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處室,各市應急管理局、氣象局: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實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通知》要求,省應急廳、省氣象局聯合制定了《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制度》,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山西省應急管理廳 山西省氣象局
2021年12月16日
山西省應急管理廳 山西省氣象局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制度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相關規定,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意見》(國發〔2019〕5號)及《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實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通知》(晉政發〔2019〕15號)要求,省應急廳和省氣象局聯合制定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制度。
一、實施機構
省應急管理廳煤礦、危化品、非煤礦山和冶金工貿安全監管處室。
省氣象局政策法規處和省氣象災害防御技術中心。
各市應急局和氣象局聯合開展相關抽查事項的監督檢查并指導有關縣(區)局開展工作。
二、檢查時間
每年1月至12月。
三、檢查對象
從省應急廳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中按照20%比例隨機抽取煤礦、危化品、非煤礦山和金屬冶煉企業進行執法檢查,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從市、縣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中隨機抽取一定數量的企業進行督查檢查。
四、檢查內容
結合階段性工作重點,省應急廳、省氣象局分別從各自“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事項清單中確定,聯合實施。
五、檢查結果公開
按照“誰抽查、誰錄入、誰公示”的原則,省應急廳、省氣象局分別在檢查結束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檢查情況及查處結果錄入“雙隨機 、一公開”平臺和相關平臺,向社會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六、有關要求
要提高政治站位,進一步增強部門聯合監管執法的協作意識,牽頭單位搞好統籌協調,協作單位要積極主動加強工作配合,共進一步,切實做到“進一次門,查多項事”,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各市應急管理部門和氣象部門可以參照本制度聯合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工作。本制度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