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著力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重點任務分工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21年8月31日
(此件主動公開)
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著力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重點任務分工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著力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1〕25號)精神和省長易煉紅在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著力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要求,深入推進“五型”政府建設,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斷打造“四最”營商環境,培育壯大市場主體,有效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全力建設全國政務服務滿意度一等省份,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進一步打造市場化營商環境
(一)持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著力推進涉企審批減環節、減材料、減證明、減跑動、減時間、減費用,嚴格落實行政許可設定審查機制,修訂《江西省行政權責清單管理辦法》,建立權力清單網上管理系統。(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抓緊發布確需保留的證明事項清單,辦理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行政機關不得索要清單之外的證明。(省司法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著力推進照后減證并證。擴大簡易注銷范圍,將公示時間由45天壓減為20天,建立簡易注銷登記容錯機制,優化注銷平臺功能,加強企業注銷指引,促進市場新陳代謝。(省政府辦公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司法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積極爭取跨省稅務遷移改革試點,探索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由遷出地稅務機關將企業相關信息推送至遷入地稅務機關,企業可以繼承原有納稅資質、權益信息,進一步提升跨省稅務遷移便利化水平。注重運用稅收優惠等普惠性政策激勵企業研發創新。(省稅務局及各市、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推動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和各相關審批系統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避免企業重復填報、部門重復核驗。深入推進“容缺審批+承諾制”,讓更多的項目早落地、早投產。精簡整合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推行多規合一、多圖聯審、聯合驗收等做法。2021年底前研究制定工程建設項目全過程審批管理制度性文件,建立健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監督管理機制,提升審批服務效能。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體外循環”“隱性審批”專項治理。(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督促指導銀行機構加大普惠小微企業信用貸款發放力度,加強風險防范。鼓勵銀行保險機構深化合作,有序開展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支持銀行機構在依法依規獲取企業信息基礎上,創新產品服務,更好滿足企業融資需求。(江西銀保監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進一步打造便利化營商環境
(七)進一步推進政務服務運行標準化、服務供給規范化、企業和群眾辦事便利化。加快推進政務服務事項集成改革,推動實現套餐式、主題式集成服務事項同標準、無差別辦理,跨部門高頻事項基本實現“一件事、一次辦”。強化電子證照應用,推動電子證照擴大應用領域和全國互通互認。(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規范提升車輛檢測服務,優化檢測流程,推動檢測機構公示服務項目、內容和價格,增加車檢服務供給,探索允許具備資質、信用良好的汽車品牌服務企業提供非營運小型車輛維修、保養、檢測“一站式”服務,降低車輛檢測收費。(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優化公證服務,規范和精簡公證證明材料,全面推行公證證明材料清單管理,落實一次性告知制度,推動降低偏高的公證事項收費標準。推進人口基本信息、婚姻、收養、不動產登記等辦理公證所需數據共享和在線查詢核驗,實現更多高頻公證服務事項“一網通辦”。(省司法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著力緩解異地就醫報銷難問題,2021年底前實現60%以上的縣至少有1家普通門診費用跨省聯網醫療機構,各統籌地區基本實現普通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對于高血壓、糖尿病、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尿毒癥透析、器官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5個群眾需求大、各地普遍開展的門診慢特病,至少有1個統籌地區實現相關治療費用跨省直接結算。(省醫保局及各市、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優化提升公共服務,明確水、電、氣、熱、通信、有線電視等接入標準,簡化接入審批流程,公開服務內容、資費標準等信息,加快推進報裝、查詢、繳費等業務全程網辦。2021年11月底前組織開展相關公用事業行業收費專項檢查,規范收費行為。優化辦電服務,2021年底前實現城市地區用電報裝容量160千瓦及以下、農村地區10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業用電報裝“零投資”,實行“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服務的低壓非居民用戶全過程辦電時間壓減至20個工作日以內。優化寬帶接入和安裝服務,對物業指定代理商、限制用戶選擇運營商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專項整治。重點整治基礎電信企業通過擅自添加業務限制用戶攜號轉網等違規行為,推動實現攜號轉網異地辦、網上辦。(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省通信管理局、國網江西省電力公司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進一步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十二)研究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實施意見,推動全面落實監管責任,建立健全監管協調機制,改進完善監管方式,切實提高監管效能。(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與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等結合,進一步提升監管精準性。依法依規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在市場監管領域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健全跨部門綜合監管制度,明確相關部門監管責任,完善監管機制和方式,打破部門界限,形成監管合力。(省司法廳、省市場監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和各市、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完善省“互聯網+監管”系統功能,健全工作機制,加強監管數據歸集與治理,強化監管事項目錄清單動態管理,明確風險預警協同處置工作流程,實現“一網通管”。(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對涉及安全生產、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等領域和事項實施重點監管,加大強制性產品認證監管力度,對指定認證機構開展全覆蓋檢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加大對持證特種設備生產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抽查力度,組織開展安全評價執業行為專項整治,依法督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落實主體責任,堅守安全生產底線。(省市場監管局、省應急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組織對取消和下放行政許可事項的事中事后監管情況進行“回頭看”,分析查找存在的風險隱患和監管漏洞,完善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組織清理地方政府規章設定的不合理罰款事項,開展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檢查。加強執法監督,明確執法裁量基準,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省級行政執法部門2021年底前制定、調整本系統的行政裁量權事項清單。加強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管理,實行分類監管、差異化監管,科學配置執法資源,提高執法效能。(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推進公平競爭審查全覆蓋,強化制度剛性約束,嚴禁限制交易、阻礙商品和要素在地區間自由流通等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依法查處企業不正當競爭行為,切實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進一步健全政務誠信長效機制,督促各地、各部門嚴格履行依法依規作出的承諾事項,重點治理政府失信行為,嚴防“新官不理舊賬”。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長效機制,完善違約拖欠中小企業款項登記(投訴)平臺功能,健全企業投訴受理、辦理和反饋機制。(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進一步打造國際化營商環境
(十九)進一步優化外貿發展環境,繼續推動降低外貿企業營商成本,清理規范口岸收費,復制推廣“一站式陽光價格”服務模式,深化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進一步加快出口退稅進度,推行“互聯網+稽核查”,推廣企業集團加工貿易監管模式,推動暢通國際物流。(省商務廳、南昌海關、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等有關部門和各市、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健全外商投資促進和服務體系,嚴格執行外商投資法及配套法規,清理與外商投資法不符的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建立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引才用才制度,為高層次外國人才創業創新提供便利。(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技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進一步打造長效化工作環境
(二十一)強化統籌落實,督促市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提高站位、靠前指揮,及時研究解決好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督促各地落實任務分工要求,積極開展差異化探索,先行先試,打造更多特色改革品牌。督促各部門增強全局觀念,注重聯動,共享資源,根據職責分工抓實抓細相關改革。及時研究解決跨領域、跨部門、跨層級的重大問題,推動改革持續深化。創新督查手段,加強輿論監督,綜合運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手段,開展精準評估督促,切實核查整改。(省政府辦公廳牽頭,各市、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強化指導宣傳,加強對各地、各部門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指導,高標準高質量編制好“十四五”時期全省政務服務發展規劃,強化規劃指引。加強交流培訓、宣傳引導,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法,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對銳意改革的地區和單位,給予及時獎勵;對改革推進遲緩、政策不落實的跟蹤問責。(省政府辦公廳牽頭,各市、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