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食品藥品安全辦,教育局,各高等學校:
現將《湖北省學校膳食與食品安全管理委員會工作指南》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湖北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湖北省教育廳
2024年7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湖北省學校膳食與食品安全管理委員會工作指南
為加強學校膳食與食品安全管理,進一步規范學校膳食與食品安全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學校膳委會)工作,壓實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根據《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和省食品藥品安全辦、省教育廳等四部門《關于加強學校食品安全協同治理工作的指導意見》(鄂食藥安辦發〔2024〕3號)等規定,特制定本指南。
一、學校膳委會是該學校(含托幼機構,下同)膳食與食品安全管理的議事協調和監督機構,負責領導、協調、監督該學校膳食與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學校膳委會人員組成原則上由校長、分管食品安全副校長、食品安全總監或食品安全員、學校相關管理部門負責人,以及學生和學生家長代表、教職工代表、保健醫生、營養師和學校“兩代表一委員”等人員組成。
三、學校膳委會組成人員采取自我推薦、民主推薦和學校任命相結合的方式產生,人數不少于9人,并在學校內部公示。組成人員應當具有較強的責任心、辦事公道正派、熱心公益服務。
四、學校膳委會主任由校長擔任,其他成員由學校膳委會主任按有關規定聘任,每屆任期1年,到期進行更換和續聘。中小學、托幼機構的膳委會副主任由食品安全副校長擔任。任期內,組成人員如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學校膳委會主任根據工作需要及時調整。
五、學校膳委會工作職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參與和監督學校食品及原材料采購、校外供餐單位招標、食堂承包經營企業招標等涉及學校食堂重大事項的決策監督,定期公開食堂財務收支狀況等相關信息,維護師生及家長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二)參與學校食堂日常管理和監督,包括監督學校食堂飯菜價格、份量、質量和食品安全,以及食堂員工的個人衛生、服務態度等,保障膳食安全與營養健康。
(三)定期收集整理師生及家長對食堂的意見與建議,及時向校長和食堂管理部門反饋,督促學校妥善處理。
(四)督促學校相關管理部門健全完善投訴舉報受理機制,暢通投訴監督渠道,公開公示舉報電話,提升“即訴即辦”工作質效,及時化解師生食品安全消費訴求。
(五)監督有關政策規定的執行情況。
六、學校膳委會工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學校膳食與食品安全管理風險研判會議,明確工作重點和任務,向學校提出有關意見建議。
(二)通過明查暗訪方式不定期開展食堂后廚巡查,加強學校膳食與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導檢查。
(三)研究制定膳食和食品安全有關工作制度和標準,進一步推動學校食堂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四)聘請校內“食品安全監督員”,指導監督員協助收集教師和學生對學校膳食和食品安全的意見建議,協助學校妥善處置食品安全投訴。
(五)組織學校食堂或校外供餐單位、大宗食材供應企業開展“學生及家長開放日”活動。
(六)監督“互聯網+明廚亮灶+AI識別”建設應用,探索后廚監控視頻向家長有序公開。
(七)開展膳食與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活動,營造學校食品安全濃厚氛圍。
七、學校應強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為學校膳委會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支持,及時解決膳委會實際工作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保障膳委會正常開展日常工作。
(二)為膳委會獲取膳食與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文件提供便利,并定期組織學校膳委會成員集中學習或培訓。
(三)主動邀請膳委會及成員參與學校涉及膳食與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充分聽取意見和建議。
八、各學校應當根據本指南制定學校膳委會工作制度并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