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0年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0〕17號)、《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0年全省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遼政辦發〔2010〕24號)要求和《葫蘆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0年全市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葫政辦發〔2010〕60號)的部署,為全面提升我區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進一步鞏固前階段工作成果,全面落實食品安全整頓各項任務,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切實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健全政府對本地區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有關部門按照分工各負其責的監管體系。
二、整頓目標
在2009年開展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各環節監管責任,健全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加強食品行業自律,切實提高農產品和食品質量安全水平。
(一)農產品種植養殖,食品生產加工、流通、消費環節中的食品企業100%具有合法資質。
(二)食品生產企業在生產過程中規范使用食品添加劑。嚴格控制乳制品中三聚氰胺等違禁物質的使用。
(三)城區集貿市場蔬菜、水果和水產品中藥物殘留合格率達到98%以上;鄉鎮農貿市場蔬菜、水果和水產品中藥物殘留合格率達95%以上。
(四)鄉鎮以上集貿市場銷售的畜禽檢疫(驗)合格率達到100%。
(五)學校及幼兒園食堂餐飲服務許可證發放率100%。
(六)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監管,通過關、停、并、轉等方式,扶優汰劣,逐步提高食品生產的規模化水平。
(七)依法規范保健食品宣傳、銷售等營銷方式,夸大宣傳保健食品功能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三、整頓主要任務及責任單位
(一)加強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整頓。嚴格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制度,加強食品添加劑標簽標識管理,實行食品添加劑和非食用物質專項抽檢和監測,整治超過標準限量和使用范圍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查處和打擊生產、銷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為,嚴格食品添加劑及相關產品研制管理。(責任單位: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衛生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票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南票分局)
(二)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頓。深入開展蔬菜、水果、畜禽產品、水產品中農獸藥或禁用藥物殘留監測。加大農藥生產經營監管力度,加強農藥質量監督抽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單位,重點打擊無證照生產“黑窩點”。加強飼料質量安全監測,打擊在飼料原料和產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及養殖過程中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物行為。積極推行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制度,實施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打擊制售假劣獸藥違法行為。(責任單位:區農村經濟局、經濟和信息化局、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局)
(三)加強食品生產加工環節整頓。督促企業嚴格執行食品原料、添加劑及相關產品采購查驗制度和出廠檢驗記錄制度。加強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督促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查處企業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進行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加大對食品小企業、小作坊的監管整治,對生產環境較差、不具備生產條件、沒有產品質量保障的,要堅決予以取締。對生產加工劣質、有毒有害、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要堅決予以打擊。對生產加工企業、小作坊不按規范操作生產的行為,要及時予以責令整改。規范食品原料、包裝材料的使用,杜絕使用有毒有害的包裝材料。要結合本部門實際,對形成特色和一定規模的食品產業扶優打劣。(責任單位: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南票分局)
(四)加強食品流通環節整頓。嚴格食品流通許可制度,完善食品市場主體準入機制,完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和退市制度,建立銷售者主動退市和工商部門責令退市相結合的監管機制。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日常監管,監督食品經營者依法落實食品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督促食品經營者加強自律。完善食品市場監管和巡查制度,突出重點地區、重點場所和重點品種,深入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加大食品市場分類監管和食品市場日常巡查力度,打擊銷售過期變質、假冒偽劣和不合格食品的違法行為。(責任單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票分局)
(五)加強餐飲環節整頓。嚴格餐飲服務許可制度,查處餐飲單位無證經營行為。制定并實施餐飲消費環節重點監督檢查及抽檢工作計劃,以燒烤排檔、學校(幼兒園)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農家樂旅游點、小型餐飲單位為重點,加大對熟食鹵味、盒飯、冷菜等高風險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開展餐飲消費環節專項整治和專項檢查。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購索證、索票制度,對其采購的重點品種開展專項抽查,查處采購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不合格餐飲器具等行為。(責任單位: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衛生局)
(六)加強對散裝食用油的檢查力度。開展散裝食用油無證加工分裝窩點整治工作,嚴密監控提煉泔水油和地溝油窩點的產品去向。嚴厲查處流通環節中經銷包裝標簽標識和包裝材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散裝食用油,嚴厲打擊無證照經營散裝食用油行為。開展對餐飲單位使用劣質散裝食用油的查處,重點監督檢查餐飲單位使用散裝食用油情況,禁止采購、使用無標識及不合格散裝食用油的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票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南票分局、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衛生局)
(七)加強畜禽屠宰整頓。嚴把市場準入關,清理整頓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加大對私屠濫宰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強對畜禽定點屠宰廠(場)的日常監管,查處違法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的畜禽及出廠未經品質檢驗或經品質檢驗不合格的畜禽肉產品。強化活禽和生豬(牛、羊)產地和屠宰檢疫,查處出售和屠宰病死畜離的行為。督促企業建立和完善肉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體系,打擊加工、銷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為,嚴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未經檢驗檢疫或驗檢不合格肉品進入加工、流通、餐飲消費環節。(責任單位:區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票分局、市公安局南票分局)
(八)加強保健食品整頓。開展保健食品違法添加藥物專項檢查,查處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為。開展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內容專項檢查。查處通過公益講座、健康診療、學術交流等方式變相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行為。整治普通食品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和保健食品夸大宣傳功能的行為。(責任單位: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衛生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票分局)
(九)加強學校(幼兒園)食品安全整頓。深入開展學校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加大對學校食堂的日常監管力度,檢查督促食堂經營者執行原料采購、儲存、加工、餐具消毒等制度的落實情況。加大部門聯合執法力度,清理整頓學校周邊飲食環境,取締無證食品攤點。逐年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改造學校食堂硬件設施,從硬件方面提升學校食品安全水平。(責任單位:區教育局、人口和計劃生育衛生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票分局)
(十)加強主要節日、重大活動及旅游旺季的食品安全工作。針對“十一”、春節等假日及我區舉辦各種重大活動期間,結合食品消費特點和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問題,扎實開展節日及重大活動期間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依法查處假冒偽劣、有毒有害、過期變質、無QS標志等食品,確保節日和重大活動期間居民和游客的飲食安全。(相關食品職能部門共同負責)
四、工作步驟
2010年度全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分為3個階段實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0年7月—8月);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0年9月—12月);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1年1月—2月)。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落實食品安全整頓工作責任制。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履行職責,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加強治理整頓。要將集中整頓與日常工作相結合,及時總結整頓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經驗,形成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的長效機制。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承擔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統一領導、組織、協調的責任,統籌安排監管力量,切實保障經費投入,全面抓好整頓任務落實;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系統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監督指導,堅持統一協調與分工負責相結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要加強綜合協調和督促指導,及時發現和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二)切實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查處和責任追究力度。有關部門要重視投訴舉報受理工作,注意發現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線索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要完善快速反應機制,及時妥善處理食品安全事故。要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規范和完善涉及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鑒定程序,加大對食品安全領域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強化行政監察和行政問責,嚴肅查處監管部門失職、瀆職行為。嚴格實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舉報、通報制度,對行政機關遲報、漏報甚至瞞報、謊報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三)認真做好信息報告和新聞宣傳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及時將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重要信息向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報告,并向相關部門通報。要統籌和規范食品安全整頓信息發布工作,正確把握輿論導向,主動做好信息發布和政策解讀;大力宣傳《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積極宣傳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進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引導新聞媒體客觀準確報道,為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四)加強督查和評估。區食品安全委員會組織有關部門根據工作目標和任務,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檢查和評估。對整頓工作扎實、效果顯著的單位,要給予鼓勵;對食品安全問題突出且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單位,要通報批評、督促整改,并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