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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食安辦新命名36個 “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2023-11-29 806
核心提示:2023年11月,經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批準,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新命名36個城市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2023年11月,經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批準,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新命名36個城市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是《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明確的重點工程。目的是以創建工作為抓手,發揮地方黨委政府積極性,動員社會廣泛參與,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完善食品安全治理體系,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

自創建開展以來,各參與城市(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安全重要論述精神為根本遵循,認真對標對表創建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加大投入保障,壓實各方責任,引導全社會積極參與,有力提升了城市食品安全整體水平和人民群眾滿意度,創建工作取得積極成效。

今年以來,國務院食安辦會同相關部門嚴格按照《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與管理辦法》,組織完成第三批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活動評價驗收工作。經城市自評、省級初評、國家驗收和社會公示,并報請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批準,以下36個城市被命名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山西省:運城市

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烏蘭察布市

遼寧省:盤錦市

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江蘇省:南通市

浙江省:紹興市

安徽省:合肥市、馬鞍山市

福建省:莆田市

江西省:新余市

山東省:濟南市

河南省:鄭州市

湖北省:宜昌市、襄陽市

湖南省:張家界市

廣東省:佛山市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欽州市

海南省:海口市

重慶市:江北區、榮昌區、武隆區

四川省:瀘州市

貴州省:貴陽市、六盤水市

云南省:昆明市、曲靖市

西藏自治區:林芝市

陜西省:寶雞市

甘肅省:蘭州市、嘉峪關市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石嘴山市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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