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安委會,長白山管委會安委會,梅河口市安委會,省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有關中省直企業: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深入推進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充分調動從業人員參與事故隱患排查的主動性、積極性,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推動建立完善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的意見》(安委〔2024〕7號)要求,決定在全省推動建立完善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現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務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依據《吉林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實施細則》,在本轄區、本行業領域抓好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建立和實施工作。2025年6月底前,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推動煤礦、非煤礦山、石油天然氣開采、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含道路、鐵路、民航、水上交通運輸、城市軌道交通)、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燃氣、漁業船舶、工貿、電力等重點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并實施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2025年底前,推動其他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并實施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
(一)明確報告內容。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推動生產經營單位明確從業人員事故隱患內部報告內容,重點突出以下方面:
1.人的不安全行為。包括從業人員違反安全規章制度的行為、不執行安全生產指令、不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管理人員違章指揮、擅自變更安全工藝和操作程序、指揮未經安全培訓的勞動者或無相應資質人員作業等。
2.設施設備的不安全狀態。包括未按相關規范標準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未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并定期檢測;關閉、破壞直接關系生產安全的監控、報警、防護、救生設備、設施,篡改、隱瞞、銷毀相關數據、信息等。
3.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包括作業場所未依法辦理相關審批或許可,對作業場所風險評估不足,未對作業場所進行風險監測并設置有效的安全保障,對作業場所事故隱患整改不到位;進行爆破、吊裝、動火、臨時用電以及其他危險作業,未按規定落實安全措施等。
4.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包括未按規定排查整治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未建立和落實本單位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操作規程,未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未開展應急演練;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轉包和違法分包施工情形,以及外包作業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隱患等。
(二)規范報告流程。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推動生產經營單位明確從業人員事故隱患內部報告流程,在生產經營單位內部實現事故隱患的查找、報告、排查、整改、獎勵等各環節的閉環管理,并定期公開公示。生產經營單位在本單位設立受理內部報告的機構或人員,并靈活采用微信小程序(省安委辦在“吉林省安全生產舉報平臺”小程序的基礎上,增設了‘內部報告’功能,各生產經營單位可自行注冊使用)、電話、郵箱等多種報告受理方式并對內公布。要明確獎勵標準,根據從業人員報告的事故隱患嚴重程度分檔給予獎勵,并明確適用提高獎勵標準的情形;要明確報告的事故隱患排查整改措施和程序,確保員工報告的事故隱患第一時間啟動排查,第一時間組織整改,避免整改不及時導致事故發生。
(三)認真核查整改。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對從業人員報告的事故隱患核查整改,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對從業人員報告的事故隱患要及時與報告人員溝通、商研并組織核查,核查屬實的要立即整改;無法立即整改的,要建立臺賬實行閉環管理,切實做到責任人、措施、資金、期限和應急預案“五落實”,嚴密防范事故發生。
(四)落實資金保障。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督促、檢查適用《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規定的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從業人員報告事故隱患的獎勵支出。推動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設立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資金,納入安全生產資金保障范疇,用于保障員工內部報告事故隱患的獎勵支出。
(五)信息公開公示。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對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落實情況進行公開公示,同時對通過內部報告直接避免了傷亡事故發生或重大財產損失的從業人員予以公示表揚,并在業績考核、評優評先及人員獎勵、晉升等方面予以傾斜。
(六)教育培訓考核。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將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制度納入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證各崗位員工熟悉內部報告獎勵制度,同時將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工作納入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等內容,并加強落實情況的監督考核。
二、工作要求
(一)迅速部署落地。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該項工作的重要意義,明確任務時間表和責任人員。生產經營單位要建立內部報告獎勵制度,對員工報告的事故隱患,屬實的要立即整改,難以立即整改的,要明確責任人、措施、資金、期限和應急預案。
(二)強化宣傳普及。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推進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工作宣傳引導,充分發揮傳統媒體和新媒體作用,結合“安全生產月”等主題活動,及時宣傳典型經驗做法,定期公布相關案例,提升社會公眾知曉覆蓋面。生產經營單位要強化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制度的宣傳教育,利用三級教育培訓、開工第一課、晨會等形式,宣傳普及到每一個車間、班組和員工,落實到最小單元,提高員工主動查找和報告事故隱患的積極性。
(三)加強監督檢查。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將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的制度制定、資金保障、臺賬建立等情況一并納入檢查內容,并作為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制度建設、教育培訓方面監督檢查重點,對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內部報告的事故隱患排查整治不力,導致事故隱患依然存在甚至發生事故的,要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實行“一案雙罰”。
(四)完善內外銜接機制。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強化安全生產領域舉報工作,做好對內報告和對外舉報兩項制度的有機銜接。從業人員在崗位職責內發現事故隱患向本單位報告,本單位未及時處理的,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從業人員在崗位職責外發現本單位事故隱患的,有權向本單位報告或直接向有關部門舉報。
(五)強化督導考核。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原則,抓好本地區本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實施工作。自2025年起,省安委辦將各級各有關部門推動建立完善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情況和實施,納入年度安全生產考核巡查內容。
吉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