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按照《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有關要求,加強危險廢物污染防治,鞏固和深化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工作成效,進一步落實各區危險廢物環境監管職責,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促進危險廢物產生單位(以下簡稱產廢單位)和危險廢物經營單位(以下簡稱經營單位)落實各項法律制度和相關標準規范,全面提升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水平,有效防控危險廢物環境風險,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強化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多種手段,持續推動企業落實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主體責任,防范環境風險,保障環境安全。
(二)落實部門監管職責。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制定全市評估工作方案,評估各區工作開展情況,向社會公示評估結果,定期將全市評估結果上報生態環境部,組織對各區生態環境部門及重點企業單位進行相關培訓工作;各區生態環境局負責建立健全本區域評估機制,制定本區域評估工作方案。
(三)建立分級負責評估機制。各區生態環境局抽取本區域產廢單位和經營單位進行評估;市生態環境局評估各區生態環境局工作組織開展情況,抽取產廢單位和經營單位進行評估。
(四)突出評估重點。年度工作方案的制定應按照評估要求,根據危險廢物的危害特性、產生數量和環境風險等因素,突出評估危險廢物環境重點監管單位,同時通過評估核實其他單位的危險廢物環境管理相關情況。
二、評估方式及職責分工
市生態環境局固體處負責牽頭組織開展評估工作及成立工作組,制定評估工作方案,并結合評估工作開展情況,動態調整《天津市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指標》(以下簡稱《評估指標》,見附件1);市生態環境局環評處會同固體處依法組織開展對產生工業固體廢物企業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配合固體處對已批復的重點行業涉危險廢物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中危險廢物相關信息進行復核;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總隊將危險廢物日常環境監管納入生態環境執法“雙隨機一公開”內容中,確保每個工作組環境執法人員不少于2名,配合固體處做好評估現場執法工作;市生態環境綜合保障中心負責危險廢物申報登記、管理計劃備案、跨省轉移及經營年報的技術審核工作,確保與國家危險廢物信息管理系統互聯互通;市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負責開展全市危險廢物產生量與處置能力匹配情況評估及危險廢物經營單位運行情況評估,加強信息化評估及監管技術研究,建立并完善動態評估機制。
各區生態環境局負責牽頭組織開展本區評估工作,制定本區評估工作方案,填寫《被抽查單位評估情況記錄表》(見附件2),并協調區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本區域評估工作。有條件的區域,可以采取購買第三方服務等方式,為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提供技術支撐。
三、評估要求
(一)市級評估
優先選取納入危險廢物環境重點監管單位清單的單位開展評估,每年度評估數量要求具體如下:
1.經營單位:不少于20 家,若經營單位總數不足20 家時則全部進行評估。“十四五”期間實現對本市所有經營單位評估全覆蓋。
2.產廢單位:危險廢物年產生量100 噸及以上的或擁有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處置設施的重點產廢單位不少于60 家,若總數不足60 家時則全部進行評估;其他產廢單位不少于20 家,若總數不足20 家時則全部進行評估。
3.市生態環境局評估區生態環境局時所抽取評估的單位,計入市級評估數量。
(二)區級評估(除市內六區外適用)
優先選取納入危險廢物環境重點監管單位清單的單位開展評估,每年度評估數量要求具體如下:
1.經營單位:對轄區內全部危險廢物經營單位進行評估。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版),利用及處置環節豁免的危險廢物接收單位、開展“點對點”試點工作的危險廢物接收單位,參照《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指標(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全部進行評估。
2.重點產廢單位:包括精煉石油產品制造(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代碼C251,下同),煤炭加工(C252)、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C26)、醫藥制造業(C27)、化學纖維制造業(C28)、常用有色金屬冶煉(C321)、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C336)、電子器件制造(C397)、電子元件及電子專用材料制造(C398)、陸地石油開采(B0711)、陸地天然氣開采(B0721)等重點行業企業,抽查總數不少于60家。若重點產廢單位總數不足60家時,則全部進行評估。
3.其他產廢單位:包括二級及以上醫院、醫療廢物中轉站、有害垃圾暫存點、高校及科研院所實驗室、機動車維修、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站(點)等行業企業,抽查總數不少于20家。若其他產廢單位總數不足20家時,則全部進行評估。
(三)區級評估(市內六區適用)
對本區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及非工業源危險廢物產生單位(二級及以上醫院、醫療廢物中轉站、有害垃圾暫存點、高校及科研院所實驗室、機動車維修等單位)進行評估,評估總數不少于80家,若產廢單位總數不足80家時,則全部進行評估。
(四)其他要求
評估結果為不達標或基本達標的產廢單位,在下一年度要繼續評估,如評估結果仍為不達標或基本達標,區生態環境局應對相關產廢單位依法嚴格處理。評估企業數量不足最低要求80%的區,評估結果直接判定為C。
四、評估安排
各區生態環境局應按照《評估指標》表1進行自評打分,總結本年度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環境評估工作情況(要求見附件3),制定下年度評估工作方案,自2021年起,每年11月20日前,將上述三項材料報送市生態環境局。
五、評估結果應用
(一)生態環境部門
市生態環境局應把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納入對各區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評估中,并向社會公開評估結果。對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等級為A的區域通報表揚,并在安排危險廢物相關項目時優先考慮、予以傾斜,提供政策和資金支持;對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等級為C的區域通報批評。各區態環境局應在年度評估工作方案中強化評估結果應用,督促各街鎮和相關部門落實監管責任。
(二)產廢單位和經營單位
鼓勵市、區兩級生態環境部門將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達標、環境管理水平高的企業納入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適當減少抽查頻次。將評估中發現的涉嫌環境違法問題與環境執法工作相銜接。對在評估中發現的企業違法行為,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嚴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進行查處,涉嫌環境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
附件:1.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指標
2.被抽查單位基本情況記錄表
3.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年度工作總結要求
附件1
表1 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指標(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評估項目 | 評估主要 | 分值 | 評估標準 | 評分要點 | 評估方法 |
內容 | |||||
部門監管工作 | 工作組織實施情況 | 18 | 評估機制建立情況(2分)。 | 制定了年度評估工作方案,且明確實施評估工作的責任部門和崗位職責、方案中明確有評估重點項目及內容,得2分,否則不得分。 | 查閱相關資料(方案、評估企業清單、工作小結、總結) |
制定了年度評估工作方案,未明確實施評估工作的責任部門和崗位職責、方案中明確有評估重點項目及內容得1分。 | |||||
未制定年度評估工作方案的,得0分 | |||||
評估企業數量和質量達到要求。(6分) | 按要求建立危險廢物環境重點監管單位清單,評估企業數量符合方案要求的,得2分, | 查閱相關資料(方案、評估企業清單、工作小結、總結) | |||
組織區域內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及經營單位全部簽訂危險廢物產生情況承諾書的,得2分 | |||||
按照《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指標》的要求打分,并全部填寫《被抽查單位評估情況記錄表》,填寫項目齊全、企業基本情況、危險廢物產生情況按照要求填寫的,得2分。 | |||||
完成專項行動目標任務(4分)。 | 按照市生態環境局制定的危險廢物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制定本區專項行動方案,并按要求完成專項行動任務目標的,包括檢查企業家數、按時完成專項任務等,得4分,否則不得分。 | ||||
建立問題清單銷號制度。(3分) | 評估過程中發現的各類問題建立了清單,且有部署、有跟蹤、有結果并按期解決的,得3分,否則不得分。 | 查閱相關資料(方案、評估企業清單、工作小結、總結)及現場核查情況 | |||
懲治違法企業。(2分) | 將評估中發現的問題與環境執法工作相銜接,有部署,有銜接文件,有移交文件的,得2分,否則不得分。 | ||||
工作總結報送情況。(1分) | 11月20日前報送本年度規范化管理評估情況總結和下一年度評估工作方案的得1分,否則不得分 | ||||
環境監管能力建設情況 | 17 | 對相關管理人員開展業務培訓。(1分) | 按時參加市局組織舉辦的危險廢物相關培訓,不缺席、不早退;固體廢物管理、環境監察、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人員全區每年接受固體廢物管理業務培訓的數量達到上述人員編制數量之和的30%得1分,否則不得分。 | 查閱相關資料(方案、評估企業清單、工作小結、總結)、信息系統情況及現場核查情況 | |
對相關企業人員開展業務培訓。(1分) | 全區產廢單位和經營單位每年接受固體廢物管理政策法規或技術培訓的數量達到上述單位總數20% 得1分,否則不得分。 | ||||
危險廢物環境管理信息化應用情況。(7分) | 組織相關單位按要求通過市級危險廢物信息管理系統完成危險廢物申報和管理計劃備案。其中,納入危險廢物環境重點監管單位清單內的單位100%申報和備案管理計劃的,得3分,否則不得分 | ||||
組織區內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按要求通過國家危險廢物信息管理系統完成危險廢物經營情況報送。得2分,否則不得分 | |||||
區生態環境局落實信息系統管理要求,配備專人負責,熟悉區級各項功能操作得2 分;未配備專人、不熟悉系統操作、企業投訴區級無人負責系統審核或審核不及時的,不得分。 | |||||
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監管體系建設情況。(8分) | 1.依法依規對不少于20家已批復的重點行業涉危險廢物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中危險廢物種類、數量、貯存、利用處置方式等開展復核得2分,否則不得分。 | 查閱相關資料(方案、評估企業清單、工作小結、總結)及現場核查情況 | |||
區域內重點行業企業小于20家的,對已批復的所有重點行業涉危險廢物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中危險廢物種類、數量、貯存、利用處置方式等開展復核得2分,否則不得分。 | |||||
區域內不存在重點行業企業的,對已批復的所有行業涉危險廢物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中危險廢物種類、數量、貯存、利用處置方式等開展復核得2分,否則不得分。 | |||||
2.按市局要求,開展工業固體廢物的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和證后管理的,得2分,否則不得分。 | |||||
3.將危險廢物日常環境監管納入生態環境執法“雙隨機一公開”內容得4分,否則不得分。 | |||||
利用處置能力保障情況 | 2 | 保障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應急處置。(2分) | 將涉危險廢物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納入區政府應急響應體系,完善環境應急響應預案,保障危險廢物應急處置。得2分。 | 查閱相關資料 | |
利用處置能力保障情況 | 3 | 提升危險廢物基礎保障能力和水平。(3分) | 清楚了解區內危險廢物產生情況底數,包括區域內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家數、經營單位家數、擁有自行利用處置設施單位家數、區內危險廢物產生轉移量、貯存量等信息,并將上述信息寫入年度總結的,得3分。 | 查閱相關資料 | |
企業評估合格率 | 產廢單位和經營單位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情況 | 60 | 按照《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指標(工業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執行。(60分) | 有經營單位:60×(0.6×產廢單位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合格率+0.4x經營單位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合格率) | 現場核查情況 |
無經營單位:60×產廢單位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合格率 |
評估項目 | 評分要點 | 評估方法 | ||
加分項 | 1.區級黨委或政府印發(包括經區級黨委或政府同意印發)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相關文件,將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情況納入區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將危險廢物填埋場納入當地公共基礎設施統籌建設,針對填埋處置危險廢物在稅收、資金投入和建設用地等方面給予政策保障等,每有1項得1分。 | 查閱相關資料和現場核查 | ||
2.建立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審批與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的有效銜接機制,將舉報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處置等列入重點獎勵范圍,健全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技術支撐體系,制定本地區或參與制定國家重點行業或類別的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指南等,每有1項得0.5分。 | ||||
扣分項 | 1.未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許可證管理相關文件規定核發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發現1 份不按照規定核發的扣1 分。 | 查閱相關資料、實地評估 | ||
2.生態環境部掛牌督辦或查辦的危險廢物環境違法案件,在限期內未解除掛牌督辦或未辦結的每起案件扣3 分。限期內未解除掛牌督辦或未辦結的案件數量達到總案件量25%以上的,評估結果直接判定為C。 | ||||
評估得分 | 評估結果:A □ B □ C □ | |||
說明: | ||||
1.評估內容不適用的,計為0分,并將該項分值從滿分中扣除后,按比例換算評估結果。 | ||||
2.加分項目以當年是否開展為準,往年度已加分的不再重復加分。加分項最多不超過5分。 | ||||
3.產廢單位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合格率=(經評估達標的危險廢物產廢單位數量+0.7×經評估基本達標的危險廢物產廢單位數量)÷危險廢物產廢單位抽取總數量。 | ||||
4.經營單位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合格率=(經評估達標的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數量+0.7×經評估基本達標的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數量)÷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抽取總數量。 | ||||
5.評估方式 | ||||
評估實行百分制評分,評估內容確有亮點的,可報市生態環境局固體處備案認定后予以加分。 | ||||
評估結果分為3個等級(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 ||||
得分90分以上為A;得分60分以上90分以下為B;得分60分以下為C。 | ||||
6.市生態環境局將根據每年度評估工作開展情況,動態調整評估指標。 |
表2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指標(工業危險廢物產生單位)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環保負責人:
評估時間:年月日時至時
評估執法人員:姓名:單位:環境監察執法證件號:
姓名:單位:環境監察執法證件號:
評估專家姓名:單位:
姓名:單位:
評估項目 | 評估主要內容 | 分數 | 評估標準 | 評 分 要 點 | 評估方法 | 備注 | |
滿分 | 得分 | ||||||
一、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以下簡稱《固廢法》,第三十六條) | 1.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工業固體廢物產生、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全過程的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采取防治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措施。 | 2 | 建立了涵蓋全過程的責任制度,負責人明確,各項責任分解清晰;負責人熟悉危險廢物環境管理相關法規、制度、標準、規范;制定的制度得到落實,采取了防治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措施。 | 1.建立了涵蓋全過程的責任制度,負責人明確,各項責任分解清晰;負責人熟悉危險廢物環境管理相關法規、制度、標準、規范;制定的制度得到落實;采取了防治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措施。得2分。 | 查閱相關資料(查看相關管理制度)、現場詢問、核查 | ||
2.建立的責任制度未涵蓋全過程,但負責人熟悉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有關制度和本單位的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情況,且采取了防治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措施。得1 分。 | |||||||
3.未建立責任制度,或負責人不熟悉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有關制度、不熟悉本單位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情況,或制定的制度未得到落實、環境管理職責不明確,或未采取防治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措施、現場管理混亂。得0分。 | |||||||
1 | 執行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責任信息公開制度,在顯著位置張貼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責任信息。 | 1.在適當場所的顯著位置張貼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責任信息,且張貼信息能夠表明危險廢物產生環節、危害特性、去向及責任人等。得1分。 | 現場核查 | ||||
2.未張貼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責任信息,或張貼場所位置不明顯,張貼信息未能明確表明危險廢物產生環節、危害特性、去向或責任人等。得0分。 | |||||||
評估項目 | 評估主要內容 | 分數 | 評估標準 | 評 分 要 點 | 評估方法 | 備注 | |
滿分 | 得分 | ||||||
二、標識制度(《固廢法》第七十七條) | 2.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應當按照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 1 | 依據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規范所示標簽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 1.設置了規范的(樣式正確、內容填寫真實完整)危險廢物識別標志。得1分。 | 現場核查 | ||
2.識別標志樣式或填寫內容有1處錯誤。得0.5分。 | |||||||
3.未設置識別標志,或識別標志樣式不正確,或填寫內容有2處及以上錯誤。得0分。 | |||||||
3.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應當按照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 1 | 依據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規范所示標簽和警示標志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 1.在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均設置了規范(形狀、顏色、圖案均正確)的危險廢物識別標志。得1分。 | 現場核查 | |||
2.上述危險廢物環境管理的相關設施、場所識別標志有1 處錯誤。得0.5分。 | |||||||
3.上述危險廢物環境管理的相關設施、場所未設置識別標志或識別標志有2處及以上錯誤。得0分。 | |||||||
三、管理計劃制度(《固廢法》第七十八條) | 4.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包括減少危險廢物產生量和降低危險廢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措施。 | 2 | 制定了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內容齊全,危險廢物的產生環節、種類、危害特性、產生量、利用處置方式描述清晰。 | A.危險廢物的產生環節、種類描述清晰。 | 1.查閱相關資料(查看危險廢物管理計劃)。 | ||
B.危險廢物產生量預測依據充分,且提出了減少產生量的措施。 | 2.比對該企業近3年管理計劃,查閱危險廢物產生情況是否有較大變動。如有,請企業提供說明材料。 | ||||||
C.危險廢物的危害特性描述準確,且提出了降低危害性的措施。 | |||||||
D.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措施描述清晰。 | |||||||
以上每項符合得0.5分,共2分。 | |||||||
5.報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 | 1 | 通過國家危險廢物信息管理系統報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內容發生變更時及時變更相關備案內容。 | 1.經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并可提供相關備案證明材料;管理計劃內容發生變更時及時變更相關備案內容。得1分。 | 查閱相關資料(由企業提供已經備案的證明材料) | |||
2.未報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或未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或內容有變更未及時變更相關備案內容。得0 分。 | |||||||
評估項目 | 評估主要內容 | 分數 | 評估標準 | 評 分 要 點 | 評估方法 | 備注 | |
滿分 | 得分 | ||||||
四、排污許可制度(《固廢法》第三十九條) | 6.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 | 2 | 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并按證排污。 | 1.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許可證中按照技術規范對工業固體廢物提出明確環境管理要求,對工業固體廢物的貯存、自行利用處置和委托外單位利用處置符合許可證要求,按要求及時提交臺賬記錄和執行報告。得2分。 | 查閱相關資料、現場核查 | ||
2.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對工業固體廢物的貯存、自行利用處置和委托外單位利用處置符合許可證要求,但未按要求及時提交臺賬記錄和執行報告。得1分。 | |||||||
3.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或依法取得了排污許可證,但對工業固體廢物的貯存、自行利用處置和委托外單位利用處置不符合許可證要求,未及時提交臺賬記錄和執行報告。得0分。 | |||||||
五、臺賬和申報制度(《固廢法》第七十八條) | 7.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如實記錄有關信息。 | 6 | 如實記錄;內容齊全;能提供證明材料,證明所記錄數據的真實性和合理性。 | 1.全面、準確地記錄了危險廢物產生、入庫、出庫、自行利用處置等各環節危險廢物在企業內部流轉情況;且可提供各環節臺賬記錄表等證明材料。得6分。 | 1.核對產生、入庫、出庫、利用處置等各環節數據的邏輯關系。 | ||
2.記錄內容中存在2處及以下錯誤。得3分。 | 2.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同轉移聯單、經營單位管理臺賬進行核對。 | ||||||
3.不記錄或虛假記錄的,或記錄內容中存在2處以上錯誤。得0分。 | 3.若不同環節間數據存在因揮發等因素造成的數據偏差,判斷是否在合理范圍內。 | ||||||
評估項目 | 評估主要內容 | 分數 | 評估標準 | 評 分 要 點 | 評估方法 | 備注 | |
滿分 | 得分 | ||||||
五、臺賬和申報制度(《固廢法》第七十八條) | 8.通過國家危險廢物信息管理系統向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如實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 | 4 | 如實申報;內容齊全;能提供證明材料,證明所申報數據的真實性和合理性。 | 1.全面、準確地申報了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利用、處置情況;且可提供證明材料(如危險廢物管理臺賬、環評文件、竣工驗收文件、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合同、財務數據等)。得4分。 | 1.至少抽選2種產生量大的危險廢物,核實產生、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全過程流向的合規合理性。 | ||
2.申報內容中存在2處及以下錯誤。得2分。 | 2.查閱相關資料(由企業提供已經申報登記的證明材料和相應的其他證明材料)。 | ||||||
3.不報或虛報、漏報、瞞報危險廢物的,或申報內容中關于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利用和處置情況存在2處以上錯誤。得0分。 | 3.比對該企業近3年申報資料,查閱危險廢物產生情況是否有較大變動。如有,請企業提供說明材料。 | ||||||
六、源頭分類制度(《固廢法》第八十一條) | 9.按照危險廢物特性分類進行收集。 | 2 | 危險廢物按種類分別收集、貯存。 | A.所有危險廢物產生環節均按種類分別收集。 | 1.按照生產工藝流程,現場核查所有危險廢物產生環節分類收集情況。 | ||
B.危險廢物按種類分別存放,不同廢物間有明顯間隔。 | 2.現場核查廠區內 | ||||||
以上每項符合得1分,共2分。 | (不僅限于貯存設施)危險廢物存放情況。 | ||||||
注:此條評估企業內部收集時的源頭分類。 | |||||||
評估項目 | 評估主要內容 | 分數 | 評估標準 | 評 分 要 點 | 評估方法 | 備注 | |
滿分 | 得分 | ||||||
七、轉移制度(《固廢法》第三十七條、第八十二條) | 10.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委托他人運輸、利用、處置工業固體廢物的,應當對受托方的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進行核實,依法簽訂書面合同,在合同中約定污染防治要求。 | 5 | 核實受托方的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 | A.對受托方的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進行核實,且可提供證明材料。 | 1.查閱相關資料(如受托方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及其附件的復印件等)。 | ||
B.及時核對受托方收集、利用或者處置相關危險廢物情況,且可提供證明材料。 | 2.實地或電話同受托方核實,包括轉移聯單同產廢單位的臺賬核實;轉移聯單同經營單位的經營管理臺賬核實。 | ||||||
以上每項符合得2.5分,共5分。 | |||||||
11.轉移危險廢物的,按照危險廢物轉移有關規定,如實填寫、運行轉移聯單。 | 4 | 按照實際轉移的危險廢物,如實填寫、運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 | 1.轉移危險廢物的,按照危險廢物轉移有關規定通過國家危險廢物信息管理系統如實填寫、運行電子聯單。得4 分。 | 1.現場查看轉移聯單,并結合臺賬記錄、環評文件等材料進行核對。 | |||
2.聯單填寫不規范,存在2處及以下錯填、漏填等情況。 | 2.至少抽選2種轉移量大的危險廢物,核實產生、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全過程流向的合規合理性。 | ||||||
得2分。 | |||||||
3.未運行聯單擅自轉移危險廢物或聯單填寫存在錯填、漏填在2處以上。得0分。 | |||||||
12.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轉移危險廢物的,應當向危險廢物移出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請。 | 2 | 向移出地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請并獲得批準。 | 1.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轉移危險廢物的,在轉移危險廢物前向移出地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請并得到批準。得2分。 | 查閱相關資料(查看批準證明) | |||
2.未獲得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批準,擅自轉移危險廢物。得0分。 | |||||||
評估項目 | 評估主要內容 | 分數 | 評估標準 | 評 分 要 點 | 評估方法 | 備注 | |
滿分 | 得分 | ||||||
八、環境應急預案備案制度(《固廢法》第八十五條) | 13.依法制定意外事故的環境污染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 | 1 | 有意外事故應急預案(綜合性應急預案有危險廢物相關篇章或有危險廢物專門應急預案)。 | A.應急預案有明確的管理機構及負責人。 | 查閱相關資料(查看環境應急預案)、現場核查 | ||
B.有意外事故的情形及相應的處理措施。 | |||||||
C.有應急預案中要求配置的應急裝備及物資。 | |||||||
D.內部及外部環境發生改變時,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 |||||||
1.制定了環境應急預案且達到以上全部要求。得1分。 | |||||||
2.未制定環境應急預案,或制定的環境應急預案不能達到上述2項以上要求。得0分。 | |||||||
14.向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 | 1 | 在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 | 1.環境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有相關證明材料。得1分。 | 查閱相關資料(查看備案證明) | |||
2.未備案或無相關證明材料。得0分。 | |||||||
15.按照預案要求定期組織應急演練。 | 2 | 按照預案要求定期組織環境應急演練。 | 對于危險廢物年產生量在10噸以下的企業: | 查閱相關資料(查看環境應急預案演練記錄)、現場詢問 | |||
1.有圖片、文字或視頻記錄。得2分。 | |||||||
2.無任何記載或不能夠證明組織了環境應急演練。得0 分。 | |||||||
對于危險廢物年產生量10噸(含)以上的企業,以下每項要求符合得0.5分;未組織環境應急演練的得0分。 | |||||||
A.有詳細的演練計劃。 | |||||||
B.有演練的圖片、文字或視頻記錄。 | |||||||
C.有演練后的總結材料。 | |||||||
D.參加演練人員熟悉意外事故的環境污染防范措施。 | |||||||
評估項目 | 評估主要內容 | 分數 | 評估標準 | 評 分 要 點 | 評估方法 | 備注 | |
滿分 | 得分 | ||||||
九、貯存設施環境管理(《固廢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七十九條) | 16.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完成“三同時”驗收。 | 2 | 有環評材料,并完成“三同時”驗收。 | 1.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對全部危險廢物貯存設施進行了評價,且完成了“三同時”驗收或在驗收期限內。得2分。 | 查閱相關資料(查看環評材料及批復、驗收報告等) | ||
2.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對全部危險廢物貯存設施進行了評價,但未完成“三同時”驗收。得1分。 | |||||||
3.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對部分危險廢物貯存設施進行了評價,且完成了“三同時”驗收或在驗收期限內。得1分。 | |||||||
4.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對危險廢物貯存設施進行評價或危險廢物實際貯存方式與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不一致。得0分。 | |||||||
17.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環境保護標準要求貯存危險廢物。 | 10 | 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的有關要求。 | A.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一般要求,按照危害特性分類貯存危險廢物、未混合貯存性質不相容且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廢物、具備防滲漏功能或采取相應措施等。 | 現場核查廠區內(不僅限于貯存設施)危險廢物存放情況,重點核查是否存在隨意堆存、與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摻混等情形。 | |||
B.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貯存容器有關要求,裝載危險廢物的容器完好無損等。 | |||||||
C.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污染物排放有關要求,危險廢物貯存過程產生的各種污染物滿足國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等要求。 | |||||||
D.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監測有關要求,按照有關規定開展自行監測等。 | |||||||
以上每項符合得2.5分,共10分。 | |||||||
十、信息發布(《固廢法》第二十九條) | 18.產生固體廢物的單位,應當依法及時公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 1 | 依法及時公開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 | 1.通過企業網站等途徑依法公開當年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得1分。 | 查閱相關資料 | ||
2.未依法公開當年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得0分。 | |||||||
合計 | 50 | —— | |||||
評估項目 | 評估主要內容 | 分數 | 評估標準 | 評 分 要 點 | 評估方法 | 備注 | |
滿分 | 得分 | ||||||
十一、利用設施環境管理(《固廢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七十九條) | 19.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完成“三同時”驗收。 | 2 | 有環評材料,并完成“三同時”驗收。 | 1.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對全部危險廢物利用設施進行了評價,且完成了“三同時”驗收或在驗收期限內。得2分。 | 查閱相關資料(查看環評材料及批復、驗收報告等) | ||
2.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對全部危險廢物利用設施進行了評價,但未完成“三同時”驗收。得1分。 | |||||||
3.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僅對部分危險廢物利用設施進行了評價,且完成了“三同時”驗收或在驗收期限內。得1 分。 | |||||||
4.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對危險廢物利用設施進行評價或危險廢物實際利用方式與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不一致。得0 分。 | |||||||
20.定期對利用設施污染物排放進行環境監測,并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 2 | 監測點位、指標及頻次符合要求,有定期環境監測報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 1.按照有關法律和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等規定,建立企業監測制度,制定監測方案,且近一年內按照監測方案要求的監測點位、監測指標和監測頻次對自行利用設施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了監測,有環境監測報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執行標準。得2分。 | 查閱相關資料(對照相關標準查看環境監測報告)、現場核查 | |||
2.近一年內有環境監測報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執行標準,但監測點位不符合要求或監測指標、頻次不足。 | |||||||
得1分。 | |||||||
3.近一年內未對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監測,或污染物超標排放。得0分。 | |||||||
注:企業可根據自身條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員、場所和設備自行監測;也可委托其他有資質的檢(監)測機構代其開展自行監測。 | |||||||
評估項目 | 評估主要內容 | 分數 | 評估標準 | 評 分 要 點 | 評估方法 | 備注 | |
滿分 | 得分 | ||||||
十一、利用設施環境管理(《固廢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七十九條) | 21.危險廢物資源化利用過程符合環境保護要求。 | 6 | 危險廢物資源化產物符合《固體廢物鑒別標準通則》相關要求。 |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得6分: | 查閱相關資料(相關標準或技術規范、污染物排放監測報告、有害物質含量檢測報告) | ||
A.危險廢物資源化產物生產過程中排放到環境中的有害物質限值和該產物中有害物質的含量限值,符合國家相關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或技術規范要求,并提供證明材料。 | |||||||
B.當沒有國家污染控制標準或技術規范時,危險廢物資源化產物中所含有害成分含量不高于利用被替代原料生產的產品中的有害成分含量,并且在該產物生產過程中,排放到環境中的有害物質濃度不高于利用所替代原料生產產品過程中排放到環境中的有害物質濃度,并提供證明材料。 | |||||||
合計 | 60 | —— | |||||
十二、處置設施環境管理(《固廢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七十九條) | 22.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完成“三同時”驗收。 | 2 | 有環評材料,并完成“三同時”驗收。 | 1.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對全部危險廢物處置設施進行了評價,且完成了“三同時”驗收或在驗收期限內。得2分。 | 查閱相關資料(查看環評材料及批復、驗收報告等) | ||
2.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對全部危險廢物處置設施進行了評價,但未完成“三同時”驗收。得1分。 | |||||||
3.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僅對部分危險廢物處置設施進行了評價,且完成了“三同時”驗收或在驗收期限內。得1 分。 | |||||||
4.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對危險廢物處置設施進行評價或危險廢物實際處置方式與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不一致。得0 分。 | |||||||
23.符合運行環境管理要求。 | 6 | 運行要求符合相關標準規范。 | 以焚燒、填埋、水泥窯等方式自行處置危險廢物的運行要求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規范(如《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等)。得6分。根據實際情況,酌情打分。 | 查閱相關資料、現場核查 | |||
評估項目 | 評估主要內容 | 分數 | 評估標準 | 評 分 要 點 | 評估方法 | 備注 | |
滿分 | 得分 | ||||||
十二、處置設施環境管理(《固廢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七十九條) | 24.定期對處置設施污染物排放進行環境監測,并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 2 | 監測點位、指標及頻次符合要求,有定期環境監測報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 1.按照有關法律和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等規定,建立企業監測制度,制定監測方案,且近一年內按照監測方案要求的監測點位、監測指標和監測頻次對自行處置設施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了監測,有環境監測報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執行標準。得2分。 | 查閱相關資料(對照相關標準查看環境監測報告)、現場核查 | ||
2.近一年內有環境監測報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執行標準,但監測點位不符合要求或監測指標、頻次不足。 | |||||||
得1分。 | |||||||
3.近一年內未對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監測,或污染物超標排放。得0分。 | |||||||
注:企業可根據自身條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員、場所和設備自行監測;也可委托其他有資質的檢(監)測機構代其開展自行監測。 | |||||||
合計 | 70 | —— | |||||
加分項 | A.在危險廢物相關重點環節和關鍵節點應用視頻監控的,加0.5分;在危險廢物相關重點環節和關鍵節點應用電子標簽的,加0.5分。 | 查閱相關資料、現場核查 | |||||
B.對管理人員和從事危險廢物收集、運輸、貯存、利用和處置等工作的人員進行培訓的,加0.5分;參加培訓人員對危險廢物管理制度、相應崗位危險廢物管理要求等較熟悉的,加0.5分。 | |||||||
C.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加1分。 | |||||||
否決項 | A.擅自轉移、傾倒、堆放危險廢物的。 | 現場核查 | |||||
B.將危險廢物(收集/利用/處置環節豁免的除外)提供或者委托給無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其他生產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的。 | |||||||
C.未運行聯單擅自轉移危險廢物或未經批準擅自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跨境轉移危險廢物的。 | |||||||
D.由于危險廢物管理不當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 | |||||||
E.執行臺賬和申報制度存在不報或虛報、瞞報危險廢物的。 | |||||||
評估得分 | 評估結果:達標□基本達標□不達標□ | ||||||
說明: | |||||||
1.工作組應當至少包括2名具有環境執法證件的人員,可邀請專家參與檢查。 | |||||||
2.評估人員要做好記錄并簽字。 | |||||||
3.對危險廢物流向、貯存、利用、處置等信息,要核查原始憑證。 | |||||||
4.根據評分要點給出得分。 | |||||||
5.備注欄可對評估情況進行簡要記錄。 | |||||||
6.評估內容不適用的,計為0分,并將該項分值從滿分中扣除后,按比例換算達標、基本達標、不達標界值。 | |||||||
7.加分項目以當年是否開展為準。 | |||||||
8.否決項,即該項不得分,則評估結果為不達標。 | |||||||
9.評估標準: | |||||||
無自行利用或處置設施的產廢單位滿分為50分,40(含)-50分為達標,30(含)-40分為基本達標;30分以下為不達標。 | |||||||
有自行利用或處置設施的產廢單位滿分為60分,48(含)-60分為達標,36(含)-48分為基本達標,36分以下為不達標。 | |||||||
有自行利用和處置設施的產廢單位滿分為70分,56(含)-70分為達標,42(含)-56分為基本達標,42分以下為不達標。 | |||||||
10.非工業源危險廢物產生單位(醫療機構、實驗室、機動車保養維修等單位)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指標可以參照本表。 |
表3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指標(危險廢物經營單位)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環保負責人:
評估時間:年月日時至時
評估執法人員:姓名:單位:環境監察執法證件號:
姓名:單位:環境監察執法證件號:
評估專家姓名:單位:
姓名:單位:
評估項目 | 評估主要內容 | 分數 | 評估標準 | 評分要點 | 評估方法 | 備注 | |
滿分 | 得分 | ||||||
一、經營許可證制度(《固廢法》第八十條) | 1.按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等經營活動。 | 4 | 嚴格按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經營活動。 | 1.嚴格按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經營活動。得4分。 | 查閱相關資料、現場核查(對照所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相關規定核對是否按要求從事經營活動) | ||
2.未按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經營活動。得0分。 | |||||||
注:以下情形均為未按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 | |||||||
A.不遵守許可證中所注明或附加的條件,不依許可證中所規定的種類、性質、方式、數量、經營時限等條件接受危險廢物。 | |||||||
B.不依取得許可證時規定的條件和要求建設、配備、使用、管理有關設施、設備和配備、培訓人員。 | |||||||
C.在許可證使用期滿時,不按規定上繳、注銷許可證或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 |||||||
2.危險廢物收集許可證持有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內將收集的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利用、處置單位進行利用或者處置。(僅適用于持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的單位) | 1 | 在規定的時限內將危險廢物轉移給利用、處置單位。 | 1.在規定的時限內將收集的危險廢物轉移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處理,能提供相應的合同、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及經營管理臺賬等相關證明材料,超期的提供發證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同意延期料,超期的提供發證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同意延期的證明材料。得1分。 | 查閱相關資料(查看接收合同和接收單位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等相關材料;查看經營管理臺賬) | |||
2.未在規定的時限內將收集的危險廢物轉移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且不能提供發證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同意延期的證明材料,或未提供相應的合同、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及經營管理臺賬等相關證明材料。得0分。 | |||||||
評估項目 | 評估主要內容 | 分數 | 評估標準 | 評分要點 | 評估方法 | 備注 | |
滿分 | 得分 | ||||||
二、標識制度(《固廢法》第七十七條) | 3.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應當按照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 1 | 依據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規范所示標簽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 1.設置了規范的(樣式正確、內容填寫真實完整)危險廢物識別標志。得1 分。 | 現場核查 | ||
2.識別標志樣式或填寫內容有1處錯誤。得0.5分。 | |||||||
3.未設置識別標志或識別標志樣式不正確、填寫內 | |||||||
容有2 處及以上錯誤。得0分。 | |||||||
4.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應當按照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 1 | 依據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規范所示標簽和警示標志設置危險廢物別標志。 | 1.在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均設置了規范(形狀、顏色、圖案均正確)的危險廢物識別標志。得1分。 | 現場核查 | |||
2.上述危險廢物環境管理的相關設施、場所識別標志有1處錯誤。得0.5分。 | |||||||
3.上述危險廢物環境管理的相關設施、場所未設置識別標志或識別標志有2 處及以上錯誤。得0分。 | |||||||
三、管理計劃制度(《固廢法》第七十八條) | 5.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包括減少危險廢物產生量和降低危險廢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措施。 | 2 | 制定了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內容齊全,危險廢物的產生環節、種類、危害特性、產生量、利用處置方式描述清晰。 | A.危險廢物的產生環節、種類描述清晰。B.危險廢物產生量預測依據充分,且提出了減少產生量的措施。C.危險廢物的危害特性描述準確,且提出了降低危害性的措施。D.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措施描述清晰。 | 1.查閱相關資料(查看危險廢物管理計劃)。 | ||
以上每項符合得0.5分,共2 分。 | 2.比對該企業近3年管理計劃,查閱危險廢物產生情況是否有較大變動。如有,請企業提供說明材料。 | ||||||
評估項目 | 評估主要內容 | 分數 | 評估標準 | 評分要點 | 評估方法 | 備注 | |
滿分 | 得分 | ||||||
6.報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 | 1 | 通過國家危險廢物信息管理系統報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內容發生變更時及時變更相關備案內容。 | 1.經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并可提供相關備案證明材料;管理計劃內容發生變更時及時變更相關備案內容。得1分。 | 查閱相關資料(由企業提供已經備案的證明材料) | |||
2.未報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或未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或內容有變更未及時變更相關備案內容。得0分。 | |||||||
四、排污許可制度 | 7.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 | 2 | 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并按證排污。 | 1.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許可證中按照技術規范對工業固體廢物提出明確環境管理要求,對工業固體廢物的貯存、自行利用處置和委托外單位利用處置符合許可證要求,按要求及時提交臺賬記錄和執行報告。得2分。 | 查閱相關資料、現場核查 | ||
(《固廢 | 2.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對工業固體廢物的貯存、自行利用處置和委托外單位利用處置符合許可證要求,但未按要求及時提交臺賬記錄和執行報告。得1分。 | ||||||
法》第三 | 3.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或依法取得了排污許可證,但對工業固體廢物的貯存、自行利用處置和委托外單位利用處置不符合許可證要求,未及時提交臺賬記錄和執行報告。得0分。 | ||||||
十九條) | |||||||
評估項目 | 評估主要內容 | 分數 | 評估標準 | 評分要點 | 評估方法 | 備注 | |
滿分 | 得分 | ||||||
五、臺賬和申報制度(《固廢法》第七十八條) | 8.通過國家危險廢物信息管理系統向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如實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 | 4 | 通過國家危險廢物信息管理系統如實申報;內容齊全;能提供證明材料,證明所申報數據的真實性和合理性。 | 1.全面、準確地申報了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利用、處置情況;且可提供證明材料(如危險廢物管理臺賬、環評文件、竣工驗收文件、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合同、財務數據等)。得4分。 | 1.至少抽選2種產生量大的危險廢物,核實產生、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全過程流向的合規合理性。 | ||
2.申報內容中存在2處及以下錯誤。得2分。 | 2.查閱相關資料(由企業提供已經申報登記的證明材料和相應的其他證明材料)。 | ||||||
3.不報或虛報、漏報、瞞報危險廢物的,或申報內容中關于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利用和處置情況存在2處以上錯誤。得0分。 | 3.比對該企業近3年申報資料,查閱危險廢物產生情況是否有較大變動。如有,請企業提供說明材料。 | ||||||
六、轉移制度(《固廢法》第三十七條、第八十二條) | 9.接收、轉移危險廢物的,按照危險廢物轉移有關規定,如實填寫、運行轉移聯單。 | 4 | 按照實際接收、轉移的危險廢物,如實填寫、運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 | 1.接收、轉移危險廢物的,按照危險廢物轉移有關規定通過國家危險廢物信息管理系統如實填寫、運行電子聯單。得4分。 | 查閱相關資料、現場核查(現場查看轉移聯單,并與經營情況記錄等進行核對) | ||
2.聯單填寫不規范,存在2處及以下錯填、漏填等情況。得2分。 | |||||||
3.未運行聯單擅自轉移危險廢物,或聯單填寫存在錯填、漏填在2處以上,或錯填危險廢物代碼以符合其經營范圍。得0分。 | |||||||
評估項目 | 評估主要內容 | 分數 | 評估標準 | 評分要點 | 評估方法 | 備注 | |
滿分 | 得分 | ||||||
10.利用處置過程新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委托他人運輸、利用、處置的,應當對受托方的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進行核實,依法簽訂書面合同,在合同中約定污染防治要求。 | 5 | 利用處置過程新產生危險廢物需轉移給外單位利用或處置的單位,核定受托方的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 | A.對受托方的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進行核實,且可提供證明材料。B.及時核對受托方收集、利用或者處置相關危險廢物情況,且可提供證明材料。 | 1.查閱相關資料(如受托方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及其附件的復印件等)。 | |||
以上每項符合得2.5分,共5分。 | 2.實地或電話同受托方核實,包括轉移聯單同產廢單位的臺賬核實;轉移聯單同經營單位的經營管理臺賬核實。 | ||||||
11.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轉移危險廢物的,應當向危險廢物移出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請。 | 2 | 向移出地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請并獲得批準。 | 1.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轉移危險廢物的,在轉移危險廢物前向移出地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請并得到批準。得2分。 | 查閱相關資料(查看批準證明) | |||
2.未獲得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批準,擅自轉移危險廢物。得0分。 | |||||||
評估項目 | 評估主要內容 | 分數 | 評估標準 | 評分要點 | 評估方法 | 備注 | |
滿分 | 得分 | ||||||
七、環境應急預案備案制度 | 12.按照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編制環境應急預案相關標準規范要求,依法制定了意外事故的環境污染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 | 1 | 有意外事故應急預案(綜合性應急預案有危險廢物相關篇章或有危險廢物專門應急預案)。 | A.應急預案有明確的管理機構及負責人。B.有意外事故的情形及相應的處理措施。C.有應急預案中要求配置的應急裝備及物資。D.內部及外部環境發生改變時,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了修訂。 | 查閱相關資料(查看環境應急預案)、現場核查 | ||
(《固廢法》第八 | 1.制定了環境應急預案且達到以上全部要求。得1 分。 | ||||||
十五條) | 2.未制定環境應急預案,或制定的環境應急預案 | ||||||
不能達到上述2項以上要求,得0分。 | |||||||
13.向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 | 1 | 在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 | 1.環境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有相關的證明材料。得1分。 | 查閱相關資料(查看備案證明) | |||
2.未備案或無相關的證明材料。得0分。 | |||||||
14.按照預案要求每年組織應急演練。 | 2 | 按照預案要求每年組織環境應急演練。 | A.有詳細的演練計劃。B.有演練的圖片、文字或視頻記錄。C.有演練后的總結材料。D.參加演練人員熟悉意外事故的環境污染防范措施。 | 查閱相關資料(查看環境應急預案演練記錄)、現場詢問 | |||
以上每項符合得0.5分,共2分。 | |||||||
評估項目 | 評估主要內容 | 分數 | 評估標準 | 評分要點 | 評估方法 | 備注 | |
滿分 | 得分 | ||||||
八、貯存設施環境管理(《固廢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七十九條、第八十一條) | 15.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完成“三同時”驗收。 | 2 | 有環評材料,并完成“三同時”驗收。 | 1.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對全部危險廢物貯存設施進行了評價,且完成了“三同時”驗收或在驗收期限內。得2分。 | 查閱相關資料(查看環評材料及批復、驗收報告等) | ||
2.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對全部危險廢物貯存設施進行了評價,但未完成“三同時”驗收。得1分。 | |||||||
3.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僅對部分危險廢物貯存設施進行了評價,且完成了“三同時”驗收或在驗收期限內。得1分。 | |||||||
4.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對危險廢物貯存設施進行評價或危險廢物實際貯存方式與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不一致。得0分。 | |||||||
16.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環境保護標準要求貯存危險廢物。 | 4 | 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的有關要求。 | A.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一般要求,按照危害特性分類貯存危險廢物、未混合貯存性質不相容且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廢物、具備防滲漏功能或采取相應措施等。B.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貯存容器有關要求,裝載危險廢物的容器完好無損等。C.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污染物排放有關要求,危險廢物貯存過程產生的各種污染物滿足國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等要求。D.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監測有關要求,按照有關規定開展自行監測等。 | 現場核查廠區內(不僅限于貯存設施)危險廢物存放情況,重點核查是否存在隨意堆存、與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摻混等情形。 | |||
以上每項符合得1分,共4分。 | |||||||
17.貯存期限不超過一年;確需延長貯存期限的,報經頒發許可證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批準。 | 1 | 危險廢物貯存不超過一年;超過一年的報經頒發許可證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批準。 | 1.危險廢物貯存不超過一年,超過一年的報經頒發許可證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批準,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得1分。 | 查閱相關資料(查看經營管理臺賬)、現場核查 | |||
2.危險廢物貯存超過一年且未獲有效批準。得0分。 | |||||||
評估項目 | 評估主要內容 | 分數 | 評估標準 | 評分要點 | 評估方法 | 備注 | |
滿分 | 得分 | ||||||
九、利用處置設施環境管理 | 18.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完成“三同時”驗收。 | 2 | 有環評材料,并完成“三同時”驗收。 | 1.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對全部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進行了評價,且完成了“三同時”驗收或在驗收期限內。得2 分。 | 查閱相關資料(查看環評材料及批復、驗收報告等) | ||
(《固廢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七十九條、第八十八條) | 2.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對全部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進行了評價,但未完成“三同時”驗收。得1 分。 | ||||||
3.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僅對部分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進行了評價,且完成了“三同時”驗收或在 | |||||||
驗收期限內。得1 分。 | |||||||
4.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對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 | |||||||
進行評價或危險廢物實際利用處置方式與環境影 | |||||||
響評價文件不一致。得0 分。 | |||||||
19.符合運行環境管理要求。 | 6 | 運行要求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 利用處置危險廢物過程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規范(如《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等)。得6分。根據實際情況,酌情打分。 | 查閱相關資料(相關標準或技術規范、污染物排放監測報告) | |||
20.按照有關要求定期對利用處置設施污染物排放進行環境監測,并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 2 | 監測點位、指標及頻次符合要求,有定期環境監測報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 1.按照有關法律和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等規定,建立企業監測制度,制定監測方案,且近一年內按照監測方案要求的監測點位、監測指標和監測頻次對利用處置設施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了監測,有環境監測報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執行標準。得2分。 | 查閱相關資料(對照相關標準查看環境監測報告)、現場核查 | |||
2.近一年內有環境監測報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執行標準,但監測點位不符合要求或監測指標、頻次不足。得1分。 | |||||||
3.近一年內未對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監測,或污染物超標排放。得0分。 | |||||||
注:企業可根據自身條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員、場所和設備自行監測;也可委托其他有資質的檢(監)測機構代其開展自行監測。 | |||||||
評估項目 | 評估主要內容 | 分數 | 評估標準 | 評分要點 | 評估方法 | 備注 | |
滿分 | 得分 | ||||||
九、利用處置設施環境管理(《固廢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十九條、第七十九條、第八十八條) | 21.重點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退役前,運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設施、場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 1 | 退役費用預提;對封場的填埋場采取封閉措施,設置永久性標記。 | A.填埋危險廢物的設施退役費用列入投資概算或者生產成本,且按照國家和地方要求按時繳納。B.危險廢物填埋場服役期屆滿后,按照有關規定對填埋過危險廢物的土地采取封閉措施,并在劃定的封閉區域設置永久性標記。 | 查閱相關資料、現場核查 | ||
以上每項符合得0.5分,共1分。 | |||||||
22.危險廢物資源化利用過程符合環境保護要求。 | 6 | 符合《固體廢物鑒別標準通則》相關要求。 |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得6分:A.危險廢物資源化產物生產過程中排放到環境中的有害物質限值和該產物中有害物質的含量限值,符合國家相關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或技術規范要求,并提供證明材料。B.當沒有國家污染控制標準或技術規范時,危險廢物資源化產物中所含有害成分含量不高于利用被替代原料生產的產品中的有害成分含量,并且在該產物生產過程中,排放到環境中的有害物質濃度不高于利用所替代原料生產產品過程中排放到環境中的有害物質濃度,并提供證明材料。 | 查閱相關資料(相關標準或技術規范、污染物排放監測報告、有害物質含量檢測報告) | |||
十、運行環境管理要求(《固廢法》第十九條) | 23.危險廢物(醫療廢物除外)入廠時進行特性分析。在利用處置前對危險廢物相關參數進行分析。 | 4 | 在入場時對所接收的性質不明確的危險廢物進行危險特性分析。在利用處置前對危險廢物相關參數進行分析。 | A.在入場時對所接收的性質不明確的危險廢物進行危險特性分析,提供分析報告。B.在利用處置前對危險廢物的相關參數進行分析并記錄結果(如在焚燒危險廢物前,對危險廢物的熱值、含氯量、含硫量、重金屬含量等相關參數進行分析并記錄結果)。 | 查閱相關資料(查看分析報告等) | ||
以上每項符合得2分,共4分。注:對于接受種類單一、來源單一、未有性質不明確危險廢物的經營單位,該項可不做評估。 | |||||||
評估項目 | 評估主要內容 | 分數 | 評估標準 | 評分要點 | 評估方法 | 備注 | |
滿分 | 得分 | ||||||
十、運行環境管理要求(《固廢法》第十九條) | 24.定期對利用處置 | 1 | 定期對相關設施進行檢查和維護,且運行正常。 | 定期對利用處置設施、監測設備和運行設備進行檢查和維護,且運行正常。 | 查閱相關資料、現場核查(查看檢查和維護記錄) | ||
設施、監測設備以及運行設備等進行檢查,發現破損,應及時采取措施清理更換,應對環境監測和分析儀器進行校正和維護。 | 定期對環境監測和分析儀器進行校正和維護,且檢測精準。 | ||||||
以上每項符合得0.5分,共1分。 | |||||||
十一、記錄和報告經營情況制度(《固廢法》第八十條) | 25.按照相關標準規范要求,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如實記載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類別、來源去向和有無事故等事項。 | 5 | 建立了經營管理臺賬,能如實記載危險廢物經營情況。 | 1.建立了經營管理臺賬,涵蓋了危險廢物詳細分析記錄、接收記錄、利用處置記錄、新產生危險廢物記錄(不新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除外)、內部檢查記錄、設施運行及環境監測記錄、人員培訓記錄、事故記錄和報告、應急預案演練記錄等9項內容,且如實記載危險廢物經營情況,數據準確。得5分。 | 查閱相關資料(查看危險廢物經營管理臺賬;依據轉移聯單抽查若干批危險廢物的經營記錄情況) | ||
2.記錄簿涵蓋的內容每缺失1項或數據每錯誤1處,扣1分。最多扣5分。 | |||||||
3.未建立經營管理臺賬。得0分。 | |||||||
26.通過國家危險廢物信息管理系統如實申報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處置活動情況。 | 2 | 按時通過國家危險廢物信息管理系統如實申報危險廢物經營情況。 | 1.按要求通過國家危險廢物信息管理系統如實申報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處置活動情況, | 查閱相關資料(查看近3年危險廢物經營情況報告) | |||
數據真實可靠,可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得2分。 | |||||||
2.未按時通過國家危險廢物信息管理系統如實申報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處置活動情況, | |||||||
或存在虛報、漏報、瞞報等情況。得0分。 | |||||||
27.將危險廢物管理 | 1 | 符合保存時限要求。 | 1.危險廢物管理臺賬保存10年以上(以填埋方式處置危險廢物的永久保存)。得1分。 | 查閱相關資料(查看每年度的危險廢物管理臺賬) | |||
臺賬保存10年以上,以填埋方式處置危險廢物的管理臺賬應當永久保存。 | 2.危險廢物管理臺賬未保存10年以上(以填埋方式處置危險廢物的未永久保存)。得0分。 | ||||||
評估項目 | 評估主要內容 | 分數 | 評估標準 | 評分要點 | 評估方法 | 備注 | |
滿分 | 得分 | ||||||
十二、信息發布(《固廢 | 28.收集、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的單位,應當依法及時公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 1 | 依法及時公開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 | 1.通過企業網站等途徑依法公開當年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或向公眾開放設施場所。得1分。 | 查閱相關資料 | ||
法》第二 | 2.未依法公開當年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 | ||||||
十九條) | 得0分。 | ||||||
十三、業務培訓(《危險廢物經營單位記錄和報告經營情況指南》,環境保護部公告2009年第55號) | 29.對本單位工作人員進行培訓。 | 1 | 相關管理人員和從事危險廢物收集、運輸、貯存、利用和處置等工作的人員掌握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熟悉本單位制定的危險廢物管理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應急預案等各項要求;掌握危險廢物分類收集、運輸、暫存、利用和處置的正確方法和操作程序。 | A.對管理人員和從事危險廢物收集、運輸、貯存、利用和處置等工作的人員進行了培訓。B.參加培訓人員對危險廢物管理制度、相應崗位危險廢物管理要求等較熟悉。 | 資料檢查(查看培訓相關材料)、現場詢問 | ||
以上每項符合得0.5分,共1分。 | |||||||
合計 | 70 | —— | |||||
加分項 | A.在危險廢物相關重點環節和關鍵節點應用視頻監控的,加0.5分;在危險廢物相關重點環節和關鍵節點應用電子標簽的,加0.5分。 | 查閱相關資料、現場核查 | |||||
B.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加1分。 | |||||||
否決項 | A.無許可證或者不按照許可證規定超數量、超范圍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經營活動的。 | 現場核查 | |||||
B.將危險廢物(收集/利用/處置環節豁免的除外)提供或者委托給無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其他生產經營者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活動的。 | |||||||
C.由于危險廢物管理不當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 | |||||||
D.擅自轉移、傾倒、堆放危險廢物的。 | |||||||
E.執行臺賬和申報制度存在不報或虛報、瞞報危險廢物的。 | |||||||
評估得分 | 評估結果:達標□基本達標□不達標□ | ||||||
說明: | |||||||
1.工作組應當至少包括2名具有環境執法證件的人員,可邀請專家參與檢查。 | |||||||
2.評估人員要做好記錄并簽字。 | |||||||
3.對危險廢物流向、貯存、利用、處置等信息,要核查原始憑證。 | |||||||
4.根據評分要點給出得分。 | |||||||
5.備注欄可對評估情況進行簡要記錄。 | |||||||
6.評估內容不適用的,計為0分,并將該項分值從滿分中扣除后,按比例換算達標、基本達標、不達標界值。 | |||||||
7.加分項目以當年是否開展為準。 | |||||||
8.否決項,即該項不得分,則評估結果為不達標。 | |||||||
9.評估結果: | |||||||
滿分為70分,56(含)-70分為達標,42(含)-56分為基本達標,42分以下為不達標。 |
附件2
被抽查單位評估情況記錄表
序號 | 單位名稱 | 評估時間 | 單位類型 | 企業基本情況 | 危險廢物產生情況 | 評估發現的問題 | 備注 | 評估人員 |
(經營單位或產廢單位) | (主要產品產量,簡單工藝描述) | (危險廢物種類和大致產生量) | ||||||
附件3
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年度工作
總結要求
工作總結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工作組織實施情況和自評打分情況,包括評估范圍和內容、部門和崗位職責分工、違法企業懲罰情況、主要工作過程、時間進度、完成情況等。
二、危險廢物環境監管能力建設情況,包括危險廢物環境管理信息化應用情況,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監管體系建設情況,加強監管人員和企業人員培訓情況等。
三、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保障情況,包括提升危險廢物集中處置基礎保障能力,保障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應急處置等。
四、產廢單位和經營單位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情況。
五、加分情況和扣分情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六、取得的主要經驗和發現的主要問題。
七、推進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的建議。
八、附件:被抽查單位評估情況記錄表,不達標和基本達標企業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結果匯總表,不達標企業存在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