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應急管理局,廳機關有關處室:
《山西省應急管理部門從輕處罰事項清單(試行)》《山西省應急管理部門減輕處罰事項清單(試行)》《山西省應急管理部門首次輕微違法免予處罰事項清單(試行)》已經 2024 年第 9 次廳長辦公會會議審議通過,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兩年。
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實際,參照執行。
山西省應急管理廳
2024 年 5 月 30 日
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山西省應急管理部門從輕處罰事項清單(試行)》等三個清單的通知.pdf
《山西省應急管理部門從輕處罰事項清單(試行)》等三個清單解讀材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