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范網絡餐飲服務行為,加強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上海市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有效期兩年。
《辦法》明確 “一戶一證”工作導向。部分美食廣場存在不同檔口分別由不同食品經營者經營的情況,導致在從事網絡餐飲服務的過程中,多個檔口使用同一張食品經營許可證在第三方平臺注冊從事網絡餐飲的情形。發生食品安全問題后,易出現食品經營者與食品經營許可主體相互推諉的情形。《辦法》第七條明確,“入網食品經營者在第三方平臺或自建交易網站上公示的信息應與其實體店經營地址、經營項目、店招等信息一致,不得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入網食品經營者不得偽造、涂改、倒賣、出租、出借、轉讓食品經營許可證。”
《辦法》提供 “互聯網+明廚亮灶”規范建設的支撐。其鼓勵入網食品經營者實施“互聯網+明廚亮灶”,將視頻信息上傳至其加入的第三方平臺,通過“互聯網+明廚亮灶”的方式接受社會監督。并實施“互聯網+明廚亮灶”的,第三方平臺應當在經營活動主頁面醒目位置提供接口、展示頁面,為消費者查看入網食品經營者上傳的視頻信息提供方便。
此外,《辦法》還明確了第三方平臺的管理職責,細化了入網食品經營者食品制作條件及送餐要求,規定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職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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