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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政策文件解讀工作指南 (試行 ) 的通知 (藏政辦發 〔2024〕 15號)

   2024-05-27 594
核心提示:為切實加強和規范政策文件解讀工作,增進企業和群眾對政策的理解和認同,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我們制定了《政策文件解讀工作指南(試行)》,請認真貫徹落實。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

為切實加強和規范政策文件解讀工作,增進企業和群眾對政策的理解和認同,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我們制定了《政策文件解讀工作指南(試行)》,請認真貫徹落實。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解讀責任。政府部門是政府政策文件解讀的責任主體,要按照“誰起草、誰解讀”“誰解讀、誰負責”原則,將政策解讀工作同政策制定工作一體謀劃部署推進,政策文件、解讀方案、解讀材料要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落實。政府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政策文件解讀的第一解讀人和責任人,應通過參加新聞發布會、接受訪談、撰寫解讀文章等多種方式,帶頭解讀政策,發布權威聲音。

二、堅持統籌推進。充分發揮政府門戶網站的政務公開第一平臺、權威政策發布解讀和輿論引導平臺作用。要統籌運用自治 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或政務新媒體發布信息,形成協同高效的政 策解讀運行機制。要與宣傳部門建立協調聯系長效機制,統籌運用中央駐藏新聞機構、區內主要媒體及相關地(市)融媒體平臺推 廣傳播。對于重要政策性文件,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后,以政府新聞辦名義統籌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

三、嚴格保密審查。保密審查是政務公開、政策解讀的重要保障。政府部門要堅持“先審查、后公開”“一事一審”原則,嚴格落實保密審查制度,明確審查機構,落實審查職責,做到審查工作有領 導分管、有部門負責、有專人實施。要進一步規范保密審查程序,與公文運轉程序、政府信息公開程序有機結合起來,堅決防止保密 審查脫節、缺失等情況發生。對是否屬于國家秘密不明確的事項, 應報有確定權限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對涉及業務工作的,應聽取業務主管部門意見,對可能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重大事項,要與有關部門協調會商。

四、強化效果跟蹤。探索建立跟蹤解讀回應機制,在政府門戶網站、部門網站、12345熱線服務平臺及政務新媒體開設專欄,收集政策執行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自治區人民政府及部門政策文件施行后,對社會普遍疑慮和爭議點,要適時開展深度解讀、延伸 解讀。密切關注重要政策執行過程中的各方反映,特別是對涉及企業發展和民生問題的重要政策,按照“誰主管、誰回應”“誰處置、 誰回應”的原則,嚴格落實政務輿情回應處置主體責任,跟蹤評估政策實施效果,及時對相關輿情和社會關注點、誤解誤讀點進行回應,有針對性地釋疑解惑。

五、加強工作保障。政府辦公廳負責指導、推進、協調、監督全區政府系統政策文件解讀工作。政府部門要將政策文件解讀情況納入日常工作計劃,做好政策解讀工作的人員安排,統籌現有經費做好資金保障。政府辦公廳政務辦具體負責解讀工作的推進落實,定期檢查并通報政策文件解讀工作開展情況,發現政策文件不 解讀、解讀流于形式、發布時間滯后、解讀效果較差的,予以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各地(市)、縣(區、市)政策文件解讀工作,結合本行政區域內實際情況參照執行。

2024年5月16日

政策文件解讀工作指南

(試行)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相關工作部署和自治區黨委、政府工作要求,為切實加強和規范政策文件解讀工作,現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解讀范圍

(一)自治區人民政府規章。

(二)以自治區人民政府或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

(三)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以及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下稱政府部門)等以自己名義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

(四)自治區人民政府、政府辦公廳或政府部門制定,涉及面 廣、與民生關系密切、社會關注度高、實施難度大、專業性較強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貫徹落實意見等重要政策文件。

(五)其他需要進行解讀的政策文件。

二、解讀主體

政府部門是政府政策文件解讀的責任主體。

(一)政府規章,由起草部門會同司法行政部門做好解讀工作。

(二)以自治區人民政府或政府辦公廳名義制發的政策文件,由起草部門負責解讀工作。

(三)以政府部門名義制發的政策文件,由起草部門負責解讀工作。

(四)多部門聯合制發的政策文件,由牽頭部門負責解讀工作,其他聯合發文部門配合。

三、解讀程序

堅持政策文件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解讀方案應對解讀工作的組織實施作出細化安排,一般包括解讀材料提綱、解讀形式、解讀渠道、解讀時間等。

(一)政府規章,由起草部門起草解讀方案和解讀材料,由司法行政部門審查后,與規章草案一并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審定。

(二)以自治區人民政府或政府辦公廳名義制發的政策文件, 起草部門報審文件代擬稿時一并報送解讀方案和解讀材料。沒有解讀方案和解讀材料的,政府辦公廳不予收文辦理。起草部門認為文件不在解讀范圍,無需解讀的,在報審文件時予以說明,由政府辦公廳確定是否需要解讀。

(三)以政府部門名義制發的政策文件,由起草處室負責解讀工作,起草處室認為文件無需解讀的,與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研究確定是否需要解讀。

(四)政府規章、政策文件審定后,起草部門應對解讀材料進行相應的修改完善。政策文件印發后,須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文字解讀材料保密審查,并與政策文件同步公開發布,同時按照解讀方案組織開展圖解、新聞發布、訪談等工作。

四、解讀形式

解讀材料要堅決杜絕把“政策解讀”變成“文件要點摘抄”“文 件壓縮”等簡單化、表面化做法,并根據解讀內容區分介紹類、問答類、操作類、綜合類進行解讀。

(一)介紹類。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影響市場預期等重要政策文件,要結合當前社會熱點和公眾關注重點,輔以案例、數據,把政策講清楚、講透徹,幫助企業和群眾準確把握政策精神。必要時 還應組織文件起草或執行部門相關人員,通過媒體專訪、座談訪談、撰寫文章等方式,主動快速引導、釋放權威信號。對于重要政策文件,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后,以政府新聞辦名義統籌召開新 聞發布會解讀。投資促進局、財政廳要分別按年度匯編和發放惠企利民政策讀本,即發即編電子版政策匯編,使政策直達基層、直達企業、直達群眾。

(二)問答類。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會組織權利義務、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需要社會公眾知悉、執行、配合的條款,要采用圖片圖表、音視頻、卡通動漫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展現形式,說明具體做法、制定依據。對政策文件中的關鍵詞、專業術語,以及社會公眾可能誤解、疑問、質疑的內容,要以深入淺出、通俗易懂的 語言,進行全面詮釋,便于群眾理解和查閱,正面回應疑慮、推動問題解決,提升政府公信力。

(三)操作類。涉及政務服務事項的,應提供辦事指南,說明受理單位地址、聯系方式,受理條件、資料、程序、時限及其他注意事項;涉及行政執法事項的,要說明執行范圍、執行程序、執行標準等,讓企業和群眾看得懂、記得住、信得過、用得上,幫助其更好知曉政策、理解政策、執行政策,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氛圍。

(四)綜合類。重要政策解讀要重點對其背景、目的、主要內容等進行詳細說明 ,配以客觀事實、數據、案例等進行立體式、多方位 解讀;屬貫徹執行上級政策的,要說明我區政策措施與上級政策的異同及落實特點;對原有政策進行修訂的,要說明修訂的理由和新舊政策的銜接及差異。對專業性較強的綜合性政策,要發揮研究機構和專家學者作用,進行專業解讀,提升解讀的準確性、權威性。

五、解讀發布

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是解讀信息第一發布平臺,同時依托政府公報、報刊、廣播、電視以及其他新聞媒體等途徑拓寬解讀信息發布渠道。

(一)政府門戶網站、部門網站應設置“政策解讀”欄目,集中發布文字解讀、圖表圖解、視頻動漫、解讀文章等解讀信息,解讀信息頁面應與對應政策文件頁面互為鏈接,方便公眾查閱。自治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要鏈接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和區直部門網站的政策解讀欄目。自治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還要設置“新聞發布 會”及訪談類欄目,集中發布政府新聞發布會、訪談等文字、視頻信息。

(二)政務新媒體應根據自身功能定位,相應做好政策解讀信息發布工作。

(三)政府公報。進一步發揮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報在政策解讀方面的作用,不斷優化贈閱結構。在自治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設立政府公報電子版,全文刊載政策文件及解讀材料。

(四)新聞媒體。要積極利用報刊、廣播、電視新媒體等途徑發布政策解讀信息。

附件:   政策文件解讀方案(模板)




 
地區: 西藏
標簽: 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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