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允許保健食品聲稱的保健功能目錄非營養素補充劑(2022年版)》及配套文件(征求意見稿),意見建議反饋截止時間為2022年2月12日。
主要有關事項如下:
一、取消與現有保健功能定位不符的促進泌乳、改善生長發育、改善皮膚油份3項保健功能和原衛生部已不再受理審批抑制腫瘤、輔助抑制腫瘤、抗突變、延緩衰老4項保健功能。自公告發布之日起,上述功能聲稱相關產品應當立即停止生產,已生產的可銷售至保質期結束。
二、除上述7項保健功能外,對于已批準的尚未取消也未納入保健功能目錄的保健功能,根據新舊保健功能聲稱銜接和最新評價要求進行轉化;不能轉化的,根據《目錄管理辦法》向審評機構提出擬納入或者調整保健功能目錄的建議,符合要求的納入或者調整《功能目錄》。
三、已發布的《保健食品原料目錄》對應的功效按《功能目錄》調整。
四、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后,保健功能未納入《功能目錄》的保健食品不得生產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