活環境。
餐飲業是城市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充滿了 “煙火氣”,但餐飲油煙卻成了生態環境領域備受關注的問題。近年來,國家和上海市在大氣污染防治制度建設上不斷發力,2018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對餐飲業大氣污染防治提出新要求,《上海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也進行了相應完善。而 2003 年出臺的《上海市飲食服務業環境污染防治管理辦法》雖曾發揮積極作用,但面對新的發展形勢,在源頭治理和大型商業綜合體等場所管理方面存在不足,制定新《辦法》迫在眉睫。
在適用范圍和主體責任方面,《辦法》采取 “小切口” 立法形式,聚焦餐飲油煙污染。在明確政府和部門職責的同時,遵循 “誰污染、誰治理” 原則,進一步強化餐飲服務經營者的主體責任。
強化源頭管理是《辦法》的一大亮點。在選址上,餐飲服務項目必須符合規劃、物業和環保要求,嚴格執行《大氣污染防治法》中關于禁止在特定區域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等的餐飲服務項目的規定,違規將由生態環境部門依法處理。市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編制并公布大氣污染防治指引,區生態環境部門協同相關部門做好宣傳、咨詢和指導工作。市場監管部門在辦理經營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時,要向申請人明確提示需遵守的防治規定和違法責任。
《辦法》還完善了監管要求。明確油煙排放標準,禁止無規則排放和通過公共雨水、污水管道排放。對油煙排放口的高度、朝向、與環境敏感建筑的距離以及采樣點設置都提出了具體要求。產生油煙、異味的餐飲項目,要安裝匹配的凈化和處理設施。同時,強調了煙道及相關設施的維護管理責任,包括確保設施完整密閉、正常運行,定期清洗維護并記錄;對于共用煙道及設施的場所,明確了經營管理單位的維護管理責任。
在監管模式創新上,上海市推動將餐飲業大氣污染防治納入一體化綜合監管,依托綜合監管服務平臺實現信息共享,加強執法聯動。此外,把餐飲服務項目不當選址和油煙污染納入城市網格化管理,街鎮負責日常巡查,履行執法或報告義務,區生態環境等部門提供專業技術支持。
《上海市餐飲業大氣污染防治辦法》的實施,將為上海餐飲業大氣污染防治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推動餐飲業綠色、可持續發展,守護城市的藍天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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