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草局:
現就李芳代表提出的“關于加快冬蟲夏草產業健康發展的建議”提出如下協辦意見:
根據《標準化法》《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及《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規范地方標準制定和應用促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通知》要求,地方不得制定產品(包括初級農產品、中草藥及其制品)的質量標準和檢驗檢測標準。冬蟲夏草相關鑒定方法不能制定地方標準,建議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科研機構開展“冬蟲夏草與人工培育蟲草的鑒定方法”的科學研究,待相關鑒定技術成熟后提出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立項申請。
聯 系 人:池曉虹
聯系電話:0971-6161723
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