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雄安新區綜合執法局,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局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位:
根據《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和《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政府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市監辦〔2024〕82號)要求,結合《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反饋〈規范性文件審查整改建議書〉落實情況的函》,省局對2024年12月20日前制定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決定廢止、宣布失效規范性文件6件,已被其它規范性文件明確廢止或取代的6件,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28件。現將《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廢止、宣布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2024年版)》《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被其它規范性文件明確廢止或取代的規范性文件目錄(2024年版)》《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2024年版)》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1.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廢止、宣布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2024年版).pdf
2.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被其它規范性文件明確廢止或取代的規范性文件目錄(2024年版).pdf
3.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2024年版).pdf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0日
(信息公開類型: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