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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對第十四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第8097號建議的答復|關于修訂電子商務法的建議 (國市監議[2024]36號)

   2024-11-29 323
核心提示:提出的《關于修訂電子商務法的建議》收悉,經商稅務總局,現答復如下。

董明珠等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于修訂電子商務法的建議》收悉,經商稅務總局,現答復如下:

你們在建議中提到的修訂《電子商務法》,落實直播電商平臺主體責任,強化對直播電商平臺監管等建議,對我們工作有很大的促進作用,我們高度贊同。市場監管總局和稅務總局高度重視網絡交易市場監管和稅收征管工作,著力維護良好的網絡交易市場秩序和稅收秩序,不斷促進平臺經濟健康規范發展。

一、相關工作情況

(一)完善制度機制,強化直播電商平臺經營行為監管。一是強化制度保障。2021年,市場監管總局出臺《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作為《電子商務法》的重要配套規章,該辦法制定了一系列規范交易行為、壓實平臺主體責任、保障消費者權益的具體制度規則,增強了《電子商務法》的可操作性。2023年,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開展《電子商務法》和《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實施情況評估,推動相關規定落實落地,夯實《電子商務法》修法工作基礎。2024年3月,推動出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針對直播電商存在的突出問題,在強化信息披露、完善平臺管理、規范營銷行為等方面作了明確規定。市場監管總局還會同國家網信辦等部門制定《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關于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等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加強網絡直播營銷行為規范,引導網絡直播依法合規經營。二是推進“數據入庫”。推動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建立頭部直播營銷主體信息庫,以頭部直播間運營者為重點,關聯采集直播營銷平臺、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有關信息,每半年進行一次數據更新,摸清底數,為規范直播營銷行為提供基礎數據支撐。三是推動“監督聯動”。建立直播電商平臺常態化監管會商協調機制,聚焦直播電商平臺監管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加強協調聯動,依法依職責對重大事項進行協同研究、專題會商、核查處置。

(二)加強稅收監管,提高直播電商平臺納稅遵從度。近年來,稅務部門積極推動與直播電商平臺、第三方支付機構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強化對直播電商經營者登記、交易情況監測等工作。一是會同相關部門制發《關于進一步規范網絡直播營利行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稅總所得發〔2022〕25號),明確直播電商平臺報送涉稅信息的要求。二是部署部分省市稅務局開展直播電商平臺涉稅信息報送試點,不斷擴大試點范圍,為全面推進平臺企業向稅務機關報送涉稅信息奠定基礎。三是深入推進網絡直播領域稅收綜合治理。2021年以來,在中宣部統籌下,稅務部門深入推進文娛和網絡直播領域稅收綜合治理,對存在涉稅風險的網絡主播進行規范引導,并梯次曝光近20起網絡主播偷逃稅案件,對為網絡主播違法違規策劃、幫助實施偷逃稅行為的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依法嚴肅處理,有力規范了網絡直播領域稅收秩序。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立足部門職能,統籌發展和安全,會同有關部門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進一步完善網絡交易監管制度體系。推進《電子商務法》修訂,充分運用社會智庫資源,加強《電子商務法》理論性、前瞻性研究,夯實修法基礎。完善網絡交易監管配套制度規則,推動出臺網絡交易執法協查、平臺信用管理、平臺合規數據報送等制度規范,增加《電子商務法》和《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的可操作性。

二是進一步強化網絡交易監管力度。推進網絡交易平臺合規制度建設, 推動包括直播電商平臺在內的主要電商平臺企業完善內部合規體系,建立健全動態風險排查機制。落實屬地部門合規指導責任,建立健全分層分級、層級對應的網絡交易平臺合規監管工作機制,切實做好對平臺企業的監管服務工作。聚焦熱點難點問題,部署安排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方案,加強部門協調協作,切實維護網絡市場秩序,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三是創新普法宣傳手段。加強普法宣傳,依托國家網監平臺社會協同共治系統和合規推進會機制,持續做好《電子商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宣傳貫徹,及時向相關平臺企業傳達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要求,推進社會共治,持續優化網絡市場秩序和網絡消費環境。

衷心感謝您對市場監管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市場監管總局

2024年6月24日

抄送: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國務院辦公廳,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代表聯絡室(全國人大代表聯絡處),國家稅務總局。

聯系單位及電話:網絡交易監督管理司 010-8226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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