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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應對氣候變化參閱材料》(2021年第22期)的函 (渝氣候便函〔2021〕34號)

   2021-11-24 706
核心提示:9月2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中央層面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進行系統謀劃,進一步明確總體要求,提出主要目標,部署重大舉措,明確實施路徑。現將《意見》主要內容進行梳理后形成的80條“干貨”印發給大家,供學習參考。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9月2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中央層面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進行系統謀劃,進一步明確總體要求,提出主要目標,部署重大舉措,明確實施路徑。現將《意見》主要內容進行梳理后形成的80條“干貨”印發給大家,供學習參考。

附件:應對氣候變化參閱材料(2021年第22期)

重慶市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

應對氣候變化參閱材料(2021年第22期)

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

(80條摘要)

1.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是著力解決資源環境約束突出問題、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必然選擇,是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莊嚴承諾。(從三個層面談雙碳的分量——重大戰略決策、必然選擇、莊嚴承諾)

2.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要堅持“全國統籌、節約優先、雙輪驅動、內外暢通、防范風險”原則。

3.到2025年,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初步形成,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5%;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左右;森林覆蓋率達到24.1%,森林蓄積量達到180億立方米,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奠定堅實基礎。到2030年,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重點耗能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大幅下降;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5%左右,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森林覆蓋率達到25%左右,森林蓄積量達到190億立方米,二氧化碳排放量達到峰值并實現穩中有降。到2060年,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和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80%以上,碳中和目標順利實現,生態文明建設取得豐碩成果,開創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新境界。(主要目標,分三步走)

4.把綠色低碳發展納入國民教育體系。

5.制定能源、鋼鐵、有色金屬、石化化工、建材、交通、建筑等行業和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

6.開展鋼鐵、煤炭去產能“回頭看”,鞏固去產能成果。

7.開展碳達峰試點園區建設。

8.新建、擴建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電解鋁等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嚴格落實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出臺煤電、石化、煤化工等產能控制政策。

9.未納入國家有關領域產業規劃的,一律不得新建改擴建煉油和新建乙烯、對二甲苯、煤制烯烴項目。

10.加強產能過剩分析預警和窗口指導。

11.加快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新能源汽車、綠色環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裝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

12.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動通信(5G)等新興技術與綠色低碳產業深度融合。

13.對能耗強度下降目標完成形勢嚴峻的地區實行項目緩批限批、能耗等量或減量替代。

14.加強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管控。

15.瞄準國際先進水平,加快實施節能降碳改造升級,打造能效“領跑者”。

16.“十四五”時期嚴控煤炭消費增長,“十五五”時期逐步減少。

17.石油消費“十五五”時期進入峰值平臺期。

18.統籌煤電發展和保供調峰,嚴控煤電裝機規模,加快現役煤電機組節能升級和靈活性改造。

19.逐步減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燒。

20.加快推進頁巖氣、煤層氣、致密油氣等非常規油氣資源規模化開發。

21.強化風險管控,確保能源安全穩定供應和平穩過渡。

22.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大力發展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海洋能、地熱能等,不斷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

23.優先推動風能、太陽能就地就近開發利用。

24.因地制宜開發水能。

25.積極安全有序發展核電。

26.合理利用生物質能。

27.加快推進抽水蓄能和新型儲能規模化應用。

28.統籌推進氫能“制儲輸用”全鏈條發展。

29.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提高電網對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納和調控能力。

30.全面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加快培育發展配售電環節獨立市場主體,完善中長期市場、現貨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銜接機制,擴大市場化交易規模。

31.推進電網體制改革,明確以消納可再生能源為主的增量配電網、微電網和分布式電源的市場主體地位。

32.完善電力等能源品種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

33.從有利于節能的角度深化電價改革,理順輸配電價結構,全面放開競爭性環節電價。

34.推進煤炭、油氣等市場化改革,加快完善能源統一市場。

35.提高鐵路、水路在綜合運輸中的承運比重。

36.加快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船,推廣智能交通,推進鐵路電氣化改造,推動加氫站建設,促進船舶靠港使用岸電常態化。

37.加快構建便利高效、適度超前的充換電網絡體系。

38.提高燃油車船能效標準,健全交通運輸裝備能效標識制度,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舊車船。

39.加快城市軌道交通、公交專用道、快速公交系統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

40.合理規劃城鎮建筑面積發展目標,嚴格管控高能耗公共建筑建設。

41.實施工程建設全過程綠色建造,健全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杜絕大拆大建。

42.加快推進綠色社區建設。

43.持續提高新建建筑節能標準,加快推進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規模化發展。

44.全面推廣綠色低碳建材,推動建筑材料循環利用。

45.發展綠色農房。

46.開展建筑屋頂光伏行動,大幅提高建筑采暖、生活熱水、炊事等電氣化普及率。

47.在北方城鎮加快推進熱電聯產集中供暖,加快工業余熱供暖規模化發展,積極穩妥推進核電余熱供暖,因地制宜推進熱泵、燃氣、生物質能、地熱能等清潔低碳供暖。

48.制定科技支撐碳達峰、碳中和行動方案,編制碳中和技術發展路線圖。

49.采用“揭榜掛帥”機制,開展低碳零碳負碳和儲能新材料、新技術、新裝備攻關。

50.加強氣候變化成因及影響、生態系統碳匯等基礎理論和方法研究。

51.推進高效率太陽能電池、可再生能源制氫、可控核聚變、零碳工業流程再造等低碳前沿技術攻關。

52.建設碳達峰、碳中和人才體系,鼓勵高等學校增設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學科專業。

53.深入研究支撐風電、太陽能發電大規模友好并網的智能電網技術。

54.加強電化學、壓縮空氣等新型儲能技術攻關、示范和產業化應用。

55.加強氫能生產、儲存、應用關鍵技術研發、示范和規模化應用。

56.推廣園區能源梯級利用等節能低碳技術。

57.推動氣凝膠等新型材料研發應用。

58.推進規模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研發、示范和產業化應用。

59.建立完善綠色低碳技術評估、交易體系和科技創新服務平臺。

60.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推動城鄉存量建設用地盤活利用。

61.開展耕地質量提升行動,實施國家黑土地保護工程,提升生態農業碳匯。

62.完善出口政策,嚴格管理高耗能高排放產品出口。

63.積極擴大綠色低碳產品、節能環保服務、環境服務等進口。

64.研究制定碳中和專項法律,抓緊修訂節約能源法、電力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環經濟促進法等,增強相關法律法規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65.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標準計量體系。

66.健全電力、鋼鐵、建筑等行業領域能耗統計監測和計量體系,加強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

67.加強二氧化碳排放統計核算能力建設,提升信息化實測水平。

68.構建與碳達峰、碳中和相適應的投融資體系。

69.國有企業要加大綠色低碳投資,積極開展低碳零碳負碳技術研發應用。

70.引導銀行等金融機構為綠色低碳項目提供長期限、低成本資金。

71.研究設立國家低碳轉型基金。

72.鼓勵社會資本設立綠色低碳產業投資基金。

73.建立健全綠色金融標準體系。

74.完善政府綠色采購標準,加大綠色低碳產品采購力度。

75.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船稅收優惠。

76.完善差別化電價、分時電價和居民階梯電價政策。

77.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和統籌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

78.將碳達峰、碳中和作為干部教育培訓體系重要內容,增強各級領導干部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本領。

79.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地區、部門依規依法實行通報批評和約談問責。

80.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情況每年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



 
地區: 重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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