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經營管理,規范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經營行為,保障食用安全,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修訂后的《安徽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經營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辦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修訂后的《安徽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經營使用管理辦法》共計6章38條,主要包括總則(9條)、基本要求(9條)、醫療機構使用要求(8條)、網絡主體經營要求(7條)、其他場所及要求(2條)、附則(3條)等章節。主要修訂情況如下:
1.第六條修訂新增了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辦理及銷售特定全營養食品經營資質相關要求,與總局新修訂的《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第五條表述保持一致。
2.第十條修訂新增了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配備要求,新增第十一條關于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和機制的要求,與總局《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要求一致。
3.第二十八條修訂調整了網絡經營者證書公示要求。將網頁信息公示“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信息”修訂為“食品經營許可證或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表”,“產品注冊證書或者備案憑證”修訂為“產品注冊證書”,與總局《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管理辦法》《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要求一致。
4.第三十二條修訂調整了網絡經營者提交信息要求。將提交“載明‘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有效食品經營許可證”修訂為提交“食品經營許可證或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表”,與總局《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要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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