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浙江是傳統廣告強省、數字廣告大省,也是全國廣告產業園區創新發展的先行省,連續四年被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評為廣告業發展“先導級”。截至2023年底,我省共有國家級廣告產業園區3個,占全國總數的10%。其中,杭州國家廣告產業園2023年實現經營收入340.6億元,位列全國第三。2023年,全省3個國家級廣告產業園和16個省級廣告產業園區,共有市場經營主體超萬家,穩定就業近10萬人,實現經營收入800多億元、同比增長7.13%,其中廣告經營收入350多億元、同比增長10.12%,占全省廣告經營收入的22.73%,數量優勢、規模優勢、質量優勢均領跑全國。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一號發展工程”工作要求,細化實施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與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平臺經濟高質量發展戰略合作協議》項目,在我省先行探索省級數字廣告產業園區培育建設和認定工作,為全國廣告產業園區的建設樹立標桿、提供經驗,加快助推全國廣告產業園區迭代提升,我局出臺了《浙江省數字廣告產業園區認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二、主要內容
《辦法》共17條,主要包括總體要求、指標要求、認定流程、動態管理等四方面內容:
(一)總體要求。包括《辦法》制定的目的、原則、適用范圍和各相關方職責范圍,明確浙江省數字廣告產業園區的建設要求,支持已有的傳統廣告產業園區和產業集群向數字廣告產業園區提升發展,鼓勵各地結合實際開展聯合申報、共同創建。
(二)指標要求。包括申報條件、申報流程和所需材料,明確申報浙江省數字廣告產業園區必須符合的十項前提條件,使數字廣告產業園的認定更加客觀、準確,有助于精準識別和培育不同類型的園區,推動其差異化發展。在《浙江省數字廣告產業園區建設認定標準》中,對幾條約束性和幾條引導性指標作了區分,便于創建單位因地制宜、循序漸進。
(三)認定流程。包括評審機構、評審程序和評估認定等要求。明確園區認定由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評審、省市場監管局最終審核確認。對被認定為省級數字廣告產業園區的,積極引導其用足用好各級政府相關扶持及優惠政策。
(四)動態管理。要求園區每年定期上報產業發展、成果轉化和運營管理等情況,全面評估園區的綜合績效。涉及考核流程、考核內容、退出標準等事項,參照《浙江省廣告產業園區認定管理辦法》執行。
三、重要意義
浙江作為數字經濟先發省、平臺經濟先行省,各種新型數字技術已在廣告領域廣泛應用,各類新興廣告發布載體和展現形式不斷豐富,推動我省廣告業呈現突破性發展。《辦法》的出臺,有助于深入推進深化省委省政府“一號發展工程”,細化《推動浙江服務業高質量發展三十條措施》,加快推進數字廣告創業、創新、創意“三創”建設。在有效運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虛擬現實等數字廣告技術手段,加快推動傳統廣告產業園區向數字廣告產業園區提升轉型的同時,積極鼓勵各地因地制宜、數實結合創新建立集多元數字技術應用、優勢實體產業融合、鏈主企業集聚、新銳人才培育、數字知識產權保護、產業行業品牌建設等一體的新型數字廣告產業園區,為全國數字廣告產業園區發展探路先行、樹立標桿。
四、適用范圍
經省市場監管局認定,具有功能完善的數字廣告產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數字廣告產業及相關產業鏈集中度高、創新能力強、經濟效益好、配套服務完善,對全省或區域性數字廣告及相關產業發展具有引領作用的特定區域。
五、解讀機關
省市場監管局,咨詢電話:89767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