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按照《關于印發天津口岸進口冷鏈食品預防性全面消毒和相關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第二版)》(津新冠防指〔2021〕137號)文件要求,為進一步強化天津口岸進口冷鏈食品預防性全面消毒和相關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工作,市防控指揮部組織相關單位制定了《天津口岸進口冷鏈食品預防性全面消毒和相關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第二版)》。原《關于印發天津口岸進口冷鏈食品預防性全面消毒和相關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津新冠防指〔2021〕111號)文件作廢。現將相關工作指引通知如下:
一、消毒范圍
本指引適用于天津口岸進口冷鏈食品的裝載運輸工具、產品外包裝的消毒。
二、物流流程
進口冷鏈食品集裝箱在碼頭卸貨環節,由天津港集團對進口冷鏈集裝箱外表面進行消毒,并出具“集裝箱外表面業經消毒”證明。
(一)海關掏箱查驗的貨物
由有資質的消毒單位對貨物外包裝六面及集裝箱內壁進行消毒,天津海關查驗合格后出具該批貨物《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備注注明“裝載運輸工具及該批貨物外包裝業經消毒”后進入市場流通或轉運其它冷庫貯存。如發現有不合格項目的貨物,按有關規定處置。
(二)入一級冷庫消毒的貨物
對天津海關已放行未消毒的貨物,擬進入本市貯存、加工、銷售的,須先進入本市一級冷庫(是指用于對天津海關已放行未做預防性消毒的進口冷鏈食品進行消毒作業的指定冷庫)進行預防性全面消毒。有天津海關查驗指令的此類貨物,需進入海關監管場所進行查驗作業,可在此地完成查驗、核酸檢測等工作。天津港集團按照“最短距離、遠離人群、全程監控”的相關要求組織車輛承運,優先選取高速公路作為運輸至本市一級冷庫或海關查驗場的主要路線。一級冷庫或海關查驗場對天津海關已放行未消毒集裝箱號核對無誤后,由有資質的消毒單位對貨物外包裝六面及集裝箱內壁進行消毒,一級冷庫或海關查驗場應記錄集裝箱號、消毒日期、人員、地點、消毒對象、消毒劑名稱、濃度及作用時間等內容。
(三)入核酸檢測堆場的貨物
對水果、蔬菜、巧克力、冰淇淋、乳制品、生物制劑、種苗、溫控咖啡、活體類、非標準件包裝羊胴體、牛胴體等不適宜進行外包裝消毒的貨物及無外包裝的進口冷鏈食品,前往指定堆場進行核酸檢測,不做消毒處理。
(四)直接轉運外省市的貨物
從天津港直接轉運至外省市的集裝箱(有外掛冷藏箱發電機需求的需進入指定場地進行外掛冷機作業),按照本市運輸要求,統一從新港八號路駛出港區,并根據運輸需求,從4個指定高速公路入口中選擇最佳入口,并規劃全程高速路線離津。
三、信息流程
進口商、一級冷庫、海關查驗場、天津港集團、冷鏈承運等單位分別在“天津市冷鏈食品追溯平臺”“天津關港集疏港平臺”“天津市冷鏈運輸監測預警平臺”錄入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錄入貨品信息、貨運信息、貨物核酸檢測證明、貨物消毒證明、人員核酸檢測證明、運輸企業、運輸車輛、駕駛員以及其他需要跟蹤管理的相關信息。
四、一級冷庫運行要求
(一)嚴禁哄抬價格
各一級冷庫需明碼標價對外公示,注明價格或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等,根據客戶需求做好費用解釋工作,對代收代付的核酸檢測、貨物消毒、運輸等費用需提供給貨主(或代理)明細,嚴禁一級冷庫對上述代收代付費用進行私自加價。
(二)嚴禁限制貨物出庫
各一級冷庫嚴禁限制已經具備檢驗檢疫證明、核酸檢驗證明和消毒證明的貨物出庫;貨主(或代理)提出出庫申請后3日內完成出貨,對于不能滿足客戶需求的一級冷庫將暫停入庫作業。
(三)嚴禁超額提箱
各一級冷庫在不具備足夠消毒作業能力的情況下超額提箱,導致當天不能全部完成消毒作業,產生嚴重壓車滯箱現象,給貨主(或代理)造成二次費用,影響我市營商環境的,將暫停其一級冷庫資格。
五、從業人員健康管理要求
加強從業人員分級分類和入職離職管理,落實崗位風險等級。從業人員完成疫苗接種,持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上崗作業。各相關單位應建立高風險從業人員健康登記與管理制度,定期對高風險崗位從業人員開展核酸檢測。要嚴格落實從業人員個人防護要求,加強從業人員疫情防護培訓與健康宣教,引導從業人員切實增強防護意識,認真做好個人日常防護管理。
六、具體操作標準、規程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及市防控指揮部有關要求落實。

1.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指引
2.一級冷庫高風險從業人員脫卸防護用品指引
3.一級冷庫脫卸防護用品防護監督員職責指引
4.進口冷鏈食品預防性消毒工作指引
5.進口冷鏈食品陽性貨物處置指引
6.進口冷鏈食品承運單位管理指引
7.一級冷庫管理指引
8.一級冷庫分區及功能設置指引
9.一級冷庫涉疫環境廢棄物消殺和處置指引
10.天津口岸進口冷鏈食品提箱辦單流程(第三版)
11.一級冷庫準入退出機制指引
12.核酸檢測醫學檢驗實驗室名單
13.進口冷鏈食品消毒出入境檢疫處理單位名單
14.天津口岸一級冷庫名單
15.天津口岸一級冷庫從業人員疫苗接種情況統計要求
市防控指揮部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